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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电变压器的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将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配电变压器的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将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 作者:厦门节能中心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137    更新时间:2006/9/6    文章录入:夏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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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变压器(包括输电变压器和配电变压器)是国民经济各行业中广泛使用的电气设备。由于使用量大、运行时间长,变压器在选择和使用上存在着很大的节能潜力,尤其对量大面广的10kV中小型变压器(即配电变压器)而言,更为显著。降低变压器损耗,提高供配电效率,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我国政府抓工业产品节能的重点。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提高配电变压器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其损耗,引导企业的节能技术进步。我国正式发布《配电变压器的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强制性国家标准(简称变压器能效标准),并将于200671起实施。

    能效限定值与节能评价值是能效标准的两项主要内容,能效限定值是配合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淘汰高耗能产品制度而制定的标准,它是一项强制性指标。如果变压器的损耗高于该指标就被认为是高耗能产品,变压器是不能生产或被销售的,否则要受到法律的处罚。所以该能效限定值被定义为在规定测试条件下,配电变压器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的标准值

    规定目标能效限定值的目的是为实施超前能效标准。超前能效标准是目前国际上所采用的一种标准实施方式,为了使我国的能效标准的实施方式与国际接轨,所以在配电变压器能效标准中加入了超前标准。目标能效限定值提供了一个将在今后某年开始生效的能效限定值指标。该指标为产品生产企业提供一个国家能源政策信息,使企业有一定的时间去提高用能产品的节能技术,改进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从而使产品的能效稳步提高。

    该标准原规定目标限定值的准备期为5年,后根据国家对于配电变压器能源标准要加快实施指示,将准备期改为4年。根据行业调查,目前许多企业已具备生产S11型变压器的技术和能力,目前普及S11只是市场需求的问题。

    节能评价值是实施节能产品认证的依据,它是推荐性指标,当变压器的损耗等于或低于所规定的节能评价值时,该变压器就可结合其他指标被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评定为节能产品。获得节能认证的产品将可享受国家鼓励性节能政策,并进入政府采购目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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