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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宁全集》 列宁/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           
《列宁全集》 列宁/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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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


列宁/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

RQ1893-1894

列宁全集第1卷1893-1894/列宁全集(第2版)

    目录

    前言Ⅰ—Ⅶ 

    1893年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评弗·叶·波斯特尼柯夫《南俄农民经济》一书(1893年春)1-55

    论所谓市场问题(1893年秋)56-101

    1894年

    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答《俄国财富》杂志反对马克思主义者的几篇文章)(1894年春夏)102-296
    第一编102
    出版者说明171
    本版说明172
    第三编173
    附录一265
    附录二272
    附录三290

    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马克思主义在资产阶级著作中的反映)评彼·司徒卢威《俄国经济发展问题的评述》一书1894年圣彼得堡版(1894年底—1895年初)297-465
    第一章  对民粹主义信条录的逐段评述302
    第二章  对民粹主义社会学的批判357
    第三章  民粹派和司徒卢威先生对一些经济问题的提法386
  第四章  司徒卢威先生对俄国改革后的经济的某些特点的解释412
   
    附录

    *在弗·叶·波斯特尼柯夫《南俄农民经济》一书中所作的批注、计算和着重标记(不早于1893年3月)467-475

    *弗·伊·乌里扬诺夫(列宁)的申请书(1887—1893年)476-488

    注释489-510

  人名索引511-531

  文献索引533—548

    年表549-561
   
    插图
    弗·伊·列宁像(1918年)
    弗·伊·列宁像(1891年)Ⅷ-1
    1893年列宁《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手稿第1页Ⅷ-1
    1893年列宁《论所谓市场问题》手稿第1页57
    1940年延安解放社出版的《列宁选集》第2卷,该卷载有《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和《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的节录108-109
  1894年列宁《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一书胶印本第3编封面172-173
  1894年列宁《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一书胶印本第3编最末一页260-261
    1895年载有列宁《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一文的文集的扉页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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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宁全集

    LIE  NING  QUAN  JI

    第一卷

    1893—1894年

    《列宁全集》第二版是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决定,由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的。

    凡例

    1.正文和附录中的文献分别按写作或发表时间编排。在个别情况下,为了保持一部著作或一组文献的完整性和有机联系,编排顺序则作变通处理。

    2.每篇文献标题下括号内的写作或发表日期是编者加的。文献本身在开头已注明日期的,标题下不另列日期。

    3.1918年2月14日以前俄国通用俄历,这以后改用公历。两种历法所标日期,在1900年2月以前相差12天(如俄历为1日,公历为13日),从1900年3月起相差13天。编者加的日期,公历和俄历并用时,俄历在前,公历在后。

    4.目录中凡标有星花*的标题,都是编者加的。

    5.在引文中尖括号〈  〉内的文字和标点符号是列宁加的。

    6.未说明是编者加的脚注为列宁的原注。

    7.《人名索引》、《文献索引》条目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在《人名索引》条头括号内用黑体字排的是真姓名;在《文献索引》中,带方括号[  ]的作者名、篇名、日期、地点等等,是编者加的。

    《列宁全集》第二版编辑说明

    《列宁全集》第二版是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决定,由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的。

    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列宁和俄国布尔什维克党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帝国主义时代世界形势的最新发展,同俄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一个经济和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获得胜利,并对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作了理论概括,形成了列宁主义。列宁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继续和发展,它在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这三个方面,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作出了伟大的贡献。马克思列宁主义是真正科学的世界观,它为全世界无产阶级和进步人类提供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最强大的思想武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和建设事业中取得胜利的一条基本历史经验。在新的历史时期,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具有高度文明和高度民主的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同样必须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地系统地学习和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因此,编译出版一部文献更加丰富、译文更加准确、资料更加充实的《列宁全集》,具有重要意义。

    《列宁全集》第一版是依照苏联编辑的《列宁全集》俄文第四版第1—39卷译出的,除最后一卷外,其余各卷都是在1955—1959年出版的。第一版问世20多年来对我国人民学习和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起了很大作用。但这一版也有不足之处,这就是:大量的列宁文献没有收录在内;译文还不够完善;各卷的参考资料种类少,内容过于简略。

    《列宁全集》第二版以《列宁全集》俄文第五版为基础并增收《列宁文集》俄文版中的部分文献编辑而成。这部全集共60卷,分三大部分:第1—43卷为著作卷,第44—53卷为书信卷,第54—60卷为笔记卷。本版全集收载列宁文献9000多件,同第一版相比,文献篇幅增加三分之一以上。

    著作卷部分新增加的文献有文章、报告、决议草案、批示、指示、命令以及未写成或未找到正式文献的各种提纲和草稿等等。有些文献形式上属于书信类,但具有独立著述的性质或涉及重大的方针政策,也编入著作卷。

    书信卷部分同第一版相比,文献数量增加最多,其中大量的是十月革命后有关国务活动的函电,内容涉及国家政权建设、经济建设、党的建设、科学文化、对外关系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等各个方面。

    笔记卷部分收辑了列宁为研究某些专题所作的文献资料的摘录、提要和批注等等,如《哲学笔记》、《关于帝国主义的笔记》、《土地问题笔记》、《〈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准备材料》等。

    大部分著作卷和书信卷都有附录。编入著作卷附录的有本卷某些正式文献的提纲和草稿、有关的笔记和批语,还有同列宁著作直接有关的党的重要文献和涉及列宁生平事业的材料等。编入书信卷附录的是一些由列宁签署或与其他人共同签署,但不能确定是列宁草拟、口授或审订的函电。

    本版的全部译文都依据最新版本的原文重新作过校订。

    各卷有编者写的前言,介绍该卷所收文献的写作背景和主要内容。书后附有资料性的注释、简介人物的人名索引、列宁引用和提到的文献资料的索引、记述列宁主要实践活动和理论活动的年表。

    中共中央马克思 恩格斯 列宁 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1984年3月  

        前  言

    本卷所收的是列宁在革命活动初期即1893年至1894年所写的四篇著作。

    列宁开始革命活动是在19世纪80年代末。当时的俄国已经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城乡经济生活都已纳入资本主义的轨道,但经济发展水平还落后于欧洲其他许多国家。1861年宣布废除农奴制,对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但沙皇专制制度原封未动,农奴制经济关系的残余还大量存在,严重地阻碍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随着大工业的发展,工人阶级人数激增,而且比较集中。工人与资本家的阶级对抗日益加剧,工人阶级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运动蓬勃兴起,罢工斗争接连不断。工人运动在当时还缺乏组织,缺乏科学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基本上是自发的。在农村,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导致村社的解体,引起深刻的阶级分化;出现了农村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即富农和雇农。广大贫苦农民身受资本主义和农奴制残余的双重压迫。

    普列汉诺夫于1883年创立的劳动解放社,为马克思主义在俄国的传播作了重要贡献,在理论上为俄国社会民主党奠定了基础,向着工人运动跨出了第一步。但当时的马克思主义宣传还局限于同工人运动缺乏联系的秘密小组,马克思主义并没有同工人运动真正结合起来。在俄国先进工人和倾向革命的知识分子中广为流行的民粹主义思想,受到普列汉诺夫等人的有力批判,但其影响远未肃清。80年代至90年代的自由主义民粹派,抛弃了旧民粹主义的革命纲领,走上与沙皇政府妥协的道路,利用手中的合法刊物,攻击马克思主义,挑起同俄国社会民主党人的论战。自由主义民粹主义成了妨碍马克思主义和俄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主要思想障碍。与此同时,俄国知识界还出现了一种披着马克思主义外衣的资产阶级思潮,即所谓合法马克思主义。这是国际修正主义思潮在俄国的萌芽。合法马克思主义者从马克思主义中采纳了某些能为资产阶级接受的论点,打着客观主义的旗号,极力颂扬资本主义。

    在本卷所收的著作中,列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了俄国现实的社会经济制度,阐明了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提出了建立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任务,指明了俄国革命发展的道路,对自由主义民粹主义和合法马克思主义作了深刻的批判。

    卷首的《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一文是至今发现的最早的列宁著作,写于1893年春。列宁在文中评介了波斯特尼柯夫的《南俄农民经济》一书,对作者用分类考察而不是依据平均数字来研究俄国农民经济的方法予以肯定,同时也指出了作者观点的局限性和方法论上的错误。作者看到了农民经济状况的“多样性”,承认各类农户之间存在着经济“悬殊”和“经济利益的斗争”,但注意的是量的差别,而不是质的不同,因而没有按经营的性质来划分农户类别,看不到村社农民中间“直接的剥削”关系,忽视了农民经济的一切变动都是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总背景下发生的。列宁利用该书中的丰富资料,对俄国农民经济的现实状况作了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揭示了俄国农业资本主义发展的形式和过程。他证明:商品经济已占统治地位,村社农民已分化为农村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中农则是经济上不稳固的阶层。列宁的科学论证粉碎了民粹派认为村社农民未被资本主义触动、村社可以作为社会主义基础的谬论。

    《论所谓市场问题》一文用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分析了俄国的经济制度。市场问题曾是俄国马克思主义者和民粹派争论的焦点之一。当时有一种流行的民粹派观点认为,由于人民大众日益贫穷,市场有完全停闭的趋势,资本主义不可能充分发展,并且由此得出资本主义在俄国没有根基的结论。列宁详尽地描述了社会分工使自然经济转变为商品经济、进而转变为资本主义经济的过程,并且说明了这一经济演进过程同市场的关系。列宁指出“市场不过是商品经济中社会分工的表现,因而它也和分工一样能够无止境地发展”(本卷第81页),人民大众的贫穷并不构成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反而是资本主义发展的表现和条件。

    列宁还批判了《市场问题》一文的作者格·勃·克拉辛的错误。克拉辛引述了《资本论》关于社会总资本再生产过程中两大部类之间交换的公式,却得出第一部类的积累不依赖消费品生产的错误结论。列宁在纠正这一错误时指出,作者忽略了技术进步的因素,如果把这一因素纳入马克思的公式,那就可以得出一个唯一正确的结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的生产比消费资料的生产增长得快。”(本卷第67—68页)此外,列宁还批判了克拉辛提出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囊括全国各个经济领域之后,资本主义的发展完全依赖国外市场的论点,说明这种论点与民粹派的观点完全一致。

    《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在本卷各篇中占有突出的地位。全书分为三编:第一编剖析了自由主义民粹派的思想领袖米海洛夫斯基的哲学社会学观点;第二编批判了民粹派经济学家尤沙柯夫的经济理论(这一编至今没有找到);第三篇考察了自由主义民粹派的经济政策和政治纲领。

    列宁在这部著作中首先批判了米海洛夫斯基的唯心史观和社会学中的主观方法,深刻地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民粹派把是否合乎“人的本性”作为判断社会现象的标准,认为“具有批判头脑的”杰出人物可以不顾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按照他的“自由意志”改变历史发展的方向,说马克思主义承认“历史必然性”,就是把社会活动家看作被牵到历史舞台上来的“傀儡”,否认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列宁在批判这些历史唯心主义观点时,阐明了构成社会经济形态的生产方式是社会基础的原理,论证了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动力。列宁指出,历史唯物主义确认人的行为的必然性,屏弃所谓意志自由的荒唐神话,但丝毫不取消人的理性、人的良心以及对人的行动的评价;历史必然性的思想也丝毫不否定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但是个人的活动只有符合历史规律,而且汇合到人民群众的斗争中去,才能取得重大成果。俄国社会经济制度既然是资产阶级的制度,那么,“要摆脱这个社会只能有一条从资产阶级制度本质中必然产生的出路,这就是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本卷第129页)。

    90年代的民粹派已无法否认俄国资本主义的存在,但是,他们把资本主义说成是“人为地”培植起来的,认为“人民生产”即小农经济和手工业是同资本主义对立的经济,农村劳动群众受剥削不过是政策造成的“缺陷”。他们把国家看作凌驾于一切阶级之上的实行改革的工具,祈求政府采取改良措施,“保护经济上的弱者”。列宁用确凿的事实雄辩地证明,无论在俄国的农业或手工业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都已占优势,不过是处于较低的发展阶段,这种生产关系是劳动群众受奴役的根本原因。列宁揭露了自由主义民粹派纲领的反动实质:它抹杀农村中的阶级对抗,呼吁政府采取自由派的温和的治标办法,企图以此引诱被剥削劳动群众放弃斗争,使半农奴制半自由的经济制度永恒化。旧民粹派主张发动农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政治纲领,被自由主义民粹派改变成代表资产阶级利益、主张在保存现有社会制度的条件下实施改良的纲领,这说明民粹主义已经堕落成为小市民机会主义。

    在批判民粹派的同时,列宁论证了社会民主党人的基本纲领和策略,阐明了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提出了工农联盟和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的思想。列宁指出,工人阶级是全体被剥削劳动群众唯一的和天然的代表,是推翻沙皇专制制度和资本统治的整个解放运动的领导力量。社会民主党的任务就是帮助工人阶级领会科学社会主义思想,认识到自己的历史使命,组织起来,把分散的经济斗争变成自觉的阶级斗争。列宁最后表示坚信:俄国工人阶级一定会率领一切民主分子去推翻专制制度,并且和全世界无产阶级肩并肩地循着公开政治斗争的大道走向胜利的共产主义革命。

    《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是列宁批判合法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作,也是他以后写《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等著作的基础。列宁将这篇文章收入《十二年来》文集时,加了一个副标题:《马克思主义在资产阶级著作中的反映》。

    司徒卢威在《俄国经济发展问题的评述》一书中对民粹主义作了系统的批判,并且声称他在若干问题上赞同马克思主义观点,但是丝毫不受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约束”。为了揭露司徒卢威对民粹主义的批评在哪些地方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列宁在第一章中把马克思主义观点和民粹主义观点作了对照,逐段评述了集中反映70年代民粹派观点的《人民园地上的新苗》一文。在这一章和以后三章中,列宁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分析批判了民粹主义的社会学观点、经济观点和政治纲领,揭露了民粹主义的阶级实质。列宁指出,民粹主义是从小生产者的立场来反对农奴制度和资产阶级制度的,民粹派是小生产者的利益和观点的代表。对待民粹派的纲领,列宁采取分析的态度,对其反动的、空想的内容作了尖锐的批判,同时也肯定它的某些反对中世纪制度的条文作为民主主义的要求所具有的进步意义。

    司徒卢威对民粹主义的批评却是从客观主义立场出发,只是描述资本主义发展过程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故意抹杀这一过程带来的阶级对抗,避而不谈民粹派的阶级实质,对民粹派纲领持全盘否定态度,主张支持富农,要使俄国从贫穷的资本主义国家变成富强的资本主义国家。列宁详尽地分析批判了司徒卢威的错误立场,表述了哲学党性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列宁指出:“唯物主义本身包含有所谓党性,要求在对事变作任何评价时都必须直率而公开地站到一定社会集团的立场上。”(本卷第363页)司徒卢威抹杀现实的阶级矛盾,赞颂资本主义,客观上是在为资产阶级效劳。此外,列宁还揭露和批判了司徒卢威在国家、人口过剩、国内市场等问题上背离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列宁的这四篇早期著作证明,年轻的列宁对马克思主义不但有深刻的研究,而且善于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创造性地运用于俄国的具体实际,为俄国社会民主党人指明了奋斗目标和历史任务。
    {列宁全集第1卷前言1.gif}
    {列宁全集第1卷前言2.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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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所谓市场问题[18]

    (1893年秋)

    一

    在人民大众很穷而且愈来愈穷的时候,资本主义能否在我们俄国发展并充分发展起来呢?须知资本主义的发展是需要广大的国内市场的,而农民的破产却在破坏这个市场,大有使市场完全停闭、资本主义制度无法建立之势。固然有人说,资本主义把我国直接生产者的自然经济变成商品经济,也就会给自己建立市场,但能否设想,靠着半赤贫农民的自然经济的可怜残余,就能在我国发展起象我们在西欧看到的那种强大的资本主义生产呢?单是由于群众的贫穷化,我国的资本主义就是一种软弱无力、没有根基、不能囊括国内全部生产、不能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基础的东西,这难道还不明显吗?

    这就是我国著作界经常提出来反对俄国马克思主义者的一些问题;没有市场这个说法是否认马克思的理论适用于俄国的最主要的论据之一。我们要着手分析的《市场问题》这篇论文就是为驳斥这个论据而写的。
    {论所谓市场问题1.gif}   

    二

    该文作者是以“资本主义生产占普遍和绝对的统治”这一假设为基本前提的。他根据这个前提阐述了《资本论》第2卷第21章的内容(第3篇《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

    马克思在这里给自己提出的任务,是研究社会生产如何补偿用来满足工人和资本家个人需要的那一部分产品,以及用来构成生产资本要素的那一部分产品。正因为如此,在第1卷里,在研究单个资本的生产和再生产时,可以只是按价值来分析资本和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资本论》第1卷表明,产品的价值等于c(不变资本)+V(可变资本)+m(剩余价值)],——而在这里,就必须注意按产品的物质构成来区分产品,因为由资本要素构成的那一部分产品不能用于个人消费,反之亦然。因此,马克思把社会总生产(因而也就是把社会总产品)分为两个部类:(Ⅰ)生产资料的生产,即生产资本要素(只能用于生产消费的商品)的生产;(Ⅱ)消费资料的生产,即用于工人阶级和资本家阶级个人消费的商品的生产。

    现在以下列公式[阿拉伯数字表示价值单位——譬如百万卢布,罗马数字表示上述社会生产的两个部类。剩余价值率为100%]作为研究的基础:
    Ⅰ4000c+1000V+1000m=6000   资本=7500
    Ⅱ2000c+ 500V+ 500m=3000   产品=9000

    我们先假定研究的是简单再生产,即假定生产不扩大,一直保持原有的规模;这就是说,全部额外价值[19]都被资本家用于非生产方面,即用于个人需要而不用于积累。在这种情形下可以看出,首先,Ⅱ500V和Ⅱ500m应被第Ⅱ部类的资本家和工人消费掉,因为这种产品是以满足个人需要的消费资料形式存在的。其次,以实物形式存在的Ⅰ4000c应由第Ⅰ部类的资本家消费掉,因为要使生产规模不变,下一年度就得保持同样数量的资本来生产生产资料;可见补偿这一部分资本也没有什么困难,因为与之相应的、以煤、铁、机器等实物形式存在的那一部分产品,将在从事生产资料生产的资本家之间进行交换,并照旧成为他们的不变资本。这样还剩下Ⅰ(V+m)和Ⅱc。Ⅰ1000V+Ⅰ1000m是以生产资料形式存在的产品,Ⅱ2000c则是以消费资料形式存在的产品。第Ⅰ部类的工人和资本家(在简单再生产即在额外价值全部消费掉的情况下)应消费掉价值2000[1000(V)+1000(m)]的消费资料。第Ⅱ部类的资本家要能继续原有规模的生产,就应当购进价值2000的生产资料,以补偿自己的不变资本(2000Ⅱc)。由此可见,ⅠV+Ⅰm应当和Ⅱc。交换,否则就不能按原有规模进行生产。简单再生产的条件,就是第Ⅰ部类的可变资本加额外价值等于第Ⅱ部类的不变资本:Ⅰ(V+m)=Ⅱc。换句话说,这个规律可表述为:全年新生产出来的价值总额(两部类的),应等于以消费资料形式存在的产品的总价值:Ⅰ(V+m)+Ⅱ(V+m)=Ⅱ(c+V+m)。

    当然,简单再生产实际上是不会有的,这一方面是因为整个社会的生产不可能每年都停留在原有的规模上,另一方面是因为积累是资本主义制度的规律。因此,我们要考察一下,规模扩大的社会生产或者说积累是如何进行的。在积累时,资本家只把一部分额外价值用于个人需要,另一部分则用于生产方面,即转化为生产资本要素以扩大生产。因此,在积累时,Ⅰ(V+m)和Ⅱc不可能相等:必须使Ⅰ(V+m)大于Ⅱc,以便使第Ⅰ部类的一部分额外价值(Ⅰm)不和消费资料交换,而用来扩大生产。这样我们就得出:
    {论所谓市场问题2.gif}

    把Ⅰ500m作为积累,即用于扩大生产,转化为资本。如果按原先的比例把它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那末就会得出:
    Ⅰ500m=400c+100V。

    追加的不变资本(400c)在第Ⅰ部类自身的产品(它的实物形式是生产资料)中就已有了,追加的可变资本(100V)则应从第Ⅱ部类的资本家手里取得。因此,第Ⅱ部类的资本家也应进行积累,拿自己的一部分额外价值(Ⅱ100m)去交换生产资料(Ⅰ100V),并把这些生产资料变成追加的不变资本。因此,他们的不变资本将从Ⅰ500c增加到Ⅰ600c;为了使用这些不变资本,就需要追加的劳动力——50V,这50V也是从第Ⅱ部类资本家的额外价值中取得的。
   
    把第Ⅰ部类和第Ⅱ部类的追加资本都加到原始资本中去,产品的分配情况就成为:
    Ⅰ4400c+1100V+(500m)=6000。
    Ⅱ1600c+ 800V+(600m)=3000。

    括弧内的额外价值代表资本家的消费基金,即不用于积累而用于资本家个人需要的那一部分额外价值。

    如果生产照常进行,到年底就会得出:
    Ⅰ4400c+1100V+1100m=6600   资本=7900
    Ⅱ1600c+ 800V+ 800m=3200   产品=9800
    Ⅰ(1100V+550m)与Ⅱ1650c交换,其间追加的50c从800Ⅱm中取得[同时由于c增加了50,V也要增加25]。

    接着550Ⅰm照先前那样积累起来:
    550Ⅰm=440c+110V
    165Ⅱm=110c+55V。

    现在把追加资本加到原始资本中去[把440c加到Ⅰ4400c中去;把110V加到Ⅰ1100V中去。把50c和110c加到Ⅱ1600c中去;把25V和55V加到Ⅱ800V中去],就得出:
    Ⅰ4840c+1210V+(550m)=6600。
    Ⅱ1760c+ 880V+(560m)=3200。

    在生产继续进行的条件下就会得出:
    Ⅰ4840c+1210V+1210m=7260  资本= 8690
    Ⅱ1760c+ 880V+ 880m=3520  产品=10780
余类推。

    马克思研究社会总资本再生产问题所得出的结果主要就是如此。必须附带说明,这里只是最简要地介绍了这种研究,至于马克思详细分析过的很多问题,如货币流通,逐渐损耗的固定资本的补偿等等,因与所研究的问题没有直接关系,则一概省略了。

    三

    该文作者从马克思的这种研究中得出了什么结论呢?可惜他没有把他的结论十分明确地表述出来,所以我不得不根据某些彼此不很协调的说法来加以推断。例如该文有这样一段话:

    “这里我们看到,在第Ⅰ部类中,在制造生产资料的生产资料生产中,积累是怎样进行的:……这种积累的进行既不依赖消费品生产的运动,也不依赖任何个人消费。”(第15页第3段)

    当然,说积累“不依赖”消费品的生产是不行的,因为要扩大生产就需要新的可变资本,因而也就需要消费品;大概作者不过是想用这种说法来强调该公式的一个特点,即Ⅰc(第Ⅰ部类的不变资本)进行再生产时是不和第Ⅱ部类交换的,比如说,社会上每年有一部分煤是为采煤而生产的。当然,这种生产(为采煤而生产煤)通过随后的一系列交换还会与消费品生产发生联系,否则煤矿主和他们的工人都会无法生存。

    作者在另一处就讲得更差了。他说:“资本主义积累的主要运动的进行,现在和过去(最早时期除外)都不依赖任何直接生产者,不依赖任何居民阶层的个人消费。”(第8页)这里仅仅是指出在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中生产资料的生产比消费品的生产占优势。这种说法又被重复了一遍:“如果从一方面说,对于资本主义社会,典型的是为积累而积累,是生产消费而不是个人消费,那么从另一方面说,对于它,典型的正是为生产资料而生产生产资料。”(第21页第2段)假如作者想用这些话来说明资本主义社会不同于以往其他经济组织的地方,就在于机器及其所需物品(煤、铁等)的生产得到发展,那么这完全是对的。就技术水平说,资本主义社会超过了所有其他社会,而技术进步正表现于人力劳动与机器劳动相比日益退居次要地位。

    因此,与其批判作者表达得不够清楚的说法,倒不如直接请教马克思,看看能否从他的理论中得出第Ⅰ部类比第Ⅱ部类占“优势”的结论,看看这一优势究竟应当如何理解。

    从上面所引的马克思的公式根本不能得出第Ⅰ部类比第Ⅱ部类占优势的结论,因为这两个部类在这里是平行发展的。可是这个公式没有考虑的正是技术进步。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中所证明的,技术进步表现于可变资本与不变资本的比值(V/c)逐渐缩小,而在这个公式中却是把这个比值当作不变的。

    显而易见,如果把这种变化纳入公式中,那一定是生产资料比消费品增长得快。可是我还是觉得,第一为了明显起见,第二为了防止可能由这个前提得出不正确的结论,把这种计算列出来并不是多余的。

    [下表中的积累率是当作不变的:额外价值的一半用于积累,一半供个人消费。]
    {论所谓市场问题3.gif}
    {论所谓市场问题4.gif}
    余类推。

    现在我们把这个公式中关于社会产品各部分增长情形的结论比较一下[20]:
    {论所谓市场问题5.gif}
 

    这样我们看到,增长最快的是制造生产资料的生产资料生产,其次是制造消费资料的生产资料生产,最慢的是消费资料生产。即使没有马克思在《资本论》第2卷中所作的研究,根据不变资本有比可变资本增长得快的趋势的规律也能得出上面的结论,因为生产资料增长最快这个论点,不过是把这个规律运用于社会总生产时的另一种说法而已。

    但是,也许应当再跨进一步吧?既然我们认为v与c+v的比值在不断缩小,为什么不可以认为V会等于零,认为原有数量的工人在生产资料数量增多时仍旧够用呢?这样,额外价值的积累部分将直接加到第Ⅰ部类的不变资本中去,社会生产将在第Ⅱ部类完全停滞的情况下,单纯依靠制造生产资料的生产资料来增长[注:我不想说,这类现象作为个别情况绝对不可能发生。但这里谈的不是个别情况,而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我用下面的公式说明所讲的内容:
    I4000c+1000v+1000m=6000
    II1500c+750v+750m=3000
    I(1000v+500m)=II1500c
    I500m积累起来,加到 I4000c中去:
    I4500c+1000v+(500m)=6000
    II1500c+750v+750m=3000
    I4500c+1000v+1000m=6500
    II1500c+750v+750m=3000
    I(1000v+500m)=II1500c
    I500m照前面那样积累起来,余类推。]。

    当然,这已是滥用公式了,因为这样一个结论是建立在不可思议的假设上面的,因而是不正确的。怎能设想使V与c的比值日益缩小的技术进步只表现在第Ⅰ部类,而让第Ⅱ部类完全停滞不前呢?使第Ⅱ部类完全不进行积累,是否符合要求每个资本家在破产威胁下扩大企业的资本主义社会的规律呢?

    总之,从马克思上述研究中能够得出的唯一正确的结论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的生产比消费资料的生产增长得快。上面说过,这个结论是直接根据这样一个尽人皆知的原理得出来的:资本主义生产创造了以往各个时代无法比拟的高度发展的技术。[注:因此,上述结论还可以稍微变个方式来说: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因而还有“市场”)的增长或是靠消费品的增加,或是(这是主要的)靠技术进步,即靠机器劳动排挤手工劳动,因为v与c的比值的变化正表示手工劳动的作用的缩小。]马克思仅在一个地方十分明确地专门谈到这个问题,而这个地方完全证实了上述说法的正确:

    “资本主义社会和野蛮人的区别,并不象西尼耳所认为的那样,仿佛野蛮人的特权和特性是有时随便耗费自己的劳动,而不能使他获得任何可以分解为(转化为)收入即消费资料的果实。区别在于:

    (a)资本主义社会把它所支配的年劳动大部分〈注意〉用来生产生产资料(即不变资本),而生产资料既不能以工资形式也不能以剩余价值形式分解为收入,而只能作为资本执行职能。”(《资本论》第2卷第436页)[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489页。——编者注]

    四

    现在要问,上述理论同“轰动一时的市场问题”究竟有什么关系呢?须知上述理论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普遍和绝对的统治”这一假设出发的,而“问题”却是资本主义“是否可能”在俄国充分发展起来。诚然,这个理论纠正了通常的资本主义发展观念,但很明显,弄清一般资本主义是如何发展的,还丝毫不能解决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可能性”(和必然性)的问题。

    然而,该文作者并不限于论述马克思关于按资本主义方式组织起来的社会总生产进程的理论。他还指出,必须区别“资本积累的两个根本不同的方面:(1)资本主义生产向广度的发展,即资本主义生产逐渐囊括现成的劳动领域,排挤自然经济,并靠牺牲自然经济来扩大自己;(2)资本主义生产向深度(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的发展,即资本主义生产的扩大与自然经济无关,就是说,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普遍和绝对的统治的条件下进行的”。我们暂且不批判这种分法,而首先考察一下作者称之为资本主义向广度发展的情况,因为弄清楚资本主义经济取代自然经济这一过程,我们就会知道俄国资本主义将怎样“囊括全国”。作者对资本主义向广度的发展作了如下图解:
    {论所谓市场问题6.gif}

    该文作者说:“A和W两方的根本区别,在于A方生产者是资本家,他们把自己的额外价值用于生产,而W方是直接生产者,他们把自己的额外价值(我这里是指产品价值减去生产资料和生活必需资料价值后的剩余部分)用于非生产方面。

    我们循着图式的箭头看去,很容易看出A方的资本主义生产如何靠W方的消费发展起来,逐渐囊括W方。”资本主义企业α的产品以消费品形式供给“直接生产者”;“直接生产者”与之相交换而归还生产资料形式的不变资本(c)、消费资料形式的可变资本(v)、追加的生产资本要素c1+v1形式的额外价值(m)。这一追加的生产资本被用来建立新的资本主义企业a1,而a1同样将自己的产品以消费品形式供给“直接生产者”,余类推。“从上列资本主义向广度发展的图式中可以看出,全部生产紧紧依赖‘外部’市场的消费,群众的消费(总的来看,无论这些群众在哪里,在资本家身旁或在海外什么地方,都一样)。显然,只要W方所有直接生产者都变成商品生产者,A方生产的扩大即资本主义朝这个方向的发展就会终止,因为正如我们上面所看到的,每一个新企业的建立(或旧企业的扩大)都是指望W方有一批新的消费者的。”作者在结语中说:“关于资本主义积累即关于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的流行观念只限于这样看问题,而没有考虑到资本主义生产向深度的发展是不依赖任何拥有直接生产者的国家的,就是说,是不依赖所谓外部市场的。”

    从上述一切看来,可以同意的只有一点,就是这个关于资本主义向广度发展的观念和解释这一观念的图式是和流行的民粹派观点完全一致的。

    的确,很难把流行观点的全部荒谬性和空洞性比这个图式表现得更清楚更明白了。

    “流行观念”一向把我国资本主义看成一种与“人民制度”脱离、与“人民制度”无关的东西,这和图式内所描绘的完全一样,因为从图式中根本看不出资本主义和人民两“方”有什么联系。为什么来自A方的商品在W方找到了销路?什么东西使W方的自然经济变成商品经济?流行观点从未回答这些问题,它把交换看成一种偶然现象,而不把它看成一定的经济制度。

    其次,流行观点从来没有说明我国资本主义从何产生,如何产生。该图式也正是这样,对这点并未说明。照图式看来,好象资本家是从外面什么地方来的,而不是就从那些“直接生产者”当中来的。资本家从哪里给自己找来a,a1等等企业所必需的“自由工人”,也是无法了解的。谁都知道,实际上这些工人正是从“直接生产者”当中找来的,但从图式里丝毫看不出商品生产怎样囊括W“方”而在那里造成一批自由工人。

    总之,这个图式同流行观点一模一样,根本没有说明我国资本主义制度的各种现象,因此,它毫无用处。制作这个图式的目的(说明资本主义怎样靠牺牲自然经济发展起来而囊括全国)根本没有达到,因为连作者自己也看到,“如果一味坚持所分析的观点,那么得到的结论必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决不能普遍地发展起来”。

    既然如此,那就只有令人奇怪,为什么作者自己同意(即使是部分地同意)这种观点,说:“资本主义在幼年时期确实〈?〉是用这种最容易的〈原文如此!?〉方式〈其所以最容易,因为这里是逐渐囊括现成的劳动部门〉发展起来的,甚至现在〈??〉它还部分地在朝这个方向发展,因为地球上还存在着自然经济的残余,因为人口还在不断增加。”

    其实,这不是“最容易的”资本主义发展方式,而不过是对发展过程的“最容易的理解方式”,并且“容易”到了应当称之为完全不理解才是。俄国的各色各样民粹派到现在还满足于这些“最容易的”手法,他们从来不想说明我国资本主义是如何产生和如何起作用的,他们只是把我国制度“有病的地方”(资本主义)和“健康的地方”(直接生产者即“人民”)加以对照,把前者放在左边,把后者放在右边,并且用一种感伤的词句来结束全部深奥的思想,说这是对“人类公共生活”“有害的”,那是对“人类公共生活”“有益的”。

    五

    要修正上列图式,必须首先弄清所说的几个概念的内涵。所谓商品生产,是指这样一种社会经济组织,在这种组织之下,产品是由个别的、单独的生产者生产的,同时每一生产者专门制造某一种产品,因而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就必须在市场上买卖产品(产品因此变成了商品)。所谓资本主义,是指商品生产发展的这样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上,不仅人类劳动产品是商品,而且人的劳动力本身也成了商品。因此,在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中有两个重要关键:(1)直接生产者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2)商品经济转化为资本主义经济。第一个转化是由于出现了社会分工,即单独的个别的生产者专门从事一种生产部门的生产[注意:这是商品经济的必备条件]。第二个转化是由于个别生产者在各自单独为市场生产商品时,发生一种竞争关系,每个人都力图高价卖出,低价买进,结果必然是强者更强而弱者垮台,少数人发财而大众破产,使独立生产者变为雇佣工人,许多小企业变为少数大企业。所以,图式应制得使人看到资本主义发展中的这两个关键,以及由这种发展而引起的市场量的变化,亦即转化为商品的产品数量的变化。

    下列图表就是照这个设想制成的。为了专门分析上述资本主义发展的两个关键对市场的影响,我们把一切没有直接关系的因素都抽象化,就是说,假定它们是不变的(如人口、劳动生产率以及其他等等)。[图表见第74—75页。——编者著]

    现在我们来研究一下这个表示由6个生产者组成的村社经济体系中渐次发生的变化的图表。表中列举的6个时期表示自然经济转化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各个阶段。

    第一时期。有6个生产者,每人都把自己的劳动花费在3个生产部门(α,b和c)。得到的产品(每个生产者得到9,即a+b+c=9)在自己的经济中供自己使用。这纯粹是一种自然经济;产品根本不进入市场。

    第二时期。生产者Ⅰ改变了自己劳动的生产项目:他放弃b的生产,而把早先用于这一生产部门的劳动时间用于生产部门c。由于一个生产者这样专业化,其余的生产者也就减少c的生产(因为业主Ⅰ生产的产品已超过他本身的消费)而增加b的生产,以便制造供生产者Ⅰ消费的产品。分工的出现必然导至商品生产:生产者Ⅰ卖出1c而买进1b,其余的生产者卖出1b(5人各卖出1/5b)而买进1c(各买1/5c);价值6的产品量进入市场。市场量完全符合社会劳动专业化的程度:一个c(1c=3)和一个b(1b=3)的生产即社会总生产[ 18c(=a=b)]的1/9专业化了,社会总产品也就
    {论所谓市场问题7.gif}
    {论所谓市场问题8.gif}
有1/9进入了市场。

    第三时期。分工继续发展,完全囊括生产部门b和c:3个生产者只从事b的生产,另外3个只从事c的生产。每人卖出3个价值单位——1c(或1b),同样买进3个价值单位——1b(或1c)。这种分工的加强引起了市场的扩大,进入市场的产品现在已为18个价值单位。市场量仍然完全符合社会劳动专业化(即分工)的程度:3个b和3个c的生产即1/3的社会生产专业化,社会产品也就有1/3进入市场。

    第四时期所表明的已经是资本主义生产。表内没有列入商品生产变为资本主义生产的过程,因此必须单独予以说明。

    上一时期内每个生产者已经都是商品生产者(仅指在b和c两个生产部门内):每个人都不依赖别的生产者而各自单独为市场生产,当然,市场量是他们谁也不知道的。这种为共同市场劳动的单独生产者之间的关系叫作竞争。不言而喻,在这种情况下,生产和消费(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平衡只有经过多次的波动才能达到。手艺较好,精明强干的强的生产者会因这多次波动而更为强大,弱的、手艺差的生产者则会因这些波动而垮台。少数人发财而大众贫困,——这就是竞争规律的必然后果。结局是破产的生产者丧失经济独立性,只有到他那幸运的对手扩大了的作坊中去当雇佣工人。而图表所说明的正是这种情形。从前6个生产者都经营的生产部门b和c,现在集中到了两个生产者(Ⅰ和Ⅳ)手里。其余的生产者则给这两人当雇工,他们已不能得到自己劳动的全部产品,因额外价值已被雇主占有[我提醒一句,额外价值假定等于产品的1/3,因而生产2b(=6)的人从业主那里只取得2/3,即4]。结果是分工发展,市场扩大(现在进入市场的己为22),虽然“大众”“变穷了”:成为(局部地)雇佣工人的生产者,每人得到的全部产品已经不是9而只是7,其中3是他从独立经济(即农业——生产部门α)中得到的,4是从雇佣劳动中(从2b或2c的生产中)得到的。这些生产者与其说是独立的业主,不如说是雇佣工人,他们再也没有可能把自己劳动的产品拿到市场上去,因为破产使他们丧失了制造产品所必需的生产资料。他们只得去寻找“外水”,即把自己的劳动力拿到市场上去,并以出卖这种新商品得来的货币购买自己必需的产品。

    从图表中可以看出,生产者Ⅱ和Ⅲ、Ⅴ和Ⅵ各出卖4个价值单位的劳动力,而购买4个价值单位的消费品。至于Ⅰ和Ⅳ两个生产者——资本家,则每人各生产产品21;其中自己消费10[ 3(=a)+3(=c或b)+4(2c或2b的额外价值)],出卖11,同时购买商品3(c或b)+8(劳动力)。

    必须指出,在这里,社会劳动专业化的程度(总数为30的5b和5c的生产专业化了)和市场量(22)并不绝对一致,但表内这一不正确之处,是由于采用简单再生产[注:第五时期和第六时期也是这样。]即没有积累而产生的,因此,从工人那里攫取的额外价值(每个资本家各得4)都被资本家作为实物全部消费掉了。既然资本主义社会不能没有积累,下面将作相应的修正。

    第五时期。商品生产者的分化也扩展到了农业生产部门(α):雇佣工人不能继续经营,而主要是在别人的工业企业做工,他们破产了,他们所剩下的只是农业经济的一点残余,约为原有规模的1/2(我们假设原有规模刚够满足一家的需要),这正象我国大量“种地的”农民一样,他们现有的播种面积仅仅是独立的农业经济的一点残余。生产部门α也开始同样集中成少数大企业。雇佣工人现在已不能靠自己的粮食过活,因此,早先因工人有独立的农业经济而被压低的工资,现在已有所提高,使工人有钱购买粮食(虽然数量少于他自己当业主时的消费):现在工人自己生产1+(1/2)[=(1/2)a],再购买1,总共得到2+(1/2),而从前却是3(=a)。除了工业企业而外又有扩大的农业经济的业主——资本家,现在各生产2α(=6),其中2作为工资归于工人,而1+[(1/3)a]——额外价值——由资本家取得。这个图表说明,伴随资本主义的发展而来的,是“人民”的“贫穷化”(每个工人所消费的一共只是6+(1/2),而不是第四时期的7)和市场的扩大(进入市场的已为26)。多数生产者的“农业经济的衰落”不是引起农产品市场的缩小,而是引起它的扩大。

    第六时期。生产专业化即社会分工的完成。所有生产部门都各自分开而成为各个生产者的专业。雇佣工人完全失去独立经济而专靠从事雇佣劳动过活。结果又是资本主义发展[自给的独立经济被彻底排挤掉],“大众贫穷化”[虽然工资有了增加,但工人的消费却从6+(1/2)降到6:他们每人生产9(3a,3b,3c),以1/3作为额外价值交给业主],市场继续扩大,现在进入市场的已占社会产品的2/3(36)。

    六

    现在,我们根据上列图表作出几个结论。

    第一个结论:“市场”这一概念和社会分工(即马克思所说的“任何商品生产〈我们加上一句,因而也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共同基础”)这一概念是完全分不开的。哪里有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那里就有“市场”;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发展到什么程度,“市场”就发展到什么程度。市场量和社会劳动专业化的程度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这个产品只有通过货币,才取得一般的社会公认的等价形式,而货币又在别人的口袋里。为了把货币吸引出来,商品首先应当对于货币所有者是使用价值,就是说,用在商品上的劳动应当是以社会有用的形式耗费的,或者说,应当证明自己是社会分工的一部分。但分工是自然形成的生产机体,它的纤维在商品生产者的背后交织在一起,而且继续交织下去。商品可能是一种新的劳动方式的产品,它声称要去满足一种新产生的需要,或者想靠它自己去唤起一种需要。一种特殊的劳动操作,昨天还是同一个商品生产者许多职能中的一种职能,今天就可能脱离这种联系,独立起来,从而把它的局部产品当作独立商品送到市场上去。”(《资本论》第1卷第85页。[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25页。——编者注]黑体是我用的)

    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市场发展的限度决定于社会劳动专业化的限度。而这种专业化,按其实质来说,正象技术的发展那样没有止境。要把制造整个产品的某一部分的人类劳动的生产率提高,就必须使这部分的生产专业化,使它成为一种制造大量产品因而可以(而且需要)使用机器等等的专门生产。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社会的技术进步表现在劳动社会化上面,而这种社会化必然要求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职能的专业化,要求把分散的、孤立的、在从事这一生产的每个作坊中各自重复着的职能,变为社会化的、集中在一个新作坊的、以满足整个社会需要为目的的职能。下面举例说明:

    “近来北美合众国各木材加工工厂日趋专业化,‘出现了很多工厂,例如有专门制造斧头柄的、扫帚柄的或活页桌的……机器业不停地向前发展,新机器不断地被发明出来,使生产的某一方面的工序简化,费用减低……每一部门,例如家具业的每一部门都变成了专业,需要专门的机器和专门的工人……在马车业方面,轮缘由专门工厂(密苏里州、阿肯色州、田纳西州)生产,车辐在印第安纳州和俄亥俄州生产,车毂则由肯塔基州和伊利诺依州的专门工厂生产。这一切部件都由一些以制造整个车轮为专业的专门工厂买去。这样就有上十个工厂参与了某一辆廉价马车的制造’。”(特维尔斯科伊先生的《美国十年》。载于1893年《欧洲通报》第1期。转引自尼古·—逊的著作第91页脚注1。)

    由此可见,断言所有自给自足的生产者一旦变成商品生产者,社会劳动专业化所引起的资本主义社会市场的发展就要停止,这是何等的不正确。俄国的马车生产早已变成商品生产,但有些轮缘还由每个马车(或车轮)作坊各自生产;技术很差,生产由大批生产者分散进行。技术进步必然引起生产的各部分的专业化、社会化,因而使市场扩大。

    这里应该附带说明一下。上述一切丝毫也不否定资本主义国家没有国外市场就不能生存的论点。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生产和消费的平衡只有经过一系列的波动才能达到;生产规模越大,它所依靠的消费者范围越广,这些波动也就越厉害。因此很明显,当资产阶级的生产达到很高的发展程度时,它就不可能局限于本国的范围:竞争迫使资本家不断扩大生产并为自己找寻大量推销产品的国外市场。资本主义国家必须有国外市场,显然丝毫不违背下述这个规律,即市场不过是商品经济中社会分工的表现,因而它也和分工一样能够无止境地发展;这正如危机丝毫不违背价值规律一样。只是当我国资本主义生产在某些部门(例如棉纺织业)达到充分发展、几乎囊括整个国内市场并造成为数不多的大企业时,在俄国的著作界中才出现了对市场的忧虑。我国资本主义大工业的利益正是谈论市场和市场“问题”的物质基础,下述事实就是这一点的最好证明:虽然手工业生产价值10亿卢布以上的物资,并且也是为那些贫困的“人民”而生产,但我国著作界还没有人预言过我国手工业将因“市场”的消失而毁灭。关于我国工业将因市场不够而毁灭的哀号,不过是我国资本家欲盖弥彰的骗人伎俩,他们借此对政治施加压力,把自己钱袋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等同起来(谦虚地认为自己“无力”),使自己能够推动政府走上实行侵略的殖民政策的道路,甚至为了保护这种“国家”利益而使政府卷入战争。只有具备漫无涯际的民粹派的空想和稚气,才能把关于市场的哀号(这是已经十分强壮并已经神气起来的资产阶级的鳄鱼眼泪)当作我国资本主义“无力”的证明!

    第二个结论:“人民大众的贫穷化”(这是民粹派所有关于市场的议论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不仅不阻碍资本主义的发展,相反,它本身就反映了资本主义的发展,是资本主义的条件并且在加强资本主义。资本主义需要“自由工人”,而贫穷化也就在于小生产者变为雇佣工人。大众变穷而少数剥削者发财,小企业破产和衰落而较大的企业加强和发展;这两个过程都促进市场的扩大:从前靠自己的经济过活的“变穷了的”农民,现在靠“外水”即靠出卖劳动力过活;现在他不得不购买必需的消费品(尽管数量较少,质量较差);另一方面,这种农民所丧失的生产资料则集中到少数人手里,变成资本,所生产出来的产品也就进入市场。只有用这一点才可以说明,我国农民在改革后时代遭受大量剥夺的结果,不是缩小而是增加了全国总生产量[注:这一点也许只有在农业生产方面会引起争论。例如尼·—逊先生说:“粮食生产正处于绝对停滞状态。”他作出这个结论所根据的只是8年(1871—1878年)的资料。我们来看看更长时期的资料吧,因为8年显然是太短了。我们把60年代[1871年《军事统计汇编》]、70年代[尼·—逊的材料]和80年代[1890年《俄国资料汇编》]的资料比较一下。这些资料涉及欧俄50个省份,包括连马铃薯在内的一切粮食。
    {论所谓市场问题9.gif}
]和扩大了国内市场。大家知道,大工厂的生产大为增加,手工业也有很大发展(二者主要都为国内市场进行生产),国内市场上流通的粮食数量也同样增加了(国内粮食贸易得到了发展)。

    第三个结论(关于生产资料生产的意义)要求修正这个图表。我们已经指出,这个图表根本不企求说明资本主义发展的全部过程,而只想说明自然经济变为商品经济和商品经济变为资本主义经济对市场的影响。因此,在图表里把积累撇开了。但实际上,资本主义社会不进行积累就不能存在,因为竞争迫使每个资本家在破产的威胁下扩大生产。生产的这种扩大在图表内已有说明,例如,生产者Ⅰ在第三第四两个时期之间将自己的生产c扩大2倍,即由2c增加到6c;以前他一个人在作坊里做工,现在他有两个雇佣工人了。显然,没有积累是不能这样扩大生产的,因为这需要建造可容几个人的厂房,需要添置更多的生产工具,需要购买更多的原料等等。就扩大b的生产的生产者Ⅳ说来,情形也是如此。这种个别作坊的扩大,即生产的集中,必然引起(或者说加强也可以)为资本家而进行的机器、铁、煤等等生产资料的生产。生产集中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以机器劳动代替手工劳动而挤掉了一定数量的工人。另一方面,这些被资本家转化为不变资本的机器和其他生产资料的生产也发展起来了,不变资本的增长现在开始快于可变资本了。例如,把第四第六两个时期比较一下,就可看出生产资料的生产增加了一半(因为在第四时期,需要增加不变资本的资本主义企业有两个,而在第六时期则有三个),我们把这种增长和消费品生产的增长比较一下,就可看到前面所说的那种情形:生产资料的生产增长最快。

    生产资料增长最快这个规律的全部意义和作用就在于:机器劳动代替手工劳动(总的说来,就是机器工业时代的技术进步)要求加紧发展煤、铁这些真正“制造生产资料的生产资料”的生产。该文作者不懂得这个规律的意义,只看到过程的图解,而没有看到过程的真正内容。这从他下面一段话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在局外人看来,这种为生产资料而生产生产资料似乎是十分荒谬的,但是要知道〈原文如此!〉,泼留希金式的为积钱而积钱[21]也是〈?!!〉十分荒谬的。二者都不知道它们在做什么。”民粹派所竭力证明的正是这一点,即俄国资本主义是荒谬的,它只能使人民破产,而不能提供高级的生产组织。这当然是瞎说。机器劳动代替手工劳动根本不“荒谬”,相反,这正表现了人类技术的整个进步作用。技术愈发展,人的手工劳动就愈受排挤而为许多愈来愈复杂的机器所代替,就是说,机器和制造机器的必需品在国家全部生产中所占的地位愈来愈重要[注:因此很明显,把资本主义的发展分为向广度发展和向深度发展是不对的,因为整个发展都依靠分工;这两个方面没有“本质的”区别。它们之间真正存在着的差别,只是技术进步阶段不同而已。资本主义技术发展的低级阶段(简单协作和工场手工业),还没有制造生产资料的生产资料生产,只是到了高级阶段(大机器工业),这种生产才开始出现并得到巨大的发展。]。

    除这三个结论外,还须补充说明两点。

    第一,上面所讲的,丝毫也不否认马克思在下面一段话中所谈到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矛盾”:“工人作为商品的买者,对于市场来说是重要的。但是作为他们的商品——劳动力——的卖者,资本主义社会的趋势是把它的价格限制在最低限度。”(《资本论》第2卷第303页脚注(32)[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351页脚注(32)。——编者注])上面已经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制造消费品的那一部分社会生产也不能不增长。生产资料生产的发展只能延缓上述矛盾,但不能消灭这个矛盾。只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消灭了,这个矛盾才能消灭。但是,不言而喻,把这个矛盾看作阻碍俄国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东西(民粹派就爱这样做)是十分荒谬的;不过前面的图表已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第二,在讨论资本主义发展和“市场”扩大间的相互关系时,不能忽略一个无庸置疑的真理,即资本主义的发展必然引起全体居民和工人无产阶级需要水平的增长。这种增长的造成,一般是由于产品交换的频繁,而产品交换的频繁又使城市和乡村间、各个不同地区间的居民的接触更为频繁。造成这种情形的,还有工人无产阶级的密集,这种密集提高着这个阶级的觉悟程度和人的尊严感,使他们有可能同资本主义制度的掠夺趋向作有效的斗争。欧洲的历史十分有力地说明了这一需要增长的规律,例如把18世纪末和19世纪末的法国无产者,或者把19世纪40年代[注:参看弗·恩格斯《1844年英国工人阶级状况》。这是一种骇人听闻的、污秽不堪的穷困(毫不夸大)和人的尊严感完全丧失的状况。]和现代的英国工人比较一下就可知道。这个规律在俄国也显出了自己的作用: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在改革后时代的迅速发展也引起了“农民”需要水平的提高,农民比从前“干净些”了(在衣着、住房等方面)。这种无疑是进步的现象,应归功于俄国资本主义而不能归功于别的什么,这一点即使用下面这一人所共知的事实(这个事实曾被所有研究我国手工业和整个农民经济的人指出过)也能予以证明,就是工业地区的农民比那些只从事农业生产和几乎未被资本主义触及的农民要“干净”得多。当然,这种现象首先而且最容易表现为单纯对“文明”的外表方面的模仿,但只有瓦·沃·先生这类彻头彻尾的反动分子才能为这种现象痛哭流涕,认为这里面除“衰落”之外一无所有。

    七

    要了解“市场问题”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最好把第一图表(关于A方资本家和W方直接生产者之间的交换)和第二图表(关于6个生产者的自然经济如何转化为资本主义经济)所说明的民粹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对发展过程的两种看法比较一下。

    我们拿第一个图表来看是什么也不能理解的。资本主义为什么会发展呢?它从何而来?它被看成是一种“偶然现象”,它的产生不是归之于“我们走错了路”……就是归之于长官的“培植”。为什么“大众日益贫穷”呢?该图表对这一点又没有回答,民粹派不是回答问题,而是以“万古神圣的制度”、离开正路一类的感伤词句以及诸如此类的无稽之谈来支吾搪塞,著名的“社会学中的主观方法”在这方面是颇为擅长的。

    没有本领解释资本主义,耽于空想而不愿研究和弄清现实,结果必然否定资本主义的意义和力量。就好象资本主义是一个身患绝症的病人,无从汲取发展的力量。即使我们说这病人能靠“制造生产资料的生产资料”的生产来发展,那也只能使他的病况得到微不足道的几乎觉察不出的好转。要知道,为此就需要发展资本主义的技术[注:就是说,以大的工业单位代替小的工业单位,以机器劳动排挤手工劳动。],而“我们看到”的恰恰是没有这种发展。为此就需要使资本主义囊括全国,而我们看到的是“资本主义决不能普遍地发展起来”。

    反之,如果我们拿第二个图表来看,就可以看出,无论资本主义的发展或人民的贫穷化都不是偶然的。这是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伴侣。市场问题完全不存在了,因为市场不过是这种分工和商品生产的表现。资本主义的发展已不仅是可能的[该文作者至多[注:就是说,当他正确地估计了和真正地了解了生产资料生产的意义的时候。]只能证明这一点],而且是必然的,因为社会经济既已建立在分工和产品的商品形式的基础上,技术进步就不能不引起资本主义的加强和深入。

    现在要问,为什么应该采取第二种看法呢?检验其正确性的标准是什么呢?

    是现代俄国经济现实中的种种事实。

    第二个图表的重心是商品经济如何过渡到资本主义经济,即商品生产者如何分化为资本家和无产阶级。如果我们注意一下俄国当前社会经济中的种种现象,就可以看出,其中占主要地位的正是我国小生产者的分化。就拿种地的农民来说,一方面,农民大批地抛弃土地,丧失经济独立性,变成无产者,另一方面,农民不断扩大耕地并采用改良的耕作法。一方面,农民丧失农具和役畜,另一方面,农民购置改良农具,开始购买机器等等[参看瓦·沃·《农民经济中的进步潮流》]。一方面,农民抛弃土地,出卖和出租份地,另一方面,农民租进份地并贪婪地购买私有主土地。这一切都是人所共知的早就确定了的事实[注:农民自己很中肯地把这一过程称为“非农民化”[见《1892年下诺夫哥罗德省的农业概况》1893年下诺夫哥罗德版第3编第186—187页]。],这些事实只能用商品经济的规律来解释,正是商品经济把我国“村社”农民也分化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再拿手工业者来说,在改革后时代,不仅有新的行业产生出来,旧的行业获得更快的发展[这种现象是刚才所指出的种地农民分化的结果,是社会分工愈来愈细的结果[注:尼古拉·—逊先生最大的理论错误之一就是忽视了这种现象。]],而且大批手工业者愈来愈穷,陷入赤贫的境地,丧失了经济独立性,而极少数则靠牺牲这些群众而富有起来,积攒巨额资本,变成包买主,包揽销路,并终于在我国绝大多数手工业中组织起完全资本主义式的家庭手工 制大生产。

    我国小生产者中存在这两种截然相反的趋向,清楚地表明资本主义和大众的贫穷化不仅不互相排斥,反而互相制约,并且无可辩驳地证明,资本主义现时已经是俄国经济生活的基本背景。

    因此,说“市场问题”的答案就在于农民分化这一事实中,并不是什么奇谈怪论。

    同时不能不指出,轰动一时的“市场问题”的(流行的)提法本身就含有许多荒谬见解。通常的说法(见第1节)根本就是建立在一些极其不可思议的假设上面的,仿佛社会经济制度可以按照某一群人物(“知识分子”或“政府”)的意志而建立或消灭(因为否则就不会提出资本主义是否“能够”发展、俄国是否“应当”经历资本主义、村社是否“应该”保存等等问题);仿佛资本主义排斥人民的贫穷化;仿佛市场是一种与资本主义无关而独自存在的东西,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某种特殊条件。

    不纠正这些荒谬见解,问题就不能解决。

    “当人民大众很穷而且愈来愈穷的时候,资本主义能否在俄国发展起来呢?”我们假定有人果真对这个问题想出了这样的答案:是的,能够发展,因为资本主义将不靠消费品而靠生产资料来发展。”很明显,这样的答案是以一个十分正确的见解为根据的,就是资本主义国家总生产量的增长主要靠生产资料(即依靠生产资料甚于依靠消费品),但更明显的是,这样的答案丝毫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正如小前提正确而大前提荒谬,就不能从三段论法中得出正确的结论一样。这样的答案(再说一遍)的前提是资本主义正在发展、囊括全国并转入高级技术阶段(大机器工业),而问题的基础却正好是否认资本主义发展的可能性,否认大生产形式代替小生产形式的可能性。

    必须把“市场问题”从“可能”和“应当”这种毫无裨益的臆测中移到现实的基础上来,移到研究和解释俄国经济制度怎样形成、为什么正是这样形成而不是那样形成的基础上来。

    我只就手头现有的材料举几个例子来具体说明上面的阐述是根据哪一种材料。

    为了说明小生产者的分化,说明他们中间不仅有贫穷化的过程,而且有大规模的(比较而言)资产阶级经济建立的过程,我来引证一下分属于不同省份的三个欧俄纯农业县的资料,即塔夫利达省第聂伯罗夫斯克县、萨马拉省新乌津斯克县和萨拉托夫省卡梅申县的资料。这些资料取自地方自治局统计汇编。为了预防可能被人指责所选县份不是典型县份(在几乎不知农奴制为何物和主要在改革后的“自由”制度下才有很多人居住的我国边疆地区,其分化速度确实比中部地区更快),我特作如下几点说明:

    (1)从塔夫利达省内陆三个县中挑选了第聂伯罗夫斯克县,因为那里住的全是俄罗斯人[移民户仅占0.6%],他们都是村社农民。

    (2)在新乌津斯克县的资料中,只引了有关俄罗斯(村社)居民的资料[见《新乌津斯克县统计资料汇编》第432—439页(α)],其中不包括所谓“独立农庄主”,即那些脱离村社而单独居住在购买地或租地上的村社农民。若把这些农场主经济[注:事实上,2294个独立农庄主有播种面积123252俄亩(即每户平均有53俄亩)。他们雇佣了2662个男工(和234个女工),他们有4万多头马和牛,有很多改良农具。见《新乌津斯克县统计资料汇编》第453页。]的直接代表者也算在内,分化情形就会明显得多了。

    (3)在卡梅申县的资料中,只引了有关大俄罗斯(村社)居民的资料。
    {论所谓市场问题10.gif} [22][23]
 
    汇编中的分类,在第聂伯罗夫斯克县以每户的播种面积亩数为标准,其余二县则以役畜头数为标准。

    列入贫苦户的,在第聂伯罗夫斯克县是不种地和种地不满10俄亩的农户,在新乌津斯克县和卡梅申县是没有役畜或有1头役畜的农户。列入中等户的,在第聂伯罗夫斯克县是种地10—25俄亩的农户,在新乌津斯克县是有役畜2—4头的农户,在卡梅申县是有役畜2—3头的农户。列入富裕户的是种地超过25俄亩(第聂伯罗夫斯克县)或有役畜超过4头(新乌津斯克县)和超过3头(卡梅申县)的农户。

    根据这些资料可以清楚地看到,在我国种地的村社农民中所发生的并不是一般的贫穷化和破产的过程,而是分化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过程。大量农民(贫苦户)——平均约有1/2——丧失了经济独立性。他们手中只拥有当地农民全部农业经济的很小一部分——约13%(平均)的播种面积;每户只有播种面积3—4俄亩。要判断这点播种面积的作用,我们只指出下述一点就够了:塔夫利达省的一个农户要专靠独立的农业经济过活而不求助于所谓“外水”,就必须有播种面积17—18俄亩[注:在萨马拉省和萨拉托夫省,这个标准要低1/3,因为该地居民的生活较差。]。显然,下等户多半不是靠自己的农业经济而是靠外水即靠出卖劳动力维持生活。如果我们研究一下说明这一类农民状况的更详细的资料,那就可以看出,正是这一类农民中,放弃农务、出租份地、丧失农具、外出干活挣钱的人最多。这一类农民代表着我国农村无产阶级。

    但另一方面,从这些村社农民中又分化出性质完全相反的另一类。上等户占有的播种面积比下等户多6—9倍。如果把这些播种面积(每户23—40俄亩)和全家光靠自己的农业经济就能过小康生活的“标准”亩数比较一下,就可看出前者比后者还多1—2倍。显然,这种农民从事农业就是为了获得收入,为了出卖粮食。他们有相当可观的积蓄并用这种积蓄来改善经营,提高耕作技术,购置农业机器和改良农具,例如在新乌津斯克县,14%的户主有改良农具;而在上等户中,42%的户主有改良农具(所以在全县有改良农具的农户总数中,上等户便占了75%),集中在他们手里的改良农具占“农民”现有改良农具总数的82%[注:全县农民共有5724件改良农具。]。上等户已不能光靠本身的劳动力耕种自己的土地,因而需要雇工,例如新乌津斯克县有35%的上等户户主雇长工(秋收农忙时节雇的人未计在内);第聂伯罗夫斯克县也是如此。一句话,上等户无疑已是资产阶级了。他们的力量已不在于掠夺别的生产者(象高利贷者和“盘剥者”那样),而在于独立地组织[注:当然这也是靠掠夺,但已不是掠夺独立生产者,而是掠夺工人。]生产:这一类农民占全体农民1/5,他们手里集中了超过1/2的播种面积[我取三个县的总平均数]。如果注意到这些农民的劳动生产率(即收成)远远超过了下等户中种地的无产者的生产率,那就不能不得出结论说,农村资产阶级是粮食生产的主要推动者。

    农民分裂为资产阶极和无产阶级[民粹派在此过程中除“大众的贫穷化”外什么也看不见]对“市场”量,即对转变为商品的那一部分粮食的数量该有何种影响呢?显然,这一部分粮食要大大增加,因为上等户的粮食远远超过本身的需要而大批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下等户不得不用干活挣来的钱购买粮食。

    为了举出有关这个问题的确切资料,我们所需要的已不是地方自治局统计汇编,而是弗·叶·波斯特尼柯夫的著作《南俄农民经济》。波斯特尼柯夫根据地方自治局的统计资料,描述了塔夫利达省内陆三个县(别尔江斯克、梅利托波尔和第聂伯罗夫斯克)的农民经济,并按照各类农民[按播种面积大小分为六类:(1)不种地者;(2)种地不满5俄亩者;(3)种地5—10俄亩者;(4)种地10—25俄亩者;(5)种地25—50俄亩者;(6)种地超过50俄亩者]分析了这种经济。在研究各类农民和市场的关系时,作者把每一农户的播种面积分为四部分:(1)经营面积——这是波斯特尼柯夫给提供播种所需种子的那部分播种面积所取的名称;(2)食物面积——提供养活劳动者家庭和工人的粮食;(3)饲料面积——提供役畜饲料;(4)商业面积或市场面积——提供转变为商品而在市场上出卖的产品。显然,只有最后一种面积才提供货币收入,而其余的都是提供实物收入,就是说,提供农户本身消费的产品。

    在计算各类农民的这几种面积中的每一种面积时,波斯特尼柯夫制成了这样一张表:
    {论所谓市场问题11.gif}
 
    我们从这些资料中可以看出,经济规模愈大,其商品性就愈大,为出卖而生产的粮食就愈多[各类农民出卖粮食的百分比为12—36—52—61%]。主要耕作者即两类上等户(他们拥有全部播种面积的1/2以上)出卖他们半数以上的农产品[ 52%和61% ]。

    假如农民不分裂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换句话说,假如播种面积“平均”分给全体“农民”,则全体农民都会是中等户(种地10—25俄亩),而进入市场的粮食只会是全部粮食的36%,即518136俄亩播种面积的产品(1439267俄亩的36%等于518136俄亩)。从上表可以看出,现在进入市场的粮食却为全部粮食的42%,即608869俄亩的产品。可见“大众的贫穷化”,40%农民(即种地不满10俄亩的贫苦户)的经济的完全衰落和农村无产阶级的形成,使9万[注:90733俄亩等于全部播种面积的6.3%。]俄亩播种面积的产品投入了市场。

    我决不是想说,由农民分化引起的“市场”扩大仅限于此。完全不是的。举例说,我们看到农民购置改良农具,即把他们的积蓄用于“生产资料的生产”。我们看到进入市场的,除粮食外,还有另一种商品,即人的劳动力。我所以不提这一切,是因为我引用这个例子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说明在我们俄国,大众的贫穷化确实引起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加强。我有意选择了粮食这种产品,因为无论何时何地粮食卷入商品流通总是最迟最慢;因而选的地区也是纯农业地区。

    现在我再举一个纯工业区即莫斯科省的例子。地方自治局统计人员在《莫斯科省统计资料汇编》第6卷和第7卷中,描述了莫斯科省农民经济的情形。这两卷汇编收载了许多叙述手工业概况的出色文章。我只引用《花边业》[注:《莫斯科省统计资料汇编》,经济统计部分,第6卷第2编。《莫斯科省手工业》1880年莫斯科版第2编。]一文的一个地方,其中说明了改革后时代农民的手工业如何和为什么特别迅速地发展起来。

    花边业在本世纪20年代产生于波多利斯克县沃罗诺沃乡的两个互相毗连的村庄。“19世纪40年代,花边业虽未扩展到广大地区,但已开始慢慢地普及于邻近各村,而自60年代起,特别是近3—4年来,迅速地向周围地区发展了。”

    在目前有花边业的32个村庄中,花边业的产生年代如下:
    2个村庄——1820年。
    4个村庄——1840年。
    5个村庄——19世纪60年代。
    7个村庄——1870—1875年。
    14个村庄——1876—1879年。

    该文作者说:“如果探究一下这种现象(即手工业正是在近几年得到非常迅速的发展)产生的原因,那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农民生活条件在此期间大为恶化,另一方面,一部分境况较好的居民的需要却有了显著的增长。”

    为了证实这一点,作者利用了莫斯科地方自治局统计中的一些资料,现在我把这些资料列成下表[注:我省略了关于奶牛分配的资料(结论一样),加上了百分比。]:
    {论所谓市场问题12.gif}

    作者继续说:“这些数字雄辩地说明,该乡马、奶牛和小牲畜的总数增加了,但这种财富的增加只属于某些人,即属于有马2—3匹以上的户主……

    ……因而我们看到,在无奶牛无马的农民增多的同时,不再耕种土地的农民也在增加:牲畜没有,肥料不够;地力日益枯竭,不值得耕种;为了养活自己和全家,为了不致饿死,单是男人从事手工业已不够了(他们过去在农闲时本来就从事手工业),现在需要家中其他成员也去找外水了……

    ……表内引用的数字资料还向我们说明了另一种现象;在这 些乡村中,有2—3匹马、奶牛的人数也有了增加。因此,这些农民的财富也增加了,与此同时我们却说:‘某某村所有的妇女儿童个个都在从事手工业生产。’怎样来解释这种现象呢?……要弄清这一现象,我们就得看看这些村子里的人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就得进一步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那时也许能弄明白,这种为销售而生产商品的强烈欲望是由什么引起的?

    我们在这里当然不去详细研究:在什么样的顺利情况下,农民中逐渐分化出一些较强的个人和家庭;什么条件造成了他们的财富;什么社会条件使得这种财富一经出现就能迅速增长,而且增长到这种程度,竟使乡村中一部分居民与另一部分居民有了显著的不同。在考察这个过程时,只要指出农村中一个极其平常的现象就够了。在一个村子里,有某某农民以强健、能干、精明、勤劳闻名于乡闾;他的家庭人口很多,身强力壮、年轻有为的儿子占了大半;他们生活在一起,不分家;他们有4—5个人的份地。显然,种这些地用不着全家的人手。于是有2—3个儿子经常外出做零工或在本地从事手工业生产,只在割草时,才暂时把它们放下,帮助家庭干田间工作。家中各个成员挣来的钱不劈分,成为大家的财产;再加上其他一些有利条件,收入就大大超过用来满足家庭需要的开支。开始有了积蓄,于是家庭就能在较好的条件下从事手工业生产,就是说,能用现钱从原主手里购买原料,能把制成的商品在值钱的时候卖出,能不依赖各种‘分活人’以及男女商人等。

    这时,开始有可能雇一两个工人,或者把活计分配给已不能完全独立从事某种生产的贫苦农户。由于诸如此类的条件,我们所说的这个较强的家庭就有可能不单单靠本身劳动来获得利润。在这里,我们当然不去涉及这类家庭如何产生出通常所谓盘剥者、寄生虫之类人物的情形,我们只来考察农民中最平常的现象。载于《汇编》第2卷和第6卷第1编中的一些表格清楚地说明,随着一部分农民生活状况的恶化,往往有另外一小部分农民或个别农民的财富增多起来。

    随着手工业的发展,乡村与外界、与城市(这里指与莫斯科)的来往日益频繁,莫斯科的某些生活方式逐渐渗入乡村,并首先在这些较为富裕的家庭里流行起来。购置茶炊,购置必要的玻璃器皿和陶瓷器皿,穿得‘比较干净’。农夫穿得干净首先表现在丢掉草鞋穿上皮靴,妇女则先穿上比较干净的衣服,然后才穿上各式皮鞋和皮靴。首先使她们醉心的是各种色彩鲜艳的印花布、头巾、毛织花被巾之类的美丽什物……

    ……在农民家庭里‘自古以来’就是妻子给丈夫、自己和孩子做衣服……在他们自己种亚麻的时候,他们只须花很少一点钱去购买衣料和做衣服用的东西,而这些钱是靠卖鸡、鸡蛋、蘑菇、草萄、剩余的线毯或麻布零头得来的。其余一切都在家里制造。农妇们在家里生产需要她们提供的一切东西,并把自己田间工作之外的全部空闲时间都花在这上面,这就是沃罗诺沃乡各村花边业的发展非常缓慢的原因。花边主要是由生活较有保障或人口较多的家庭的姑娘们编织的,因为这些家庭不需要全家妇女都去纺麻织布。但是廉价的印花布、细布逐渐排挤着麻布;再加上其他一些情况,如有时亚麻歉收,有时丈夫要做件红布衫,有时自己要做件漂亮点的‘舒勃卡’(无袖女衫),于是在家里织各种麻布、头巾以解决农民穿衣问题的习惯渐渐受到排挤,或者受到很大的限制。服装本身也在变化,这部分是由于家庭织的布为工厂织的布所排挤和代替……

    ……这就是大部分居民必须竭力为销售而生产商品,甚至让孩子也来参加这种生产的原因。”

    这位细心的观察家的朴实叙述,清楚地说明社会分工在我国农民群众中是怎样进行的,它怎样引起了商品生产[因而也引起市场]的扩大,这种商品生产怎样自然而然地(也就是通过它使生产者和市场所发生的关系)使得人的劳动力的买卖成为“最平常的现象”。

    八

    最后,把一位“流行观点”最新最有名的代表人物的论断分析一下,以说明所争论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堆砌的抽象概念、图表和公式似乎太多了),也许不是多余的事情。

    我说的就是尼古拉·—逊先生[注:显然,这里谈不上去分析他的整部著作(这需要专门写一部书),而只能分析他惯用的论据之一。]。

    他认为,国内市场的“缩小”和农民购买力的“降低”,是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最大“障碍”。他说,手工业的资本化排挤了家庭工艺品的生产;农民不得不买衣服穿。农民为了弄到这笔钱,就加劲开垦土地,由于份地不够,就把这种耕地扩大到远远超过合理经营所许可的限度,他把土地租金提高到难以想象的程度,他最后终于破产了。资本主义自己给自己掘下了坟墓,把“人民经济”带进了1891年可怕的危机,于是……资本主义停滞了,因为它没有基础,无力继续“走这条道路”。俄罗斯觉悟到“我们离开了万古神圣的人民制度”,所以它正在等待……长官下几道“把大生产移接到村社上去”的命令。

    这个“万古常新的”(在俄国民粹派看来)理论的荒谬性到底在哪里呢?

    是这个理论的制造者不懂得“为生产资料而生产生产资料”的意义吗?当然不是。这个规律尼古·—逊先生知道得很清楚,他甚至提到这个规律在我国也有表现(第186、203—204页)。诚然,由于他具有用种种矛盾自己打自己耳光的才能,有时(参看第123页)他就忘记这个规律,但很明显,纠正这类矛盾,丝毫纠正不了作者上述基本论断。

    他的理论的荒谬性,在于他没有本领说明我国的资本主义,而把自己关于资本主义的论断建筑在纯粹的虚构上面。

    尼古·—逊先生把由于家庭产品被工厂产品排挤而破产的“农民”,看作是某种同一的、内部一致的东西,它对各种生活现象的反映就象一个人那样统一。

    现实中根本就没有这种情形。如果没有各生产单位(农户)的孤立性,商品生产也就不可能在俄国产生,并且谁都知道,我国农民实际上是各自经营而不依赖他人的;他们各自担着风险生产归他们私有的产品;他们独自和“市场”来往。

    现在我们来看看“农民”的情况是怎样的。

    “农民因需要钱而过分扩大耕地,于是遭到破产。”

    但只是殷实的、有种子的、有足够役畜和农具的农民才能扩大耕地。这种农民(大家知道,他们是少数)的确增加了播种面积,甚至把自己的经济扩大到没有工人帮助就不能应付的程度。多数农民则根本无力用扩大经济的办法来满足对金钱的需要,他们既没有任何储备,也没有足够的生产资料。这种农民要弄到钱,就得去找“外水”,就是说,他拿到市场上去的,已不是自己的产品,而是自己的劳动力了。出去找外水自然使农业经济更加衰落,这个农民的最后结局就是把自己的份地租给本村社的富户;这个富户扩大自己的经济,当然不是把这种份地出产的产品自己消费掉,而是把它送到市场上去。结果是“人民的贫穷化”、资本主义发展和市场扩大。但不仅如此。这个富裕农民一心经营扩大了的农业经济,已不能象从前那样进行自给自足的生产了,就拿鞋子来说,买鞋穿对他更合算了。至于变穷了的农民,他也得买鞋穿:他不能自己做鞋子,原因很简单,他已没有自己的经济了。于是产生了对鞋子的需求,产生了粮食的供应,这是善于经营的农夫所生产的余粮(这种农夫的经济的进步潮流使瓦·沃·先生很感动)。附近做鞋的手工业者也同农民现在的处境一样:衰落的经济提供的粮食太少,要购买粮食就必须扩大生产。当然,能够扩大生产的仍然只是那些有积蓄的手工业者,即少数人;他们有可能雇用工人或把活计分给贫苦农民在家里做。而多数手工业者则无从考虑扩大作坊:如果发了财的包买主能给他们点“活计做”,就是说,如果他们能给自己唯一的商品(劳动力)找到购买者,他们就很高兴了。结果又是人民的贫穷化、资本主义发展和市场扩大;这又推动了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和深入。这个运动到何处为止呢?这谁也说不上来,正如谁也说不上来它从什么地方开始一样,但这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在我们面前有一个活生生的有机过程,即商品经济发展和资本主义增长的过程。农村中的“非农民化”向我们表明这个过程的开端,它的萌芽,它的早期阶段;城市中的大资本主义向我们表明这个过程的结尾和它的趋向。若想把这两个现象分割开来,若想把它们看作孤立的互不依赖的东西,那你就不能使自己的论断前后一致,就不能说明人民的贫穷化和资本主义的增长这两个现象。

    但常有这种情形:一些爱发这种无头无尾的议论的人们不能说明这个过程,于是中止探讨,说这两个他们都同样不了解的现象中,有一个现象[这里当然是指那个与“有批判头脑的人物的崇高道德感”相抵触的现象]是“荒谬的”、“偶然的”、“悬空的”。

    显然,事实上只有他们自己的议论才是“悬空的”。

    载于1937年11月17日《布尔什维克》杂志第21期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卷第67—122页

ZS
    [18]《论所谓市场问题》1893年秋写于彼得堡。文中的一些主要论点,列宁在彼得堡马克思主义者小组(所谓“老年派”小组)讨论格·波·克拉辛的论文《市场问题》时已作阐述。

    列宁的这篇文章曾在彼得堡及其他城市的社会民主主义小组中广泛流传。这篇文章的主要结论后来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书中得到了进一步发挥。——56。

    [19]额外价值即剩余价值。列宁在90年代的著作中,常把“额外价值”与“剩余价值”并用,后来就只用“剩余价值”一词。——60。

    [20]《制造消费资料的生产资料》这一栏所列的是Ⅰ(V+m)的总数,包括了预定作为积累的部分。但第Ⅰ部类新创造的价值(表现为工具和材料),有一部分不是供第Ⅱ部类用的生产资料,而是第Ⅰ部类追加的生产资料。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有多大部分将用于第Ⅱ部类,多大部分仍留在第Ⅰ部类,这从下一年度两个部类实际运用的固定资本量可以推算出来。

    列宁的手稿有两处笔误:3172+(1/2)误为3172;10830误为10828+(1/2)。正文表中没有改正。——66。

    [21]出自俄国作家尼·瓦·果戈理的小说《死魂灵》。泼留希金是小说中的一个地主,一个悭吝成癖的守财奴。——83。

    [22]7015和28276这两个数字在手稿中误为7014和28275,现已改正。列宁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书中对此已作修改(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3卷第67页)。——90。

    [23]这个数字在手稿中误为149703,现已改正。——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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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

    (马克思主义在资产阶级著作中的反映)

    评彼·司徒卢威《俄国经济发展问题的评述》一书
    1894年圣彼得堡版[79]

    (1894年底—1895年初)
   
    这里提到的司徒卢威先生的书,对民粹主义作了系统的批判,并从广义上了解民粹主义一词,认为它是对极重要的社会学问题和经济学问题提出了一定解决办法的学说,是“一套经济政策的教条”(第Ⅶ页)。单是提出这样的任务,已足使该书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但在这方面更重要的是进行批评时所持的观点。对于这种观点,作者在序言中作了如下的说明:

    “他〈作者〉虽然在若干基本问题上赞同著作界中已成定论的观点,但认为自己丝毫没有受某种学说的词句和条规的约束。他没有染上正统思想。”(第Ⅸ页)

    从该书的全部内容可以看出,这些所谓“著作界中已成定论的观点”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试问,作者接受的马克思主义的“若干基本”原理究竟是哪些,拒绝的又是哪些,为什么,到了怎样的程度?作者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因此,为了弄清楚这本书中究竟哪些东西可以算作马克思主义的,究竟作者接受了学说中的哪些原理,在多大程度上始终如一地遵循了这些原理;究竟拒绝了哪些原理,在这种种情况下结果又是怎样,——为了弄清楚这一切,必须对这本书作一番详尽的分析。

    该书的内容异常庞杂。作者首先叙述了我国民粹派采用的“社会学中的主观方法”,对它作了批判,把它和“历史经济唯物主义的”方法作了对比。接着,他首先根据“全人类的经验”(第Ⅸ页),然后根据俄国经济史资料和现实资料,从经济上批判了民粹主义。顺便他也批判了民粹主义经济政策的教条。这样庞杂的内容(这在批判我国一个巨大的社会思潮时是完全不可避免的),决定了我们分析的形式:必须逐步探究作者的叙述,考查作者的每一类论据。

    ——

    但在着手分析该书之前,我觉得需要较详细地预先说明几点。本文的任务,是从一个在一切(不仅在“若干”)“基本问题上赞同著作界中已成定论的观点”的人的角度来批判司徒卢威先生的书。

    自由主义民粹派的报刊为了批评的目的不止一次地叙述过这些观点,使这些观点模糊得不成样子,甚至加以歪曲,把与这些观点毫无关系的黑格尔主义、“对每个国家必须经过资本主义阶段的信仰”以及其他许多纯粹是《新时报》的胡说也牵扯进来。

    特别是学说的实践方面,即在俄国的实际运用方面,遭到了歪曲。我国自由派和民粹派不愿意了解,俄国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出发点是对俄国现实有完全不同的看法,而把这种学说同自己对俄国现实的旧观点相比较,结果得出的结论不仅荒诞之至,而且给马
    {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1.gif}
    克思主义者加上了极其荒唐的罪名。

    因此在我看来,若不确定自己对民粹主义的态度,也就不能着手分析司徒卢威先生的书。此外,为了说明这部只分析学说的客观方面而把实际结论几乎完全抛在一边的著作的许多地方,预先把民粹主义观点和马克思主义观点作一对比是必要的。

    这种对比会使我们看到,民粹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共同的出发点是什么,它们的根本区别又在哪里。同时,较方便的办法是把俄国旧民粹主义拿来对比,因为它,第一,比现在的(以《俄国财富》这类刊物为代表的)民粹主义彻底得多和直爽得多;第二,较完整地表明了民粹主义的长处,这种长处在某些方面马克思主义也是赞同的。

    现在我们就拿一篇俄国旧民粹主义的信条录来逐步分析其作者的观点。
   
    第一章  对民粹主义信条录的逐段评述

    《祖国纪事》总第242卷[注:1879年第2期《时评》栏第125—152页。]刊载了一篇没有署名的文章:《人民园地上的新苗》。该文明显地表现了民粹主义比俄国自由主义进步的方面。

    作者从这样的话开始:“今天”,谁若反对“来自民间而晋身社会上层的人”,谁就要被看成“几乎是叛逆”。

    “不久以前,文坛的一头驴子踢了《祖国纪事》一脚,责备它在评论兹拉托弗拉茨基那本书的短文中对人民表示悲观,其实这篇短文除对高利贷行为和金钱的腐蚀作用表示悲观外,并没有什么悲观的东西;而后来,当格列·乌斯宾斯基为自己最近几篇特写作了解释(1878年《祖国纪事》第11期)时,自由派泥潭就完全象童话中说的那样激荡起来……突然出现了那么多人民卫士,真叫我们惊异,我国人民竟有这样多的朋友……我不能不同情……提出农村这个美人和文坛少年(或者确切些说,不是少年,而是贵族老爷及其奴仆中间的老色鬼和年轻的商人)对她的态度问题……对农村唱小夜曲,‘对她流连顾盼’,完全不等于爱她和尊敬她,正如指出她的缺陷,完全不等于敌视她。如果去问问乌斯宾斯基本人……他倾心于什么,他认为未来的寄托是什么,是农村,还是旧贵族阶层和新小市民阶层?那么毫无疑问他会回答:‘是农村’。”   

    这段话非常典型。第一,它清楚地表明,民粹主义的实质就是从农民、从小生产者的角度来反对俄国的农奴制度(旧贵族阶层)和资产阶级性(新小市民阶层);第二,它同时表明这种反对是充满幻想的,是回避事实的。

    难道“农村”存在于“旧贵族”制度或“新小市民”制度以外的什么地方吗?难道这二者的代表过去和现在按自己方式建设的不正是“农村”吗?农村正是由“旧贵族”“阶层”和“新小市民”“阶层”这两个部分组成的。无论你怎样反复观察农村,只要你不从可能出发,而只肯定现实(我们谈的就是这一点),你就决不会从农村中找出什么第三个“阶层”。如果说民粹派找到了,那仅仅是因为他们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看到各个农民村社的土地占有形式,而看不到整个俄国社会经济的经济组织。这种经济组织把农民变为商品生产者,使他们成为小资产者,即为市场而生产的单独的小业主;因此,这种经济组织使人不可能到后面去找“未来的寄托”,而一定要到前面去找;就是说,不能到“农村”中去找,在那里,“旧贵族”阶层和“新小市民”阶层的结合使劳动状况极度恶化,使劳动无法对“新小市民”制度的主宰进行斗争,因为这些主宰的利益和劳动的利益的对立本身还没有充分发展;就是说,要到充分发展的、彻底的“新小市民”阶层中去找,因为这个阶层把“旧贵族”的美妙东西已从自己身上清除净尽,使劳动社会化,使农村中尚处于萌芽状态和受抑制的社会对立得到充分的发展而完全显露出来。

    现在应当指出导致民粹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两种学说之间、对俄国的现实和历史的两种理解之间所存在的理论上的区别。

    我们随着作者来分析吧。

    作者向那些“愤愤不平的先生们”担保说,对于人民的贫困和人民的道德的相互关系,乌斯宾斯基理解得

    “比许多农村崇拜者更为透彻,在这些崇拜者眼里……农村不过是……一切有见识讲实际的资产者在类似今天这种时代总要备有的一种自由主义身分证”。

    民粹派先生,请您想一想,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使一个愿意代表劳动利益的人感到伤心和委屈的事情呢?为什么被他看作“未来的寄托”的东西竟变成了“自由主义身分证”呢?这个未来是要排斥资产阶级的,而您想借以达到这个未来的东西,不仅没有遭到“讲实际有见识的资产者”的敌视,反而为他们欣然接受,被他们当作“身分证”。

    假如您指出,“未来的寄托”不是在以“讲实际有见识的资产者”为主宰的那一制度所特有的社会对立尚处于不发展的萌芽状态的地方,而是在这种对立已发展到顶点、发展到极限,因而已不能局限于敷衍了事的办法、已不能利用劳动者的愿望来满足私利的地方,即在问题已直截了当提出的地方,那您想一想,这种令人难堪的事情还会发生吗?

    您自己不是这样说过:

    “人民的消极朋友不愿了解一个简单的道理:社会上一切起作用的力量总是形成两种势均力敌、相互对立的力量,而表面上好象没有参加斗争的消极力量,只是为当时的优势力量服务的。”(第132页)

    难道这种分析不适用于农村吗?难道农村是一个没有这些“相互对立的力量”和斗争的什么特殊世界,可以笼统地谈论农村,而不怕做“优势力量”的帮手吗?既然已经谈到斗争,却又从这一斗争的内容被一大堆无关的情况(这些情况妨碍人们坚决彻底地把这些相互对立的力量分开,妨碍人们看清主要敌人)掩埋住的地方谈起,难道是有根据的吗?作者在文章末尾提出的纲领——提倡教育,扩大农民占有的土地,减轻赋税——动不了占优势的人们的一根毫毛,而纲领的最后一条——“组织人民工业”,又是以斗争不仅有过甚至已经胜利结束为前提的,这难道还不明显吗?对抗的存在是您自己所不能不承认的,而您的纲领却避而不谈这种对抗。因此,您的纲领对属于“新小市民阶层”的业主并不可怕。您的纲领是小资产阶级的幻想。正因为如此,它只能当“自由主义身分证”使用。

    “那些把农村当作抽象的概念、把农夫当作抽象的纳尔苏修斯[80]的人,甚至没有好好想一想,就说只须颂扬农村和肯定农村,就说农村在出色地抵抗一切破坏性的影响。既然农村竟每天要为一个戈比而拼命,既然它受到高利贷者的盘剥、富农的欺骗、地主的压榨,既然它时常在乡公所受到鞭挞,难道这一切对农村的道德方面不会发生影响吗?……既然卢布,这个资本主义的月亮,浮现在农村风景画的近景上,既然人们的目光、意向和心力都贯注在它上面,既然它成为生活的目的和衡量个人才能的尺度,难道可以掩盖这种事实而说农夫是根本不需要金钱的不重利的科斯马[81]吗?既然农村中显然存在着不和的趋向,既然富农如花盛开,而且力图奴役最弱的农民使他们变成雇农,力图破坏村社等等,试问,难道可以掩盖所有这些事实吗?!我们可以希望对这些事实作更详尽更周密的研究,我们可以用穷苦不堪的生活条件(人们因饥饿而盗窃,杀人,万不得已时甚至吃人)来解释这些事实,但要掩盖这些事实是根本不可能的。掩盖这些事实就等于维护现状,就等于维护臭名远扬的自由放任,而让可忧的现象发展到骇人听闻的地步。粉饰真相总是多余的。”

    又是这样:对农村的描写多么精采,而得出的结论多么浅薄!对事实的观察多么正确,而对它们的说明和理解多么肤浅!这里我们又看到在保护劳动的愿望和实现它们的方法之间横着一条鸿沟。农村中的资本主义在作者看来不过是“可忧的现象”。尽管他也看到同样的资本主义在城市中规模很大,看到资本主义不仅支配了国民劳动的各个部门,甚至支配了代表人民和为了人民贡献出资产阶级措施的“进步”著作界,但是,他不愿承认问题在于我国社会经济的特殊组织,而用幻想来安慰自己,说这不过是“穷苦不堪的生活条件”所引起的可忧的现象。据说,如果不奉行不干涉论,那就可以消除这些条件了。是的,那真是美哉妙哉!可是,俄罗斯还从未有过不干涉政策;向来实行的都是干涉……有利于资产阶级的干涉,只有“午睡般的宁静”的甜梦才能产生一种希望:不经过象司徒卢威先生所说的“在各个阶级间重新配置社会力量”而改变这种状况。

    “我们忘记了,我们的社会需要理想——政治理想、公民理想等等——主要是为了有了它们就可以不再去想别的东西;它寻求理想时不是象年轻人那样战战兢兢,而是怀着午睡般的宁静心情;它对理想失望时不感到精神痛苦,而是象幸福乡王子那样轻松。至少我们社会中的大多数人是这样的。他们本来不需要什么理想,因为他们脑满肠肥,对饱食终日十分满足。”

    这是对我国自由主义民粹派社会的出色描写。

    现在有两种人,一种是“民粹派”,他们继续照拂体贴这个“社会”,以描绘“未来的”资本主义或如该文作者所说的“逼近的灾祸”[注:它威逼谁呢?饱食终日的人吗?资本主义不仅不“威逼”他们,反而许以美味佳肴。]的种种惨象来款待它,号召它的代表离开“我们”已经误入的歧途等等,另一种是马克思主义者,他们十分“狭隘”,把自己同社会截然分开,认为只须依靠那些不“满足”于也不能满足于“饱食终日”的人,他们认为理想是需要的,是一个日常生活问题。试问,在这两种人中,今天究竟是谁更彻底呢?

    作者继续说,这是贵族女学生的态度,这

    “证明思想和感情已彻底堕落……从来还没有过这样举止端庄、金玉其外、这样纯真无邪而同时又是极端的堕落。这种堕落完全是我们现代历史的产物,是在乡绅习气、贵族的温情、无知和懒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小市民文化〈确切些说,就是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的制度。——克·土·〉的产物。小市民把自己的科学、自己的道德准则和自己的诡辩带到生活中来了”。

    看来,作者对现实估计得如此正确,他一定明白唯一可能的出路是什么了。既然整个问题在于我国的资产阶级文化,那就是说,除这个资产阶级的“对立者”外,不可能有另外的“未来的寄托”了,因为只有它才和这种“小市民文化”彻底“分开”,才跟它势不两立,才不会作任何易于被人用来制造“自由主义身分证”的妥协。

    不然。还可以幻想一下。“文化”,这的确只是“小市民的”玩意儿,只是一种堕落。但要知道,这完全是旧乡绅习气(作者自己刚才也承认文化是现代历史创造的,是消灭了旧乡绅习气的历史创造的)和懒惰的产物,就是说,这种东西是偶然的,是没有牢固的根基的,如此等等。接着作者又说了一些话,这些话毫无意义,回避事实,只是一种故意漠视“相互对立的力量”的存在的感伤主义幻想。请听听:

    “他们(小市民)需要在讲台、文坛、法庭和其他生活场所把它们(科学、道德准则)确立起来。〈我们从前面看到,他们已经把它们在农村这样深邃的“生活场所”确立起来了。——克·土·〉他们首先是找不到进行这项工作的十分合适的人才,因而不得不求助于具有其他传统的人〈是俄国资产阶级“找不到人才”吗?!这是不值一驳的,而且作者在下面就会自己驳倒自己的。——克·土·〉。这些人都不是内行〈俄国资本家吗?!——克·土·〉,他们的步伐不老练、动作不敏捷〈他们十分“内行”,足能取得百分之几十到百分之几百的利润;他们十分“老练”,足能把实物工资制[82]推行于各地;他们十分机敏,足能获得保护关税。只有不直接感受到他们压迫的人,即只有小资产者,才能产生这样的幻想。——克·土·〉;他们竭力模仿西欧资产阶级,订购书籍,埋头学习〈请看作者自己已不得不承认他刚才虚构出来的幻想是多么虚无缥缈,说我国的“小市民文化”是在愚昧无知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是不对的。要知道,正是它给改革后的俄国带来了文明、“学识”。“粉饰真相”,把敌人形容得软弱无力,没有根基,“总是多余的”。——克·土·〉;他们时而惋惜过去,时而忧虑将来,因为他们不知从哪里听到一种喊声,说小市民不过是厚颜无耻的权贵,说他们的科学经不起批评,他们的道德准则毫无可取之处。”

    俄国资产阶级常犯“惋惜过去”、“忧虑将来”的毛病?!真是信口雌黄!有人就是喜欢自己欺骗自己,如此恣意诽谤可怜的俄国资产阶级,说它听到“小市民毫无可取之处”的喊声就惶惑不安!实际上岂不正好相反,因别人虚声恫吓而“惶惑不安”的岂不正是发出这些“喊声”的人吗?“忧虑将来”的岂不正是他们吗?……

    而这类先生听到人家称他们为浪漫主义者,还惊讶万状,装出不懂的样子!

    “然而,总得找条生路。小市民并不是请求人去做工,而是以饿死的威胁命令人去做工[注:读者请注意这一点。当民粹派说我们俄国是“小市民命令人去做工”时,那就是真理。而当马克思主义者说在我国占统治地位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时,那瓦·沃·先生就要高叫,说马克思主义者想“以资本主义制度代替民主〈原文如此!!〉制度了”。]。不去吗,就会没有饭吃,就会在街头呼叫‘布施布施我这个退伍的上尉吧!’,否则就会活活饿死。于是工作开始了,吱吱声、轧轧声、叮当声不绝于耳,一片混乱嘈杂。工作紧急,刻不容缓。机器终于开动了。各种吱吱声、尖叫声似已减少,各种零件似乎还凑合可用,只听见一个笨重东西在隆隆作响。然而这却令人更加胆寒,平板愈来愈弯,螺栓在松动,眼前一切,转瞬即将灰飞湮灭。”

    这一段话非常典型,因为它以鲜明、简练、美丽的形式表达了俄国民粹派的一套议论,这一套议论俄国民粹派喜欢给它披上科学的外衣。他们根据资本主义制度存在着矛盾、存在着压迫、死亡、失业等等这些不可辩驳和无庸置疑的事实,竭力证明资本主义是一种极其不好的东西,是一个“转瞬”即将灰飞湮灭的“笨重东西”。[参看瓦·沃·的著作、卡布鲁柯夫的著作(《农业工人问题》)和尼古拉·—逊先生的部分著作]

    我们从观察中而且是从多年的观察中看到,这个命令俄国人民去做工的力量在日益成长壮大,在向全欧夸耀它所创立的俄国的威力,只“听到”必须把希望寄托在“螺栓松动”上面的“喊声”,它当然表示很高兴。

    “胆小的人吓得屏息静气。不顾一切的人说:‘那就更好’。资产阶级也说:‘那就更好’,‘我们要快些向国外订购新机器,快些准备好用国产材料做的机座、平板和其他粗笨部件,快些聘请高明技师’。同时,社会道德在这一时期败坏不堪。有些人开始爱好新的活动,不量力而行,有些人则日益落伍,悲观失望。”

    可怜的俄国资产阶级!它是在“不量力地”极力攫取额外价值!它感到了自己的道德败坏!(请不要忘记上一页是把这全部道德概括为饱食终日和堕落的。)当然,这里毫无必要与它作斗争,更不用说什么阶级斗争了,只要好好地斥责一顿,它就不会再勉强自己了。

    “这个时候几乎没有一个人想到人民;可是,按资产阶级的惯例,又事事都是为了人民,替人民着想;同时,每一个社会活动家和每一种书刊都认为谈论如何造福人民是自己的天职……这种以自由主义取媚人民的倾向压倒了一切,取得了优势。在我们这个民主世纪,不仅苏沃林先生公开承认自己爱人民,说‘我生平所爱的并至死不渝地爱着的就是人民,我自己就是来自民间的’(这什么也不能证明);甚至连《莫斯科新闻》不知怎的也另眼看待人民了……不知怎的也关心——自然是按自己的方式关心——人民的福利事业了。现在,象业已停刊的《信息报》那样公开对人民不友好的报刊,连一个也找不到了。其实抱公开不友好的态度倒好些,因为这时敌人的原形毕露:可以看出他在哪方面是个笨蛋,在哪方面是个骗子。现在人人都是朋友,同时人人都是敌人,一切都乱糟糟地混在一起了。正如乌斯宾斯基所说,人民完全堕入使初涉旅途的人迷失方向的大雾中。从前他们看到社会上根本没有天理国法。现在别人却告诉他们说,他们已象地主一样自由,他们在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人们在抬举他们,扶持他们。其实,在这一切由一条结实的细线包缠起来的关怀之中,贯串着无尽的虚情假意。”

    对的总是对的!

    “当时,远不是所有的人都在建立奖励富农而使真正的贫苦农民得不到贷款的信贷社。”

    乍看起来,也许以为作者既然了解信贷的资产阶级性,一定会完全屏弃诸如此类的资产阶级措施了。然而,小资产者突出的和基本的特点,正是以资产阶级社会的手段反对资产阶级性。因此,作者也象一切民粹派那样去改正资产阶级的活动,要求扩大信贷范围,要求贷款给真正的贫苦农民!

    “……人们不谈必须实行为土地重分制和村社(?)所妨碍的集约经营;人们不说人头税重,绝口不谈间接税,不谈所得税在实行中通常变成依然是向贫苦农民征税的事实;不说必须发放农贷,以便使农民能按高得出奇的价格向地主购买土地,如此等等……社会上也是这样,那里也有多得令人吃惊的人民的朋友……大概当铺掌柜和酒店老板很快也要讲爱人民了。”

    对资产阶级性的抗议很出色,而得出的结论却很浅薄:资产阶级既在生活中也在社会上占着统治地位。看来应当毅然舍弃这个社会而去找资产阶级的对立者了。

    不,应当宣传给“真正的贫苦农民”发放贷款!

    “情况如此混乱,谁的过错更大呢,是著作界还是社会?——这个问题很难断定,即使断定了也毫无益处。据说,鱼从头部腐烂起,但我认为这种纯粹厨师式的观察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资产阶级社会在腐烂,——这就是作者的思想。值得着重指出的是:马克思主义者的出发点正是这样。

    “当我们向农村献媚,对她流连顾盼的时候,历史车轮却在滚滚前进,自发势力也在发生作用;说得简单明白些,各种各样的奸诈之徒在不断混进生活之中,并按自己的方式改造生活。只要著作界还在争论农村问题,争论农夫是否心地善良,争论农夫有无知识,只要政论家还在连篇累牍地谈论村社问题和土地占有形式问题,只要税务委员会还在继续讨论税制改革,农村是会永世沉沦的。”

    原来如此!“当我们谈论的时候,历史车轮却在滚滚前进,自发势力也在发生作用!”

    朋友,假如是我说了这样的话,你们会叫喊成什么样子呵![83]

    当马克思主义者谈到“历史车轮和自发势力”并确切说明这些“自发势力”就是发展着的资产阶级的势力的时候,民粹派先生们宁肯绝口不谈这些“自发势力”日益增长的事实是否确凿无疑以及对这种事实的估计是否正确的问题,宁肯毫无根据地胡诌一通,说这是一些“神秘主义者和形而上学者”,这些人只会说“历史车轮”和“自发势力”。

    这位民粹主义者的上述自白和马克思主义者通常的论点的唯一区别——而且是极本质的区别——在于民粹主义者认为这些“自发势力”是“不断混进生活之中”的“奸诈之徒”;马克思主义者则认为,自发势力不是偶然地或从外面什么地方“不断混进生活之中”的东西,而是体现为资产阶级,这个阶级是代表着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社会“生活”的产物和表现。这位民粹主义者只是在各种各样的信贷、赋税、土地占有形式、土地重分制、技术改良等等表面现象上兜圈子,不能看到资产阶级的根已深深扎在俄国的生产关系中,因而用幼稚的幻想来安慰自己,说这不过是一些“奸诈之徒”。自然,抱着这样的观点,的确无从理解这跟阶级斗争有什么关系,因为问题的关键只在于清除“奸诈之徒”。马克思主义者曾多次着重指出这一斗争,民粹派先生们既看不见阶级而只看见“奸诈之徒”,自然只能瞠目结舌报以沉默了。

    能够同一个阶级进行斗争的只有另一个阶级,同时一定是一个与自己的敌人已完全“分开”、完全对立的阶级,而对付“奸诈之徒”显然只要警察就够了,顶多再惊动惊动“社会”和“国家”。

    不过我们很快就会看见,这些“奸诈之徒”被这位民粹主义者描写成什么样的人物,他们的根有多么深,他们的社会职能是怎样的无所不包。

    其次,在上面摘引的关于“人民的消极朋友”那段话之后,作者紧接着又说:

    “这比在政治上保持武装中立还要坏,其所以坏,是因为这总是给强者以积极的帮助。无论消极朋友在感情上多么真挚,无论他在生活舞台上怎样尽量保持不显眼的地位,他仍然会使朋友受到损害……”

   “……对于那些比较纯正和真心爱人民的人[注:“消极朋友”的特征是什么,规定得太不明确了!要知道他们也是“纯正的”人,他们无疑也是“真心”“爱人民”的。从前面的对比中显然可以得出结论:必须把参加“相互对立的”两种社会力量之间的斗争的人,拿来同消极者作对比。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这种情况终究是讨厌得不能忍受的。他们听到这种絮絮不休令人厌烦的爱的表白,觉得可耻和厌恶。这种表白年年重复,天天重复,在衙门里,在上流人的沙龙里,在小饭馆喝香槟酒的时候一再重复,但永远也不见诸行动。正因为如此,他们终于对这一切杂拌采取一概否定的态度。”

    这段描写从前的俄国民粹派对自由派的态度的文字,用来说明马克思主义者对现在的民粹派的态度,几乎是完全适合的。马克思主义者对于信贷、买地、技术改良、劳动组合、共耕制[注:尤沙柯夫先生语,1894年《俄国财富》第7期。]等等帮助“人民”的办法也已听得“不能忍受”了。他们也要求不愿意站在……“人民”一边而愿意站在被资产阶级命令去做工的人一边的那些人,“一概否定”自由主义民粹派的这一切杂拌。他们认为空谈为俄国选择道路,空谈“逼近的”资本主义的灾难和“人民工业的需要”,是一种“不能忍受的”伪善态度,因为现时在这种人民工业的一切部门中,资本都占统治地位,各种利益间的不明显的斗争在进行着,对这一斗争不应抹杀而应揭露,不应幻想“最好没有斗争”[注:这是克里文柯先生回答司徒卢威先生所说的“各社会阶级间的严酷斗争”时的用语(1894年《俄国财富》第10期)。],而应发展这一斗争,使其具有持久性、继承性、一贯性,尤其重要的是思想性。

    “正因为如此,终于出现了一定的公民信条,对正直性的一定的断然的要求,这些要求是严格的,有时甚至是狭隘的,因此,喜欢黑暗中的广阔天地而忘记黑暗的逻辑渊源的博爱的自由派,对它们就特别讨厌。”  

    绝妙的愿望!无疑正是需要“严格的”和“狭隘的”要求。

    但不幸的是民粹派的一切绝妙的志向始终都是一些“天真的愿望”。虽然他们意识到这些要求的必要性,虽然他们有极充裕的时间来实现这些要求,但他们至今还没有拟出这些要求,他们经常通过一系列的渐变而与俄国自由主义社会融合起来,并且至今仍旧与它融合在一起[注:某些天真的民粹主义者头脑简单到不了解他们是在写文章反对自己,甚至以此夸耀于人:

    “我国知识界,特别是著作界,——瓦·沃·先生在反对司徒卢威先生时写道,——甚至最富有资产阶级性的流派的代表人物,都具有一种可以说是民粹主义的特色。”(1894年《星期周报》第47期第1506页)

    正如在生活中小生产者总是通过一系列不知不觉的转变而与资产阶级融合起来一样,在著作界中民粹主义的天真愿望也常常变成饱食终日和吸人血汗的人们[84]的“自由主义身分证”。]。

    因此,如果说现在马克思主义者和他们相反,提出真是很“严格”很“狭隘的”要求,要求专门只为一个阶级(即“与生活分开”的阶级)服务,为它的独立发展和独立思考服务,要求与“正直的”俄国资产者那种“公民的”“正直性”完全决裂,那就让他们埋怨自己吧。

    “不管这些信条在分别来看时实际上是多么狭隘,但对总的要求至少是无法反对的:‘二者必居其一:或者成为真正的朋友,或者变成公开的敌人!’

    目前我们经历着一个异常重要的历史过程,即第三等级形成的过程。在我们眼前,代表人物正被挑选出来,准备管理生活的新的社会力量正在组织起来。”

    还仅仅是“准备”吗?那么,现在是谁在“管理”呢?是哪一种别的“社会力量”呢?

    莫非是《信息报》[85]这一类机关报所代表的那种力量吗?不可能。我们不是在1894年,而是在1879年,在实行“感化专政”[86]的前夕,照该文作者的说法,是在“极端保守派到处被人鄙视”、“被人耻笑”的时代。

    莫非是“人民”,是劳动者吗?作者的全篇文章作了否定的答复。

    既然如此,怎么还说“准备管理”呢?!不对,这个力量老早就“准备好了”,老早就在“管理”了;正在“准备”的只有民粹派,他们“准备”为俄国选择更好的道路,的确是这样,大概他们还要继续准备下去,直到阶级矛盾的彻底发展把所有躲避矛盾的人都挤出和推出历史舞台为止。

    “这一过程在欧洲开始得远比我国为早,它在许多国家内已告结束[注:“已告结束”是什么意思呢?是说已经看见了过程的尽头,“新的力量”已在聚积汇合吗?那它在我国也正趋于结束。或者是说那里已不再产生第三等级了吗?这样说是不对的,因为那里还有小生产者,他们还在产生出极少数资产者和大批无产者。];在另一些国家中,这一过程则因封建主义残余和工人阶级反抗而受到阻碍,然而就在这里,历史车轮也在年复一年地把这些残余碾碎而为新的制度铺平道路。”

    请看我国民粹派是何等不了解西欧的工人运动!原来工人运动在“阻碍”资本主义的发展,工人运动竟被当作“残余”而与封建主义相提并论!

    这清楚地证明,不仅就俄国说,而且就西欧说,我国民粹派都无法理解,同资本主义作斗争,怎么可以不“阻碍”它的发展,而是加速它的发展,不是拖它后退,而是推它前进,不是起反动作用,而是起进步作用。

    “这一过程大体上是这样的:在贵族和平民之间日益形成一个由两种元素组成的新社会阶层,一种元素从上面沉下来,一种元素从下面升上去,二者好象有——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同样比重似的;这两种元素紧密地在一起混合着、化合着,经受着深刻的内部变化,并开始改变上层和下层,使之适合自己的需要。这一过程本身极有意思,而对我们来说,它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对于我们,这里产生一连串的问题:第三等级的统治是否是每个民族文明化命定的必然要经历的阶段呢?……”

    这是什么话?!“命定的必然性”从何而来,这里跟它有什么关系?作者自己不是描述过并在后面还更详细地描述了70年代第三等级在我们神圣的俄罗斯的统治吗?

    作者所搬用的,显然是我国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用以掩盖自己的那些理论根据。

    把这种臆想当作真事看待,不了解这些“理论”推断所维护的利益,正是刚才给予正确评价的那一社会的利益,即资产阶级的利益,——这怎能不是带有幻想色彩的肤浅看法呢?

    只有浪漫主义者才会认为可以用三段论法和这种利益作斗争。

    “……不进行那些过分小心的庸人处处都觉得是冒险的活动,不听信那些把历史只是看作命定的顺序、因而认为第三等级的统治对一个国家就如生老病死对一个人一样的不可避免的宿命论者的话,国家就不能由一个阶段直接进到另一个阶段吗?……”

    请看民粹派对我国现实的了解是多么深刻呵!如果国家促进资本主义发展,那这决不是因为资产阶级掌握着一种物质力量,能“驱使”人民“做工”,使政治服从自己。决不是这样。问题完全在于维尔纳茨基辈、契切林辈、门得列耶夫辈教授们信奉错误的“命定”顺序论,而国家却“听信”他们的话。

    “……最后,难道不能减轻一下即将来到的制度的弊病,设法使它有所改变或缩短它的统治时间吗?难道国家真是一种呆板的、身不由己的、软弱无力的东西而不能影响和改变自己的命运吗?难道它真是一种天帝放出的陀螺,只按一定的路线转动,只转一定的时间,转一定的转数,或者是一种意志力非常有限的机体吗?难道操纵它的真是一个巨大的铁轮,任何敢于探寻使人类走向幸福的最简捷的途径的勇士都要被它压成齑粉吗?!”

    这一段话非常典型,它特别清楚地表明俄国民粹派过去和现在代表直接生产者的利益时所具有的反动性和小资产阶级性。小生产者虽然敌视资本主义,但他们是与资产阶级紧相结合的过渡阶级,因此,他们不能理解,他们所厌恶的大资本主义并不是一种偶然现象,而是在相互对立的社会力量的斗争中逐步形成的整个现代经济(以及社会、政治、法律)制度的直接产物。只有不懂这一点的人才能做出向“国家”求援这样荒谬绝伦的事情,好象政治制度不是根源于经济制度,不是它的表现,不是为它服务的。

    小生产者看到国家对待他的利益的确非常呆板,不禁失望地问道:难道国家是一个呆板的东西吗?

    我们可以回答他说:不,国家绝不是一个呆板的东西,它永远在活动,并且活动得很起劲,它永远积极,从不消极。作者自己在前一页中也描述过这种积极的活动、它的资产阶级性质和它的自然结果。糟糕的只是他不愿看见它的这种性质与俄国社会经济的资本主义组织之间的联系,所以他的看法也就十分肤浅。

    小资产者看到“车轮”的旋转与他的愿望背道而驰,便问道:难道国家是一个陀螺,是一个铁轮吗?

    我们可以回答他说:不,这不是陀螺,不是车轮,不是天命的规律,不是天帝的旨意;它是由“活的个人”,即属于优势社会力量方面的那些“活的个人”,“突破重重障碍”[注:这是尼·米海洛夫斯基先生的话,见司徒卢威先生的书第8页:“具有自己的一切思想和感情的活的个人,冒着风险成为历史活动家。是他,而不是什么神秘力量,提出历史的目标,并且突破自然界和历史条件的自发力量所造成的重重障碍而推动事变向目标前进。”](诸如直接生产者或旧贵族阶层代表的反抗)来推动的。因此,要使车轮朝另一方向转动,在反对“活的个人”(即不属于任何意识形态阶层而直接代表切身经济利益的社会分子)时必须依靠“活的个人”,在反对阶级时必须依靠阶级。要做到这一点,单有探寻“捷径”的善良天真的愿望是很不够的,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在“各个阶级间重新配置社会力量”,需要成为这样一个思想家,他不是代表置身于斗争之外的直接生产者,而是代表那些投身于火热的斗争并完全与资产阶级社会的“生活分开”的人们。这是唯一的因而也是最简捷的“使人类走向幸福的途径”,通过这一途径不仅能减轻现存社会的弊病,不仅能靠加速这个社会的发展来缩短其寿命,而且能最后消灭它,使“车轮”(已不是国家力量的“车轮”,而是社会力量的“车轮”)完全朝另一方向转动。

    “……我们注意的仅仅是第三等级的组成过程,甚至仅仅是来自民间而晋身第三等级的人。这些人很重要,他们执行着异常重要的社会职能,资产阶级制度的强度直接以他们为转移。任何一个国家只要确立了这种制度就离不了他们。如果一个国家没有这种人,或者这种人人数不足,那就必须设法从人民中造就他们,必须在人民生活中创造条件以促进他们的形成和分出,最后,必须保护他们,帮助他们成长,直到他们壮大为止。这里我们遇到最有毅力的、能利用一切情况和时机为自己谋利益的人对历史命运的直接干涉。这些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工业进步(以工场手工业生产代替手工业生产,以工厂生产代替工场手工业生产,以更合理的耕作制代替旧的耕作制)的必然性,有一定人口密度和一定国际交往的国家没有工业进步确实是不行的;一种是经济因素和思想发展所造成的政治上和道德上的分歧。机敏的人通常把国家生活中的这些绝对必需的变化,与自己、与一定的制度联系起来,但毫无疑义,这些人会被别人代替,而且随时都会被别人代替,只要别人比他们现在更聪明,更有毅力。”

    总之,作者不能不承认资产阶级执行着“重要的社会职能”,这些职能一般说来就是支配国民劳动,领导它并提高它的生产率。作者不能不看到经济“进步”确实是和这些分子“联系着”的,就是说,我国资产阶级确实带来了经济进步,确切些说,带来了技术进步。

    但是,这里也表现了小生产者的思想家和马克思主义者的根本区别。民粹主义者用“机敏的人”“能利用一切情况和时机为自己谋利益”来解释这一事实(资产阶级和进步之间的联系),换句话说,他认为这种现象是偶然的,因而以天真的胆量断言:“毫无疑义,这些人随时〈!〉都会被别人代替”,因为别人也会带来进步,不过不是资产阶级的进步罢了。

    马克思主义者则用人们在物质财富生产中的社会关系来解释这一事实,指出这种关系在商品经济中形成,它使劳动成为商品,使劳动从属于资本并提高劳动的生产率。他认为这不是偶然现象,而是我国社会经济的资本主义结构的必然产物。因此,他认为出路不在于胡说什么代替资产者的人们“无疑地能”做出什么来(要知道,首先需要的还是“代替”,但要做到这一点,只是空谈或向社会和国家呼吁是不够的),而在于发展该经济制度中的阶级矛盾。

    谁都明白,这两种解释是完全相反的,从中产生出来的两种行动方式是互相排斥的。民粹主义者认为资产阶级是偶然现象,看不见它和国家的联系,因而带着“老实农夫”的轻信态度,向那些正好是保护资产阶级利益的人求援。民粹主义者的活动是一种温和谨慎、官场自由主义的活动,一种与慈善事业毫无二致的活动,因为它没有真正触犯“利益”,对“利益”毫不可怕。马克思主义者则屏弃这种杂伴,认为除了“各经济阶级间的严酷斗争”外,不能有别的“未来的寄托”。

    同样很明显,既然这种行动方式上的不同,是直接地和必然地由于对我国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这个事实解释的不同而产生的,所以,马克思主义者在进行理论争辩时,只限于证明这个资产阶级(在目前的社会经济组织之下)产生的必然性和不可避免性(司徒卢威先生那本书正是这样做的);既然民粹主义者避而不谈这种解释方法的不同,而一味谈论黑格尔主义和“对个人的残忍”[注:米海洛夫斯基先生语,1894年《俄国财富》第10期。],那么,这只是清楚地表明他软弱无能而已。

    “在西欧,第三等级的历史是异常悠久的……不管宿命论者的学说怎样,我们当然不会把这历史全部重演;我国第三等级的开明代表也当然不会全部套用以往用过的那些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一定会因时因地从中选择最合适最适当的手段。他们为了剥夺农民土地和造成工厂无产阶级,当然不会采用粗暴的武力或同样粗暴的清洗领地的手段……”

    “不会采用……”?!!只有抱着自我陶醉的乐观主义的理论家才会故意忘却过去和现在业已表明“就是如此”的那些事实,才会想入非非,希望将来会“不是如此”。这当然是欺人之谈。

    “……而会去消灭村社土地占有制,去造成农场主这一人数不多的富裕农民阶级[注:即使不消灭村社,那也能顺利实现,因为根据地方自治局统计的证明,村社丝毫不消除农民的分裂。],总之是会采用那些使经济上的弱者自行灭亡的手段。他们今天不会成立行会,但将建立信贷社、原料供应社、消费社和生产合作社,这些社说是要为全体谋幸福,实则只会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他们不会为组织财产继承法院而操心,但将为制定鼓励勤劳、戒酒、上学的法令而奔命,在这些方面活跃的只有年轻的资产阶级,因为群众仍将照旧酗酒,愚昧无知,并为他人劳动。”

    请看,这里对这些信贷社、原料供应社和其他各种的社,对这些促进勤劳、戒酒、上学的措施,对我国今天的自由主义民粹派书刊(包括《俄国财富》在内)所如此关心的这一切,作了多么出色的描写。马克思主义者只能把上面所说的话强调一番,只能完全同意:的确这一切不外是代表第三等级的东西,因而,关心这一切的人不外是小资产者。

    上面那段引文给了现代民粹派一个应有的回答,因为现代民粹派看到马克思主义者鄙视这类措施,于是得出结论说:马克思主义者想当“旁观者”,想袖手不管。是的,对于资产阶级的活动马克思主义者当然永远不会插手,永远会采取“旁观者”的态度。

    “这个阶级(即来自民间的小资产阶级)是资产阶级大军的前哨、散兵线和先锋队,可惜它的作用很少为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所注意。其实它的作用,我们再说一遍,是非常重要的。村社被破坏,农民被剥夺土地,造成这种情况的,决不只是贵族和骑士,而且还有自己的兄弟,即也是来自民间的人,他们有行动机灵和阿谀逢迎的本领,深蒙贵族惠爱,以浑水摸鱼或明火抢劫的方式掠得了若干资本,上层等级和立法机关都伸手援助他们。他们被称为人民中最勤劳、最能干、最清醒的分子……”

    这种观察从事实方面看是很正确的。的确,剥夺土地的主要是“自己的兄弟”,即小资产者。但民粹主义者对这一事实的理解是不能令人满意的。第一,他们不区别两个对抗的阶级,即封建主阶级和资产阶级、“旧贵族”制度和“新小市民”制度的代表,不区别两种不同的经济组织制度,看不见后一阶级同前一阶级相比具有进步作用。第二,他们认为资产阶级的发展是靠抢劫、机灵、阿谀等等,其实,商品生产基础上的小经济必然把最清醒、最勤劳的业主变为小资产者,因为他们有“储金”,这些“储金”借助周围的关系逐渐变成资本。请看看我国民粹派作家在描述手工业和农民经济时对这一点是怎样说的吧。

    “……这甚至不是散兵线和先锋队,而是资产阶级的主力军,是编成队伍的作战士兵,指挥他们的,是校官、尉官、各部队长官以及由政论家、演说家和学者[注:应该加上行政官、官僚。否则,“总参谋部”的成员就列举得不完全,而这种缺陷是不应有的,特别是从俄国情况来说是不应有的。]组成的总参谋部。没有这支军队,资产阶级就不能有所作为。难道为数不足三万的英国大地主,没有农场主的帮助而能管得住几千万的饥民吗?!农场主,从政治意义上说是名副其实的战士,从经济意义上说是实行剥夺的细胞……在工厂中,起农场主作用的是领班和帮工,他们得到很高的薪金,这不仅因为他们的技术较为高超,而且为的是要他们监督工人,要他们最后下工,要他们不让工人提出增加工资或减少工时的要求,要使厂主能指着他们说:‘看,我们对好好干活并给我们带来好处的人,付给多么优厚的报酬’;在工厂中起同样作用的,还有与厂主和厂方关系最密切的小店主、办事员、各种各样的监工以及诸如此类血管中还流着工人的血而灵魂已整个为资本所盘踞的小吸血虫。〈完全正确!——克·土·〉当然,我们在英国看到的,在法国、德国和其他国家中也可以看到。〈完全正确!在俄国也一样可以看到。——克·土·〉在某种场合下,在局部方面可能有所不同,但就是这些方面多半也是一样的。法国资产阶级在上个世纪末叶战胜了贵族,或者不如说是利用了人民的胜利,从人民中挑出小资产阶级,这个阶级帮助掠夺而且自己也掠夺人民,把人民交给冒险分子支配……当著作界向法国人民高唱颂歌的时候,当他们赞美人民伟大、宽宏和热爱自由的时候,当这些崇敬人民的袅袅香烟弥漫于法国全境的时候,资产阶级这只猫却在一旁吃小鸡,而且把它几乎吃完了,给人民只剩下些骨头。大受赞美的民有土地实际上少得微不足道,甚至往往不足以缴纳捐税……”

    我们来看看这一段话。

    第一,我们很想问问这位民粹主义者:在我国是谁“利用了对农奴制”、对“旧贵族阶层的胜利”呢?大概不是资产阶级。当我国“著作界高唱颂歌”(即作者刚才说的颂歌)赞美人民,赞美对人民的爱,赞美人民的宽宏,赞美村社的特点和好处,赞美村社内“各社会阶层的相互迁就和同心协力的活动”,赞美整个俄国是一个大劳动组合而村社是“农民的思想和行动所环绕的中心”等等,等等,等等(自由主义民粹派书刊至今还在——虽然是用悲调——歌颂这一切)的时候,我国“人民”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呢?农民的土地果真没有被剥夺吗?资产阶级这只猫没有吃小鸡,没有把它几乎吃完吗?“大受赞美的民有土地”“实际上”不是“微不足道”,其所缴纳的税款没有超过收入吗?[注:不仅象法国那样是“往往”如此,而且已成通例,不仅超过百分之几十,甚至超过百分之几百。]没有,只有“神秘主义者和形而上学者”才会这样断定,认为这是事实,拿这一事实作为出发点来判断我国的事情,来开展自己的活动,而这种活动的目的并不是“为祖国”探寻“另外的道路”,而是在目前这条已经完全确定的资本主义道路上努力奋斗。

    第二,把作者的方法与马克思主义者的方法比较一下是有意思的。用具体的论断比用抽象的设想可以更为清楚地阐明二者的区别。为什么作者要说法国“资产阶级”在上个世纪末叶战胜了贵族呢?为什么把多半是而且几乎纯粹是知识分子的活动叫作资产阶级的活动呢?其次,当时出台活动的,即剥夺农民土地、横征暴敛的,难道不就是政府吗?最后,当时象俄国自由派与民粹派过去和现在那样谈论热爱人民、人人平等、大家幸福的,难道不就是这些活动家吗?既然如此,能不能把这一切都归到“资产阶级”身上呢?把政治运动和思想运动都归结为赚钱,这种看法是否太“狭隘”呢?请看,在俄国马克思主义者就我国农民改革(他们认为改革的差别只是在“局部方面”),就整个改革后的俄国发表了同样的意见时,人们向他们提出的一大堆问题也就是这些问题。再说一遍,我这里说的不是我们的观点实际正确不正确,而是这位民粹主义者在这里所用的方法。他是拿结果(“实际上”民有土地微不足道,猫“吃”小鸡,并且“吃完了”小鸡),而且纯粹是经济的结果作为衡量标准的。

    试问,为什么作者只把这种方法运用于法国,而不愿将它运用于俄国呢?须知方法在任何地方都应该是一样的。既然在法国您追寻政府和知识分子的活动所代表的利益,为什么在神圣的俄罗斯您不追寻它们呢?既然在那里您的标准是民有土地“实际上”如何如何,为什么在这里您的标准却是民有土地“可能”会如何如何呢?既然在那里,当有人明明看到“吃小鸡”的事实而还赞美人民及其宽宏大量的时候,您能公正地表示反感,为什么在这里,当有人明明看见连您也承认确属无疑的“吃小鸡”的事实,而还说“各社会阶层的相互迁就”、“人民的合群精神”、“人民工业的需要”等等的时候,您却不能象对资产阶级哲学家那样,对他们表示厌弃呢?

    答案只有一个:因为您是小资产阶级思想家,因为您的思想,也就是一般民粹主义的思想,而不是甲某、乙某、丙某的思想,是小生产者的利益和观点的反映的结果,而决不是“纯粹”[注:瓦·沃·先生语,见《我们的方针》以及1894年《星期周报》第47—49期。]思想的结果。

    “但在这方面对我们特别有教益的还是德国,它也和我国一样较晚实行资产阶级改革,因而它不是在肯定的意义上而当然是在否定的意义上运用了别国的经验。”作者转述瓦西里契柯夫的话说:德国农民成分复杂,农民按权利、财产和份地面积分成不同的类别。整个过程使得“农民贵族”即“非贵族出身的小地产所有者等级”形成起来,使群众由“业主变为小工”。“最后,1849年颁布的半贵族、半小市民的宪法,把选举权只给了贵族和有产的小市民,这样就大功告成,而且切断了改善工人生活的一切合法道路。”

    独特的见解。宪法“切断了”合法道路?!这还是俄国民粹派好心的旧理论的反映,按照这一理论“知识分子”应牺牲“自由”,因为这种自由只为知识分子服务而把人民交给“有产的小市民”去支配。我们不准备反驳这一荒谬反动的理论,因为现代民粹派,特别是直接反对我们的《俄国财富》的政论家先生们已经放弃了这一理论。但我们不能不指出,这些民粹主义者放弃这种思想,向前迈进一步,公开承认俄国目前所走的道路,不再空谈另外的道路的可能性,从而也就最终地肯定了自己的小资产阶级性,因为对阶级斗争一窍不通而坚持实行小市民式的微小改良,必然使他们投靠自由派,而反对那些站在“对立者”方面、认为对立者是这里所说的幸福的唯一创造者的人们。

    “德国当时有许多人都在为解放纵情狂欢,10年、20年、30年以至更长时间地纵情狂欢,他们认为对改革的任何怀疑和不满都有利于反动势力而予以诅咒。他们当中老实的人认为人民好象是脱缰之马,仍然可以关进马厩,重新负起邮政运输的任务(这决不是任何时候都能做到的)。但这里也有一些骗子,他们对人民阿谀奉承,而在暗地里进行相反的活动,他们对痴心热爱人民的呆子表示亲近,为的是这些人可以欺骗和利用。哎哟,这些痴心的呆子呵!一旦内争兴起,他们决不是每个人都有准备的,决不是每个人都能应付的。”

    这几句话讲得很妙,很好地概括了俄国旧民粹主义的优良传统,我们可以借用它们来说明俄国马克思主义者对待俄国现代民粹主义的态度。在这样借用的时候,并不需要作多大的修改,因为两国的资本主义发展过程都是一类的,反映这一过程的社会政治思想也是一类的。

    统治着和支配着我国“先进”著作界的一些人,也是大谈“我国农民改革与西欧的改革根本不同”、“人民〈原文如此!〉生产已被批准”、伟大的“分地”(这是赎买呀!!)等等,因此,等待着长官恩赐所谓“劳动社会化”的奇迹,“10年、20年、30年以至更长时间地”等待着,而我们刚才说过的那只猫却吃着小鸡,它同时带着腹饱心安的兽性的温存望着那些“痴心的呆子”,听他们谈论必须为祖国选择另外的道路,谈论“逼近的”资本主义的害处,谈论以信贷、劳动组合、共耕制和诸如此类天真的缀补办法来帮助人民。“哎哟,这些痴心的呆子呵!”

    “我们,主要是我国农民,现时也经历着这种第三等级的形成过程。俄国在这方面落后于整个欧洲,甚至落后于贵族女校的同学,确切些说,落后于女校毕业的实习生——德国。在欧洲各处,城市是繁殖第三等级的主要温床和酵母。在我国则相反”,城市居民少得不可比拟……“其所以不同,主要原因是我国人民土地占有制使居民固守在农村中。在欧洲,城市人口的增长是与剥夺人民的土地和工厂工业的发展紧密联系着的,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工业的发展需要廉价的劳动和充分的劳动供应。当欧洲农民被迫离乡背井到城市谋生的时候,我国农民只要还有力量就固守着土地。人民土地占有制是农民阵地上的主要战略据点和主要制高点,小市民的首领们深知它的重要意义,所以才使出全副本领和全部力量来对付它。因此,也就产生了对村社的种种攻击,也就出现了为数众多的使耕作者与土地脱离关系的方案,以便合理经营农业,繁荣工业,争取民族的进步和光荣!”

    这里已清楚地反映出民粹主义理论的肤浅:它因幻想“另外的道路”而对现实作了不正确的估计,把农民土地占有形式(不管是村社占有还是个体农户占有)这种不起根本作用的法律制度看作“主要的据点”,认为我国小农经济是一种特殊的东西,好象它按其政治经济组织类型来说,不是与西欧手工业者和农民的经济完全相同的一般的小生产者的经济,而是某种“人民的”(!?)土地占有制。按照我国自由主义民粹派书刊的习惯用语,所谓“人民的”就是说没有对劳动者的剥削,这样,作者在自己的评述中就抹杀了在我国农民经济中也象在“村社”之外一样存在着占有额外价值、为他人劳动这种确切无疑的事实,从而为温情的和甜蜜的欺人之谈大开方便之门。

    “我国现在的村社,土地少,赋税负担重,村社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保障。农民的土地本来不多,现在由于人口的增长和地力的衰减而显得更少了;赋税的负担不是减轻而是加重;手工业寥寥无几;在本地找外水的机会更少;农村中的生活如此困苦,以至整乡整乡的农民不得不抛下妻室儿女,远出谋生。这样,许多县份都荒凉起来……在这些艰难的生活条件的影响下,一方面,从农民中分出一个特殊的阶级,即年轻的资产阶级,他们力图从别人手中独力购买土地,力图从事其他的营生,如经商,放高利贷,组织由自己领导的工人劳动组合,接受各种包工合同和进行诸如此类的勾当。”

    这一段话值得很详细地加以研究。

    这里我们看到:第一,肯定了某些事实,这些事实简言之就是农民纷纷逃亡;第二,对这些事实作了评价(否定的);第三,对这些事实作了解释,而直接由这种解释产生的整套纲领虽然这里没有陈述,但大家都非常清楚(增加土地,减轻赋税,“振兴”和“发展”手工业)。

    必须强调指出,从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看来,一二两点是完全正确和绝对正确的(不过,我们马上就会看到,这两点表达得极其不能令人满意)。第三点则毫无可取之处[注: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在与民粹派论战时,总是注重解释、理解,注重客观方面。]。

    现在来解释一下。第一点是正确的。事实的确如此:我国的村社并不是一种保障,农民是在抛弃家乡,离开土地——这里应该说农民被剥夺,因为他们(根据私有权)原来握有一定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按一项专门的法律规定,由村社赎买的土地也交给农民各自经营),而现在却失去这些生产资料了。的确,手工业“日益衰落”,就是说,农民在这方面也被剥夺,失去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抛弃家庭织布业去当修铁路的工人,当泥水匠,当小工等等。农民失去的生产资料落入一小撮人手中,成为剥削劳动力的泉源——资本。因此,作者说得对,这些生产资料的占有者成了“资产阶级”,即成了在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组织下支配“人民”劳动的阶级。作者对这一切事实都正确地肯定了,并对它们的剥削意义作了正确的估计。

    当然,从上面的叙述中读者已经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者对这些事实的解释是完全不同的。民粹主义者认为这些现象的产生,是由于“土地少”、赋税负担重、“外水”减少,就是说,是由于政策方面——土地政策、赋税政策、工业政策方面的特点,而不是由于必然产生这种政策的社会生产组织方面的特点。

    这位民粹主义者说:土地少,而且愈来愈少。(我甚至不必拿该文作者的话作根据,而拿民粹主义学说的一般原理作根据也可以。)这句话十分正确,但您为什么只说土地少,而不添上一句,说卖得少呢?我国农民向地主赎买自己的份地,这是您知道的。为什么您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在少上,而不放在卖上呢?

    单是这种出卖和赎买的事实,就已说明用钱来买生产资料的原则是占统治地位的,在这种原则下,劳动者反正要失去生产资料,不管生产资料是卖得多还是卖得少。您抹杀这一事实,就等于抹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因为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才能产生这种出卖。您抹杀这一事实,您就是拥护这个资产阶级社会,您不过是变成一个议论土地卖得多还是卖得少的政客。您看不见:单是赎买这一事实就已证明,以自己的利益推动社会实现了“伟大的”改革并亲自进行了这种改革的人,他们的“灵魂已整个为资本所盘据”;自由主义民粹派的“社会”既然依靠着改革后建立起来的制度,主张以各种方法改善这种制度,也就只看见“资本主义的月亮”的光华了。正因为如此,这位民粹主义者才怀着这样的仇恨反对那些坚决站在完全不同立场上的人们。他大叫起来,说他们不关心人民,说他们想剥夺农民的土地!!

    他,这位民粹主义者,是关心人民的,他不想剥夺农民的土地,他希望农民有(卖给农民)更多的土地。他是一个诚实的小店主。固然,他没有提到土地不是白送而是出卖的,但难道在店铺中还用说买东西要付钱吗?这种道理是谁也知道的。

    很明显,他是仇恨马克思主义者的,因为马克思主义者说:只能依靠已与这个小店主社会“分开”的、已同这个社会“隔离”(如果可以使用米海洛夫斯基和尤沙柯夫先生之流的这些典型小资产阶级用语的话)的人们[注:民粹派先生们除对赎买的资本主义性质只字不提和毫不了解外,还小心地避开这一事实:一方面,农民“土地少”,另方面,最好的土地都在“旧贵族”阶层的代表手里。]。

    我们继续看下去吧。“手工业寥寥无几”,——这就是这位民粹主义者对手工业的看法。而这种手工业是怎样组织的,他又是只字不提。一切手工业,不论是“日益衰落”或“日益发展”的,都是按资本主义方式组织起来的,都是使劳动者完全受包买主、商人等等的资本奴役的,对这一切,这位民粹主义者泰然地置之不理,他只忙于提出进步办法、技术改良、劳动组合等等小市民要求,似乎这类措施多少能触动资本统治一切的事实。无论在农业或加工工业方面他都拥护现有的组织,不攻击这种组织本身,而只攻击它的种种缺陷。至于说到赋税,那么在这方面,这位民粹主义者已自己驳斥了自己,突出地表现了民粹主义的基本特点——善于妥协。在前面他自己断言,只要占有额外价值的制度存在,任何捐税(甚至所得税)都是由工人负担,但同时他又不拒绝和自由派社会谈论税额的高低,并本着“公民的正直精神”向税务司提出适当的建议。

    总而言之,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原因不在于政策,不在于国家,也不在于“社会”,而在于俄国目前的经济组织制度;问题不在于“机敏的人”或“奸诈之徒”浑水摸鱼,而在于“人民”是两个互相对立、互相排斥的阶级:“社会上一切起作用的力量形成两种势均力敌、相互对立的力量”。

    “那些从利益上关心确立资产阶级制度的人,看见自己的计划破产[注:这么说来,消灭村社计划的破产就等于战胜了“确立资产阶级制度”的人的利益!!

    这位民粹主义者用“村社”编出一套小市民的空想,陷进想入非非而忽视现实的境地,竟认为反对村社的计划就是要完全确立资产阶级制度,实际上这不过是在业已完全“确立”的资产阶级制度的基础上所施展的政客手腕而已。

    在他看来,反对马克思主义者最有力的论据,就是他以洋洋得意的神情提出的一个问题:不,您说说看,您想不想消灭村社?想还是不想?在他看来,这就是全部问题,全部“确立”。他根本不想了解,从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看来,“确立”是早已实现和无可挽回的事实,无论消灭村社或巩固村社都不能触动它,因为现在资本既统治着村社的农村,也同样统治着个体农户的农村。

    这位民粹主义者极力把更彻底的反对“确立”说成是为确立而辩护。快要淹死的人连一根稻草也想抓住。]并不干休:他们时时刻刻向农民唠叨说,一切要怪村社、连环保、土地重分制和纵容懒汉和酒鬼的村社制度;他们为富足的农民举办信贷社,为占有整片土地的人筹集小额农贷;他们在城市中开办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和其他各种学校,上这些学校的依然只是有钱人家的子弟,而大批儿童仍无处求学;他们用展览会、奖金和配种站出租的纯种公畜等等帮助富裕农民改良牲畜品种。这一切微小的努力聚积成一个可观的力量,对农村起着瓦解的影响,使农民日益分裂为两部分。”

    对“微小的努力”描写得很好。作者认为这一切微小努力(即《俄国财富》和我国全部自由主义民粹派刊物目前那么热心拥护的微小努力)意味着、反映着、实现着“新小市民”阶层、资本主义制度,这种看法是完全正确的。

    这个事实恰好就是马克思主义者对这种努力持否定态度的原因。而这些“努力”无疑是小生产者的切身愿望,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这一事实证明了他们的一个基本原理的正确性:不可把农民看作劳动思想的代表,因为他们在资本主义经济组织下是小资产者,所以他们拥护这个制度,在自己生活(和自己思想)的若干方面接近于资产阶级。

    我们也不妨用这段话来强调下面一点。马克思主义者对“微小的努力”的否定态度特别引起民粹派先生们的非难。我们只要向他们提起他们的前辈,就可表明曾经有过一个时候,民粹派对这一点是有另外看法的:那时,他们并不这样乐意地和热心地进行妥协[虽然正如该文所证明的,终于还是妥协了];那时,我不说他们懂得,但他们至少已感觉到这一切努力的资产阶级性;那时,只有最幼稚的自由主义者才谴责对微小的努力的否定是“对人民表示悲观”。

    民粹派先生们与这些代表“社会”的自由主义者的愉快交往,看来已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不能满足于资产阶级进步的“微小的努力”,决不等于完全否定局部的改良。马克思主义者决不否定这些措施的某些(虽然是微不足道的)好处,这就是它们能使劳动者的生活得到某些(虽然是微不足道的)改善,会加速高利贷、盘剥等等特别落后的资本形式的死亡,使它们更快地转化为更现代化的和人道的欧洲资本主义形式。因此,如果有人问马克思主义者应不应该采纳这种措施,那他们当然会回答说应该,但同时也会说明自己对这种措施所要改善的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态度,也会说明自己所以同意,是因为希望加速这个制度的发展,从而加速其末日的到来。[注:这不仅指开办“技术学校和其他学校”,改进农民和手工业者的技术,而且指“扩大农民占有的土地”,发放“贷款”等等。]

    “我国农民和德国农民一样,按权利和财产分为不同的类别(国家农民、皇族农民[87]、前地主农民——其中又分为得到全份份地的农民、得到半份份地的农民和得到四分之一份地的农民——和家奴);村社生活方式不是我国普遍的生活方式;在西南边疆区,我们可以看到个人占有土地的情形,也就是说,看到有畜力的、无马的[注:见本卷第30页。——编者注]、种菜蔬的、当雇农的和当世袭租地户的农民,其中一部分人有地100俄亩以上,而另一部分人则没有一寸土地;波罗的海沿岸各省的土地制度与德国的土地制度完全相同,如此等等。如果我们注意到了这些情况,那就可以看到资产阶级在我国也是有基础的。”

    这里不能不指出作者因耽于幻想而夸大了村社的作用。犯了民粹派的老毛病。照作者说来,似乎“村社生活方式”与资产阶级不相容,与农民的分化不相容!这根本不符合事实!

    谁都知道,村社农民也按权利和份地分为不同的类别;在任何一个最村社化的村庄里,农民也“按权利”分为无土地的农民、有份地的农民、以前当家奴的农民、以特种纳费赎买了份地的农民、注册农民[88]等等;也“按财产”分为出租份地的农民、因欠缴税款、因不从事耕种以至荒废土地而份地被剥夺的农民、承租他人份地的农民、有“永久”地或有几亩“买上几年的”土地的农民、无住房的农民、无牲畜的农民、无马的农民和多马的农民。谁都知道,在每一个最村社化的村庄里,正是在这种经济分化和商品经济的基础上,蓬勃地发展着高利贷资本和各种形式的盘剥。而民粹派还在侈谈什么“村社生活方式”这种令人厌烦的神话呢!

    “我国年轻资产阶级的增长,的确不是以日计,而是以时计,它不仅在各犹太边疆地区增长着,而且在俄国腹地增长着。要用数字来表示它的人数,目前还很困难,但只要注意到土地占有者人数不断增长,商业执照数量日益增加,乡村中控告寄生虫和盘剥者的案件愈来愈多等等迹象[注:这里还应加上:依靠农民银行购买土地,“农民经济中的进步潮流”(改良技术和耕作法,采用改良农具,种植牧草等),小额信贷的发展,为手工业者组织销售等等。],就可想见资产阶级的人数已经相当可观了。”

    完全正确!正是这个事实,这个在1879年说来是正确的,在1895年说来更是不容置辩的大大向前发展了的事实,成为马克思主义者对俄国现实的看法的基石之一。

    我们对这个事实同样抱着否定的态度;我们双方都同意这个事实所反映的现象与直接生产者的利益相抵触,但我们对这些事实的理解各不相同。这种不同理解的理论方面,我在前面已经说明过了,现在我要谈谈它的实际方面。

    这位民粹主义者说,我国资产阶级特别是农村资产阶级还很软弱,还只是刚刚诞生。因此,还可以和它作斗争。资产阶级潮流还不很强大,因此,还可以扭转,时间还不算晚。

    只有形而上学的社会学家(在实践中变成怯懦的反动的浪漫主义者)才能作出这样的论断。说什么农村资产阶级“软弱”是因为它的强有力的分子、它的上层分子已涌进城市,说什么把守农村的仅仅是“小兵”,而坐镇城市的已是“总参谋部”,——我不准备谈民粹派所有这些显然歪曲事实的谬论。这个论断中还有一个错误,也使这个论断成了形而上学的论断。

    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定的社会关系,农村小资产者(富裕农民、商人、盘剥者、寄生虫等)和“劳动”(自然是“为他人”劳动)农民之间的关系。

    这种关系是存在的,这位民粹主义者也不能否认它是普遍存在的。但是,他说这种关系是薄弱的,因此还能加以纠正。

    以原物回敬原主,我们要对这位民粹主义者说,创造历史的是“活的个人”。纠正和改变社会关系当然是可能的,但只能由这种要被纠正或要被改变的社会关系的成员本身来进行。这种道理一目了然,朗若晴天。试问,“劳动”农民能不能改变这种关系呢?这种关系表现在哪里呢?表现在商品生产制度下有两种小生产者在进行经营,商品经济把他们分为“两部分”,使一部分获得资本,迫使另一部分“为他人”做工。

    既然我们的劳动农民一只脚还站在正是应予改变的那个基础上,他们怎么能改变这种关系呢?既然他们自己单干,冒着风险经营,为市场经营;既然这些生活条件使他们具有单独为市场而生产的人所特有的“思想和感情”;既然他们为自己经济的物质条件、规模和性质所分散,因此,他们与资本的对立还远不发展,他们还不能理解这正是资本,而不仅是“奸诈之徒”和机敏的人,——既然如此,他们怎么能了解单干和商品经济的不好呢?

    应当面向这种(请注意)社会关系已发展到顶点、作为这种社会关系成员的直接生产者已与资产阶级制度完全“分开”和“隔离”的地方,即对立已经充分发展,显然已经不能凭幻想折中地提出问题的地方,这难道还不明显吗?等到居于这种先进地位的直接生产者不但在事实上而且在自己的意识上与资产阶级社会的“生活分开”的时候,陷于落后和恶劣地位的劳动农民就将看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就会靠近与自己一样“为他人”做工的同伴。

    “我们有些人谈到农民购买土地的事实,并说明农民购买土地有的是作为个人财产,有的是作为村社财产,但几乎从不补充说,个人购买的是通例,而村社购买则是罕见的微不足道的例外。”

    接着作者引了一些资料,证明1861年私人土地占有者达103158人,而根据60年代的资料已为313529人,并说这是因为在第二种资料中,已列入了小私有农民,而在农奴制时代没有将小私有农民计算在内。作者接着说:

    “这就是我国与小地产贵族紧相靠拢紧相结合的年轻农村资产阶级。”

    我们回答说:对,完全对,特别是说它“靠拢”和“结合”!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把那些认为“扩大农民占有的土地”有重大意义(从直接生产者的利益方面说)的人,都列为小资产阶级思想家,包括该文作者在内,因为他在第152页上也是这么说的。

    也正因为这样,我们认为凡是把个人购买和村社购买问题当作一个同资产阶级制度的“确立”至少有点关系的问题来研究的人,都不过是一些政客。我们认为这两种购买都是资产阶级性的,因为不论在哪种场合下,购买终究是购买,货币终究是货币,就是说,终究是只会落入小资产者手里的商品[注:显然,这里指的不是专门用来换取生活必需品的货币,而是能够积善起来购买生产资料的闲置的货币。],不管这些小资产者是村社“为了各社会阶层的相互迁就和同心协力的活动”而把他们组织起来的,还是因各自占有一片土地而彼此分开的。

    “不过它(年轻的农村资产阶级)还远不是全部。‘寄生虫’在俄国当然不是一个新名词,但它从未有过今天这样的含义,也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压迫过同村人。过去的寄生虫与现在的相比,简直是宗法社会的人,这种人向来服从村社,而有时简直是懒汉,特别是不去追逐钱财。现在,寄生虫一词有了另外的含义,在多数省份,它已成了总括性的概念,用得比较少,而常为别的词所代替,如富农、寄食者、商人、酒店老板、猫皮商、承包人、当铺掌柜等等。这里从一个词分出了几个词,其中一部分也不是新的,而另一部分则是全新的,甚至是农民生活中从来没有听说过的。这首先表明对人民的剥削有了分工,其次表明掠夺已经大大扩展和专门化。几乎每村每乡都有一个或几个这样的剥削者。”

    毫无疑义,对掠夺的扩展这个事实的观察是正确的。没有道理的只是作者和所有的民粹主义者一样,不顾这一切事实,不顾了解这种系统的、普遍的、合乎常态(甚至还有分工)的盘剥行为,是资本主义在农业中的表现,是原始形态的资本的统治,这种资本一方面经常受在民粹派看来是从别处搬来的城市的、银行的、一般欧洲式的资本主义欺骗掠夺,另一方面也从后者得到滋补和营养,总而言之,这是俄国国民经济的资本主义组织的一个方面。

    此外,对寄生虫“进化”的描述,还使我们有可能更进一步地揭露这位民粹主义者。

    这位民粹主义者认为1861年的改革是批准人民生产,认为它根本不同于西欧的改革。

    他现在所渴望的措施,同样是这类“批准”的措施(批准村社等等),这类“保证有份地”和一般生产资料的措施。

    民粹主义者先生,为什么“批准了人民(而不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改革只是使“宗法社会的懒汉”变成了比较果断、机敏和披着文明外衣的掠夺者呢?为什么它象西欧相应的伟大改革一样只是改变了掠夺的形式呢?

    为什么您认为以后的“批准”步骤(很可能就是扩大农民占有的土地,实行移民,调整地租,实行其他无疑是进步的、但只是资产阶级性质的进步的措施)不会造成形式的进一步改变,资本的进一步欧化,而会造成商业资本向生产资本、中世纪资本向现代资本的另一种转变呢?

    另一种转变是不会有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这类措施丝毫不会触犯资本,就是说,不会触犯这样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之下,一些人手中积累起了货币——商品经济组织起来的社会劳动的产品,而另一些人却一无所有,只有一双空“手”[注:“群众仍将照旧……为他人劳动”(该文第135页):如果群众不是“空”手(事实上是空手,虽然在法律上也许他们是“保证有份地”的),那当然就不可能有这样的事了。],一双失去了现在集中在前一类人手中的产品的空手。

    “……在他们中间(在这些富农之类的人中间),没有资本的小喽罗们通常依附于贷款给他们或委托他们代购货物的大商人;资本较雄厚的则独立经营,直接与大的商业城市和港口城市发生联系,包几节车皮发往那里,并亲自去采购本地需要的商品。无论您坐哪一线的火车,您一定会在三等车厢(偶尔在二等车厢)里遇到几十个这类为生意而奔波的人。这些人您一定认得出来,他们的装束特别,对人粗鲁无礼,看见哪一位太太请他们不要抽烟就发出刺耳的狂笑,或者是笑那些出外谋生的乡下佬〈“乡下佬”,原文如此。——克·土·〉,笑他们一点不懂生意经,笑他们穿草鞋,认为这是‘没有教养’。这些人您从谈话中也能认出来。他们谈的总是‘羊羔皮’、‘植物油’、皮革、‘香鱼’、糜子之类的东西。同时,您还可以听到他们厚颜无耻地叙述他们怎样骗人,怎样制造假货:怎样把‘臭得难闻’的卤牛肉‘卖给了工厂’,‘给茶叶上色一看就会’;‘每包白糖掺水可以增重3磅,而顾客一点看不出来’等等。这一切谈得如此露骨、如此放肆,使您一看就明白这些人只是因为怕进监狱,才不偷小饭馆的汤匙,不扭走车站的瓦斯灯。这些人连最起码的道德都没有,他们的道德完全建筑在卢布上,用谚语来概括就是:商人是钓者;大鱼活着就是为了吃小鱼;有空子就钻;瞅准照管不严的东西;抓住可乘之机;不要怜恤弱者;得巴结时就巴结。”接着作者举了一篇报纸上的通讯:一个名叫沃尔柯夫的酒店老板兼高利贷者,纵火焚毁了自己保了高额火险的房子。这位先生还被“一位教师和一位当地的神父认作自己最敬重的朋友”,一位“教师为了贪酒随便替他写了诬告状子”。“一个乡文书答应他陷害莫尔多瓦人。”“一个地方自治局保险员兼地方自治局委员替他的旧房子保了1000卢布的火险”等等。“沃尔柯夫决不是个别现象,而是一种典型。哪个地方都有自己的沃尔柯夫,哪个地方不仅都可以听到这类掠夺和奴役农民的事情,而且还可以听到这类纵火的事情……”

    “……然而农民怎样对待这种人呢?如果这种人象沃尔柯夫那样愚蠢、粗暴和小气,农民就不会喜欢他们,而会怕他们,怕他们陷害自己,而自己对他们毫无办法,因为他们的房子都保了险,他们厩有骏马,门闩牢固,家有恶犬,与地方当局还有来往。但如果这些人比沃尔柯夫聪明、刁滑,如果他们给掠夺和奴役农民的一个戈比行为披上漂亮的外衣,如果他们赚了一个卢布,同时却大叫大嚷地说少要一个戈比,如果他们对遭了火灾的村子不惜送点伏特加酒或小米,那他们就能博得农民的敬仰、拥护和尊重,成了穷人的活命恩人,好象没有他们,穷人就活不下去。农民把他们看作聪明人,甚至把子弟送到他们那里当学徒,认为孩子坐柜台是体面事,深信孩子将来定有出息。”

    我特意把作者的叙述较详细地摘录下来,好让大家看看俄国社会经济组织是资产阶级组织这一论点的反对者是怎样描述我国年轻资产阶级的。把这段描述分析一下,就能充分认清俄国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认清现代民粹派对马克思主义的攻击的性质。

    根据这段描述的开头部分可以看出,作者似乎已经懂得这个资产阶级有着深固的根底,懂得它与小资产阶级所“依附”的大资产阶级有联系,它与把“子弟”送到它那里“当学徒”的农民有联系,但从作者所引的例子看来,他对这一现象的力量和持久性估计得非常不足。

    他的例子谈的都是刑事犯罪,如欺诈、纵火等等,给人的印象是,农民遭到“掠夺和奴役”是出于偶然,是由于(如作者前面所说)生活条件艰难、“道德观念粗鄙”、“著作界接近人民”受限制(第152页)等等,——总而言之,这一切决不是我国现代社会经济组织的必然产物。

    马克思主义者的看法正好相反;他肯定这决不是偶然性,而是必然性,是在俄国占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必然性。既然农民在变成商品生产者(其实所有农民已经成了商品生产者),他们的“道德”必然会“建筑在卢布上”,我们不必为这一点责备他们,因为生活条件本身迫使他们用商业上的种种狡猾手段[注:参看乌斯宾斯基的著作[89]。]猎取卢布。在这种情形下,即使不犯刑事罪,不卑躬屈膝,不制造假货,“农民”也会分化为富人和穷人的。旧日的均等经不起市场的波动。这不是推断,这是事实。另外一点也是事实,就是少数人的“财富”在这种情况下变成资本,而大众因为“贫穷”不得不出卖双手,为他人做工。因此,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资本主义不仅在工厂工业中,而且在农村中,总之在俄国各地,都已经稳稳地盘踞下来,已经完全定型了。

    你们现在可以想见民粹派先生们是何等的机智。马克思主义者论证说,农村中这些“可悲现象”的产生不是由于政策,不是由于土地少,不是由于税款多,不是由于“个人”坏,而是由于资本主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存在时,在资产阶级居于统治地位时,这一切是必然的和不可避免的。民粹主义者听到马克思主义者这样论证就叫嚷起来,说马克思主义者想剥夺农民的土地,说他们认为无产者比“独立”农民“好”,说他们表现了——用活象外省小姐的米海洛夫斯基先生回答司徒卢威先生时的话来说——对“个人”的“鄙视和残忍”!

    从这一幅由敌人绘制因而引人注意的农村图画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反驳马克思主义者的流行论调是荒诞无稽的,是凭空臆造的(回避事实,忘记自己说过的话),完全是为了拼命挽救那些充满幻想和妥协的理论;这些理论,谢天谢地,现在是任何力量都已不能挽救的了。

    马克思主义者说明俄国的资本主义时是套用现成的公式,把从别处照样抄来的原理当作教条背诵。他们说,把极不发达和无足轻重的俄国资本主义生产(在我国工厂中就业的总共只有140万人)说成已普及于尚握有土地的农民群众。这就是自由主义民粹派营垒所爱用的指摘之一。

    但是我们从这幅农村图画中看到,民粹主义者在描写“村社”农民和“独立”农民的状况时,也不能不用从抽象的公式和别人的教条中借用来的资产阶级这个范畴,不能不确认资产阶级是农村的典型而不是个别现象,他们和城市中的大资产阶级有极紧密的联系,他们和农民也有联系,因为农民“把子弟送到他们那里当学徒”,换句话说,正是从农民中产生着这个年轻的资产阶级。因此,我们看到,这个年轻的资产阶级是在我们的“村社”内而不是在“村社”外成长着,他们是从已成为商品生产者的农民之间的社会关系中产生的;我们看到不仅“140万人”,而且俄国全体农民群众都在为资本做工,受它“支配”。那么,从这些不是由什么“神秘主义者和形而上学者”(即崇奉“三段式”的马克思主义者)而是由这位善于估计俄国生活方式特点的独特的民粹主义者所确认的事实中,究竟是谁作了更正确的结论呢?是民粹主义者,还是马克思主义者呢?民粹主义者大谈要选择更好的道路(似乎资本还没有作出自己的选择),大谈盼望“社会”和“国家”(即那些完全是在这种选择的基础上并为了这种选择而成长起来的分子)来实行向另一种制度的转变;而马克思主义者则指出,幻想走其他道路就是一个天真的浪漫主义者,因为现实十分明白地告诉我们,“道路”已经选定,资本的统治已成事实,这种事实决不是靠责骂申斥所能回避的,能够正视这种事实的只有直接生产者。

    还有一种流行的指摘。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大资本主义在俄国是进步现象。因此,他们认为无产者比“独立”农民好,赞成剥夺人民的土地,他们从生产资料应归工人所有这一理论出发,赞成使工人和生产资料分离,就是说,他们陷入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中。

    是的,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大资本主义是进步现象,但这当然不是因为它以不独立代替“独立”,而是因为它为消灭不独立创造条件。至于俄国农民的“独立”,那不过是民粹派自我陶醉的奇谈,实际上并不存在。以上的描述(以及所有关于农民经济状况的著作和调查)也承认这个事实(即独立实际上并不存在),说农民也象工人一样“为他人”做工。这一点俄国旧民粹派是承认的。但他们不了解这种不独立的原因和性质,不了解这也是资本主义式的不独立,它和城市中的不独立不同的地方,在于发展程度较低,中世纪的半农奴制的资本形式的残余较多,如此而已。就拿这位民粹主义者为我们描绘的农村来同工厂比较吧。不同的地方(就独立来说)仅仅在于:那里我们看到的是小吸血虫,这里是大吸血虫;那里是对单个人的剥削,用的是半农奴制的方法;这里是对群众的剥削,而且已是纯资本主义的剥削。显然,第二种是进步的:在农村中还不发达因而搀杂着高利贷等等的资本主义在这里是发达的;农村中存在着的对立在这里已完全表露出来了;在这里,分裂已彻底完成,没有可能以折中方式提出问题,满足于这样提出问题的只有小生产者(及其思想家),因为他们能申斥、叱责和咒骂资本主义,而不能离开这个资本主义的基础[注:为避免误会起见,我要说明一下,所谓资本主义“基础”,是指通过种种形式支配着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关系。马克思曾把这种社会关系表述为一个公式:货币——商品——增殖了的货币。

    民粹派的措施不能触动这种关系,就是说,既不能动摇把货币即社会劳动产品交到私人手中的商品生产,也不能动摇“人民”分裂为货币持有者和穷人的事实。

    马克思主义者探讨这种关系的最高发展形式,即其余各种形式的集中表现,并向生产者指出了任务和目标:消灭这种关系,而代之以另一种关系。],不能放弃对资本主义的奴仆的信任,不能抛掉象杰出的克里文柯先生所说的“最好没有斗争”的美妙幻想。这里已不可能产生幻想,单这一点已是一个大进步;这里已可明显看出力量在哪一方面,再不能空谈什么选择道路,因为事情很清楚,首先应当“重新配置”这种力量。

    “自我陶醉的乐观主义”,——司徒卢威先生对民粹主义作了这样的评价,这是非常正确的。忽视和抹杀资本在农村的完全统治并把它说成是偶然现象,提出有关各种信贷、劳动组合、共耕制的建议,以为所有这些“富农、寄食者、商人、酒店老板、承包人、当铺掌柜”等等,所有这些“年轻的资产阶级”还没有把“每个乡”掌握“在手里”,——这怎能不是乐观主义呢?分明斗争已在进行,只不过是不明显,不自觉,还没有为思想所指导,而人们却“10年、20年、30年以至更长时间地”说“最好没有斗争”,——这怎能不是自我陶醉呢?

    “读者,你们现在到城市看看。这里你们会碰到人数更多、种类更庞杂的年轻资产阶级。凡是有了文化并认为自己宜于从事更高尚的活动的人,凡是认为自己应当比苦命的普通农民有更好的命运的人,最后,凡是在这种情况下已不能在农村安身的人,现在都渴望到城里来……”

    虽然如此,民粹派先生们还是自我陶醉地说城市资本主义是“人为的”,说这是“温室植物”,若不加以保护,就会自行夭折等等。只要稍微看看事实就可以明白:这“人为的”资产阶级其实就是迁入城市的农村寄生虫,他们是在迫使每个普通农民贱买贵卖的、为“资本主义的月亮”所照耀的土壤上完全自发地生长着的。

    “……这里你们会遇到店员、办事员、小商人、小贩、各种承包人(灰泥匠的、木匠的、泥水匠的等等)、售票员、清道夫头、巡警、交易所经纪人、渡口把头、小饭铺和客栈的掌柜、各种作坊的老板、工厂的领班等等。所有这些人都是有明显特征的真正的年轻资产阶级。他们的道德准则在这里同样极其狭隘:一切活动建筑在剥削劳动的基础上[注:不对。小资产者不同于大资产者的地方,在于他自己也从事劳动,正如作者列举的各类小资产者也从事劳动一样。对劳动的剥削当然是有的,但不只是剥削而已。

    还须指出一点。民粹主义者(在头脑清醒的时候)说,不以普通农民的命运为满足的人的毕生志向是取得资本。马克思主义者说,俄国农民的趋向不是村社制度而是小资产阶级制度。

    这两种说法有什么区别呢?岂不是一个提供了经验性的生活观察,而另一个则把观察的事实(这些事实反映了现实“个人”的现实“思想和感情”)概括成为政治经济规律吗?],而毕生志向是取得资本或小额资本以愚蠢地度过一生……”“……我知道许多人看到他们而心中高兴,把他们看作智慧、毅力和进取心的化身,认为他们是人民中最进步的分子,从他们身上看到祖国文明直接的和自然的进步,而文明的不平衡将逐渐泯灭。哦!我早就知道,我国已经造成了高等资产阶级,他们都出身于有教养的人,出身于商人,出身于那些经不住1861年的危机而没落或顺应时代精神的贵族;这一资产阶级构成第三等级的骨干,现在它所缺少的只是来自民间的分子,没有这些分子它就不能有所作为,因而它是喜欢他们的……”

    这里又给“自我陶醉的乐观主义”留下了一条后路:大资产阶级“缺少的只是”人民中间的资产阶级分子!!大资产阶级不是来自民间又是来自什么地方呢?作者是不是也要否认我国“商人”与农民的联系呢?

    这里看得出来是想把年轻资产阶级的成长说成是偶然的事情,是政策的结果等等。看不到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社会经济结构本身;只能十分详尽地罗列小资产阶级的各个代表人物,而不能理解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独立小经济本身在目前的经济制度下完全不是什么“人民”经济而是小资产阶级经济,——这种肤浅的了解正是民粹主义者极其突出的特点。

    “……我知道,许多古老世族的后代已从事酿酒业和卖酒业、铁路的承租和勘察,担任股份银行的董事,甚至已在著作界安下身来,并唱着新的歌曲。我知道,著作界的歌曲有许多非常委婉动人,它们倾诉着人民的疾苦和愿望;但我同样知道,正派的著作界的职责是暴露那种不是送给人民面包而是送给人民石头的企图。”

    真是一种阿尔卡迪亚的田园生活![90]还仅仅是“企图”送给?!

    既然“知道”资产阶级“早就”形成,还认为自己的任务是“暴露”造成资产阶级的“企图”,这怎能协调一致呢!

    明明看到军队已经动员起来,看到“小兵”已被“早就”形成的“总参谋部”组织起来,排成队伍,人们还谈“暴露企图”,而不说已经充分暴露出来的各种利益之间的斗争,这就叫作“痴心妄想”。

    “……法国资产阶级也把自己和人民混同起来,总是以人民名义提出自己的要求,但总是欺骗人民。我们认为,近几年来我国社会所接受的资产阶级潮流对人民的道德与福利是有害的和危险的。”

    这一句话也许是最清楚地表明了作者的小资产阶级性。他宣称资产阶级潮流对人民的道德与福利是“有害的和危险的”!可敬的道德家先生,这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民”呢?是在确保“家园”、“定居生活”和“神圣劳动义务”[注:尤沙柯夫先生语。]的农奴制度下为地主做工的人民呢,还是后来去寻求赎金的人民?您清楚地知道,缴纳赎金是获得“解放”的基本和主要条件,而农民除向库庞先生[91]寻求外,无处获得这笔款项。您自己就曾描写过:这位先生主宰一切,“小市民把自己的科学、自己的道德准则和自己的诡辩带进生活中来”,歌颂资产阶级的“智慧、进取心和毅力”的著作界已经形成。显然,整个问题在于两种社会组织形式的更替:占有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农奴的剩余劳动的制度,树立了农奴主的道德;“为别人”、为货币持有者做工的“自由劳动”的制度,则树立了资产阶级的道德,以取代前一种道德。

    但小资产者不敢正视真理,不敢直言不讳,他回避这些不容置辩的事实而开始幻想起来。他认为只有独立小经济(为市场生产这点却谨慎地避而不谈)才是“道德的”,而雇佣劳动是“不道德的”。他不了解前者与后者的联系(而且是不可分割的联系),认为资产阶级的道德是一种偶然的病症,而不是从商品经济(其实他一点也不反对商品经济)中产生出来的资产阶级制度的直接产物。

    于是他开始了他那老太婆式的说教:“有害的和危险的”。

    他不拿新的剥削形式同以往的农奴制的剥削形式来对照,他不看一看这种剥削使生产者和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关系起了什么样的变化,却把它和荒诞无稽的小市民的空想即所谓的“独立小经济”相比较,好象这种经济虽是商品经济,但不会造成它现在正在造成的结果(参看前面:“富农如花盛开,而且力图奴役最弱的农民使他们变成雇农”等等)。因此,他对资本主义的抗议(这种抗议本身完全是正当的有理的)成为反动的抱怨。

    他不了解,“资产阶级潮流”扫除了使劳动者被束缚于一地的剥削形式,代之以使劳动者离乡背井漂泊全国的剥削形式,这是做了一件好事;他不了解,前一种剥削形式使占有剩余产品的行为被剥削者与生产者的个人关系、相互的公民政治义务和“份地保证”等等包裹起来,后一种剥削形式则是用“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代替这一切,把劳动力同所有其他商品,其他物件相提并论,“资产阶级潮流”以后者代替前者,就是清除遮盖剥削的一切掩护和幻想,使剥削赤裸裸地暴露出来,而使剥削赤裸裸地暴露出来,这就是一个巨大的功绩。

    其次,还要请注意一下所谓我国社会“近几年来”接受了资产阶级潮流的说法。难道仅仅是“近几年来”吗?难道它在60年代还没有充分显露出来吗?难道它在整个70年代还没有取得统治地位吗?

    小资产者在这个问题上也想轻描淡写,把自改革以来即成为我国“社会”特点的资产阶级性说成是一种暂时的迷恋,是一种时髦。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这就是小资产阶级学说的基本特点。他(小资产阶级思想家)只看见对农奴制的抗议和猛烈攻击,而看不见资产阶级性,因为他不敢正视在这些疯狂喊叫中建立起来的那种制度的经济基础。从整个先进的(“以自由主义取媚人民的”,第129页)著作界所主张的发放贷款、组织信贷社、减轻赋税、扩大民有土地以及诸如此类帮助“人民”的措施中,他只是看见“近几年来”的资产阶级性。最后,他只看见对“反动”的埋怨,对“60年代”的哭泣,而根本看不见这一切的基础是资产阶级性,因而愈益和这个“社会”融合起来。

    其实,在改革以来的这三个时期中,我们的农民思想家始终是与“社会”靠近,与它站在一起的,他不了解,这个“社会”的资产阶级性使他对资产阶级性的抗议完全失去效力,而且必然使他不是想入非非,就是实行可怜的小资产阶级的妥协。

    我国民粹主义(它是“在原则上”敌视自由主义的)亲近自由主义社会,曾使许多人受到感动,甚至现在还使瓦·沃·先生受到感动(参看1894年《星期周报》第47—49期上他的一篇文章)。于是,有人就说我国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软弱无力,甚至根本就不存在,并说这和俄国资本主义没有根基是有联系的。实际上正好相反,这种亲近是反对民粹主义极有力的论据,它直接证实了民粹主义的小资产阶级性。在实际生活中,小生产者由于单独地为市场生产商品,由于有机会发迹和发展成为大业主,在日益同资产阶级融合起来;同样,小生产者的思想家在与自由派共同讨论有关各种信贷、劳动组合等等问题的过程中,也在逐渐与他们融合起来。小生产者无力和资产阶级作斗争,指望减轻赋税、扩大土地等等帮助方式;同样,民粹主义者也是信赖自由主义“社会”及其用“无尽的虚情假意”遮蔽着的关于“人民”的空谈。他有时也责骂“社会”,但立即要加上一句:它只是“近几年来”变坏了,而一般说来它是很不错的。

    “不久以前,《当代新闻》在考察改革以后在我国形成的新的经济阶级时,对它作了淋漓尽致的描写:‘谦逊有礼,留着胡须、穿着擦了油的皮靴、对小警官卑躬屈膝的旧日富翁,摇身一变而成了象欧洲人一样放荡不羁、甚至傲慢无礼、有时还挂上头等勋章和高级官衔的大老板。仔细看看这些平步青云的人物,你就会大吃一惊地发觉,今天的这些显赫人士大多是昨天的酒店老板、承包人、店员等等。这些新人物活跃了城市生活,但没有改善城市生活。他们给城市生活带来了忙碌,使各种概念混乱不堪。周转的加速,对资本的需要,掀起了创办企业的热潮,这种热潮简直变成了狂热的赌博。出乎意外地造成的无数财富,使发财的欲望达到了急不可待的地步’等等……

    无疑地,这种人对人民的道德起了极有害的影响〈原来不幸在于风气的败坏,而完全不在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克·土·〉,如果不怀疑城市工人比农村劳动者更堕落,那自然不能怀疑这是因为城市工人更受这种人包围,呼吸着他们的空气,过着他们建立的生活。”

    这清楚地证实了司徒卢威先生关于民粹主义的反动性的意见。城市工人的“堕落”吓坏了小资产者,这些小资产者喜爱“家园”(翁媳通奸和家法森严)和“定居生活”(闭塞和野蛮),不了解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特别是在俄国的资本主义条件下,当“老马”[92]觉醒到自己是人的时候,——这种觉醒有极大的世界历史意义,为了它一切牺牲都是正当的——这种觉醒不能不表现为狂暴的形式。

    “俄国地主以野蛮著称,只要稍微把他刮一下就能认出他是鞑靼人,而俄国资产者是连刮也不需要刮的。俄国旧时的商人曾创立一个黑暗王国,现在他们和新资产阶级一起,定将创造一个魔鬼世界,使一切思想、一切感情归于毁灭。”

    作者是大错特错了。这里应当用过去时,而不是将来时,在70年代就应该用过去时。

    “一群一群的新掠夺者走向四方,在各处都没有遇到任何抵抗。地主庇护他们,看见他们就笑容满面,地方自治局人员发给他们巨额保险金,国民教师替他们写诬告状子,僧侣亲自造访,乡文书则帮助他们陷害莫尔多瓦人。”

    描写得完全正确!“不仅没有遇到任何抵抗”,而且得到“社会”和“国家”全体代表(作者刚才已列举其大概)的协助。因此(独特的逻辑!),要改变现状,就应建议而且正是向“社会”和“国家”建议选择另外的道路。

    “然而应当怎样来反对这种人呢?”

    “……无论从正义方面考虑,或从道德和政治方面考虑(国家应当从后两方面考虑),都不能寄希望于剥削者智力的发展和社会舆论的改善。”

    请看,国家应当从“道德和政治方面考虑”!这纯粹是讲空话。难道上述那些“国家”的代表和代理人(从乡文书起往上数)还没有从“政治方面”[参看前面:“许多人心中高兴……认为他们是人民中最进步的分子,从他们身上看到祖国文明直接的和自然的进步”]和“道德方面”[同上:“智慧、进取心和毅力”]考虑吗?两种道德观念和政治观念是背道而驰的,就和生活中的“新苗”与被“资产阶级命令去做工”的人是势不两立的一样,这一事实您为什么绝口不谈呢?这两种观念的斗争(它只是社会阶级斗争的上层建筑)您为什么要一笔抹杀呢?

    这一切都是以小资产阶级观点看问题的必然结果。小生产者在现代制度下备受痛苦,但他避开业已暴露无遗的直接矛盾,害怕这些矛盾,以幼稚反动的空想安慰自己,说什么“国家应从道德方面考虑”,就是说,应从适合小生产者心意的道德方面考虑。

    不,您弄错了。您向之呼吁的国家,即现在这个国家,应当从适合高等资产阶级心意的道德方面考虑,其所以应当,是因为现存社会阶级间的社会力量就是这样配置的。

    您很愤慨。您叫喊起来,说马克思主义者承认这样做是“应当的”,必然的,就是在维护资产阶级。

    这话不对。您感到事实在反对您,于是就变起戏法来:谁根据资产阶级统治的事实来驳斥您那选择一条不要资产阶级的道路的小市民幻想,谁根据资产阶级在社会的经济结构中有深厚的根底,根据阶级间的经济斗争是“社会”和“国家”的基础,来证实您那套反对资产阶级的渺小可怜的措施的毫不中用,谁要求劳动阶级的思想家完全与这些分子决裂,而只为那些与资产阶级社会的“生活分开”的人服务,您就硬说他们是有意维护资产者。

    “当然,我们并不认为著作界的影响毫无作用,但它为此必须:第一,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使命,不要仅限于〈原文如此!!!〉培养富农,还要唤起社会舆论。”

    真是十足的小资产者!如果著作界在培养富农,那是因为它没有很好地了解自己的使命!!而这班先生听人说他们幼稚,听人说他们是浪漫主义者,他们还感到惊讶呢!

    恰恰相反,可敬的民粹派先生,是“富农”[注:这个词的含义太窄。本来应当明确些说:资产阶级。]在培养著作界,是他们供给它各种观念(智慧、进取心和毅力,祖国文明自然的进步),供给它金钱。您向著作界呼吁乃是一种可笑的举动,就好象在两军对垒的时候,有人俯首请求敌方元帅的副官“要更加协同一致地行动”一样。二者情况是完全相同的。

    “唤起社会舆论”——这种愿望也是一样。是唤起“怀着午睡般的宁静心情寻求理想”的社会的舆论吗?这是民粹派先生们习惯了的活动,他们“10年、20年、30年以至更长时间地”致力于这一活动,而且有了辉煌的成绩。

    再努一把力,先生们!陶醉于午睡的美梦的社会有时发出几声喃喃的呓语,大概是说,它已准备好协同一致地反对富农。再和它谈谈吧。继续努力吧!

    “……第二,著作界应享有更多的言论自由和更多的接近人民的机会。”

    愿望是好的。“社会”同情这种“理想”。但既然它是怀着午睡般的宁静心情来“寻求”这种理想,既然它最怕扰乱这种宁静,所以……所以它总是慢慢地赶,而且前进得如此聪明,以致一年比一年落后得更远了。民粹派先生们认为这是偶然现象,认为午睡的美梦就要结束,真正的前进即将开始。你们就等着那一天吧!

    “同样,我们也不认为培养和教育的影响毫无作用,但我们首先认为:(1)应当让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机会,而不应当仅仅让某些个人有这个机会,使他们与众不同,变成富农……”

    “让人人都有……”——这正是马克思主义者的主张。但他们认为在现存社会经济关系的基础上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因为即使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受“教育”也需要钱,而钱是那些“来自民间的人”才有的。因此,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就在这里,也是除“各社会阶级间的严酷斗争”外,别无出路。

    “……(2)国民学校不仅应为退职的教堂下级职员、官吏和各种酒徒打开大门,而且应为真正正派的和真诚地爱人民的人打开大门。”

    多么动听!但是要知道有些人虽把“来自民间的人”看作“智慧、进取心和毅力”的化身,而他们也是肯定地(而且往往也不是不真诚地)说他们是“爱人民”的,他们中间有许多无疑是“真正正派的”人。这里究竟让谁来判断呢?让有批判头脑和道德修养的人吗?但作者自己不是说过,对这些来自民间的人采取鄙视态度并不发生作用吗?[注:第151页:“……他们不是早先已经〈请特别注意“早先已经”这几个字〉对那些可能鄙视他们的人采取了鄙视态度吗?”]

    我们在快要结束述评的时候又看到我们一开始就指出的民粹主义的基本特点——回避事实。

    每当民粹主义者描述事实的时候,他们自己总不得不承认,现实是属于资本的,我国现实的演进是资本主义的演进,力量是在资产阶级手中。譬如我们所评论的这篇文章的作者就承认了这一点,他确认我国造成了“小市民文化”,资产阶级在命令人民去做工,资产阶级社会只知道饱食终日,做那午睡的美梦,“小市民”甚至创立了资产阶级的科学、资产阶级的道德、资产阶级的政治诡辩、资产阶级的著作界。

    虽然如此,民粹派的全部推论始终是根据相反的假设:力量不在资产阶级方面,而在“人民”方面。民粹主义者总是谈论选择道路(同时承认现实道路的资本主义性质),谈论劳动(在资产阶级“支配”下的劳动)社会化,谈论国家应从道德、政治方面考虑,人民正是应当由民粹派教导等等,就好象力量已在劳动者或劳动者的思想家方面,剩下要做的,只是指出运用这一力量的“最简便”、“适当”以及诸如此类的方法。

    这一切都是令人厌烦的十足的谎话。半世纪以前,当一位普鲁士参政官[93]在俄国发现“村社”的时候,还能为这种空想找到存在的理由;但在“自由”劳动已有30余年历史的今天,再这样说,不是嘲弄,就是伪善,就是叫人腻味的假仁假义。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任务就是要打破这种好心善意的谎话。想探寻“使人类走向幸福的途径”的人,他的首要职责就是不要欺骗自己,要有坦白承认事实的勇气。

    当劳动阶级的思想家理解到并深深地体会到这一点的时候,他们就会承认:所谓“理想”不应当去开辟最好的和最简捷的途径,而应当为我国资本主义社会中眼前进行着的“各社会阶级间的严酷斗争”规定任务和目标;衡量自己的意图是否取得成效,不是看为“社会”和“国家”拟定的建议,而是看这些理想在一定社会阶级中传播的程度;如果你不善于把理想与经济斗争参加者的利益密切结合起来,与该阶级的“公平的劳动报酬”这类“狭隘”琐碎的生活问题,即自命不凡的民粹主义者不屑理睬的问题结合起来,那么,最崇高的理想也是一文不值的。

    “……但这还不够,智力的发展,可惜如我们所看到的,往往还不能保证一个人摆脱兽性的贪欲和本能。因此,应当立即采取防护农村免受掠夺的措施,首先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我们的村社,保护这种有助于克服人性的道德缺陷的共同生活方式。应当使村社获得永久的保障。但就是这样也还不够。村社在其目前经济条件下和沉重的赋税负担下是无法生存的,因此,必须采取措施以扩大农民占有的土地,减轻赋税,组织人民工业。

    这就是整个正派的著作界应当同意并拥护的反对富农的办法。这些办法当然不是新的;但问题在于这是唯一有效的办法,而这一点还远不是每个人都信服的。”(完)

    这就是这位自命不凡的民粹主义者的纲领!从事实的描述中,我们看到处处显露出经济利益完全相矛盾。所谓“处处”,不仅指城市和农村,村社内和村社外,工厂工业和“人民”工业,而且指经济现象范围以外的地方,即著作界和“社会”,以及道德观念、政治观念、法律观念等等的领域。而我们的小资产者骑士却哭哭啼啼地向人恳求:“立即采取防护农村的措施。”小市民的肤浅了解和妥协意图,在这里是一目了然的。我们看到,农村本身就是分裂和斗争,就是利益对立的制度。但民粹主义者认为祸根不在于这个制度本身,而在于这个制度的个别缺点,他制定自己的纲领,不是要去赋予正在进行的斗争以思想性,而是为了“防护”农村不受偶然的、不合法的、外来的“掠夺者”的侵害!最可敬的浪漫主义者先生,究竟是要谁采取防护的措施呢?是要那个依靠应被防护的人而能饱食终日的“社会”吗?是要那些靠分得的剩余价值过活,因而如我们刚才所见不但不表示反对而且出力协助的地方自治局、乡公所和所有其他机关的代理人吗?

    民粹主义者认为这不过是一种可忧的偶然现象,是不“了解自己的使命”的结果;只要发出呼吁,要大家“走到一起,协同一致地行动”,所有这类分子就会“离开歧途”。他不想了解,既然在经济关系中已经形成了赚钱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有金钱和时间受教育的,只是“来自民间的人”,而“群众”势必“愚昧无知和为他人劳动”,那么由此产生的必然结果就是:只有前者的代表人物才能进入“社会”;只有从这个“社会”和“来自民间的人”当中,才能招募到乡文书、地方自治局代理人等等人物,而民粹主义者却天真地认为这些人物高于经济关系和阶级,凌驾于经济关系和阶级之上。

    因此,他那乞求“防护”的呼吁也就根本找错了对象。

    他或者是满足于小市民的治标办法(同富农作斗争——见前面所说的信贷社、信贷,鼓励戒酒、勤劳和上学的法令;扩大农民占有的土地——见前面所说的发放农贷和购买土地;减轻赋税——见前面所说的所得税),或者是满足于“组织人民工业”这种稚气十足的美妙幻想。

    难道它还没有组织起来吗?难道上述整个年轻资产阶级还没有按自己的方式,按资产阶级的方式把这种“人民工业”组织起来吗?要不然,它怎么能“把每个村庄都掌握在自己手里”呢?它怎么能“命令人民去做工”,怎么能占有额外价值呢?

    民粹主义者义愤填膺。他叫喊说,既然资本主义赖以建立的基础,是生产无政府状态和危机,是群众经常不断和日益加剧的失业以及劳动者生活的极度恶化,那么承认资本主义是一个“组织”就是不道德。

    恰恰相反,故意粉饰真相,把构成改革后整个俄国特点的制度描绘成某种没有料到的偶然东西才是不道德。任何资本主义国家都是以摧残生产者为代价来造成技术进步和劳动社会化的,这是早已探明的事实。但如果把这一事实当作同“社会”谈论道德的资料,而闭眼不看正在进行的斗争,怀着午睡般的宁静心情喃喃地说:“要防护”,“要保障”,“要组织”——那就是浪漫主义者,是幼稚的反动的浪漫主义者。

    ——

    读者或许会觉得这篇评述与分析司徒卢威先生的书毫无联系。在我看来,所缺的只是表面上的联系。

    司徒卢威先生的书根本不是开创了俄国马克思主义。它只不过最先把早已形成和早已阐述过的理论[注:参看瓦·沃·的《理论经济学概论》1895年圣彼得堡版第257—258页。[94]]搬到我国的书刊上。在这以前,如我们所指出的,自由主义民粹派的书刊曾对马克思主义进行了猛烈的批评,这是一种搅乱和歪曲事实真相的批评。

    不回答这一批评,第一就无法估计问题的现状,第二就无法了解司徒卢威先生的这本书和它的性质与使命。

    为了回答这一批评,我们选了旧民粹派的文章,这是因为需要一篇带原则性的文章,而且这篇文章应多少保存着马克思主义所珍视的俄国旧民粹主义的遗训。

    我们极力通过这篇评述来说明自由主义民粹派惯用的论战方法的荒诞无稽。他们断言,马克思主义与黑格尔主义有联系[注:我指的当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起源,而是它现在的内容。],与信仰三段式、信仰不需要事实检验的抽象教条和公式、信仰每个国家必须经过资本主义阶段的说法等等有联系,这些推断都是胡言乱语。

    马克思主义认为自己的任务在于表述并从理论上说明在我们眼前进行着的各社会阶级的斗争和经济利益的斗争。

    马克思主义所根据的不是别的,而是俄国的历史事实和现实情况;它也是劳动阶级的思想体系,不过它对人所共知的俄国资本主义成长和胜利的事实作了完全不同的解释,对我国现实向直接生产者的思想家提出的任务有完全不同的理解。因此,当马克思主义者谈到俄国资本主义的必然性、不可避免性和进步性的时候,他们是从大家公认的事实出发的(正由于这些事实为大家所公认,毫无新奇之处,所以并不被人经常引用);他们对民粹派著作界所叙述和反复叙述的事实作了不同的说明,如果民粹主义者对此叫嚷说,马克思主义者不愿知道事实,那么只要引证一下70年代民粹派任何一篇带原则性的文章,就足以把他们戳穿了。

    现在我们来分析司徒卢威先生的书。

    第二章

    对民粹主义社会学的批判

    作者认为“俄国经济独特发展论”是民粹主义的“实质”和“基本思想”。用他的话说,这种理论有“两个主要来源:(1)关于个人在历史过程中的作用的一定学说,(2)关于俄国人民具有特殊的民族性格和民族精神以及特别的历史命运这样一种直觉的信念”(第2页)。作者在解释这句话的附注中指出,“民粹主义的特点就是它有十分确定的社会理想”[注:“十分确定的理想”一语当然不能从字面上来理解,就是说,不能理解为民粹派已经“十分确定地”知道他们希望的是什么。如果这样理解,那就完全不对了。“十分确定的理想”只应了解为直接生产者的思想,虽然这种思想是极其模糊的。],并说他在后面要叙述民粹派的经济世界观。

    这种对民粹主义实质的评语,我觉得需要作些修改。这种评语过于抽象,过于唯心,它虽然指出了民粹主义中的主导的理论思想,但既没有指出民粹主义的“实质”,也没有指出民粹主义的“来源”。因此,为什么上述理想能够同对独特发展的信仰、同关于个人作用的特殊学说结合起来,为什么这些理论成了我国“影响最大的”社会思潮,仍然是十分不清楚的。既然作者在谈“民粹主义的社会学思想”(第1章标题)时,未能限于谈纯粹社会学问题(社会学中的方法),还涉及了民粹派对俄国经济现实的看法,那么,他就应该指出这些看法的实质。可是,作者在上述附注中只做了一半。民粹主义的实质就是从小生产者、小资产者的角度代表生产者的利益。司徒卢威先生在他用德文写的评论尼·—逊先生著作的那篇文章(1893年《社会政治中央导报》第1期)中,称民粹主义为“民族社会主义”(1893年《俄国财富》第12期第185页)。“民族”二字,如果是对俄国旧民粹主义来说,则应改为“农民”,如果是对现代民粹主义来说,应改为“小市民”。民粹主义的“来源”是小生产者阶级在改革后的资本主义俄国占了优势。

    这个评语必须解释一下。我用“小市民”一词不是指它通常的含义,而是指它在政治经济方面的含义。在商品经济体系中从事经营的小生产者,——这就是构成“小资产者”、Kleinbürger或是其同义语小市民这一概念的两个特征。因此,这一概念既适用于农民,也适用于手工业者,民粹派一向把他们同等看待,是十分有道理的,因为二者都是为市场而工作的生产者,所不同的只是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而已。其次,我是根据下面一点来把旧民粹主义[注:所谓旧民粹派,我不是指推动《祖国纪事》的那些人,而是指“到民间去”的那些人。]和现代民粹主义区别开来的:旧民粹主义是一个相当严整的学说,它形成于这样一个时代,那时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还很薄弱,农民经济的小资产阶级性质还根本没有显露出来,学说的实践方面还是纯粹的空想,那时民粹派坚决地离开了自由派“社会”而“到民间去”。现在就不同了,俄国的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已无人否认,农村的分化已是无可争辩的事实。民粹派那种幼稚地信赖“村社”的严整学说只剩下残缺不全的片段了。在实践方面,空想已为提出小资产阶级“进步办法”的决非空想的纲领所代替,只有冠冕堂皇的词句,还使人想到这些可怜的妥协办法和那些希望祖国走更好的独特道路的幻想有着历史上的联系。我们看到,现在不是同自由派社会疏远,而是十分令人感动地同它亲近。正是这一变化使我们不得不把农民思想和小资产阶级思想区别开来。

    对民粹主义实际内容的看法所以必须作这种修正,更重要的原因是司徒卢威先生的叙述存在着一个主要缺点,即上面所说的过于抽象,这是第一。第二,司徒卢威先生没有受到约束的那个学说的“若干基本”原理,正是要求把社会思想归结为社会经济关系。

    我们现在就来尽力证明:要是不这样归结,即使民粹派的纯理论的思想,如社会学中的方法问题,也是弄不清楚的。

    司徒卢威先生指出,米尔托夫和米海洛夫斯基两位先生对民粹派关于社会学中的特殊方法的学说阐述得最为透彻,他给这个学说下了一个评语,说它是“主观唯心主义”,并从上述两人的著作中摘引了许多话来证实这一点,而这些话是值得研究一下的。

    两位作者都把历史是由“进行斗争的单独的个人”创造的这一原理放在第一位。“个人创造历史”(米尔托夫)。米海洛夫斯基先生说得更明白:“具有自己的一切思想和感情的活的个人,冒着风险成为历史活动家。是他,而不是什么神秘力量提出历史的目标,并且突破自然界和历史条件的自发力量所造成的重重障碍而推动事变向目标前进。”(第8页)历史是由个人创造的这一原理在理论上毫无意义。全部历史本来由个人活动构成,而社会科学的任务在于解释这些活动,因此指出“干涉事变进程的权利”(司徒卢威先生摘引的米海洛夫斯基先生的话,第8页)不过是毫无意思的同义反复。这在米海洛夫斯基先生上述那段话里表露得特别明显。他说,活的个人突破历史条件的自发力量所造成的重重障碍而推动事变前进。这些“历史条件”是什么呢?按作者的逻辑,又是另一些“个人”的活动。活的个人突破另一些活的个人所造成的重重障碍而推动事变前进,这是多么深奥的历史哲学呵!为什么把一部分活的个人的活动称作自发的,而对另一部分活的个人又说他们“推动事变”向着预定目标前进呢?显然,在这里要找出什么理论内容来,那几乎是徒劳无益的举动。全部问题在于给我们的主观主义者提供“理论”材料的那些历史条件,向来就是(现在也是)对抗关系,它们造成了对生产者的剥夺。主观主义者不能理解这些对抗关系,不能从中找出“单独的个人”可以依附的社会成分,因此只得编造一些理论来安慰“单独的”个人,说历史是“活的个人”创造的。有名的“社会学中的主观方法”除了表现好的愿望和坏的理解外,根本不表现别的什么东西。作者摘引的米海洛夫斯基先生的进一步推论,鲜明地证实了这一点。

    米海洛夫斯基先生说,欧洲的生活“是无意义、无道德地形成起来的,就和自然界中河水的流动和树木的生长一样。河水顺着阻力最小的方向流动,能够冲掉的,即使是钻石矿,它都会冲掉,不能冲掉的,即使是一堆粪,它也要绕过。水闸、堤坝、侧路渠和排水渠是在人的理智和感情的倡导下建造起来的。这种理智和这种感情,在欧洲现代经济制度产生时可以说并没有在场(?——彼·司·)。它们当时还处在萌芽状态,因此,它们对事物的自然的、自发的进程的影响微不足道”(第9页)。

    司徒卢威先生打了一个问号,但我们不懂他为什么把问号只打在一个词的后面,而不打在整句话的后面,要知道这一整句都是空洞到极点的废话!理智和感情在资本主义产生时没有在场,——这是什么胡说?资本主义不是人与人之间的一定关系又是什么呢?而没有理智和感情的人我们还没有见过。那时“活的个人”的理智和感情对“事物的进程”的影响“微不足道”,——这是什么谎言?完全相反。人们正是在头脑健全、神志清醒的时候建造起十分巧妙的水闸和堤坝,把不肯屈服的农民赶入资本主义剥削的河道;他们修建起十分奥妙的政治措施和财政措施的侧路渠,使那些并不以经济规律的作用为满足的资本主义积累和资本主义剥夺顺着这些水渠奔流下去。总之,米海洛夫斯基先生的这一切说法是荒谬绝伦的,不能只用理论错误来解释。这一切说法完全是由于这位作家所持的小市民观点。资本主义已经十分清楚地显露出自己的发展趋势,它把自己固有的对抗发展到了极点;利益的矛盾已开始具有一定的形式,甚至已反映到俄国的立法中,——虽然如此,但小生产者却置身于这一斗争之外。他由于自己的一点点产业而对旧的资产阶级社会恋恋不舍,因此,他虽然受到资本主义制度的压迫,却不能理解自己受压迫的真正原因,还在以幻想安慰自己,说一切不幸都是由于人们的理智和感情还处于“萌芽状态”。

    这位小资产者思想家接着往下说:“当然,人们时刻都在竭力设法影响事物的进程。”

    “事物的进程”就是人们的活动和“影响”,并没有更多的东西,因此这又是一句废话。

    “但他们这样做时,以最贫乏的经验为指南,受了最低级的利益的促使;所以很明显,这些领导者只能在极罕有的情形下偶然地把人们推上现代科学和现代道德观念所指示的道路。”(第9页)

    这是由于不能使自己的“理想”接近任何迫切的利益而申斥“利益低级”的小市民道德,这是对已经发生的、明显地影响了现代科学和现代道德观念的分裂置之不理的小市民态度。

    米海洛夫斯基先生论断中的这一切特点,在他谈到俄国问题时,显然是原封未动的。他“衷心欢迎”某位雅柯夫列夫先生的异常古怪的谬论:俄国是一块白板[95],它可以从头开始,可以避免其他国家的错误等等。说这些话的人完全意识到,在这块白板上,拥有大地产和巨大政治特权的“旧贵族”制度代表人物还有很牢固的地位,而带来各种“进步”的资本主义也在迅速成长。小资产者怯懦地闭眼不看这些事实而飞到天真幻想的境界,认为“我们现在开始在一个科学已掌握某些真理和赢得某些威信的时代里生活”。

    总之,司徒卢威先生所摘引的米海洛夫斯基先生的这些论断,已显露出民粹主义的社会学思想的阶级根源。

    我们对司徒卢威先生给米海洛夫斯基先生的一项批评不能不表示异议。作者说:“在他看来,不可克服的历史趋势,即一方面应当成为个人和社会集团合理活动的出发点,另一方面应当成为这种活动所必须遵守的界限的那种历史趋势是不存在的。”(第11页)

    这是客观主义者的语言,而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唯物主义者)的语言。这两种概念(观点体系)是有差别的,我们应当加以说明,因为司徒卢威先生这本书的主要缺点就是没有完全弄清这一差别,这表现在他的大部分论断中。

    客观主义者谈论现有历史过程的必然性;唯物主义者则是确切地肯定现有社会经济形态和它所产生的对抗关系。客观主义者证明现有一系列事实的必然性时,总是有站到为这些事实辩护的立场上去的危险;唯物主义者则是揭露阶级矛盾,从而确定自己的立场。客观主义者谈论“不可克服的历史趋势”;唯物主义者则是谈论那个“支配”当前经济制度、促使其他阶级进行种种反抗的阶级。可见一方面,唯物主义者贯彻自己的客观主义,比客观主义者更彻底、更深刻、更全面。他不仅指出过程的必然性,并且阐明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经济形态提供这一过程的内容,究竟是什么样的阶级决定这种必然性。例如,在目前这种场合,唯物主义者不会满足于肯定“不可克服的历史趋势”,而会指出存在着一定的阶级,这些阶级决定着当前制度的内容,而且使生产者除了自己起来斗争就不可能有别的出路。另一方面,唯物主义本身包含有所谓党性,要求在对事变作任何评价时都必须直率而公开地站到一定社会集团的立场上。[注:说明司徒卢威先生没有完全贯彻唯物主义、没有把阶级斗争理论坚持到底的具体例子,将在下面随时指出。]

    作者批评了米海洛夫斯基先生之后,接着就批评并不是什么独立的和值得注意的人物尤沙柯夫先生。司徒卢威先生十分恰当地批评了他在社会学方面的论断,指出这些论断是“毫无内容的”“冠冕堂皇的词句”。但是尤沙柯夫先生和米海洛夫斯基先生间的非常突出的(对一般民粹主义来说)差别,还是值得谈谈的。司徒卢威先生指出了这个差别,称尤沙柯夫先生为“民族主义者”,而米海洛夫斯基先生呢,则“从来与任何民族主义格格不入”,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认为“人民真理的问题不仅包括俄国人民,而且包括整个文明世界的劳动者”。我觉得透过这一差别还可以看出小生产者双重地位的反映:一方面他是进步分子,因为照尤沙柯夫先生无意流露出来的恰当的说法,他开始“与社会分离”;另一方面他是反动分子,因为他在尽力维持自己小业主的地位并竭力阻碍经济的发展。因此,俄国民粹主义也能够把学说的进步的民主的方面和博得《莫斯科新闻》[96]同情的反动方面结合起来。至于后一方面,我想很难再比司徒卢威先生引用的尤沙柯夫先生的下面一段话描述得更明显的了。

    “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只有农民才是纯粹劳动思想的体现者。看来,这一思想已被所谓第四等级即城市无产阶级搬上了现代历史舞台,但它的实质已经起了很大的变化,甚至农民也未必能认出它是自己日常生活的一般基础。是劳动权利,而不是神圣的劳动义务,不是汗流满面地谋得自己粮食的义务〈掩藏在“纯粹劳动思想”后面的原来就是这个东西!这是农民……为了服劳役而有谋得粮食的义务这种纯粹农奴制的思想吗?关于这种“神圣”义务的话是说给那些受这种义务压制和迫害的老马听的!![注:作者大概也和小资产者一样,不知道西欧的劳动者早已跨过要求“劳动权利”的发展阶段,他们现在要求的是“懒惰权利”,即摆脱那种摧残和压抑他们的过度劳累的工作而得到休息的权利。]〉;其次是劳动的分立和劳动报酬,是关于公平的劳动报酬的大力宣传,似乎这种报酬不是劳动本身在其成果中创造的〈“这是什么?”——司徒卢威先生问道——“是纯朴的天真还是什么别的东西?”其实更坏。这是对被束缚在土地上而习惯于几乎白白为别人做工的雇农的惟命是从精神的称颂〉;劳动与生活分离而成为一种抽象的(?!——彼·司·)范畴,其表现是在工厂里呆上若干钟点而与工人的日常利益没有任何其他(?!——彼·司·)关系,没有任何联系〈这是小生产者的纯粹小市民式的胆怯心理。他有时从现代资本主义组织中遭受极大的痛苦,但他在世界上最怕的,却是与这个组织彻底“分离”的分子所进行的反对这个组织的重大运动〉;最后,没有定居生活,没有劳动创造的家园,劳动场所经常变动,——所有这一切都是与农民劳动思想格格不入的。先辈传下来的劳动家园,把自己利益跟全部生活融合一起并树立了生活道德(对浸透先辈血汗的土地的热爱)的劳动,——所有构成农民生活方式不可缺少的特点的这一切,都是工人无产阶级完全不熟悉的,因此,后者的生活虽然也是劳动生活,但它是建立在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和以既得权利的原则为依据的)、至多不过是抽象哲学的道德上面的,而农民的道德基础却是劳动、劳动的逻辑和要求。”(第18页)这里赤裸裸地表现了小生产者的反动性,他闭塞无知,因而不得不相信自己负有永世做老马的“神圣义务”;他具有“先辈传下来的”奴才性,他对自己那一点点产业恋恋不舍,生怕丧失这点小产业的心理迫使他甚至拒绝任何关于“公平报酬”的思想并反对一切“宣传”;由于劳动生产率很低,由于劳动者被束缚在一个地方,这点小产业使小生产者变成了野人,而且由于经济条件的关系必然造成他的闭塞无知和奴才性。对这些反动性的破坏,应无条件地归功于我们的资产阶级;它的进步作用正在于它割断了劳动者与农奴制、与农奴制传统的一切联系。中世纪的剥削形式,是被主人对奴仆、当地富农和包买主对当地农民和手工业者、宗法式的“谦逊有礼、留着胡须的富翁”对自己的“伙计”等等个人关系掩盖着的,因此造成了极端反动的思想;而资产阶级则用“象欧洲人一样放荡不羁的大老板”的剥削,即非个人性的、赤裸裸的、毫无掩饰的、因而打破一切荒唐幻想和空想的剥削,代替了和继续代替着这种中世纪的剥削形式。资产阶级破坏了除自己一小块土地什么也不愿知道、也不可能知道的农民以往的孤独生活(“定居生活”),使劳动社会化,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并开始用强力把生产者推上社会生活舞台。

    司徒卢威先生在谈到尤沙柯夫先生的这段议论时说:“可见尤沙柯夫先生十分清楚地指明了民粹主义的斯拉夫主义根源”(第18页),随后他在总结自己对民粹主义社会学思想的叙述时又补充说,对“俄国的独特发展”的信仰构成“斯拉夫主义和民粹主义间的历史联系”,因此,马克思主义者同民粹主义者的争论是“斯拉夫主义和西方主义间的意见分歧的自然继续”(第29页)。我觉得这后一论点应该有一定的限制。无庸争辩,民粹主义者所犯的最低级的克瓦斯爱国主义[97]的错误是非常严重的(如尤沙柯夫先生)。同样无庸争辩,忽视马克思的社会学方法和他对有关直接生产者问题的提法,对于想代表这些直接生产者利益的俄国人来说,就等于完全屏弃西方“文明”。但是民粹主义的实质在更深的地方:不在独特发展的学说,也不在斯拉夫主义,而在代表俄国小生产者的利益和思想。所以民粹派中间也有过一些作家(而且是民粹派中间的优秀人物),正如司徒卢威先生也承认的,他们跟斯拉夫派没有丝毫共同的地方,他们甚至承认俄国已走上了和西欧同样的道路。用斯拉夫主义和西方主义两个范畴是根本不能说明俄国民粹主义的问题的。民粹主义反映了在斯拉夫主义和西方主义形成时代俄国实际生活中几乎还不存在的一件事实,即劳动利益和资本利益的对立。它是通过小生产者的生活条件和利益的三棱镜来反映这个事实的,因此反映得不真实,不大胆;它所创造的理论没有提出社会利益的矛盾,而是枉然地指望另外的发展道路,因此,我们的任务就是纠正民粹主义的这个错误,说明哪一个社会集团能够成为直接生产者的利益的真正代表。

    ——

    现在我们来看看司徒卢威先生那本书的第2章。

    作者的布局如下:他先提出使人不得不认为唯物主义是社会科学唯一正确的方法的一般性见解,然后叙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最后则把得出的结论用来解释俄国生活中的一些现象。由于这一章的主题特别重要,我们打算比较详细地分析它的内容,并把引起异议的地方一一指出。

    作者一开头就完全正确地指出,把社会过程归结为“给自己提出目标”并“推动事变前进”的“活的个人”的活动的那个理论是一种误解的产物。当然,谁也从来没有想说“社会集团是与组成它的个人无关而独立存在的”(第31页),但问题在于“个人,作为具体的个人,是所有过去的和当代的个人即社会集团的派生物”(第31页)。现在把作者的意思解释一下。米海洛夫斯基先生断言,历史是由“具有自己的一切思想和感情的活的个人”创造的。完全正确。可是,这些“思想和感情”是由什么决定的呢?有一种意见认为它们是偶然出现的,而不是从一定社会环境(它是个人精神生活的材料、客体,它从正面或反面反映在个人的“思想和感情”上面,反映在代表这一或那一社会阶级的利益上面)中必然产生的,能不能认真地维护这种意见呢?其次,我们应该按哪些标志来判断真实的个人的真实“思想和感情”呢?显然,这样的标志只能有一个,就是这些个人的活动,——既然这里谈的只是社会的“思想和感情”,那么应该加上几个字:个人的社会活动,即社会事实。司徒卢威先生说:“我们把社会集团和个人分开,我们把前者看作在社会生活基础上产生的并体现在习惯和法律、风俗和道德以及宗教观念上面的人与人间的形形色色的相互关系。”(第32页)换句话说,唯物主义的社会学者把人与人间一定的社会关系当作自己研究的对象,从而也就是研究真实的个人,因为这些关系是由个人的活动组成的。主观主义的社会学者的议论似乎从“活的个人”开始,其实是从下面这点开始的,就是把他认为合理的(因为他把自己的“个人”同具体社会环境隔离开来,从而他就没有可能研究清楚他们的现实的思想和感情)“思想和感情”安在这些个人身上,换句话说,“是从空想开始的”,这一点米海洛夫斯基先生也不得不承认[注:《米海洛夫斯基全集》第3卷第155页:“社会学应该从某种空想开始。”]。其次,因为这位社会学者对于合理不合理的看法本身就反映着(他自己是无意识的)一定的社会环境,所以他从推论中得出的最后结论,虽然在他看来“纯粹”是“现代科学和现代道德观念”的产物,实际上代表的只是……小市民的观点和利益。

    最后这一点——即关于个人作用或主观方法的特殊社会学理论,用空想代替了批判的唯物主义的探讨——特别重要,但它被司徒卢威先生忽略了,因此值得稍微谈谈。

    我们试拿民粹派关于手工业者的流行议论予以说明。民粹主义者描述了手工业者的可怜生活,他的生产的微不足道,以及包买主对他的残酷剥削,指出包买主把绝大部分产品放进自己腰包,给生产者只剩下几文钱作为一天16—18小时的工作报酬,接着得出结论说:手工业者的生产水平很低,他的劳动受到剥削,这是当前制度的坏的方面。但是,手工业者不是雇佣工人,这是好的方面。必须保持好的方面,消灭坏的方面,为此就要建立手工业劳动组合。这是十足民粹派的论断。

    马克思主义者的论断却不同。他了解手工业情况之后,除了提出这个情况是好还是坏的问题外,还提出这一手工业的组织是什么样的组织的问题,即在生产某种产品时手工业者之间的关系是怎样形成的,为什么正是这样而不是那样形成的。于是他看到这种组织就是商品生产,也就是通过市场而彼此联系起来的单独生产者的生产。个体生产者供他人消费的产品只有采取货币形式,就是说,只有预先经过质量和数量两方面的社会计算,才能到达消费者手里,才能使生产者有权获得其他社会产品。而这种计算是在生产者的背后通过市场波动进行的。这些为生产者所不知道的、不以他们为转移的市场波动不能不造成生产者间的不平等,不能不加剧这种不平等,而使一部分人破产,使另一部分人占有货币=社会劳动产品。因此,货币持有者、包买主有权有势的原因是很明显的:在过一天算一天、至多过一周算一周的手工业者中间,只有他占有货币,即占有以前的社会劳动产品,这些产品在他手中变成资本,变成占有其他手工业者的剩余产品的工具。因此,马克思主义者得出结论说,在这种社会经济结构下,生产者遭到剥夺和剥削是完全不可避免的,无产者从属于有产者以及二者利益的对立是完全不可避免的,而这种对立给阶级斗争这一科学概念提供了内容。因此,生产者的利益完全不在于调和这些对立成分,相反,在于加深这种对立,增强关于这种对立的意识。我们看到,商品经济的增长在我们俄国也引起了这种对立的加深:随着市场和生产的扩大,商业资本逐渐变成产业资本。机器工业在彻底摧毁单独的小生产(它早已被包买主根本破坏)而使劳动社会化。赚钱制度在手工业生产中被手工业者的表面独立性和包买主权力的表面偶然性掩盖起来,而现在已日益明显和无可掩盖了。“劳动”过去在手工业中也参加“生活”,那不过是把剩余产品奉送给包买主,现在它正在彻底地同资产阶级社会的“生活分离”。这个社会十分坦率地把它推开,直言不讳地说出自己的基本原则:生产者只有找到乐于占有他的剩余劳动产品的货币持有者,才能获得生活资料。这样,手工业者[及其思想家——民粹主义者]未能理解的东西,即上述对立的深刻的阶级性,生产者自然就明白了。这就是为什么只有这种先进的生产者才能代表手工业者的利益。

    现在我们从社会学方法的角度把这两种论断比较一下。

    民粹主义者硬说自己是实在论者。“历史是由活的个人创造的”,因此他说,我从对现代制度抱反感的手工业者的“感情”谈起,从他们建立美好制度的思想谈起,而马克思主义者却谈论什么必然性和不可避免性,他是神秘主义者和形而上学者。

    这位神秘主义者回答说,的确,历史是由“活的个人”创造的,而我在研究手工业中的社会关系为什么是这样形成而不是那样形成的问题(您甚至没有提出这个问题!)时,也正是研究“活的个人”怎样创造了和继续创造着自己的历史。并且我手里有一个可靠的标准,证明我谈的是“活的”、现实的个人,是现实的思想和感情,这个标准就是:这些个人的“思想和感情”已经表现为行动,已经造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诚然,我从来不说“历史是由活的个人创造的”(因为我觉得这是一句空话),但是,我在研究实际的社会关系及其实际的发展时,也正是研究活的个人活动的产物。您说您在谈论“活的个人”,但实际上您当作出发点的,并不是具有确实由他们的生活条件、由该一生产关系体系所产生的“思想和感情”的“活的个人”,而是木偶,并且您把您自己的“思想和感情”装进它的头里。显然,这样的做法只能产生天真的幻想;生活脱离了您,您也脱离了生活[注:“实践无情地使它(“新的历史道路的可能性”)缩小”;“可以说,它正在日益减少”。(彼·司徒卢威引用的米海洛夫斯基先生的话,第16页)减少的当然不是从来没有过的可能性,而是幻想。幻想减少,倒是好事。]。不仅如此,请您看看,您装进这个木偶头里的是些什么东西,您宣扬的是些什么措施。您向劳动者介绍劳动组合是“现代科学和现代道德观念所指示的道路”时,忽略了一个小小的情况,即我国社会经济的整个组织。您不了解这是资本主义经济,因此,您看不出这个基础上的各种各样的劳动组合不过是微不足道的治标办法,这些办法丝毫不能消除生产资料(货币也包括在内)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这种集中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和广大居民群众备受压迫的现象,至多不过使一小群手工业者升入小资产阶级的行列。您是从劳动者的思想家变成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了。

    我们再回头来看看司徙卢威先生。他指出民粹派关于“个人”的论断空洞无物后接着说:“社会学实际上总是力图把个人因素归结为社会根源,想要说明历史演进中某个重大关键的任何尝试都使人确信这一点。谈到‘历史人物’和‘伟大人物’时,总是力图把他说成是某一时代精神的‘体现者’,那个时代的代表,把他的行动、他的成败看成过去全部事物进程的必然结果。”(第32页)这种想要说明社会现象即建立社会科学的一切尝试的总趋势,“鲜明地表现在关于阶级斗争是社会演进的基本过程的学说上面。既然个人不算数,那就需要找出另一种因素来。这种因素就是社会集团”(第33页)。司徒卢威先生完全正确地指出,阶级斗争理论可以说在完成着社会学说的总意图——把“个人因素”归结为“社会根源”。不仅如此,阶级斗争理论第一次完全而彻底地贯彻了这个意图,把社会学提到了科学的程度。能够做到这一步是由于给“集团”这一概念下了一个唯物主义的定义。这个概念本身很不明确,可以作各种理解,既可以把宗教现象也可以把民族志、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的现象看作区分“集团”的标准。而在上述每一领域中都可以用来区分这些或那些“集团”的固定标志是没有的。阶级斗争理论所以是社会科学取得的巨大成就,正是因为它十分确切面肯定地规定了把个人因素归结为社会根源的方法。第一,这个理论制定了社会经济形态的概念。它以人类任何共同生活中的基本事实即生活资料的谋得方式为出发点,把这种生活资料谋得方式和在它影响下形成的人与人间的关系联系起来,并指出这些关系(按马克思的术语是“生产关系”)的体系是社会的基础,政治法律形式和某些社会思潮则是这个基础的外表。按照马克思的理论,每一种这样的生产关系体系都是特殊的社会机体,它有自己的产生、活动和向更高形式过渡即转化为另一种社会机体的特殊规律。这个理论已把重复性这个一般科学的客观标准应用于社会科学,而主观主义者认为把这个标准应用于社会学是不可能的。他们这样论断:由于社会现象错综复杂,形形色色,不把重要的和不重要的现象分开,就不能研究这些现象,而为了把两种现象分开,就需要“有批判头脑”和“品德高尚”的个人的观点,——于是他们就轻而易举地把社会科学变成一系列的小市民道德信条,这种道德的范例,我们已从那位空谈历史的迷途和“科学光芒”所指明的道路的米海洛夫斯基先生那里看到了。正是这些论断被马克思的理论根本打破了。重要和不重要之间的区别已为社会经济结构这一内容和政治、思想形式之间的区别所代替了。以往的经济学家认为,在仅仅存在着特殊的,即历史上一定的生产关系体系的规律的地方也有自然界的规律,对这种观点的批驳也就确切说明了经济结构这一概念本身。主观主义者关于一般“社会”的论断,这种毫无意义的不过是小市民的空想(因为他们甚至没有弄清楚各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可以概括为几种独特的社会机体)的论断,已被对一定的社会结构形式的研究代替了。第二,“活的个人”在每个这样的社会经济形态范围内的活动,这些极为多样的似乎不能加以任何系统化的活动,已被概括起来,并归结为各个在生产关系体系中所起的作用上、在生产条件上、因而在生活环境的条件上以及在这种环境所决定的利益上彼此不同的个人集团的活动,一句话,归结为各个阶级的活动,而这些阶级的斗争决定着社会的发展。这就推翻了主观主义者天真幼稚、纯粹机械的历史观,他们满足于历史是由活的个人创造的这种空洞的论点,而不愿分析这些个人的活动是由什么社会环境决定的,是怎样决定的。主观主义被社会过程是自然历史过程的观点代替了,没有这种观点,当然也就无所谓社会科学。司徒卢威先生很正确地指出:“忽视社会学中的个人,或者确切些说,从社会学中把个人一笔勾销,实质上是追求科学认识的个别事例”(第33页),“个体”不仅存在于精神世界中,而且存在于物质世界中。全部问题在于:“个体”受某些一般规律支配,这就物质世界来说早已肯定,而就社会领域来说,则只是由马克思的理论确定下来的。

    除上述一切论据外,司徒卢威先生对俄国主观主义者的社会学理论作了进一步的反驳:“社会学无论如何不能承认我们称之为个体的东西是第一性事实,因为个体(无须进一步解释)这一概念本身和适合这一概念的事实是漫长的社会过程的结果。”(第36页)这是很正确的思想,但是,作者的论证有些不正确的地方,因此更需要谈谈。他引用了齐美尔的观点,后者在其《论社会分化》一书中证明了个体的发展和这一个人所属的集团的分化成正比。司徒卢威先生用这个论点来反对米海洛夫斯基先生关于个体发展和社会分化(“多样性”)成反比的理论。司徒卢威先生反驳他说:“在未经分化的环境中,个人就其单一和无个性来说……将是‘和谐的完整的’。”“现实的个人不可能是‘一般人体所固有的一切特点的总和’,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样完满的内容超过了现实个人的力量。”(第38—39页)“要使个人能够被分化,个人就应该处在已分化的环境中。”(第39页)

    从这段叙述中看不清楚齐美尔究竟是怎样提出问题和论证问题的。但从司徒卢威先生的转述来看,对问题的提法也犯了和米海洛夫斯基先生同样的毛病。抽象地议论个体的发展(和福利)对社会分化的依存关系,是完全不科学的,因为要规定一种适合于一切社会结构形式的相互关系是根本不可能的。“分化”、“多样性”等等概念本身可以有完全不同的意义,看把它用在什么样的社会环境。米海洛夫斯基先生的主要错误,也正在于他论断中的抽象教条主义,他企图泛谈一般“进步”,而不去研究某一具体社会形态的具体的“进步”。司徒卢威先生在提出自己的一般论点(上面摘录的)来反驳米海洛夫斯基先生时,重复了他的错误,没有叙述和阐明具体的进步,而陷入了模糊的空虚的教条的泥坑。举个例子来说,“个人和谐的完整性在内容上是由集团的发展程度即分化程度决定的,”——司徒卢威先生这样写道,并给这句话加了着重号。可是应该怎样理解集团的“分化”呢?农奴制的消灭是加剧了还是削弱了这个“分化”呢?米海洛夫斯基先生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是后者(《何谓进步?》);司徒卢威先生的回答大概是前者,因为他援引的是社会分工的扩大。一个指的是等级差别的消灭;另一个指的是经济差别的形成。可见,这个术语很不明确,甚至可以把它安到两个相反的东西上去。再举个例子。从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向大机器工业过渡可以算是“分化”的削弱,因为专业工人之间的细密分工中止了。然而不容怀疑,正是在后一情况下,个人发展的条件有利得多(对工人来说)。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说,问题提法本身就是不正确的。作者自己承认个人和集团之间也存在着对抗(米海洛夫斯基也是这样说)。他补充说:“但生活从来不是由绝对矛盾组成的:生活中的一切都是流动的,相对的,同时各个方面都是经常互相影响的。”(第39页)既然如此,为什么又提出集团和个人之间的绝对的相互关系,即与一定社会形态的严格规定的发展阶段无关的相互关系呢?为什么不把全部论证用来说明俄国演进的具体过程问题呢?作者有这样提出问题的企图,假使他把它贯彻下去,他的论证就会大为增色。“只有分工(按照米海洛夫斯基先生的学说,这是人类的堕落)才为‘个人’的发展创造了条件,而米海洛夫斯基先生为了个人而正当地反对了现代的分工形式。”(第38页)这说得真妙;只是应该把“分工”二字换成“资本主义”,甚至更狭窄些,换成俄国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的进步作用正在于它破坏了使得生产者愚钝和没有可能自己掌握自己命运的、旧有的狭隘生活条件。贸易关系和世界交换的巨大发展,广大居民群众的经常流动,摧毁了氏族、家庭和地域性公社自古以来的束缚,造成了在西欧现代史中起着巨大作用的多种多样的发展,“不同的才能……丰富的社会关系”[注:卡·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第98页及以下各页(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217页及以下各页。——编者注)。]。在俄国,这一过程是在改革后的时代充分显示出来的,当时旧的劳动形式异常迅速地破灭,劳动力的买卖占了第一位,使农民脱离了宗法式的半农奴制家庭,脱离了使人愚钝的农村环境,并以纯粹资本主义的额外价值占有形式代替了半农奴制的额外价值占有形式。这一经济过程在社会方面的反映就是“人格普遍提高”,地主阶级被平民知识分子排挤出“社会”,著作界激烈地攻击对于个人的种种荒诞无稽的中世纪束缚等等。正是改革后的俄国造成了人格和自尊心的提高,这一点民粹派大概是不会争辩的。但是,他们没有提出这是由什么样的物质条件造成的问题。在农奴制度下当然不会有类似的现象,于是民粹主义者欢迎“解放的”改革,没有觉察到自己象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一样陷入了盲目的乐观主义,关于这些历史学家,马克思曾经说过,他们透过“解放的”面纱来看农民改革,没有觉察到这种“解放”只是以一种形式代替另一种形式,以资产阶级的剩余价值代替封建的剩余产品。在我们这里情形也完全一样。正是“旧贵族的”经济制度把居民束缚在一个地方,把他们变成各个世袭领主的一群奴仆,造成了对个人的压制。其次,也正是资本主义使个人摆脱了农奴制的一切束缚,使他变成商品所有者(作为商品所有者来说,他和其他任何商品所有者是平等的),独立地和市场发生关系,同时造成人格的提高。民粹派先生们听到别人说俄国资本主义的进步性,就故作震惊,这只是因为他们没有考虑“进步福利”(它是改革后俄国的标志)的物质条件问题。米海洛夫斯基先生的“社会学”一开头就讲“个人”如何反对俄国资本主义,认为它是俄国一时脱离正道的偶然现象,他这样说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因为他不了解只有资本主义才创造了条件,使个人有可能去进行这样的反对。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再次看出,司徒卢威先生的论证需要作怎样的修改。应该完全把问题引到俄国现实的基础上来,弄清楚现实情况如何,为什么正是这样而不是那样。无怪乎民粹派把自己的全部社会学建立在不去分析现实而发出“可能如此”的议论上面;他们不能不看到现实在无情地打破他们的幻想。

    作者用下面的表述结束他对“个人”理论的分析:“个人在社会学看来是环境的作用”,“个人在这里是一种形式上的概念,它的内涵要靠对社会集团的研究来提供”。(第40页)后面这个对比非常恰当地强调了主观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对立,因为主观主义者谈论“个人”时总是预先规定这个概念的内涵(即个人的“思想和感情”以及他的社会活动),就是说,他们悄悄地用自己的空想代替了“对社会集团的研究”。

    司徒卢威先生接着写道,唯物主义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在于经济唯物主义使思想从属于事实,使意识和应有性从属于存在”(第40页)。在这里,“从属”的意义当然是指在解释社会现象时放在从属地位。主观主义的民粹派恰恰相反,他们下论断时从“理想”出发,毫不考虑这些理想只能是现实的某种反映,因此,它们必须由事实来检验,必须归结为事实。不过这个论点如果不加解释,民粹主义者是不能理解的。他想:怎么能这样呢?理想应该判定事实,指出怎样改变事实,检验事实,而不是受事实检验。受事实检验,在惯于异想天开的民粹主义者看来,就是与事实调和。我们来解释一下。

    “为别人而工作”这一事实的存在,剥削的存在,永远会在被剥削者本身和某些“知识分子”代表中间,产生一些对抗这一制度的理想。

    这些理想对马克思主义者说来是非常宝贵的;他只是在这些理想的基础上同民粹主义进行论战,他争论的纯粹是这些理想的建立及其实现的问题。

    民粹主义者认为只要照下面这样做就够了:肯定产生这些理想的事实,再从“现代科学和现代道德观念”的观点指出理想的合理性(但他不了解这些“现代观点”只是西欧“社会舆论”对新生力量的让步),然后向“社会”和“国家”呼吁:要保障,要防护,要组织!

    马克思主义者也是从同样的理想出发,但他不是把它与“现代科学和现代道德观念”相对比[注:恩格斯在其《欧·杜林先生在科学中实行的变革》一书中绝妙地指出,这是一种旧的心理学方法:不把自己的概念和它所反映的事实相对比,而把它和别的概念相对比,和别的事实的模拟相对比。(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105页。——编者注)],而是与现有阶级矛盾相对比,因此,不是把它表述为“科学”的要求,而是表述为某个阶级的要求,这种要求是由某种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需要加以客观的研究)产生的,并且由于这种关系的某些特点,这种要求只有用某种方式才能实现。不这样把理想归结为事实,这些理想始终是天真的愿望,决不可能为群众所接受,因此也决不可能实现。

    司徒卢威先生这样指出一般性的理论原理,使人不得不承认唯物主义是社会科学唯一正确的方法后,接着就叙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而且主要是引证恩格斯的著作。这是该书很值得注意的和大有教益的一部分。

    作者十分正确地指出:“无论在哪里都不会碰到象俄国政论家这样不了解马克思的现象。”(第44页)他首先举米海洛夫斯基先生为例,指出他把马克思的“历史哲学理论”只看作对“资本主义制度起源”的说明。司徒卢威先生反驳这一点是完全正当的。这的确是一个十分突出的事实。米海洛夫斯基先生多次谈到马克思,但他从未提到马克思的方法对“社会学中的主观方法”的态度。米海洛夫斯基先生曾谈到《资本论》,并声明自己与马克思的经济学说是“一致”(?)的,但他绝口不谈——举例来说——下面的问题:俄国的主观主义者是不是在模仿那个想按照自己的公平的理想来改造商品经济的蒲鲁东的方法呢[注:《资本论》第2版第1卷第62页脚注(3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02页脚注(38)。——编者注)。]?这个标准(公平)和米海洛夫斯基先生的标准——“现代科学和现代道德观念”有什么不同呢?马克思认为蒲鲁东的这个方法就象一个化学家不去“研究新陈代谢的实际规律”而想按照“亲和力”的规律来改造新陈代谢一样地荒谬绝伦,为什么一向这样坚决反对把社会科学方法和自然科学方法等同起来的米海洛夫斯基先生不反驳马克思的这种说法呢?不反驳马克思认为社会过程是“自然历史过程”的观点呢?这是不能用对文献不熟悉来解释的,问题显然在于完全不了解或是不愿了解。司徒卢威先生似乎第一个在我国著作界中指出了这一点,这是他的很大功绩。

    现在我们来看看作者有哪些关于马克思主义的言论应当受到批判。司徒卢威先生说:“我们不能不承认,这个学说还没有得到纯粹哲学的论证,它还不能驾驭全世界历史所提供的大量具体材料。显然需要根据新的理论来重新审查事实,也需要根据事实来批判理论。可能有许多片面的东西和过于匆忙的总结将被抛弃。”(第46页)作者说的“纯粹哲学的论证”是什么意思,不十分清楚。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哲学没有任何单独存在的权利,它的材料分布在实证科学的各个不同部门。因此,哲学的论证可以理解为哲学前提和其他科学的确定规律的对照[司徒卢威先生自己也承认,心理学提供的一些原理已使人们不得不拒绝主观主义而接受唯物主义],或者是运用这个理论的经验。在这方面,司徒卢威先生本人就说过:“唯物主义对一系列〈请注意这一点〉极端重要的历史事实作了非常科学的和真正哲学的〈黑体是原作者用的〉说明,这个功绩将永远属于唯物主义。”(第50页)作者的这句话包含着承认唯物主义是社会学的唯一科学的方法,因此,当然需要根据这个观点来“重新审查事实”,特别是重新审查俄国主观主义者所极力歪曲了的俄国历史和现实中的事实。至于最后这个关于可能有“片面的东西”和“过于匆忙的总结”的意见,是个笼统的因而是不清楚的意见,所以我们不准备加以评述,我们要径直分析“没有染上正统思想的”作者对马克思“过于匆忙的总结”所作的一个修正。

    这里所谈的是国家。“马克思及其信徒”否认国家,“过分”“热中于”“对现代国家的批判”,而犯了“片面性”的毛病。司徒卢威先生在纠正这一点时说:“国家首先是秩序的组织;它在社会经济结构决定一些集团从属于另一些集团的社会中,则是个统治(阶级统治)的组织。”(第53页)按作者的意见,国家在氏族生活中就有了,并且在阶级消灭以后仍将存在,因为国家的特征就是强制权力。

    作者用自己学究式的观点批评马克思时,根本缺乏论据,这一点只能使人感到惊讶。首先,他把强制权力当作国家的特征是完全不对的,因为在人类的任何共同生活中,无论在氏族制度或家庭中都有强制权力,但在那里并没有国家。恩格斯在司徒卢威先生引证过一段关于国家的叙述的那部著作中说,“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2版第84页;俄译本第109页][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135页。——编者注]。稍前一点,他谈到设置诺克拉里[98]时说,它“对氏族制度起了双重的破坏作用:第一,它造成了一种已不再直截了当同武装起来的全体人民相符合的公共权力〈offentliche  Gewalt——俄译本误译为社会力量〉”(同上,第79页,俄译本第105页)[注:同上,第130—131页。——编者注]。因此,国家的特征就是存在着把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的特殊阶级。在公社中,“秩序的组织”是由公社全体成员轮流管理的,显然谁也不会把公社称作国家。其次,对现代国家来说,司徒卢威先生的论断更不能成立。谈到现代国家时说它“首先〈原文如此!?!〉是秩序的组织”,这就等于不了解马克思理论中非常重要的一点。现代社会中把权力掌握在自己手里的那个特殊阶层是官僚。这个阶层和现代社会中的统治阶级即资产阶级的直接而又极密切的联系,可以从历史上(官僚曾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主、反对“旧贵族”制度代表人物的第一个政治工具,是平民知识分子、“小市民”而不是道地的土地占有者第一次登上政治统治舞台时扮演的角色),从这个阶级的形成和补充的条件上(它只给“来自民间的”资产者敞开大门,它和这个资产阶级有着千丝万缕的极牢固的联系)明显地看出来。[注:参看卡·马克思《法兰西内战》1876年莱比锡版第23页(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第355—356页。——编者注);并参看《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1885年汉堡版第45—46页(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162—163页。——编者注):“法国资产阶级的物质利益是和保持这个庞大而分布很广的国家机器〈指官僚〉分不开的。它在这里安插自己的多余的人口,并且以薪俸形式来补充它用利润、利息、地租和酬金形式所不能获得的东西。”]作者的错误尤其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正是他所要反对(这是一个很好的念头)的俄国民粹主义者不了解,任何官僚机构,无论按其历史起源、现代来源或使命来看,都是纯粹的、彻头彻尾的资产阶级机构,只有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家才能从生产者的利益出发向这种机构呼吁。

    马克思主义对伦理学的看法还值得谈谈。作者在第64—65页上引用了恩格斯关于自由和必然性关系的绝妙说明:“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125页。——编者注]决定论不仅不以宿命论为前提,而且恰恰相反,它为明智的活动提供基础。这里不能不补充一句,就是俄国的主观主义者甚至连意志自由这样一个极其简单的问题也弄不清楚。米海洛夫斯基先生把决定论和宿命论混在一起,怎么也弄不明白,于是想到一条出路……就是脚踏两只船:他不想否认规律性,同时又断言意志自由是我们意识的事实(其实这是米海洛夫斯基先生所抄袭的米尔托夫的思想),因此可以作为伦理学的基础。把这种思想运用于社会学,除了造成忽视社会中发生的阶级斗争的空想或空洞道德外,显然不会有任何结果。因此不能不承认桑巴特的断言是正确的,他说:“马克思主义本身从头至尾没有丝毫伦理学的气味”,因为在理论方面,它使“伦理学的观点”从属于“因果性的原则”;在实践方面,它把伦理学的观点归结为阶级斗争。

    司徒卢威先生对唯物主义的叙述作了一个补充,用唯物主义的观点评价了“在所有民粹主义学说中起着极其重要作用的两个因素”——“知识分子”和“国家”。(第70页)这个评价又反映了作者的“非正统思想”,这种思想在前面谈到他的客观主义时已经指出。“如果……各个社会集团所以是现实的力量,只是因为……它们和各个社会阶级一致或是依附于它们,那么很明显,‘无等级知识分子’就不是现实的社会力量。”(第70页)就抽象的理论意义来说,作者当然是对的。他可以说抓住了民粹派的话。你们说知识分子应该把俄国引上“另外的道路”,但是,你们不了解如果他们不依附于一个阶级,他们就等于零。你们吹嘘俄国无等级知识分子向来以思想“纯洁”著称,——其实正是因为这样,他们才始终没有力量。作者的批评只限于把民粹派关于知识分子万能的荒谬思想和自己关于“知识分子在经济过程中没有力量”(第71页)这个十分正确的思想作个对比。但这样对比是不够的。俄国“无等级知识分子”是俄国社会中的一个特殊集团,它是改革后整个时代(贵族被平民知识分子最后排挤出去的时代)的标志,无疑起了并继续起着一定的历史作用,要判断这样一个集团,就必须把我国“无等级知识分子”的思想尤其是他们的纲领同俄国社会现有各个阶级的地位和利益作个对比。为了不使别人怀疑我们抱有成见,我们不准备自己来作这个对比,而只想援引那位已在第1章里评述过他的文章的民粹主义者。从他所有的评论中可以得出一个十分肯定的结论:俄国先进的、自由主义的、“民主主义的”知识分子就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无等级性”丝毫不能抹去知识分子思想的阶级根源。无论何时何地,资产阶级起来反对封建主义都是为了无等级性,我国无等级知识分子反对旧贵族制度即等级制度也是为了这个。无论何时何地,资产阶级起来反对过时的等级束缚和其他中世纪制度都是为了全体“人民”(当时人民内部的阶级矛盾还没有充分发展),无论在西欧或在俄国,资产阶级都是对的,因为它所批评的制度的确束缚了所有的人。当俄国的等级制度一遭到坚决的打击(1861年),“人民”内部的对抗就立刻开始暴露出来,无等级知识分子内部的自由派和民粹派即农民思想家(俄国直接生产者的第一批思想家没有看见而且不可能看见农民内部对立阶级的形成)之间的对抗也随之而暴露出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使俄国社会中的社会对立更加充分暴露,迫使人们承认农民分化为农村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事实。民粹主义把自己同马克思主义分开,几乎完全变成了小资产阶级的思想体系。所以俄国“无等级知识分子”是“现实的社会力量”,因为他们在维护一般资产阶级的利益。[注:民粹派许许多多愿望的小资产阶级性质在第1章里已经指出。不符合这种性质的愿望(如“劳动社会化”)在现代民粹主义中所占的地位已经是微不足道了。无论是《俄国财富》(1893年第11—12期,尤沙柯夫《俄国经济发展问题》一文)或是瓦·沃·先生(《理论经济学概论》1895年圣彼得堡版),都是反对尼·—逊先生的,因为后者“严厉地”(尤沙柯夫先生语)批评了发放贷款、扩大土地占有、实行移民等等已经失效的万应灵丹。]虽然如此,这个力量未能为自己所维护的利益建立适当的机构,未能改变“当前俄国文化界的气氛”(瓦·沃·先生语),而“政治斗争时代的积极民主主义”已为“社会冷淡主义”(瓦·沃·先生语,见1894年《星期周报》第47期)所代替,这不仅是由于本国“无等级知识分子”的幻想性,而且主要是由于他们出身的和从中汲取力量的那些阶级的地位、它们的两面性。无庸争辩,俄国的“气氛”对这些阶级有很多坏处,但也给它们带来了某些好处。

    在俄国,被民粹派看作不是“纯粹劳动思想”体现者的那一阶级所起的历史作用特别伟大;它的“积极性”用“姜汁鲟鱼”是麻痹不了的。因此,马克思主义者指出这个阶级,不仅不象专门捏造难以置信的谬论来诽谤马克思主义者的瓦·沃·先生所说那样“割断了民主主义的线”,而且恰恰相反,抓住了这根被冷淡的“社会”所抛弃的“线”,要求发展它,巩固它,使它接近生活。

    司徒卢威先生对知识分子的评价不够充分,因此对下一论点的表述就不十分恰当。他说:“应该证明旧经济制度的瓦解是不可避免的。”(第71页)第一,作者所指的“旧经济制度”是什么呢?是农奴制吗?但它的瓦解已是无须证明的了。是“人民生产”吗?但他自己接着就十分正确地指出这个词组“不符合任何现实历史制度”(第177页),换句话说,这是神话,因为在我国废除“农奴制”以后,商品经济就加速地发展起来了。作者指的也许是资本主义的这样一个发展阶段,那时资本主义还没有完全挣脱中世纪制度的束缚,商业资本还很强大,大部分生产者还保持着小生产。第二,作者认为这个不可避免性的标准是什么呢?是某某阶级的统治吗?是现有生产关系体系的特点吗?在这两种情况下,问题都在于肯定这一或那一(资本主义的)制度的存在;问题都在于肯定事实,无论如何不能把问题转到关于未来的议论上去。这种议论应该留给那些“为祖国”找寻“另外的道路”的民粹派先生去包办。作者自己在下一页就谈到,任何国家都是“一定社会阶级统治的表现”,“需要在各个阶级间重新配置社会力量,以使国家根本改变自己的方针”(第72页)。这一切都是很正确的,并且击中了民粹派的要害,而根据这一点,就应以另外的方式提出问题:应该证明俄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存在(不是“瓦解的不可避免性”等等);应该证明,用俄国的材料也能证实“商品经济是资本主义经济”这一规律,就是说,在我国各地,商品经济也在转变为资本主义经济;应该证明各地占统治地位的制度实质上是资产阶级制度,正是这个阶级的统治,而不是臭名远扬的民粹派的“偶然性”或“政策”等等,使生产者丧失生产资料,使生产者到处都为别人而工作。

    我们对司徒卢威先生这本书具有总论性质的第一部分,就分析到这里。
   
    第三章

    民粹派和司徒卢威先生对一些经济问题的提法

    作者谈完社会学以后,又谈到更“具体的经济问题”(第73页)。在这里,象他在序言中所说的那样,他认为从“一般原理和历史考证”谈起,从“全人类经验所证实的无可辩驳的前提”谈起,是“自然的和合理的”。

    不能不指出,这种方法也犯了抽象的毛病,我们一开始就指出,这是该书的主要缺点。在我们现在要研究的几章(第3章、第4章和第5章)中,这个缺点造成了两种不良后果。一方面,它减弱了作者为反对民粹派而提出的那些明确的论点。司徒卢威先生泛泛地议论,描述从自然经济过渡到商品经济的情形,指出世界上的情形多半是如何如何,同时也浮光掠影地谈了一下俄国,也把“经济生活的历史发展”的一般过程应用于俄国。毫无疑义,把一般过程应用于俄国是完全合理的,作者的“历史考证”对于批判不正确地描述俄国历史(不仅是俄国一国的历史)的民粹主义也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应当更具体地表达这些论点,更明确地把这些论点和否认一般过程应用于俄国的正确性的民粹派论据加以对比;应当把民粹派对俄国现实的某种理解和马克思主义者对同一现实的另一种理解作一比较。另一方面,由于作者的议论的抽象性,因而使他的论点没有说清楚,他虽然正确地指出了某种过程的存在,但是没有分析哪些阶级在这种情况下形成起来,哪些阶级体现了这一过程而遮掩了从属于它们的其他居民阶层;一句话,作者的客观主义在这里没有达到唯物主义(就这两个术语的上述意义来说)[注:马克思在他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书序言中,也曾指出客观主义和唯物主义的这种相互关系。马克思说蒲鲁东也写过这个历史事变(《政变》(即《从十二月二日政变看社会革命》。——编者注)),并对蒲鲁东的与自己相反的观点作了如下的评论:

    “蒲鲁东呢,他想把政变〈12月2日〉描述成以往历史发展的结果。但是,他对这次政变所作的历史的说明,却不知不觉地变成了对政变主人公所作的历史的辩护。这样,他就陷入了我们的那些所谓客观历史家所犯的错误。相反,我则是说明法国阶级斗争怎样造成了一种条件和局势,使得一个平庸而可笑的人物有可能扮演了英雄的角色。”(《序言》)]。

    现在我们来分析某些最重要的论点,以证实我们对司徒卢威先生著作的上述各章的评价。

    “翻开俄国历史,几乎从头几页我们就看到直接生产者对主人的依附(法律上的和经济上的)是牧歌式的‘人民生产’的历史旅伴。”(第81页)作者的这个意见非常正确。在自然经济时代,农民被土地占有者奴役,他不是为自己做工,而是为贵族、寺院和地主做工,——司徒卢威先生有充分理由用这个历史事实来反对我国独特的社会学家关于“生产资料向来属于生产者”(第81页)的胡说。这种胡说不过是为了迎合小市民的空想而对俄国历史的一种歪曲,进行这种歪曲民粹派总是很慷慨的。他们不敢正视现实,他们害怕直言不讳地说出这种压迫,于是求助于历史,把事情描绘成这样:生产资料属于生产者是农民劳动的“历来的”基础、“历代的基石”,因此,现时农民遭受剥夺,不是由于资产阶级的额外价值代替了封建的剩余产品,不是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资本主义组织,而是由于偶然实行了不适当的政策,由于一时“离开了全部民族历史生活所昭示的道路”(彼·司徒卢威摘引的尤沙柯夫先生的话,第15页)。他们竟然恬不知耻地用这些无稽之谈来描述这样一个国家,在这个国家里,仅在不久以前才停止了[注:甚至还不能说已经完全停止。因为一方面还存在着赎金(大家知道,其中不仅包括地价,而且包括农奴的赎身金);另一方面,例如农民因耕种“割地”而服工役,——这是封建生产方式的直接残余。]对农民采取最粗暴的亚洲式的农奴制剥削,而在此以前,不仅生产资料不属于生产者,连生产者本身也同任何一种“生产资料”很少有区别。司徒卢威先生非常中肯地用萨尔蒂科夫的尖锐评语来反对这种“自我陶醉的乐观主义”,萨尔蒂科夫指出,“人民生产”同农奴制有联系,“历代的基石”时代的“富裕”“仅仅〈请注意这一点〉为御驾护卫兵[99]和其他侍卫的后裔所享有”。(第83页)

    其次,我们要指出司徒卢威先生的下述意见,这个意见明确地涉及到俄国现实中的确定事实并含有非常正确的思想。“当生产者不再为当地的有明确分界的市场进行生产而开始为遥远的和不固定的市场进行生产的时候,当竞争、争夺市场的斗争发展起来的时候,这些条件就会引起技术进步……既然分工是可能的,它就一定会尽可能广泛地实行起来,但是,当生产在技术方面尚未改组以前,新的交换(销售)条件就已发生影响,使生产者落到在经济上依附商人(包买主)的地位,而这种情况在社会方面是有决定性意义的。我们‘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如瓦·沃·先生之流,为纯粹技术进步的意义所迷惑而把这一点忽略了。”(第98页)这样指出包买主出现的决定性意义是极为正确的。包买主的出现所以具有决定性意义,是因为这个事实无疑地证明资本主义的生产组织已经存在,证明“商品经济(货币经济)是资本主义经济”这一原理也适用于俄国,同时这个事实造成生产者受资本支配的状况,要摆脱这种状况,除了生产者的独立活动,没有别的出路。“从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出现做生意的资本家(在为广大的和不固定的市场而生产的情况下,这是不可避免的)时起,我们就看到了一种资本主义的生产形式。”作者还正确地补充说:“如果把手工业生产理解为生产者在为不固定的和遥远的市场工作时享有充分的经济独立,那么大概将可看出,这种真正的手工业生产在俄国现实中是根本没有的。”不过,这里“大概”二字和将来时用得不当,因为家庭手工制大生产占优势和手工业者完全受包买主奴役,这是我国手工业的实际组织中普遍存在的主要事实。这种组织不仅是资本主义的,而且照作者的正确说法,它还是“对资本家非常有利的”组织,它保证资本家获得厚利,把工资压得很低,而且使工人很难组织和成熟起来。(第99—101页)不能不指出,资本主义剥削在我国手工业中占优势的事实早已众所周知,但民粹派却悍然不顾这个事实。几乎在他们的每一期杂志和每一号报纸上,只要谈到这个问题,他们就发怨言,说政府“人为地”扶持大资本主义[所谓“人为的”资本主义,无非是大的而不是小的,是工厂的而不是手工业的资本主义,是使用机器的而不是使用手工的资本主义],而不做任何事情来满足“人民工业的需要”。这里十分明显地表现出小资产者的局限性,他们维护小资本而反对大资本,顽固地闭眼不看这样一个确定无疑的事实:在这种“人民”工业中也存在着同样的利益对立,因此,出路并不在于可怜的信贷等等办法。既然在依恋自己产业、经常害怕丧失产业的小业主看来,这一切都是某种可怕的东西,都是一种“关于公平的劳动报酬(似乎不是劳动本身在其成果中创造这一报酬)”的“宣传”,那么很明显,手工业劳动群众的唯一代表只能是处在“人为的”、“温室里的”工厂工业条件下的生产者[注:“全部过程表现为:小生产(手工业)中有一部分人在与‘资本主义’接近,另一部分人在与失去生产资料的雇佣劳动接近。”(第104页)]。

    我们再来看看司徒卢威先生关于农业的论点。蒸汽运输业促使向交换经济过渡,使得农业生产变成商品生产。生产的商品性质又无条件地要求“生产的经济和技术的合理性”(第110页)。作者把这个论点当作一个特别重要的论据,来反对洋洋得意地指出大生产的优越性在农业中(似乎)没有得到证实的民粹派。作者回答他们说:“以马克思学说为依据的人不应该否定农业生产的经济特点和技术特点的意义,由于这些特点,小企业在一定场合下在经济上比大企业优越,——尽管马克思本人否定这些特点的意义。”(第111页)这段话很不清楚。作者说的是些什么特点呢?为什么不把它们确切地指出来呢?为什么不指出马克思在什么地方用什么方式对这一点发表过自己的意见,而作者又根据什么理由认为必须修改这种意见呢?

    作者继续写道:“小农业生产势必愈来愈具有商品性质,而小农业经济要变成有生命力的企业,必须满足经济和技术的合理性的总的要求。”(第111页)“问题完全不在于小农业企业是否会被大企业吞并(经济演进的结局未必是这样),而在于全部国民经济在交换的影响下正在发生变化。民粹派没有注意到,上面确认的‘工业的扩散’所造成的交换经济对自然经济的排挤,正在根本改变整个社会结构。农业(农村)人口和非农业(城市)人口之间的原有比例正在遭到破坏,而使后者的比例增加。农业生产者的经济类型和心理素质在新的经济生活条件影响下正在发生根本的变化。”(第114页)

    这段引文向我们说明了作者谈到马克思的那番话想说的是什么,同时也具体地证实了我们上面提出的看法:不描写具体过程的教条式的叙述方式模糊了作者的思想,使作者的思想未能清楚地表达出来。他指出民粹派观点是错误的,这个论点十分正确,但不完全,因为他没有同时指出由于合理生产代替不合理生产而发展起来的阶级对抗的新形式。例如作者只浮光掠影地提到“经济上合理”意味着“最高的地租”(第110页),但是,他忘记补充一句,这种地租是以农业的资产阶级组织为前提的,就是说,第一,农业要完全受市场支配,第二,在农业中也要形成象资本主义工业所特有的那种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民粹派在谈到我国农业组织似乎是非资本主义组织时,把问题提得非常狭隘,极端错误,把一切都归结为大经济排挤小经济。司徒卢威先生十分正确地向他们指出,他们这样谈问题就忽略了农业生产的一般性质,而农业生产即使在小生产制度下也可能是(在我国的确是)资产阶级性的,正如西欧农民经济是资产阶级经济一样。小的独立经济(用俄国知识分子的术语说,就是“人民”经济)变成资产阶级经济所需的条件是大家都知道的,这就是:第一,商品经济占统治地位,它在生产者孤立[注:当然说的是经济上的孤立。村社土地占有制丝毫也不能改变这种情况。即使是最“平均地”重分土地,农民也是单独经营自己的一块土地,因而是孤立的、单独的生产者。]的情况下在他们中间造成竞争,使大众破产,使少数人发财;第二,劳动力变成商品,生产资料变成资本,就是说,生产者失去生产资料,一些最重要的工业部门按资本主义方式组织起来。在这种条件下,小的独立生产者同大多数生产者比较起来处于一种特殊地位,我国现在也是这样:真正独立的业主,在不仅没有“独立”经济甚至没有维持一周的生活资料而为他人劳动的群众中,只是一个例外。独立业主的地位和利益使他们不同于主要靠工资生活的广大生产者。后者提出“公平报酬”问题,而这必然是提出另一种社会经济结构这一根本问题的前阶;前者感到极大兴趣的却完全是另外一些东西:信贷,特别是小额“人民”信贷,便宜的改良农具,“开辟销路”,“扩大土地占有”等等。

    大经济比小经济优越的规律仅仅是商品生产的规律,因而不能把它用于还没有彻底卷入商品生产、还没有受市场支配的经济。因此,如果提出这样的论证(顺便说说,瓦·沃·先生也是这样论证的),说改革后贵族农业经济衰落和农民租种私有主土地,已驳倒了关于我国农业的资本主义演进的意见,那只能证明作这种论证的人在这件事情上十分无知。在农奴制关系下掌握耕作技术的是农民,农奴制关系的破坏当然引起地主的危机。且不说这种危机造成的结果只能是越来越多地利用雇农和日工的劳动来代替过时的半封建劳动形式(工役),连农民经济本身也已开始根本改变自己的性质:它被迫为市场工作,这就很快地使农民分裂为农村小资产阶级和农村无产阶级。这种分裂最终地决定着关于俄国资本主义的问题。司徒卢威先生在第5章中说明了这一过程,他指出:“小农在分化,一方面发展成‘经济上殷实的’农民〈应该说是资产阶级式的农民〉,另一方面发展成无产阶级式的农民。人民生产的线条和资本主义的线条构成一幅图画,画的上方醒目地写着:暴发户来了。”(第177页)

    应该注意的正是事情的这一方面,正是新的“合理的”农业的资产阶级组织。应该向民粹派指出,他们忽视上述过程,也就由农民思想家变成了小资产阶级思想家。他们所渴望的“振兴人民生产”,在这样的农民经济组织下只能是“振兴”小资产阶级。反之,把注意力指向生活在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关系之下的生产者的人们,不仅正确地代表着这种生产者的利益,而且代表着全体广大“无产阶级”农民群众的利益。

    司徒卢威先生的叙述不完全、不透彻,不能令人满意,所以他在谈到合理的农业时,没有说明它的社会经济组织,在指出蒸汽运输业如何用合理的生产代替不合理的生产、用商品生产代替自然生产时,没有说明因此而形成的阶级对抗的新形式。

    在我们现在分析的这几章中,作者的大部分议论也都表现出这种问题提法方面的缺点。为了说明这一点,我再举几个例子。作者说,商品经济和广泛的社会分工,“是依靠私有制、经济自由原则和个人主义意识发展起来的”(第91页)。国民生产的进步同“私有制对社会的统治程度”联系在一起。“也许这是可悲的,但事实就是如此,这是一种被经验和历史证明了的共存关系。现在,有人如此轻率地诋毁18世纪的思想和原则,实质上却又在重复当时的错误,在这种时候人们往往忘记经济进步同私有制、经济自由原则和个人主义意识这种文化上历史上的联系。只有忽视这种联系的人,才会指望经济和文化不发达的社会不实现上述原则也能取得经济进步。我们并不特别同情这些原则,我们非常了解它们在历史上的短暂性质,但同时我们不能不看到它们不仅是一种否定的而且是一种肯定的巨大文化力量。只有认为自己的学说不受任何历史继承性的约束的唯心主义才会看不见这种力量。”(第91页)

    作者“客观地”确认了“历史上的共存关系”,这是完全正确的,但使人非常遗憾的是,他的论证没有把话说透。我们不禁要对他说:请您把话说透!请您把这些一般原理和历史考证同我们俄国历史的一定时期联系起来,请您把它们表述得能让大家看出您的理解和民粹派的理解为什么不同,不同的地方究竟在哪里,请您把它们同应该作为俄国马克思主义者的准绳的现实比较一下,请您指出被这一切进步和文化掩盖着的阶级矛盾。[注:作者谈到和民粹派的争论时说道:同否定基本原则的人是无法进行争论的。这要看如何表述这些原则,是表述为一般的原理和考证呢,还是表述为对俄国历史和现实中某某事实的不同理解。]

    改革后的俄国所带来的这种“进步”和“文化”无疑是同“私有制”有联系的。这种私有制不仅由于建立了保证法庭上的“平等”(这种“平等”在生活中体现为“自由劳动”和把劳动卖给资本)的新的“辩论原则的”民事诉讼程序而第一次得到了充分的实现,而且已扩大到地主和农民的土地占有制方面,使地主摆脱了对国家的一切赋税和义务,使农民变成了私有者农民;它甚至成了“公民”参加地方自治的政治权利(选举资格)的基础等等。我国的“进步”同“经济自由原则”的“联系”更是不容怀疑的,我们在第1章中已听到我们的民粹主义者说,这种“自由”使得“谦逊有礼、留着胡须的”俄国土地收集者再不必“对小警官卑躬屈节”。我们已经谈过“个人主义意识”是怎样由商品经济的发展造成的。把祖国进步的这一切特征综合起来,不能不得出结论(70年代的民粹派也曾作出这样的结论)说,这种进步和文化完全是资产阶级的。现在的俄国比改革前的俄国好得多了,但由于这一切改善完全是靠了资产阶级以及他们的代理人和思想家,所以生产者不能享受到这些改善。对生产者来说,这些改善不过是改变了剩余产品的形式,不过是改善和改进了剥夺生产者的生产资料的方法。因此,当民粹派先生们吁请俄国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性的体现者和传播者去反对俄国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性的时候,他们表现了简直不可想象的“轻率”和健忘。对他们真可以说:“自己人不认识自己人了。”

    现代民粹派是不能同意对改革后的俄国和“社会”作这种估计的。为了反驳这一点,他们就得否定改革后的俄国的资产阶级性质,就得否定正是他们的远祖即70年代的民粹派为之挺身而起并“到民间去”从直接生产者那里寻找“未来的寄托”的那些东西。当然,现代民粹派恐怕不仅决心否定这一点,而且可能还要证明在这一方面已有好转;但是这样一来,民粹派只会向一切还没有认清这一点的人表明:民粹派根本不是别的,不过是极普通的小资产者而已。

    正如读者看到的,我只是把司徒卢威先生的论点讲讲清楚,用另外一种说法来表述这些论点,就是说,“话相同而说法不同”。试问,是否需要这样做呢?是否值得这样详细地谈论这些补充和结论呢?这些补充和结论本身不是很明显吗?

    我认为是值得的,其原因有二:第一,作者的狭隘客观主义是极其危险的,因为它使作者忘记下述二者之间的界限,哪些是在我国著作界中根深蒂固的关于祖国前途和命运的学究式的旧议论,哪些是对某些阶级所推动的实际过程的确切的说明。这种狭隘的客观主义,这种不彻底的马克思主义,是司徒卢威先生这本书的主要缺点,必须特别详细地谈一谈,以便让人看到这一缺点的根源不是马克思主义,而是没有充分贯彻马克思主义,不是作者给自己的理论在现实以外找到了另一个标准,不是他从马克思学说中作出了其他的实际结论(我再说一遍,如果不损害这一学说的一切基本原理,这种结论是不可能的,是不可思议的),而是作者仅仅限于理论的一个方面即最一般的方面,并且没有把它贯彻到底。第二,不能不同意作者在序言中所发表的那种意见,即在从局部问题上批判民粹主义以前,必须通过“原则性的论战”“揭示意见分歧的根源”。(第Ⅷ页)而正是为了使作者的这一目的不致落空,就必须赋予他的几乎所有的论点以更具体的含义,必须把他那些过于一般的意见用到俄国历史和现实的具体问题上去。在这一切问题上,俄国的马克思主义者还需要进行巨大的工作:用唯物主义的观点来“重新审查事实”,揭露“社会”和“国家”活动中的、隐藏在“知识分子”理论背后的阶级矛盾,最后是弄清楚俄国“人民”生产中各种各样的剩余产品占有形式和先进的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占有形式(这种占有形式包含着“未来的寄托”,并在目前把“生产者”的思想和历史任务提到第一位)之间的联系。因此,不管想指出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的尝试看来如何大胆,不管进一步详细研究之后会有多少改动和修正,毕竟值得花费力气拟出各种具体问题,以便对这些问题展开尽可能普遍和广泛的讨论。

    司徒卢威先生对李斯特的评论,对李斯特的“卓越学说”,即关于“国民生产力的联合”、关于工厂工业的发展对农业的重要性、关于工业—农业国比纯农业国优越等等的学说的评论,是使他在问题提法方面犯了错误的狭隘客观主义的顶峰。作者认为这个“学说”非常“令人信服地说明了广义的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第123页),说明了“获得胜利的商品生产在文化上历史上的威力”(第124页)。

    作者那种似乎超越一切特定的国家、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阶级的学究式的议论在这里表现得特别明显。无论从纯理论方面还是从实践方面看这种议论,这个评价都会是正确的。我们先从第一方面来看。用抽象的、教条式的关于工厂工业意义的原理就能够使任何人都“信服”某一国家的“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这种想法难道不奇怪吗?把问题提得那样适合于《俄国财富》的自由派教授们的口味,这难道不是错误的吗?对马克思主义者来说,难道不应该把全部问题归结为弄清实际情况怎样、为什么正是这样而不是那样吗?

    民粹派认为我国的资本主义是人为的,是温室植物,因为他们不了解资本主义同我国社会经济的全部商品组织的联系,他们看不见我国“人民生产”就是资本主义的根源。您如向民粹派指出这些联系和根源,指出资本主义以最不发达因而是最坏的形式也在人民生产中占居统治地位,那您也就证明了俄国资本主义的“必然性”。您如指出这种资本主义一方面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并使劳动社会化,同时也使“人民生产”中已经普遍形成的阶级对立,社会对立日益加剧并显露出来,那您也就证明了俄国大资本主义的“合理性”。至于这种议论的实践方面,即涉及贸易政策问题的方面,那么可以指出,俄国的马克思主义者虽然首先强调和特别强调贸易自由和保护关税政策的问题是资本主义问题,是资产阶级政策问题,但他们必须拥护贸易自由,因为保护关税政策的反动性在俄国表现得特别清楚,它阻碍国家经济的发展,它只为一小撮垄断寡头服务而不为整个资产阶级利益服务,而贸易自由却意味着带来摆脱资本主义的手段的那一过程的加速。

    ——

    第3章的最后一节(第11节)是专门分析“资本主义”这一概念的。作者很正确地指出,这个词用得“非常随便”,并举例说明对这个词的理解有的“很狭隘”,有的“很广泛”,但他没有指出资本主义的任何确切的特征;“资本主义”这一概念,尽管作者作了分析,但仍然是不清楚的。其实这似乎并不需要特别费劲,因为马克思已把这一概念纳入科学之中并用事实作了论证。但司徒卢威先生在这一点上也不愿意染上“正统思想”。他说:“马克思本人把商品生产转化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过程设想得也许比实际过程更为急速,更为直接。”(第127页脚注)也许是这样。但这是唯一有科学根据并为资本史所证实的设想,而且我们还不知道其他的“也许”不太“急速”不太“直接”的设想,所以我们还是请教马克思。根据马克思的学说看来,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有两个:(1)商品生产是生产的普遍形式。在各种不同的社会生产机体中,产品都具有商品形式,但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劳动产品的这种形式才是普遍的,而不是特殊的、个别的和偶然的。(2)不仅劳动产品具有商品形式,而且劳动本身即人的劳动力也具有商品形式。劳动力的商品形式的发展程度标志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程度[注:《资本论》(1885年版)第2卷第93页。必须附带说明,马克思在该处根本没有给资本主义下定义。他一般是不下定义的。这里只是指出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关系,本文中所谈的也是这一点。(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132—134页。——编者注)]。依靠这个论断,我们就不难弄清楚司徒卢威先生所举的那些对这个名词理解不正确的例子。民粹派往往根据我国国民经济的技术落后和手工生产占优势等等情况而把俄国的制度和资本主义对立起来,毫无疑问,这是极端荒谬的,因为资本主义既存在于技术很不发达的情况下,也存在于技术高度发达的情况下。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多次地强调指出,资本先是把它所遇到的不管什么样的生产控制起来,以后才从技术上加以改造。无论是德国的家庭工业或是俄国的“家庭手工制大生产”,毫无疑问都是资本主义的工业组织,因为这里不仅商品生产占居统治地位,而且货币持有者统治着生产者并占有额外价值。民粹派喜欢把俄国“占有土地”的农民和西欧资本主义对立起来,毫无疑问这同样只能证明他们不懂得什么是资本主义。作者十分正确地指出,在西欧某些地方也保存着“农民的半自然经济”(第124页),但这个事实无论在西欧或在俄国,既不能排除商品生产的优势,也不能排除绝大多数生产者从属于资本的现象;这种从属要经过许多阶段才能达到它的发展的顶峰,虽然马克思对这种情形作过十分确切的说明,但民粹派总是忽视这些阶段。这种从属从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开始,然后转到工业资本主义中去。而工业资本主义起初在技术上也十分简陋,同旧的生产方法没有什么区别;后来才组织工场手工业,这种工场手工业仍然以手工劳动为基础,建立在占优势的手工业上面,并不破坏雇佣工人同土地的联系;最后才以大机器工业完成自己的发展。只有后面这个最高阶段才是资本主义发展的顶峰,只有它才使工人被剥夺干净,象鸟一样自由[注:民粹派总是把事情描写成这样:工人丧失土地是任何资本主义的必要条件,而不仅仅是机器工业的必要条件。],只有它才使资本主义具有(无论在物质方面或社会方面)“联合的作用”(民粹派惯于把这种作用同一般资本主义联系起来),只有它才把资本主义的“产儿”和资本主义对立起来。

    该书第4章《经济进步和社会进步》是第3章的直接继续,它属于书中提出“全人类的经验”的资料来反对民粹派的那一部分。我们在这里必须详细谈谈以下两个问题:第一,作者关于马克思的后继者的一个错误看法[或者是不恰当的说法?];第二,作者如何规定从经济上批判民粹主义的任务。

    司徒卢威先生说,马克思认为从资本主义向新的社会制度过渡是资本主义的急剧崩溃和毁灭。(他认为马克思著作中的“某些地方”使人有根据这样想,实际上马克思的一切著作都贯串着这种观点。)他的后继者却在为改良而斗争,对40年代的马克思的观点“作了重要的修正”:否定横在资本主义和新制度之间的“鸿沟”,而承认“一系列的过渡”。

    我们无论如何不能承认这是正确的。“马克思的后继者”没有给马克思的观点作任何重要的或不重要的“修正”。争取改良的斗争根本不能证明“修正”,它丝毫没有修正关于鸿沟和急剧崩溃的学说,因为这种斗争具有公开而明确的目的——正是要达到“崩溃”;为此就必须有“一系列的过渡”——从一个斗争时期过渡到另一个斗争时期,从一个斗争阶段过渡到另一个斗争阶段,——这是马克思在19世纪40年代也承认的,他在《宣言》中说,决不能把走向新制度的运动同工人运动(因而也是争取改良的斗争)分开,并在最后提出了一系列的实际措施[注: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490页。——编者注]。

    如果司徒卢威先生想要指出的是马克思的观点的发展,那他当然是对的。但如果这样,那这里就不是“修正”马克思的观点,恰恰相反,而是贯彻和实现他的观点。

    我们也不能同意作者对待民粹主义的态度。

    他说:“我国民粹主义的著作界抓住了国民财富和人民福利、社会进步、分配进步之间的对抗。”(第131页)

    民粹主义没有“抓住”这种对抗,而只是确认在改革后的俄国存在着下述二者之间的对立:一方面是进步、文化和财富;一方面是生产者失去生产资料,生产者在国民劳动产品中所占的份额日益减少,贫困和失业不断增长。这种对立在西欧也造成了上面所说的对抗。

    “……这一著作界由于本身的人道的、爱人民的性质,一下子就提出了照顾人民福利的问题解决办法;某些人民经济形式(村社、劳动组合)看来体现了经济平等的理想,从而保证了人民福利,而生产进步在交换扩大的影响下根本没有呈现对这些经济形式有利的预兆,却会消灭它们的经济基础和精神基础,所以,民粹派举出西欧依靠私有制和经济自由而取得生产进步的可悲经验,提出所谓保障人民福利的‘人民生产’来反对商品经济——资本主义,把‘人民生产’看成社会经济理想,认为俄国知识分子和俄国人民应该为保持和进一步发展这种理想而斗争。”

    这种论断十分明显地暴露了司徒卢威先生的叙述的缺点。照他说来,民粹主义是“人道的”理论,这种理论“抓住了”国民财富和人民贫穷之间的对抗,提出了照顾分配的“问题解决办法”,因为“西欧的经验”没有呈现”人民福利的“预兆”。作者接着反对这样“解决”问题,但他没有注意到,他所攻击的只是民粹主义的唯心的同时是幼稚幻想的外表,而不是它的内容,他没有注意到,他默认民粹派先生们常有的那种学究式的问题提法是犯了很大的错误。我们已经指出,民粹主义的内容是反映了俄国小生产者的观点和利益。理论的“人道性和爱人民性”是我国小生产者受压抑的结果,这些小生产者由于‘旧贵族”制度和传统的束缚,由于大资本的压迫而遭受了深重的苦难。民粹主义对待“西欧”及西欧对俄国的影响的态度,当然不是由它“抓住了”西欧的某种思想来决定的,而是由小生产者的生活条件来决定的:小生产者看到采用西欧技术的大资本主义对自己不利[注:参看前面举出的《祖国纪事》上的一篇文章。],他受到大资本主义的压迫,就创造了一些幼稚的理论,不用资本主义经济来解释资本主义政策,而用政策来解释资本主义,宣布大资本主义是一种同俄国生活格格不入的外来的东西。他由于被束缚在自己单独的小经济上,没有可能了解国家的真正性质,于是向国家呼吁,请求它支持和发展小生产(“人民生产”)。由于俄国资本主义社会所固有的阶级对立还不发展,这些小市民思想家的理论就冒充为一般劳动利益的代表。

    作者不去指出民粹派的问题提法本身的荒谬性,不以小生产者的物质生活条件说明民粹派对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自己反而在问题提法上表现出教条主义,就和民粹派在经济进步和社会进步之间作“选择”的情况一样。

    “对民粹主义经济原理进行批判的任务……就是要……证明下列各点:

    (1)经济进步是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后者渊源于前者,并且在一定发展阶段上两种进步之间必然要发生而且实际上也在发生有机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第133页)

    一般说来,这个论点当然是完全正确的。但这个论点所指出的任务,与其说是批判民粹主义的经济原理,不如说是批判它的社会学原理,实际上,这是第1章和第2章所谈到的关于社会发展决定于生产力发展的学说的另一种表达法。要批判“民粹主义的经济原理”,这样做是不够的。必须对问题作更具体的阐述,必须撇开一般进步来谈俄国资本主义社会的“进步”,来谈对这种进步的错误了解,因为这种了解曾造成所谓白板、所谓“人民生产”、所谓俄国资本主义没有根基这类可笑的民粹主义的童话。不应当谈论经济进步和社会进步之间必然发生相互作用,而应当指出(就是提示一下也好)俄国社会进步的一定现象,而这些现象的某些经济根源是民粹派看不出来的[注:也许有人会反对我,说我过于性急,因为作者已经说过,他打算从一般问题逐渐谈到具体问题,而且他在第6章中也分析了这些具体问题。但问题在于我们所指出的司徒卢威先生的批判的抽象性,是他全书的特点,也是第6章甚至结尾部分的特点。最需要纠正的正是他对问题的提法。]。

    “(2)因此,生产组织和劳动生产率水平问题与分配问题相比是居于首位的问题;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即当国民劳动生产率无论绝对还是相对都很低的时候,生产因素的头等意义表现得特别明显。”

    作者在这里所依据的是马克思关于分配的从属意义的学说。作者引用了马克思对《哥达纲领》的批注中的一段话作为第4章的题词。马克思在那里用科学社会主义来反对庸俗社会主义,而科学社会主义认为分配是没有重大的意义的,它用生产关系组织说明社会制度,并认为这种生产关系组织本身已经含有一定的分配制度。作者说得十分正确,这种思想贯串着马克思的全部学说,并且对于阐明民粹主义的小市民内容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但是,司徒卢威先生的后半句话大大模糊了这种思想,尤其是他用了“生产因素”这个含混不清的名词。这个名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可能会令人疑惑不解。民粹派所持的是小生产者的观点,这种小生产者非常肤浅地解释自己的苦难,认为这是因为他自己“穷”而邻居包买主“富”,因为“长官”只帮助大资本等等,总之,是由于分配的特点和政策的错误等等。而作者是用什么样的观点来反对他们呢?是用大资本的观点,还是用大资本的对立者的观点呢?前者蔑视农民手工业者的小本经营,以自己生产的高度发展而自豪,以自己的“功绩”(在于提高了无论绝对还是相对都很低的国民劳动生产率)而自豪;后者则已经生活在十分发展的关系中,因而不会满足于政策和分配方面的理由,他开始懂得原因在更深的地方——在(社会)生产组织本身,在以个体所有制为基础而受市场控制和指导的社会经济结构本身。读者自然会产生上述问题,尤其因为作者有时把“生产因素”一词和“经济性”一词用在一起(见第171页:民粹派“对生产因素的忽视”“达到了否定一切经济性的地步”),有时用“不合理”生产和“合理”生产的相互关系来遮掩小生产者和已经完全失去生产资料的生产者的关系。毫无疑问,作者从客观方面叙述的正确性不会因此而减少;任何了解资本主义制度的对抗性的人都很容易从后一种关系来观察问题。但是大家知道,不了解这一点的正是俄国的民粹派先生们,所以同他们争论时最好讲得明确些,透彻些,尽可能少用那些过于一般的抽象原理。

    我们在第1章中曾竭力根据具体例子指出,民粹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全部区别就在于对俄国资本主义的批判的性质上。民粹派认为,批判资本主义,只须肯定剥削的存在,只须肯定剥削和政策之间的相互作用等等就够了。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必须解释这些剥削现象,把它们连接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体系,即特殊的社会经济形态,而这种经济形态的活动规律和发展规律是需要作客观研究的。民粹派认为要批判资本主义只须从自己的理想出发,从“现代科学和现代道德观念”出发把它加以斥责就够了。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必须十分详细地考察资本主义社会中形成的那些阶级,认为只有从一定阶级的观点出发进行批判,就是说,批判不是建立在对“个人”的道德判断上,而是建立在对实际发生的社会过程的确切表述上,才是有根据的。

    如果想要从这一点出发来规定对民粹主义经济原理进行批判的任务,那么,这种任务大致可以表述如下:

    必须证明,俄国大资本主义和“人民生产”的关系是充分发展的现象和不发展的现象之间的关系,是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发展的高级阶段和它的低级阶段之间的关系[注:对经济方面的分析显然应当拿对社会的、法律政治的和思想的上层建筑的分析来补充。民粹派不了解资本主义同“人民生产”的联系,因而认为农民改革、国家政权和知识分子等等具有非阶级的性质。把这一切现象归结于阶级斗争的唯物主义分析,应当具体说明我们俄国改革后的“社会进步”完全是资本主义“经济进步”的结果。];必须证明,无论在工厂中或甚至就在村社农村中,生产者失去生产资料和他的劳动产品被货币持有者攫为己有,其原因不在于政策和分配,而在于商品经济中必然形成的那种生产关系,在于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的利益上互相对立的阶级的形成[注:“重新审查”俄国经济现实(特别是民粹派从中给自己的稚气十足的幻想吸取材料的现实,即农民经济和手工业经济)中的“事实”时,应当指出生产者受压迫的原因不在于分配(“农夫穷,包买主富”),而在于生产关系本身,在于现代农民经济和手工业经济的社会组织本身。由此就可看出在“人民”生产中也是“生产组织问题与分配问题相比居于首位”。];必须证明,民粹派想使其绕过资本主义而升到高级阶段的现实(小生产),已经含有资本主义及其所固有的阶级对立和阶级冲突,——只不过这种对立表现为最坏的形式,使生产者难以进行独立的活动而已;因此,必须证明,忽视业已形成的社会对立而幻想“为祖国”探寻“另外的道路”的民粹派是反动的空想家,因为大资本主义正在发展、澄清和揭示这种普遍存在于俄国的对立的内容。

    作者往下的叙述也同过于抽象地规定从经济上批判民粹主义的任务有直接关系,因为他在那里所证明的不是俄国资本主义的“必然性”和“进步性”,而是西欧资本主义的“必然性”和“进步性”。这种叙述没有直接涉及民粹派学说的经济内容,然而提供了许多有趣的和有益的材料。在我国民粹主义著作中曾不止一次地发出不信任西欧工人运动的呼声。这在米海洛夫斯基先生之流最近一次对马克思主义者进行的论战中(1893—1894年《俄国财富》)表现得特别鲜明。当时米海洛夫斯基先生写道:我们还没有看出资本主义有什么好处。[注:不能不指出,米海洛夫斯基先生在回答司徒卢威先生的时候认为恩格斯是“自我陶醉”,因为恩格斯说过,西欧的工人运动是现代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的巨大事实,它使现代变得比其他任何时代都美好,证明现代产生的历史是合乎情理的。

    用对恩格斯的这种简直可憎的责难来评价俄国现代民粹主义是最恰当的。

    这些先生们善于空谈“人民真理”,善于同我们的“社会”叙谈,责备这个“社会”给祖国选错了道路,善于甜蜜地歌唱“时乎时乎不再来’,而且“10年、20年、30年以至更长时间地”唱下去,但他们绝对不能了解,被这些甜蜜歌曲所颂扬的人们的独立活动具有何种包罗万象的意义。]司徒卢威先生的资料有力地驳斥了这种荒谬的小市民观点,尤其因为这些资料是从最新的、决不会有夸大嫌疑的资产阶级著作中引来的。作者的引文说明,在西欧,所有的人,连资产者在内,都认为资本主义转变成新的社会经济形态是不可避免的。

    资本主义已把劳动社会化推进得这样远,甚至连资产阶级的著作也大声喊叫必须“有计划地组织国民经济”了。作者说得十分正确,这是“时代的征候”,是资本主义制度完全解体的征候。作者所引证的话非常有趣,这里不仅有资产阶级教授的话,而且有保守派的话,这些人不得不承认俄国激进派至今还想否认的事实,即工人运动是由资本主义所产生的那种物质条件造成的,而不是“单纯”由文化或其他政治条件造成的。

    在上述一切之后,我们已没有必要再来研究作者关于分配只有靠合理的生产才能取得进步的论断。显然,这一论点的意思是说:只有建立在合理生产基础上的大资本主义才能给生产者提供条件,使他们能够抬起头来,使他们能够想到和关怀自己,想到和关怀那些由于生产落后而还没有生活在这种条件下的人们。

    我们只略为谈谈司徒卢威先生的下面这句话:“阻碍经济进步的那种极不均匀的分配,不是由资本主义造成的,它”是从浪漫主义者看作人间天堂的那个时代“遗传给资本主义的”。(第159页)如果作者在这里只是想指出民粹派先生们喜欢忘怀的事实,即在资本主义以前也存在着不均匀的分配,那就是正确的。如果是否认资本主义加强了这种不均匀,那就不对了。在农奴制度之下,没有也不可能有改革后的资本主义俄国在一贫如洗的农民或游民和银行大王、铁路大王、工业大王之间所造成的那种极不平等的现象。

    ——

    现在来谈谈第5章。在这一章中,作者给民粹主义下了一个总的评语,说“民粹主义是一种经济世界观”。照司徒卢威先生的意见,“民粹派”是“自然经济和原始平等的思想家”(第167页)。

    这样的评语是不能同意的。我们不想在这里重复第1章提出的说明民粹派是小生产者思想家的论据。那里已经指出,正是小生产者的物质生活条件和他们处于“业主”和“工人”之间的过渡的和中间的地位,使得民粹派不懂得阶级矛盾,使得他们的纲领变成了既有进步条文又有反动条文的奇异混合体。

    我们在这里只补充一点:从第一方面即从其进步方面看,俄国的民粹主义是同西欧的民主主义相近的,因此,40多年前就法国历史事件而对民主主义所下的天才评语,完全适用于民粹主义:

    “民主党人代表小资产阶级,即代表两个阶级的利益互相削弱的那个过渡阶级,所以他认为自己完全是站在阶级对抗之上。民主党人认为,和他们对立的是一个特权阶级,但他们和全国所有其他阶层一起构成了人民。他们所维护的都是人民的权利;他们所关心的都是人民的利益。因此,他们没有必要考察各个不同阶级的利益和状况。他们不必过分仔细地估量他们自己的力量[注:俄国民粹派一模一样。他们不否认俄国存在着同生产者相对抗的阶级,但他们以这些“掠夺者”在“人民”面前微不足道的说法来宽慰自己,不想去精确地考察每一个阶级的状况和利益,不想分析一下,生产者中的某些阶层的利益和“掠夺者”的利益是否交织在一起,从而减弱了前者反抗后者的力量。]。……如果事实表明民主党人的利益并不使人关心,他们的力量是软弱无力,那么这就应该归罪于危险的诡辩家,他们把统一的人民分成了各个敌对的阵营[注:在俄国的民粹派看来,应该归罪于万恶的马克思主义者,因为他们人为地把资本主义及其阶级对抗移植到“各社会阶层的相互迁就”和“同心协力的活动”的花朵如此盛开的土地上(司徒卢威摘引瓦·沃·先生的话,第161页)。]……再不然就是由于执行中的某种细节使全部事情垮了台,最后,或者是某种意外的偶然事件使事情没有成功。不管怎样,民主党人逃出最可耻的失败时总是洁白无瑕,正象他进入这种失败时是纯洁无辜一样;他摆脱失败时信心更加坚定了,他以为他一定会胜利,以为不是他自己和他的党应该放弃旧的观点,相反地,是情势应该来适应他。”(《雾月十八日》第39页)[注:卡·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155—156页。——编者注]

    作者自己所举的例子,也说明把民粹派品评为自然经济和原始平等的思想家是不对的。司徒卢威先生说:“应当指出,直到现在尼古拉·—逊先生还把瓦西里契柯夫称作自由派经济学家,这是可笑的。”(第169页)如果从实质上来看这种称呼,那它并没有什么可笑。瓦西里契柯夫把广泛通行的低利贷款列入自己的纲领。尼古拉·—逊先生不能不看见,在资本主义社会(俄国也是这种社会)的基础上,贷款只能加强资产阶级,使“资本主义关系发展和巩固”(《论文集》第77页)。瓦西里契柯夫同所有的民粹派一样,他的实际措施只代表小资产阶级一个阶级的利益。这里可笑的只有一点,就是尼古拉·—逊先生和《俄国财富》的政论家们并肩而坐,但“直到现在”他还看不出这些政论家们也同瓦西里契柯夫公爵一样,完全是小“自由派经济学家”。空想主义的理论在实践中是很容易同小市民的进步办法调和的。戈洛瓦乔夫认为按人头分份地毫无意义,建议“给做工的人发放低利贷款”,这就更加证实了我们对民粹主义的这种评价。司徒卢威先生在批评这种“令人惊叹的”理论时,只注意它的理论上的荒诞,而似乎没有看出它的小资产阶级的内容。

    谈到第5章时,不能不谈谈舍尔比纳先生的“平均需求规律”。这对评论司徒卢威先生在第6章中清楚地表现出来的马尔萨斯主义是很重要的。这个“规律”就是:按份地划分农民类别时,可以得出一个对各类都很接近的农户需求(即各项开支)的平均数,同时舍尔出纳先生是按人口计算这种开支的。

    司徒卢威先生满意地指出这个“规律”“有很大的意义”,因为据他说,这个“规律”证实了马尔萨斯的“人所共知的”规律,即“生活水平和人口的增殖是由他们所能获得的生活资料决定的”。

    真不明白,司徒卢威先生为什么喜欢这个规律。真不明白,怎么能从舍尔比纳先生的计算中看出一个“规律”,并且还有“很大的意义”。在各个农户生活方式的差别不特别大的情况下,把农民分成几类,自然可以得出一些都很接近的平均数,尤其是把份地面积当作分类的根据的时候,因为份地面积不能直接决定农户的生活水平(因为可以租出份地,也可以租进土地),而拥有一样的纳税人数的富裕农民和贫苦农民得到的份地又都是相等的。舍尔比纳先生的计算只能证明他所选择的分类法是不恰当的。如果舍尔比纳先生认为他在这里发现了什么规律,那就太奇怪了。同样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居然认为这证实了马尔萨斯的规律,似乎根据份地的大小可以判断“农民所能获得的生活资料”,而不必注意租地、“外水”以及农民在经济上受地主和包买主的支配。关于舍尔比纳先生的这个“规律”(从舍尔比纳先生对这个“规律”的说明可以看出,“规律”的发现者本人认为他那什么也证明不了的平均数字是有非常大的意义的),司徒卢威先生说:“在这种情况之下,‘人民生产’不过是一种不使用雇佣劳动的经济。在这种经济组织下,‘剩余价值’留在生产者手中,这是无可争论的。”(第176页)同时作者指出,在劳动生产率很低的情况下,这并不妨碍这种“人民生产”的经营者生活得比工人差些。对马尔萨斯主义的迷恋,使作者对上述论点作出了不确切的表述。在俄国每一乡村中,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都在使劳动受自己支配,虽然它们没有把生产者变成雇佣工人,但它们从生产者身上攫取的剩余价值并不少于产业资本从工人身上攫取的剩余价值。司徒卢威先生在前面曾正确地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是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出现了资本家那时开始的,虽然这种资本家只是向独立的(从表面上看)生产者收买成品(第99页和注2),而要想从俄国“独立的”生产者中找出不为资本家(商人、包买主、盘剥者等等)做工的人是很不容易的。民粹派的最大错误之一就是他们看不见俄国社会经济的资本主义组织和商业资本在农村中的绝对统治之间的非常紧密和不可分割的联系。所以作者说得非常正确:“‘人民生产’一词,从民粹派先生用词的含义来讲,是不符合历史上任何一种实际制度的。在我们俄国,在1861年以前,‘人民生产’和农奴制度是密切联系着的,而在1861年以后,商品经济加速地发展了,这就不能不玷污了人民生产的纯洁性。”(第177页)民粹派说生产资料属于生产者是俄国生活历来的基础,这纯粹是为了自己的空想来歪曲历史,用狡辩来歪曲历史,因为在农奴制度下,地主给生产者以生产资料是为了使生产者能够给他服徭役;份地好象是一种实物工资,是攫取剩余产品的“历来的”手段。农奴制度的废除决不是生产者的“解放”;它只意味着剩余产品形式的改变。在英国某些地方农奴制度的崩溃造成了真正独立自由的农民,而我国的改革则是一下子完成了从“可耻的”农奴制的剩余产品到“自由的”资产阶级的额外价值的过渡。

    第四章

    司徒卢威先生对俄国改革后的经济的某些特点的解释

    司徒卢威先生这本书的最后一章(第6章)专门分析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即俄国经济的发展。这一章的理论内容包括下列几部分:(1)俄国农业人口过剩及其性质和原因;(2)农民分化及其意义和原因;(3)工业资本主义在农民破产中的作用;(4)私有经济及其发展的性质;(5)俄国资本主义的市场问题。在分析司徒卢威先生对上述每个问题所提出的论据以前,我们先谈谈他对农民改革的意见。

    作者反对“唯心地”理解这个改革,指出了国家需要提高劳动生产率,指出了赎买,指出了“来自下面”的压力。可惜作者没有把他这个合理的反对意见全讲出来。民粹派认为改革是由于“社会”中“人道”思想和“解放”思想的发展。这个事实是无可怀疑的,但用它来说明改革,就等于陷入空洞的同义反复,把“解放”归结为“解放”思想。在唯物主义者看来,对于为一定思想而实行的措施的内容必须进行专门的考察。历史上任何一个重大“改革”,尽管是具有阶级性的,也都用崇高词句和崇高思想为它进行宣扬。农民改革也正是这样。只要注意一下它所造成的变化的实际内容,就会看出这些变化的性质是这样的:一部分农民被剥夺土地,而主要的是,其余的农民虽留下一部分土地,却不得不象买别人东西似地向地主赎买这部分土地,而且是按有意抬高了的价格赎买。这种改革不仅在我们俄国,而且在西欧,都是被“自由”“平等”的理论掩盖起来的;《资本论》一书已经证明,滋长自由平等思想的土壤正是商品生产。不管在俄国实施这一改革的官僚机构多么复杂,不管它看起来[注:实际上,正如以上所述,这个机构无论就其成分或历史起源来看,都只能为资产阶级服务。]跟资产阶级本身离得多么远,但无可争辩的是,在这种改革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只能是资产阶级制度。司徒卢威先生十分正确地指出,把俄国的农民改革和西欧的农民改革对立起来的流行看法是不对的,他说:“有人认为西欧农民解放时没有得到土地,或者换句话说,他们是通过法律手续被剥夺了土地,这种(过于笼统的)论断是根本不对的。”(第196页)我特别把“过于笼统的”这几个字用了黑体,因为通过法律手续剥夺农民土地,固然是所有实行了农民改革的国家都有过的确凿无疑的历史事实,但并不是普遍的事实,因为西欧有一部分农民在摆脱农奴依附地位时向地主赎买了土地,在我国也是这样。只有资产者才能抹杀赎买这一事实,说什么“农民连同土地得到解放[注:如果讲实话,那就应该说:让部分农民以双倍的价钱向地主赎买自己的部分份地。甚至用“让”字还不恰当,因为农民不接受这种“份地的供应”,就有在乡公所遭到鞭打的危险。]使俄国变成了一块白板”(受米海洛夫斯基先生“衷心欢迎”的一位雅柯夫列夫先生的话,见彼·司徒卢威的著作第10页)。

    一

    现在我们来谈谈司徒卢威先生关于“俄国农业人口过剩的性质”的理论。这是司徒卢威先生从马克思主义“学说”退到马尔萨斯主义的最重要的一点。他同尼·—逊先生论战时所发挥的观点的实质是:俄国农业人口过剩“不是资本主义的,而是一种单纯的、适合自然经济的”人口过剩[注:司徒卢威先生在他的一篇载于《社会政治中央导报》(1893年10月2日第1期)的文章中就是这样表述的。他还说,他不认为这是“马尔萨斯的”观点。]。

    司徒卢威先生说他对尼古拉·—逊先生的反驳,“同弗·阿·朗格对马克思的相对人口过剩理论的总的反驳是完全一致的”(第183页脚注),因此,为了审查他的反驳,我们先来看看朗格的这个“总的反驳”。

    朗格在他的《工人问题》第5章(俄译本第142—178页)中谈到了马克思的人口规律。他首先指出马克思的一个基本原理:“事实上,每一种特殊的、历史的生产方式都有其特殊的、历史地起作用的人口规律。抽象的增殖规律只存在于……动植物界。”[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92页。——编者注]关于这点,朗格说道:

    “首先让我们指出,严格说来,植物界和动物界也没有任何‘抽象的’增殖规律,因为一般说来,抽象就是从一系列的同类现象中抽出共同点来”(第143页),接着朗格向马克思详细地解释了什么是抽象。显然他根本不懂得马克思的话的意思。马克思在这里把人和动植物加以对比,是根据前者生活在各种不同的、历史地更替的、由社会生产制度因而由分配制度决定的社会机体中。人类的增殖条件直接决定于各种不同的社会机体的结构,因此应当分别研究每个社会机体的人口规律,不应当不管历史上有各种不同的社会结构形式而去“抽象地”研究人口规律。朗格说抽象就是从同类现象中抽出共同点来,这种解释完全是反对他自己的:我们只能把动植物的生存条件看作同类的,但决不能把人这样看待,因为我们知道,人是生活在组织类型各不相同的社会联合中的。

    随后,朗格叙述了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国家相对人口过剩理论,他说:“一眼可以看出,这个理论把贯串于包括人在内的整个有机界的长线割断了,它把工人问题的基础解释成这样:关于人类生存、增殖和进化的一般探讨,对于我们的目的,即对于理解工人问题,似乎完全是多余的。”(第154页)[注:这种“一般探讨”能是些什么呢?如果这种“探讨”忽视了人类社会的特殊经济形态,那它只会是一些陈腐见解。如果它要包括几个形态,那显然应当先对每个形态分别进行专门的探讨。]

    马克思的理论根本没有把贯串于包括人在内的整个有机界的长线割断,它只是要求不要在“一般探讨”人类增殖的基础上,而要在专门探讨资本主义关系的规律的基础上来解决“工人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中)。而朗格却持另外一种意见,他说:“实际上并不是这样。首先很清楚,工厂劳动在其最初萌芽时期就是以贫困为前提的。”(第154页)朗格接着用了一页半的篇幅来证明这个论点,实则这个论点不言自明,而且丝毫不能把我们推向前进,因为第一,我们知道,资本主义本身还在生产采取工厂形式的发展阶段以前,在机器造成过剩人口以前,就造成了贫困;第二,资本主义前的社会结构形式,即封建的、农奴制的形式,就造成了自己特有的贫困,并把这种贫困传给了资本主义。

    “但是,即使有这样有力的助手〈即贫困〉,第一个企业主也只是在稀有的情况下才能诱使大量的劳动力来从事新型活动。情况通常是这样的:企业主从工厂工业很兴旺的地方带来一帮工人,然后添上几个当时没有活干的单身无靠的农民[注:顺便问一下:这些“单身无靠的农民”从何而来呢?按朗格的意见,也许这不是农奴制度的残余,也不是资本统治的产物,而是“自愿节育的风气在人民习俗中还没有巩固”(第157页)的结果吧?],而再要补充工厂的员额,就要到正在成长的少年中间去物色了。”(第156页)朗格把“正在成长的少年”这几个字用了黑体。显然,“关于人类生存、增殖和进化的一般探讨”表现为如下的论点:厂主是从“正在成长的少年”中间而不是从正在衰颓的老人中间招收新工人的。善良的朗格用整整一页(第157页)的篇幅继续进行这种“一般探讨”,他告诉读者说,父母努力使自己孩子生活有保障,而游手好闲的道德家无端地谴责这种想挣脱出生时的处境的努力;父母努力使孩子自己谋生是十分自然的事情。只有看过所有这些只宜载入启蒙课本的论断以后,我们才能接触到问题的本质。

    “在土地属于大小占有者的农业国家里,只要自愿节育的风气在人民习俗中还没有巩固,希望靠该地域的产品过活的劳动力和消费者的经常过剩就是不可避免的。”(第157—158页)朗格简单地搬出这种纯粹的马尔萨斯原理,而没有提出任何论据。他一再重复这个原理说:“不管怎样,这样的国家的人口即使绝对稀少,也总要呈现出相对过剩的征象”,“市场上劳动的供应通常过多,而需求仍然很低”。(第158页)但这一切仍然是毫无根据的。从哪里可以看出“工人过剩”是真正“不可避免的”呢?从哪里可以看出这种过剩同人民习俗中缺乏自愿节育风气有联系呢?在谈论“人民习俗”之前,不应当先看看人民生活于其中的生产关系吗?例如我们可以看到,朗格所说的那些大小占有者在物质财富的生产上是这样结合起来的:小占有者从大占有者那里取得养活自己的份地,并为此而给大占有者服徭役,给他们种地。其次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关系遭到了破坏,人道思想冲昏了大占有者的头脑,他们竟“使自己的农民连同土地得到了解放”,就是说,割去了农民20%左右的份地,同时迫使农民支付上涨了一倍的地价来购买其余的80%。显然,这些因此而保证没有“无产阶级脓疮”的农民,为了生存,照旧要给大占有者做工,但他们现在已不是象从前那样按农奴主管家的命令做工,而是按自由契约做工了。这样,他们互相争抢工作了,因为他们现在已经不是联系在一起,而是各人经营各人的了。这样争抢工作必然会把某些农民排挤出去:既然他们由于份地的缩小和税款的增加,比起地主来力量更弱了,那么,他们的竞争一定会提高剩余产品率,所以地主有较少的农民也就可以经营了。无论自愿节育的风气在人民习俗中如何巩固,人口“过剩”的形成总是不可避免的。朗格这种忽视社会经济关系的论断,只是清楚地证明他的方法毫不中用。除了这样的论断外,朗格再没有提供什么别的。他说,厂主很愿意把生产移到偏僻的乡村,因为那里“时时刻刻为任何工作准备着必要数量的童工”(第161页),但他不去探讨是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什么样的社会生产方式促使父母“准备”把自己的孩子送去受人盘剥。他的方法最明显地反映在他的下述论断中。他引用了马克思的一句话:机器工业使资本有可能购买妇女和儿童的劳动,从而把工人变成了“奴隶贩子”。

    朗格得意地叫道:“原来要说的是这一点!”“由于贫穷而出卖自己劳动力的工人,如果不是贫困和诱惑促使他出卖妻子和儿女,难道可以想象他会这样轻易地采取这种步骤吗?”(第163页)

    善良的朗格多么热心,他竟保卫工人免受马克思的攻击,向马克思证明工人“为贫困所迫”。

    “……这种日甚一日的贫困,实质上不是变相的生存斗争,又是什么呢?”(第163页)

    请看,这就是“关于人类生存、增殖和进化的一般探讨”所达到的发现!有人对我们说这是变相的生存斗争,我们听了会不会对“贫困”的原因及其政治经济内容和发展进程有所了解呢?要知道,随便什么关系,甚至工人同资本家的关系,土地占有者同厂主和农奴的关系等等,都可以说成是变相的生存斗争。朗格修正马克思观点的尝试,除了这类毫无意义的陈腐见解或天真想法外,没有给我们提供任何东西。现在我们来看看朗格的信徒司徒卢威先生在谈论俄国农业的人口过剩这个具体问题时,用了什么东西来支持这种修正。

    司徒卢威先生一开始就说:商品生产扩大国内的容量。“交换不仅通过生产在技术上和经济上的彻底改组表现出这种作用,而且在生产技术还停留在以前的水平、自然经济还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保持着以前的优势地位的情况下,也表现出这种作用。但在这种情况下,经过短期的活跃,完全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人口过剩’;如果要拿这一点怪商品生产,那只能怪它第一是刺激物,第二是使事情复杂化的因素。”(第182页)即使没有商品经济,人口过剩也会产生,因为它具有非资本主义的性质。

    这就是作者提出的论点。这些论点一看就令人惊奇,它们和朗格的论点一样地毫无根据,硬说自然经济的人口过剩不可避免,但又不说明它究竟是由什么过程造成的。现在我们来看看作者认为能够证实自己观点的那些事实。

    1762—1846年期间的资料表明,人口的增殖总的说来是并不快的:每年的增长率为1.07%—1.5%。此时人口增殖较快的,据阿尔先耶夫说,是那些“种谷物的”省份。司徒卢威先生得出结论说,这个“事实”“对于原始形式的人民经济来说是非常典型的,因为在这种经济条件下,增殖直接依赖于土壤的天然肥沃程度,而且这种依存关系可以说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这是“人口增殖和生活资料相适应的规律”在起作用(第185页)。“土地面积愈大,土壤的天然肥沃程度愈高,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就愈大。”(第186页)这个结论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因为这里仅仅根据一件事实,即欧俄中部各省在1790—1846年内人口增长最慢的是弗拉基米尔省和卡卢加省,就得出了一个完整的关于人口增殖和生活资料相适应的规律。难道可以根据“土地面积”来判断居民的生活资料吗?(即使承认依据这样少量的资料可以得出一般性的结论)要知道,这些“人口”并没有把他们所取得的“天然肥沃”的产品直接归自己,他们是跟地主、国家分享这些产品的。这种或那种地主经济制度(代役租或徭役租,两种租的数额及其征收方式等等)对人们获得“生活资料”数量的影响,要比不归生产者绝对占有和自由占有的土地面积的影响大得无法比拟,这难道还不清楚吗?不仅如此。尽管有表现为农奴制度的社会关系,人们当时就已被交换联系在一起了,作者说得很对,“加工工业和农业的分离,即社会的全国的分工,在改革前的时代就已存在”。(第189页)试问,既然这样,为什么我们要认为生活在沼泽地带的弗拉基米尔省手工业者或商贩的“生活资料”不如握有“天然肥沃的土地”的坦波夫省粗野农民那样充裕呢?

    接着,司徒卢威先生列举解放前农奴人口减少的资料。他引证过的那些经济学家把这个现象归之于“生活水平下降”(第189页)。作者得出结论说:

    “我们所以谈到解放前农奴人口减少的事实,是因为在我们看来,这个事实有力地说明了俄国当时的经济情况。我国很大一部分地区的人口,在当时的技术经济条件和社会法律条件下已经……处于饱和状态,因为这些条件对将近40%的人口的稍微迅速的增殖,都是非常不利的。”(第189页)既然农奴制的社会制度把这些生活资料直接送到一小撮大土地占有者的手里,而不给人民群众(要研究的却正是他们的增殖),那么这与马尔萨斯的人口增殖和生活资料相适应的“规律”有什么关系呢?作者认为人口增加最少的,是土地不肥沃、工业不发达的省份,或者是人口稠密的纯粹农业的省份,能不能承认这种见解有什么价值呢?司徒卢威先生想把这个事实看作“非资本主义的人口过剩”的表现,认为这种人口过剩即使没有商品经济也一定会产生的,“是适合自然经济的”。但是,同样有理由,甚至更有理由说,这种人口过剩是适合农奴制经济的,人口增长缓慢主要是由于对农民劳动的剥削的加重,而剥削的加重又是由于商品生产在地主经济中增长起来,因为地主开始使用徭役劳动来生产出卖的粮食,而不只是满足自己的需要。作者举出的例子是反对他自己的,这些例子说明,决不能忽视历史上特定的社会关系体系及其发展阶段而按照人口增殖和生活资料相适应的公式来建立抽象的人口规律。

    司徒卢威先生谈到改革后的时代时说:“我们在农奴制崩溃后的人口史中看到解放前也有过的那种基本特点。增殖力总的说来是与土地面积和份地成正比的。”(第198页)那个把农民按份地面积分类的表证明了这一点,这个表说明:份地面积愈大,人口的增长就愈多。“在首先用来直接满足生产者本身需要的‘自己消费的’……自然经济的条件下,也不可能有另一种情况。”(第199页)

    假如事实是这样,假如份地首先是直接满足生产者的需要,假如份地是满足这些需要的唯一泉源,——那时,也只有那时,的确可以从这类资料中得出一般的增殖规律。但是我们知道,事实并不是这样。份地“首先”是满足地主和国家的需要,如果这些“需要”没有如期得到满足,这些份地就会从占有者的手里夺去;同时这些份地要付出超过其收入的税款。其次,这不是农民的唯一资源。作者说,经营上的亏空必然会预先对人口产生惩罚性的影响。外出做零工吸去了成年男子,更加阻碍着增殖(第199页)。但是,如果租地或外水收入能够弥补份地经济的亏空,那么农民的生活资料对于“大力增殖”是足够的。毫无疑义,只有少数农民才会有这样有利的条件;但是在对农民内部的生产关系缺乏专门分析的情况下,无从看出人口的增长是均衡的,无从看出这种增长主要不是由于少数人生活水平较高。最后,作者自己把自然经济作为证明他的论点的条件,可是在改革以后,他自己也承认商品生产已广泛地渗入原来的生活。显然,要确定增殖的一般规律,作者的资料是绝对不够的。不仅如此,这个规律的前提是,改革后社会的生产资料“首先用来直接满足生产者本身需要”,这样一个抽象的“简单的”规律对极端复杂的事实作了完全不正确的、毫无证据的阐述。例如司徒卢威先生说,解放后,把土地租给农民,对地主是有利的。“这样,农民可以得到的食物面积即生活资料就增加了。”(第200页)把全部租地这样直接归入“食物面积”是完全没有根据的,不正确的。作者自己指出,地主把他们土地上出产的绝大部分产品攫为己有(第200页),这就产生了另一个问题:这样租种土地(例如用工役抵租)是否恶化了租地者的生活,是否让他们担负了归根到底会缩小食物面积的义务。其次,作者自己指出,租得起地的只有富裕的(第216页)农民,这些地在他们手里,与其说是巩固“自己消费的”经济的手段,不如说是扩大商品经济的手段。即使已经证明,租地总的说来改善了“农民”的状况,可是用作者自己的话来说,贫苦农民由于租地而破产(第216页),即一部分人的改善意味着另一部分人的恶化,那么这种改善又能有什么意义呢?在农民的租地中,显然交织着旧的农奴制关系和新的资本主义关系;作者把这两种关系都置于不顾的抽象论断,不仅对弄清这些关系没有帮助,反而把问题搅乱了。

    最后还要谈谈作者还指出一个似乎能够证实他的观点的资料。也就是他找到的一个根据,说“地少这个旧词不过是学术界称之为人口过剩的那一现象的日常用语”(第186页)。可见,作者似乎是在依靠我国整个民粹派著作界。民粹派著作界确凿地证实了农民份地“不足”的事实,无数次地用人口增长、份地缩小、农民自然就要破产这样“简单”的理由来“支持”他们的“扩大农民占有的土地”的愿望。可是,民粹派这种“地少”的陈腐议论未必有什么科学[注:就是说,这种议论根本不能说明农民破产和人口过剩的现象,虽然“不足”这个事实本身,正如它由于人口增长而更趋严重一样,是不容争辩的。需要的不是肯定事实,而是说明事实从何产生。]意义,它除了可以当作“善意的言论”[100]在讨论祖国如何平平稳稳地沿着正确道路行进的委员会里发表之外,未必能有什么别的用处。这种议论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见现象的外部轮廓,不见图画的主要社会经济背景。一方面是大量土地归“旧贵族”制度的代表所有,另一方面是依靠购买而取得土地,——这就是使得任何“扩大占有的土地”终究会成为可怜的治标办法的主要背景。民粹派关于土地少的议论也好,马尔萨斯的人口增殖和生活资料相适应的“规律”也好,二者都忽视了当前具体社会经济关系,恰恰犯了抽象“简单”的毛病。

    这样考察了司徒卢威先生的论据之后,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他的关于俄国农业人口过剩是由于人口增殖和生活资料不相适应的论点是毫无根据的。他给自己的论据作了这样的结论:“这就是呈现在我们面前的、由于商品经济因素和其他一些从农奴制时代的社会制度继承下来的重要特点而复杂化的自然经济人口过剩的图画。”(第200页)当然,对于一个正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的国家所发生的任何一件经济事实,都可以说,这是“由于商品经济因素而复杂化的自然经济”的现象。也可以反过来说,这是“由于自然经济因素而复杂化的商品经济的现象”。但这一切不仅不能提供一幅“图画”,甚至丝毫不能说明人口过剩究竟是怎样在当前社会经济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作者用来反对尼·—逊先生及其俄国资本主义人口过剩理论的最后结论是:“我国农民生产的食物是不足的。”(第237页)

    农民的农业生产直到现在仍把产品交给通过国家而取得赎金的地主,它是夺去绝大多数农民群众的很大一部分产品的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活动的经常对象;最后,这种生产在“农民”内部的分布情况极为复杂,以至按总平均说来是正数(如租地),而对多数人说来却是负数,但司徒卢威先生却用“生产不足”这样一个抽象的、毫无根据的断语来把这个社会关系网象斩断戈尔迪之结[101]似地全部砍掉。不,这种理论是经不起任何批评的,因为它只是把应该予以研究的东西,即农民在农业经济中的生产关系掩盖起来了。马尔萨斯公式把事情描绘成这样,似乎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块白板,而不是在现代俄国农民经济组织中交织在一起的农奴制关系和资产阶级关系。

    当然,我们决不能仅仅以批评司徒卢威先生的观点为满足。我们还应该给自己提出这样的问题:他的错误根源是什么呢?两个论敌(尼·—逊先生和司徒卢威先生)中,谁对人口过剩的解释是对的呢?

    尼·—逊先生是根据各行各业的资本主义化“腾出”大量工人这个事实来解释人口过剩的。然而他只举了大工厂工业增长的资料,而对同时发生的、表现社会分工深化的手工业增长的事实未予注意[注:改革后,我国手工业的增长和许多新的手工业的出现,是人所共知的事实。马克思在说明“工业资本的国内市场的形成”时,对这一个与其他手工业的资本主义化一同发生的事实作了理论上的说明,这也是人所共知的。[《资本论》第2版第776页及以下各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13—817页。——编者注)]]。他把自己的解释搬到农业上来时,甚至不试图确切地描述农业的社会经济组织和它的发展程度。

    司徒卢威先生回答这一点时指出:“马克思所理解的资本主义的人口过剩是同技术进步密切联系着的。”(第183页)但他和尼古拉·—逊先生一样,认为农民“经济的技术几乎没有进步”(第200页),因此也就拒绝承认俄国农业人口过剩的资本主义性质,而去寻找另外的解释。

    司徒卢威先生回答尼·—逊先生时所说的话是正确的。资本主义人口过剩是这样造成的:资本掌握了生产,减少了必需(对生产同样数量产品来说)工人的数量,因而造成了多余的人口。马克思关于农业中的资本主义人口过剩说道:

    “资本主义生产一旦占领农业,或者依照它占领农业的程度,对农业工人人口的需求就随着在农业中执行职能的资本的积累而绝对地减少,而且对人口的这种排斥不象在非农业的产业中那样,会由于更大规模的吸引而得到补偿。因此,一部分农村人口经常准备着转入城市无产阶级或制造业无产阶级的队伍[注:顺便提一下。对这个事实的观察,大概给朗格对他所不很了解的马克思的理论进行修正提供了理由。他不去分析这个事实,把这种(资本主义的)社会生产方式作为出发点,并注意这种生产方式在农业中的表现,却凭空臆造出“人民习俗”的各种特点。]……(这里所说的制造业是指一切非农业的产业。)因此,相对过剩人口的这一源泉是长流不息的。但是,它不断地流向城市是以农村本身有经常潜在的过剩人口为前提的,这种过剩人口的数量只有在排水渠开放得特别大的时候才能看得到。因此,农业工人的工资被压到最低限度,他总是有一只脚陷在需要救济的泥潭里。”(《资本论》第2版第668页)[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704—706页。——编者注]

    尼·—逊先生没有证明俄国农业人口过剩的资本主义性质,因为他没有把人口过剩跟农业中的资本主义联系起来,他只是匆匆地和不完全地指出私有经济的资本主义演进,根本忽略了农民经济组织的资产阶级特性。司徒卢威先生应该纠正尼·—逊先生叙述中的这一非常重大的缺陷,因为忽视农业中的资本主义,忽视农业中的资本主义已占统治但还很不发达的情况,自然会得出国内市场没有或缩小的理论。司徒卢威先生没有去把尼·—逊先生的理论用于我国农业资本主义的具体资料,反而犯了另一个错误:完全否认人口过剩的资本主义性质。

    资本侵入农业经济是改革后全部历史的特点。地主改用了(至于改用的快慢,那是另一个问题)自由雇佣劳动,这种劳动得到了极广泛的传播,甚至决定了农民的大部分外水的性质;地主提高了技术,并使用了机器,甚至垂死的农奴制经济制度——出租土地给农民以换取工役——也由于农民的竞争而起了资产阶级性的变化。农民的竞争使租地户生活恶化、条件更加苛刻[注:例如见卡雷舍夫的著作(《地方自治局统计总结》第2卷第266页)。他在《顿河畔罗斯托夫县的统计材料汇编》中指出,农民在缴纳粮垛租[102]后剩下的部分越来越少了。同上,第5章第9节:关于农民用劳动补缴分成租的问题。]、工人数目减少。在农民经济中十分清楚地显露出农民分化为农村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现象。“富人”扩大耕地,改善经营[参看瓦·沃·《农民经济中的进步潮流》],不得不采用雇佣劳动。所有这些都是早已肯定的公认事实,连司徒卢威先生自己也提到过(我们马上就会看到)。我们再拿俄国农村中最普通的情形来说明。“富农”从“村社”那里,确切些说,从属于无产阶级类型的本村社社员那里,夺得一块最好的份地,用那些“占有份地”的农民的劳动和农具经营这块土地,这些农民债务缠身,不得不按照民粹派所酷爱的村社原则(为了各社会阶层的相互迁就和同心协力的活动),依附于自己的恩人。富农的地当然比破产农民的地经营得好些,而且需要的人手也比这块土地掌握在几个小业主手中的时候少得多。这种事实不是个别的而是普遍的,这一点没有一个民粹主义者能够否认。他们的理论的独特性只是在于他们不愿直言不讳地谈论这些事实,不愿看到这些事实意味着资本在农业中的统治。他们忘记了资本的原始形式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都是商业资本,货币资本,忘记了资本总是把现成的生产技术过程接收过来,然后对其进行技术改造。因此他们不了解:他们“维护”(当然只是在口头上)现代农业制度,使其免受“未来的”(?!)资本主义的侵袭,其实只是维护中世纪的资本形式,使其免受现代的纯粹资产阶级的资本形式的侵袭。

    可见,不能否认俄国人口过剩的资本主义性质,正象不能否认资本在农业中的统治一样。但是,象尼·—逊先生那样忽视资本的发展程度,显然十分荒谬。他出于偏激而把资本的发展说成几乎已告完成,因此编造了国内市场缩小或没有的理论,而实际上资本虽然已经占了统治地位,但它的形式比较起来还是很不发展的;它要达到充分发展的程度,要使生产者同生产资料完全分离,还须经过许多中间阶段,而农业资本主义的每进一步又都意味着国内市场的扩大。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国内市场正是由农业资本主义造成的。这个市场在俄国不是在缩小,相反地,正在形成和发展。

    其次,我们从这种即使是很一般的对我国农业资本主义[注:关于农业资本主义下面要详细论述,要从农民和地主两方面分别论述。]的说明中也可以看出,资本主义并没有囊括农村的一切社会经济关系。除它之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农奴制关系,在经济方面是这样(例如出租割地换取工役和实物,——这里具有农奴制经济的各种特征: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占有者通过实物“相互效劳”,通过使生产者束缚于土地、而不是使生产者同生产资料分离的方式来剥削生产者),在社会方面和政治法律方面更是这样(必须“占有份地”;束缚于土地,即没有迁徙自由;向地主缴纳赎金,同样是一种代役租;在法庭和行政管理方面服从拥有特权的土地占有者等等);这些关系无疑也导致农民破产,造成失业,造成束缚于土地的雇农的“人口过剩”。现代关系的资本主义基础不应当掩饰这些依然具有巨大势力的、正是由于资本主义不发达而尚未被消灭的“旧贵族”阶层的残余。资本主义的不发达即“俄国的落后”被民粹派看作“幸福”[注:尤沙柯夫先生在《俄国财富》中的用语。],这不过是爵高位显的剥削者的幸福。当前的“人口过剩”除了具有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外,还有农奴制的特征。

    如果我们把这个论点和司徒卢威先生认为“人口过剩”具有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特征的论点加以比较,就可看出前者并不排斥后者,相反地,而是包括在后者之内,因为农奴制属于“自然经济”现象,资本主义属于“商品经济”现象。司徒卢威先生的论点一方面没有确切地指出究竟哪些是自然经济关系,哪些是商品经济关系,另一方面它又使我们倒退到毫无根据和毫无意义的马尔萨斯“规律”上去。

    由于这些缺点,以后的叙述自然也就不能令人满意。作者问道:“我国的国民经济究竟通过什么方式、根据什么原则才可能得到改造呢?”(第202页)这又完全是学究式地提出的古怪问题,这种问题提法和肯定现实不能令人满意而要替祖国选择更好道路的民粹派先生们惯常的提法完全一样。“我国国民经济”是资本主义经济,对它进行组织和“改造”是由“支配”这种经济的资产阶级决定的。不应该提出可能改造的问题,而应该提出这个资产阶级经济各个发展阶段的问题,应该根据马克思的理论提出问题,作者在维护这种理论,反驳那位证明尼·—逊先生是一个“毫无疑问的马克思主义者”的瓦·沃·先生时,曾绝妙地指出这位“毫无疑问的马克思主义者”不懂得阶级斗争和国家的阶级起源。如果按上述意思把问题的提法改变一下,就可以保证作者不发表我们在第202—204页上所看到的那种关于“农民”的自相矛盾的议论了。

    作者首先说道:农民的份地不足,即使农民靠租地弥补了这个不足,“很大一部分农民”始终还是入不敷出;不能把农民当作整体来谈,因为这等于谈虚构[注:“哥卢别夫先生在他那些出色的论文中所下的论断的主要缺点,就是他怎样也不能摆脱这种虚构。”(第203页)](第203页)。由此直接得出结论说:

    “无论如何,生产不足是我国国民经济中基本的和主要的事实。”(第204页)这是完全没有根据的,而且同前面没有任何联系:农民内部形成着敌对阶级,因此,作为整体的农民是虚构的,为什么这不是“基本的和主要的事实”呢?作者没有根据任何资料,没有对“生产不足”[然而这并不妨碍少数人靠牺牲多数人富足起来]或农民分化的有关事实作过任何分析,而只是出于对马尔萨斯主义的偏爱,就作出了自己的结论。他接着说:“因此,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对俄国农民是直接有利的和得益的。”(第204页)我们真是困惑不解:作者刚才还严正地(而且是极正确地)指责民粹派不该谈论“虚构”的一般“农民”,而现在又把这种虚构纳入自己的分析之中!既然这个“农民”的内部关系是少数人在“经济上”日益“巩固”,而多数人无产阶级化,既然少数人在扩大占有的土地,日益富裕,而多数人总是入不敷出,日益破产,那怎么能笼统地谈论过程的“有利”呢?作者也许想说这个过程对两部分农民都是有利的。如果这样,那么,第一,他就应该弄清每个集团的状况,分别加以研究;第二,既然集团之间存在着对抗,那就必须明确地指出,是从哪个集团的观点来谈“有利”。这个例子又一次证实了司徒卢威先生的客观主义是不能令人满意的,是含混不清的。

    尼·—逊先生对上述问题持有相反的意见,认为“如果产品将以商品形态来生产,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注:尼·—逊先生补充说,“不管怎样”,这种提高“是合乎愿望的,是需要的”。]就无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论文集》第266页),因此,司徒卢威先生又来反驳这个意见。

    第一,他说,承担现代危机全部重负的农民是为本身消费而生产粮食;他们不出售粮食,反而补购粮食。尽管粮价下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对这种农民(如果拿有一匹马的农民和无马的农民来说,那他们约占50%,如果拿无马的农民来说,那至少也占25%)无论如何是有利的。

    是的,假使这种农民能够维持自己的经济并把它提到更高的水平,生产率的提高对他们当然是有利的。可是要知道有一匹马和没有马的农民恰恰没有这样的条件。他们连自己目前用原始农具、粗耕方式等等进行的生产都不能维持,更谈不到提高技术。技术的提高是商品经济增长的结果。既然在商品生产发展的现阶段上,甚至要补购粮食的农民都必须出售粮食,那么在下一个发展阶段上,这种出售更是必需的了(作者自己也承认自然经济必然向商品经济过渡),而提高了耕作技术的业主的竞争必然迅速地把他们剥夺干净,使他们从束缚于土地的无产者变成象鸟一样自由的无产者。我决不是想说这种变化对他们是不利的。恰恰相反,既然生产者已经落入资本的魔爪(对该类农民来说,这已是无可争辩的既成事实),对他们十分“有利”的是能得到充分自由,可以更换雇主而不受任何束缚。但司徒卢威先生和尼·—逊先生所争论的完全不是这样的见解。

    第二,司徒卢威先生接着说,尼·—逊先生“忘记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只有通过技术上和经营制度或耕作制度上的改变才有可能”(第206页)。尼·—逊先生的确忘记了这一点,但这个见解只能使贫穷农民即“无产阶级类型的”农民必然遭到彻底剥夺的论点更有力量。改进技术需要闲置的货币资金,而这些农民连糊口的粮食也没有。

    第三,作者最后说,尼·—逊先生断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会迫使竞争者减低价格,这是不对的。司徒卢威先生正确地指出:要减低价格,我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不仅要赶上西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按社会必要劳动水平出售产品],而且要超过西欧。这个反驳意见很有道理,但它丝毫没有谈到这种技术的提高究竟对哪一部分“农民”有利和为什么有利的问题。

    “总的说来,尼·—逊先生这样害怕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没有道理的。”(第207页)他所以这样,在司徒卢威先生看来,是因为他把农业的进步仅仅看作使工人愈来愈被机器排挤掉的粗放农业的进步。

    作者很恰当地用了“害怕”一词来形容尼·—逊先生对农业技术发展的态度;他还十分正确地指出,这种害怕是荒唐的。但是我们觉得,他的论证所涉及的并不是尼·—逊先生的主要错误。

    尼·—逊先生好象在十分严格地遵循马克思主义学说,然而他却把资本主义社会的农业资本主义演进和加工工业的演进截然分开,就是说,他承认资本主义在后一演进中的进步作用即劳动社会化,而不承认它在前一演进中的进步作用。因此,他“不害怕”加工工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害怕”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虽然事情的社会经济方面和这个过程在社会各个阶级中的反映在两种情况下都是完全一样的……马克思在下述意见中特别鲜明地叙述了这个论点:“英国的博爱主义经济学家(如穆勒、罗杰斯、戈尔德温·斯密斯、福塞特等人)和自由主义工厂主(如约翰·布莱特之流),象上帝向该隐询问他的弟弟亚伯的下落[103]一样,向英国的土地贵族问道,我们成千上万的自由农到哪里去了?然而你们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从这些自由农的消灭中来的。为什么你们不往下问,那些独立的纺纱工人、织布工人、手工业者到哪里去了?”(《资本论》第1卷第780页脚注237[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17页脚注(237)。——编者注])最后一句话清楚地表明小生产者在农业中的命运和他们在加工工业中的命运是相同的,并强调资产阶级社会各阶级是在两种情况下形成的[注:着重参看第24章第4节:《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的产生》,第773—776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11—813页。——编者注)。]。尼·—逊先生的主要错误正在于他忽视了这些阶级,忽视了这些阶级在我国农民中的形成,根本不打算对这些阶级的对立的每个发展阶段进行十分确切的考察。

    但司徒卢威先生完全不是这样提出问题的。他不仅不纠正尼·—逊先生的上述错误,反而自己重复了这个错误,以超阶级的学究的观点来谈论进步对“农民”如何“有利”。这种要驾凌于阶级之上的企图使得作者的论点模糊到了极点,以致可以从中得出资产阶级的结论:他提出了这些改革一般“有利”的论点,来反对农业资本主义(和工业资本主义一样)使生产者的状况恶化这个千真万确的论点。这正象有人在谈论资产阶级社会的机器时,用进步一般如何“有利和得益”的论据,来驳斥浪漫主义经济学家关于机器使劳动者的状况恶化的理论一样。

    民粹主义者大概会这样来回答司徒卢威先生的见解:尼·—逊先生所害怕的不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是资产阶级性。

    农业技术在我国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进步是同资产阶级性联系着的,这一点毫无疑义,但民粹派对此表示“害怕”显然是十分荒唐的。资产阶级性已是实际生活中的事实,在农业中劳动也已受资本支配。因此,应该“害怕”的不是资产阶级性,而是生产者还没有意识到这种资产阶级性,还没有反对这种资产阶级性以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力。因此,不应该希望资本主义的发展停滞,相反地,应该希望资本主义充分发展,彻底发展。

    为了更详细更确切地指出司徒卢威先生在论述资本主义社会的农业时所犯的错误的根源,我们极其概括地来描述一下与引起各种议论的技术改革一同产生的阶级形成过程。司徒卢威先生在这里把粗放农业和集约农业严格分开,认为尼·—逊先生误入迷途的根源在于他除了粗放农业而外什么都不愿意知道。我们要设法证明:尼·—逊先生的基本错误并不在这里;资产阶级社会各个阶级的形成,在农业向集约农业过渡的条件下和在粗放农业发展的条件下,实质上是相同的。

    对于粗放农业不必多谈,因为司徒卢威先生也承认在这里是资产阶级挤掉“农民”。我们只指出两点:第一,技术进步是商品经济引起的;为了取得这种进步,业主必须有闲置的过剩的[对他的消费和生产资料的再生产而言]货币资金。从哪里可以弄到这些资金呢?显然不能从别的什么地方取得,只能来自流通形式的转变,即商品——货币——商品转变为货币——商品——增殖了的货币。换句话说,这些资金完全来自资本,来自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来自“寄食者、盘剥者、商人”等等,而幼稚的俄国民粹派认为这些人不属于资本主义而属于“掠夺”(似乎资本主义不是掠夺!似乎俄国的现实还没有向我们表明这种“掠夺”的一切形式——从最简陋最原始的盘剥到最新最合理的经营——的相互联系!)[注:民粹派先生们还用一个极妙的手法来抹杀“人民生产”即“人民的”高利贷和盘剥行为是我国工业资本主义产生的根源。盘剥者把自己的“储金”存入国家银行;他们的存款使银行有可能依靠人民财富、人民储金、人民进取心和人民信用能力的增长而向英国人借钱。“国家”用这些借款来帮助……(这是多么没有远见的政策!这是对“现代科学”和“现代道德观念”的多么可悲的忽视!)……资本家。现在请问,假如国家不把这笔款项(资本家的)用来扶助资本主义,而用来扶助“人民生产”,那么在我们俄国存在的将不是资本主义,而是“人民生产”,——这难道还不明显吗?]。第二,我们要指出尼·—逊先生对这个问题的古怪看法。他在第233页脚注2中驳斥了《南俄农民经济》的作者弗·叶·波斯特尼柯夫,因为后者指出,机器使每个农户的耕作面积增加整整一倍,即平均每个工人由10俄亩增加到20俄亩,因此,“俄国贫穷”的原因是“农民经济的规模太小”。换句话说,资产阶级社会技术的发展使得落后的小农户遭到剥夺。尼·—逊先生反驳说:明天技术还可能使耕作面积增加两倍。那时60俄亩的农场就要变成200俄亩或300俄亩的农场了。用这样的论据来否认我国农业具有资产阶级性的论点是十分可笑的,这正象有人用今天的蒸汽机“明天”还要换成电机来证明工厂资本主义的软弱无力一样。“腾出来的千百万劳动力的下落也不清楚”,——尼·—逊先生在传讯资产阶级时这样补充说,但他忘记了除生产者自己外,是没有人能够审判他们的。在资产阶级农业中使用机器,同在资产阶级工业中使用机器一样,其必然结果就是失业工人后备军的形成。

    总之,就粗放农业的发展来说,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的技术进步,无疑会使“农民”变成农场主(农场主就是农业中的企业主,资本家)和雇农、日工。现在我们来看看粗放农业向集约农业过渡的情况。司徒卢威先生正是盼望这一过程对“农民”“有利”。为了不致在我们描写这一过渡所依据的材料是否妥当的问题上发生争论,我们现在就引用受到司徒卢威先生高度赞扬的亚·伊·斯克沃尔佐夫先生[注:我国著作界通常把他算作马克思主义者。但这和把尼·—逊先生算作马克思主义者一样,是没有根据的。亚·斯克沃尔佐夫先生对阶级斗争和国家的阶级性的学说也不熟悉。他在《经济评述》中提出的实际建议同通常的资产阶级建议毫无区别。如果说他对俄国现实的观察比民粹派先生们清醒得多,那么根据这一个理由,波·契切林先生和其他许多先生也应该算作马克思主义者了。]的著作《蒸汽机运输对农业的影响》。

    亚·斯克沃尔佐夫先生在该书的第4编第3章中考察了粗放地区和集约地区的“农业技术在蒸汽机运输的影响下所发生的变化”。我们来看看他对人口稠密的粗放地区的这种变化的描述。欧俄的中部想必属于这类地区。斯克沃尔佐夫先生预料,这个地区也将发生司徒卢威先生认为必将在全俄发生的那种变化,即变成工厂生产发达的集约农业地区。

    现在我们来看看亚·斯克沃尔佐夫先生是怎样谈的(第4—7节,第440—451页)。

    粗放地区[注:亚·斯克沃尔佐夫先生指出,人们通常把粗放地区理解为人口稀少的地区(第439页脚注)。他认为这个定义不对,他指出粗放有以下几个特征:(1)收成极不稳定;(2)作物单一;(3)没有本地区内的市场,即没有加工工业集中的大城市。]。绝大部分人口从事农业。职业的单一性使市场无法存在。居民贫困,第一,由于经营规模太小;第二,由于交换缺乏:“除食物由农民自己生产外,其余的需要可以说完全靠原始手艺即我们称之为手工业的产品来满足。”

    铁路的铺设提高了农产品的价格,从而也提高了农民的购买力。“随着铁路的铺设,手工工场和工厂的廉价产品充斥了整个地区”,使当地手工业者破产。这是“许多农户破落”的第一个原因。

    造成这种现象的第二个原因是歉收。“农业的经营方式直到今天还是原始的,就是说,一直是不合理的,因而歉收是常有的现象。铁路铺设以后,从前由于歉收而发生的农产品涨价的现象完全消失了,至少是大大减少了。因此,这里一遇歉收,其必然后果通常是许多农户的破落。正常收成的余粮愈少,居民愈依靠手工业挣钱,这种结果就出现得愈快。”

    为了通过向集约(合理)农业的过渡来达到不依赖手工业和不受歉收影响的目的,第一,必须有大量过剩的货币资金(按较高价格出售农产品得到的);第二,必须有知识分子,没有他们,就不可能提高合理程度和集约程度。大部分居民当然没有这些条件,有这些条件的只是少数人[注:“对于这样的地区(在目前经济发展水平下人口已达饱和状态的地区)我们应当认为,剩余资金少和居民教育程度低,在条件变化之后,必然会使许多农户归于消灭。”(第442页)]。

    “这样形成的〈即由于手工业的衰落和对农业的更高要求而遭到破产的许多农户的“消灭”所形成的〉过剩人口,一部分将被比较幸运地度过这一难关并有可能提高生产集约程度的农户所吸收”(当然是被“吸收”去当雇工、雇农和日工,亚·斯克沃尔佐夫先生没有谈这一点,也许他认为这一点是太清楚了)。需要用的人力将是大量的,因为交通的改进使市场显得近了,从而为生产不易运输的产品提供了可能,“而生产这种产品多半需要耗费大量劳动力”。斯克沃尔佐夫先生接着说:“但是,破坏的过程往往要比改善保全下来的农户的过程快得多,部分破产农户不是迁出本地区,至少也得搬进城市。这部分人,从铺设铁路时起,就成了欧俄城市人口增长的主要来源。”

    其次,“人口过剩意味着廉价的劳动力”。“在土壤肥沃(和气候适宜……)的情况下,这里具有一切条件来培植作物和生产那种在单位面积上需要耗费大量劳动力的农产品”(第443页),尤其因为经营规模小(“哪怕它们比过去也许还会有所扩大”),难以使用机器。“同时固定资本也不会始终不变,而首先要改变自己性质的是农具。”除机器外,“要更好地耕种土地,就得用比较完善的农具代替以前的原始农具,用钢铁代替木头。这个改革必然会促使当地建立起制造这些农具的工厂,因为用手工方法制造不出象样的农具”。促进这个工业部门发展的有下列条件:(1)当地需要及时得到机器或部件;(2)“这里的劳动力充裕,而且便宜”;(3)燃料、建筑物和土地便宜;(4)“经济单位小,使得工具的消费量增加,因为大家知道,相对来说,小经济需要的农具较多。”其他部门的生产也在发展。“总的说来,城市生活在发展。”矿业由于需要也在发展,“因为一方面出现了大批的空闲劳动力,另一方面由于铁路的铺设以及机械加工工业和其他加工工业的发展,对矿产品的需求也增加了。

    这样,在铁路铺设以前曾是人口稠密的粗放农业地区,正在比较迅速地变成工厂生产比较发达的高度集约农业的地区”。集约程度的提高表现在耕作制的改变。三圃制由于收成不稳定已不能再用了。必须改用能够克服收成不稳定的“轮作制”。完全的轮作制[注:它的特征是:(1)全部土地变成耕地;(2)尽可能消灭休闲地;(3)合理轮种作物;(4)尽量精耕细作;(5)牲畜单栏饲养。]要求很高的集约程度,当然不能立即采用。因此将先实行谷物轮作制[作物的合理轮作],发展畜牧业,扩大牧草播种面积。

    “可见,我国人口稠密的粗放地区归根到底将要随着交通的发展而比较迅速地变成高度集约经济的地区,同时其集约程度,如上所述,首先将靠可变资本的增加而提高起来。”

    对集约经济的发展过程所作的这一详细描述清楚地表明:商品生产条件下的技术进步在这种场合也会导致资产阶级经济,把直接生产者分成享受集约生产和农具改良等利益的农场主,和以自己的“自由”和“廉价”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提供最“有利条件”的工人。

    尼·—逊先生的主要错误不在于他忽视集约农业,只谈粗放农业,而在于他不去分析俄国农业生产中的阶级矛盾,却以“我们”走错了路这种毫无意义的牢骚来款待读者。司徒卢威先生重复了这个错误,用“客观的”论断掩盖了阶级矛盾,他所纠正的只是尼·—逊先生的次要错误。这一点尤其令人感到奇怪,因为他自己曾十分正确地责备这位“豪无疑问的马克思主义者”不懂阶级斗争理论。这一点尤其令人感到遗憾,因为司徒卢威先生的这个错误,减弱了他认为“害怕”农业技术进步是荒谬的这个十分正确的见解的说服力。

    为了结束这一关于农业资本主义的问题,我们把上面谈的作个总结。司徒卢威先生是怎样提出问题的呢?他首先先验地、毫无根据地说人口过剩是由于人口增殖和生活资料不相适应而产生的,然后指出我国农民的食物生产“不足”,接着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说技术进步对“农民”是有利的,“农业生产率应当提高”(第211页)。假使他受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约束”,那他应该怎样提出问题呢?他应该首先分析当前俄国农业中的生产关系,说明生产者受压迫不是由于偶然,不是由于政策,而是由于商品经济基础上必然形成的资本的统治,然后探讨这个资本怎样破坏小生产,这时阶级矛盾具有什么样的形式。其次,他应该表明进一步的发展怎样使资本从商业资本变成产业资本(在粗放经济中具有什么样的形式,在集约经济中又具有什么样的形式),怎样使已在旧形式中完全打下基础的阶级对立发展和尖锐起来,使“自由”劳动跟“合理”生产彻底对立。如果这样,只要把资产阶级生产和资产阶级剥削这两种一先一后的形式加以简单的对比,就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变化的“进步”性和对生产者“有利”的地方;在前一种情况下,劳动服从资本是被中世纪关系的大量残余掩盖着的,这些残余妨碍生产者认清问题的本质,并使其思想家产生一些荒谬而反动的思想,认为可以期待“社会”等等的援助;在后一种情况下,这种服从已经完全摆脱中世纪的羁绊,生产者已有可能而且也知道有必要独立地、自觉地进行反对自己“对立者”的活动。说向资本主义过渡是“艰难的、痛苦的过渡”的议论,就会被这样一种理论所代替,这种理论不仅谈到阶级矛盾,而且真正揭露这些矛盾在“不合理”生产和“合理”生产中,即“粗放”经济和“集约”经济中的每一种表现形式。

    我们对司徒卢威先生这本书第6章专门阐述“俄国农业人口过剩的性质”问题的第一部分作了分析,从这个分析得出的结论可以表述如下:(1)司徒卢威先生的马尔萨斯主义没有任何实际资料作根据,它建立在方法错误的数条式的前提上面;(2)俄国农业人口过剩是由于资本的统治,而不是由于人口的增殖和生活资料之间的不相适应;(3)司徒卢威先生关于人口过剩的自然经济性质的论点只有在下述意义上是对的,就是说,农业资本由于农奴制关系的存在而停滞于不发达的、因而对生产者特别痛苦的形式中;(4)尼·—逊先生没有证明俄国人口过剩的资本主义性质,因为他没有研究资本在农业中的统治;(5)尼·—逊先生的主要错误,也是司徒卢威先生重复的错误,在于没有分析资产阶级农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各个阶级;(6)司徒卢威先生对阶级矛盾的这种忽视,自然使得技术改良是进步的和需要的这一十分正确的论点表达得很不恰当,非常模糊。

    二

    现在,我们来看阐述农民分化问题的第6章第2部分。这一部分和前一部分有直接的联系,它是对农业资本主义问题的补充。

    司徒卢威先生指出农产品价格在改革后头20年的上涨和商品生产在农业中的扩大后,完全正确地说道,从中“得到好处的主要是土地占有者和富裕农民”(第214页)。“农民中间的分化肯定是加剧了,而这个分化的初步进展是在这个时期取得的。”作者引用了地方调查人员的意见,说铁路的铺设只是提高了富裕农民的生活水平,租地在农民中引起“真正的战斗”,“战斗”总是使经济力量雄厚的分子获得胜利(第216—217页)。他引用了弗·波斯特尼柯夫的考察报告,按照这个报告,富裕农民的经济受市场的支配已经达到这种程度,甚至40%的播种面积都用来生产供出卖的产品;接着他补充说,在相反的另一极,农民“丧失自己的经济独立,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濒于雇农的境地”;最后他正确地指出:“只有交换经济的渗入,才能说明经济力量雄厚的农户能够从贫弱的农户的破产中得到好处的事实。”(第223页)作者说:“货币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使农民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经济上殷实的农民,他们是新的力量的代表,即各种形式和各种程度的资本的代表,一部分是半独立的农民和真正的雇农。”(第239页)

    尽管作者对这种“分化”发表的意见很简短,我们仍有可能根据这些意见指出所考察的过程的下面几个重要特点:(1)实际情况不仅是形成了财产不平等,而且形成了“新的力量”——资本。(2)与这种新的力量形成的同时,也形成了新型的农户:第一是富裕的、经济上殷实的农户,它们经营发达的商品经济,夺取贫苦农民的租地,剥削别人的劳动[注:司徒卢威先生没有提到这个特点。这个特点既表现为在富裕农民的经济中起着不小作用的雇佣劳动的使用,也表现为掌握在他们手中的、同样在夺取生产者的额外价值的高利贷资本和商业资本的活动。没有这个特征,也就谈不上“资本”。];第二是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资本的“无产阶级”农民。(3)所有这些现象都是直接在商品经济的基础上产生的。司徒卢威先生自己指出,没有商品生产,这些现象就不可能产生,而商品生产一渗入,这些现象就必然产生。(4)这些现象(“新的力量”,新型农民)属于生产领域,而不限于交换领域,商品流通领域,因为农业生产中出现了资本,同时也出现了出卖劳动力的现象。

    看来,过程的这些特点已直接说明:我们遇到的是纯粹资本主义的现象,农民中间正在形成资本主义社会所固有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不仅如此,这些事实不仅证明资本在农业中的统治,而且证明资本已经跨出第二步(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它正在从商业资本变成产业资本,从统治市场的资本变成统治生产的资本;富裕的包买主和贫苦农民之间的阶级对立正在变成合理经营的资产阶级老板和空闲劳动力的自由出卖者之间的对立。

    但是,司徒卢威先生在这个问题上也未能摆脱他的马尔萨斯主义;按照他的意见,上述过程所反映的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只是进步方面”),同时还有另一方面,即“整个农民经济的技术不合理”,“这种不合理反映了整个过程的所谓退步方面”,它把农民“拉平”,使不平等趋于缓和,它“随着人口的增长”正在起着作用。(第223—224页)

    从这个相当模糊的论断中只能看出,作者比较喜欢的是极端抽象的原理而不是具体的例证,他把人口增殖和生活资料相适应的“规律”硬套在一切事物上面。我说他硬套,是因为即使严格根据作者自己列举的事实,也找不出这个过程有哪些具体特点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学说”而需要承认马尔萨斯主义。我们再把这个过程描述一下。起初是自给自足的生产者,是比较单一的农民[注:即为地主做工的农民。这一方面我们撇开不谈,以便更清楚地表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过渡。至于“旧贵族”关系的残余使生产者的状况恶化,使破产具有特别严重的形式,——这一点我们已经谈过了。]。商品生产的渗入使各个农户的财富依赖于市场,从而通过市场的波动造成不平等,并使其尖锐化,使一部分人把闲置货币集中在自己手里,使另一部分人日趋破产。这些货币自然是用来剥削穷人的,因此变成资本。只要日益破产的农民还保持着自己的经济,资本就能够剥削他们,同时让他们照样在旧的技术不合理的基础上进行经营,能够靠购买他们的劳动产品来剥削他们。但是破产最后达到了这样的程度,以致农民不得不完全抛弃自己的经济,因为他们已经不能出卖自己的劳动产品,而只好出卖劳动了。于是资本把这种经济抓到自己的手里,而且不得不(由于竞争)合理地组织这种经济;它能够这样做是因为以前“积蓄了”一笔闲置的货币资金;它现在已经不是剥削业主,而是剥削雇农和日工了。试问,作者所区分的这个过程的两个方面究竟是什么?他怎么认为可以作出这样骇人听闻的马尔萨斯式的结论:“经济的技术不合理,而不是资本主义〈请注意这“而不是”三个字〉,——这就是夺取我们农民糊口粮食的敌人。”(第224页)似乎这些糊口粮食曾经完全归生产者所有,而没有分成必要产品和地主、盘剥者、“殷实”农民、资本家所得的剩余产品!

    然而不能不补充一点,这就是作者对“拉平”问题还作了某种进一步的说明。他说,“上述拉平的结果”,就是“许多地方已经证实的农民中等阶层的减少甚至消失”。(第225页)他引用了地方自治局出版物中证实“农村富裕者和无地无马的无产者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的一段话,得出结论说:“这里讲的拉平当然同时也是分化,但在这种分化的基础上发展着的仅仅是一种只能阻碍经济进步的盘剥。”(第226页)总之,现在已可看出,与商品经济造成的分化相对比的不是“拉平”,而也是分化,不过是另一种分化,亦即盘剥。既然盘剥“阻碍”“经济进步”,作者就称这一“方面”是“退步的”。

    这种论断是按照非常奇怪的决非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得出来的。“盘剥”和“分化”被当作两个独立的特殊“体系”加以比较:一个因为推动“进步”受到赞扬,另一个因为阻碍进步遭到谴责。司徒卢威先生把分析阶级对立的要求(他曾经因为尼·—逊先生没有履行这个要求而十分公正地抨击过他)和关于“自发过程”的学说(关于这个学说,他说得头头是道)弄到哪里去了呢?要知道,这种由于是退步而被他刚才消灭了的盘剥不是别的,正是农业资本主义的原始表现形式,正是后来使技术日益提高的资本主义本身的原始表现形式。实际上,盘剥是什么呢?这就是拥有自己的生产资料、不得不为市场做工的业主对货币持有者的依附,不管这种依附表现得怎样不同(表现为高利贷资本也罢,表现为垄断销路的包买主的资本也罢),其结果总是使很大一部分劳动产品不是落到生产者手里,而是落到货币持有者手里。因此,盘剥的实质是纯粹资本主义的[注:所有的特征它都具备:商品生产是基础,垄断表现为货币的社会的劳动产品是结果,最后,这些货币转化为资本。我丝毫没有忘记,资本的这些初级形式在资本主义制度以前的某些情况下也可以看到。但问题在于它们在当前俄国农民经济中已不是个别情况,而是通例,是占统治地位的关系体系。它们已经和大工厂机器资本主义联系起来(通过商业周转和银行),从而表明了自己的趋向,表明这种“盘剥”的代表人物不过是统一而不可分的资产阶级大军的战斗兵。],而全部特点在于资本主义关系的这种最初萌芽形式完全被以前的农奴制关系覆盖着:这里没有自由契约,而有迫不得已的交易(有时靠“长官”命令,有时靠维持经济的愿望,有时靠旧债等等来实行的交易);这里生产者被束缚于一定的地方和一定的剥削者,同纯粹资本主义关系所固有的商品交易的非个人的性质相反,这里的交易必定具有“帮助”和“施舍”的个人的性质,而交易的这种性质必然使生产者处于人身的、半农奴制的依附状态。作者所谓的“拉平”、“阻碍进步”、“退步”,意思不过是说资本起初在旧的基础上控制生产,支配技术落后的生产者。作者指出,根据资本主义的存在,还不能认为它是“一切灾难的祸首”,这个意见就下述意义来说是对的,就是说,为他人做工的我国农民不仅苦于资本主义,而且苦于资本主义不够发达。换句话说,为自己进行的独立生产,在广大农民中间几乎已经完全绝迹;除了为“合理经营的”资产阶级老板进行的劳动外,我们只看到为货币资本持有者劳动,那也是受资本主义剥削,不过是不发达的原始的资本主义剥削,这种剥削,第一,用特别的附加的压榨手段的罗网把劳动者束缚起来,使他们的状况恶化百倍;第二,使他们(及其思想家——民粹主义者)无法了解加在他们身上的“不愉快”所具有的阶级性质,无法使自己的活动去适应这种性质。因此,“分化”的“进步方面”(用司徒卢威先生的话来说)在于:它把被盘剥形式掩盖起来的对立揭露出来,使这种对立失去其“旧贵族的”特点。坚持农民平等(在……盘剥者面前)的民粹主义的“退步性”在于:它想使资本停留在中世纪的形式中,这些形式把剥削同分散的技术落后的生产、同对生产者的个人压制结合在一起。在这两种情况(无论是“盘剥”还是“分化”)下,压迫的原因都是资本主义,而作者所持的相反说法,说什么问题“不在于资本主义”而在于“技术不合理”,说什么“造成农民贫困的祸首不是资本主义”等等只是表明:司徒卢威先生在为发达的资本主义比不发达的资本主义可取这个正确思想辩护时太偏激了,并且由于他的论点抽象,在把前者和后者加以对比时,不是把二者当作同一现象的两个顺次的发展阶段,而是当作两种单独情况[注:读者或许要问,根据什么说这只是由于司徒卢威先生的偏激呢?根据如下:作者十分肯定地承认资本主义是发生上述一切现象的主要背景。他十分清楚地指出商品经济的迅速增长、农民的分化、“改良农具的推广”(第245页)等等,——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又指出“农民的丧失土地和农村无产阶级的形成”(第238页)。最后,他自己对这些作了说明,认为这是新的力量——资本的形成,并且指出资本家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出现具有决定意义。]。

    三

    作者偏激还表现在如下的论断中:说实在的,不能认为大工业资本主义是农民破产的原因。这里他是在同尼·—逊先生进行论战。

    尼·—逊先生谈到工厂制做的衣服时说,工厂产品的廉价生产引起了这些产品的家庭生产的缩减(司徒卢威先生的著作第227页)。

    司徒卢威先生惊叫道:“情况完全说反了,而这是不难证明的。是农民纺织品生产的缩减造成了资本主义棉纺织业产品的生产和消费的扩大,而不是相反。”(第227页)

    作者对问题的提法未必恰当,他用次要的细节来掩盖问题的本质。如果从观察工厂工业发展的事实出发(而尼·—逊先生正是从观察这个事实出发的),那就不能否认,工厂产品的低廉也在加速商品经济的增长,加速对家庭产品的排挤。司徒卢威先生对尼·—逊先生的这个见解表示异议,只能削弱自己用来反对这位作者的论据,因为这位作者的主要错误在于他企图把“工厂”看成一种与“农民”隔绝的、偶然从外面降临到农民头上的东西,而实际上“工厂”只是(无论按照尼·—逊先生要忠实遵循的理论,或按照俄国历史的资料)整个社会经济因而也是农民经济的商品组织发展的完成。“工厂”中的大资产阶级生产,是农村中即闻名的“村社”或手工业中的小资产阶级生产的直接继续。司徒卢威先生说得完全正确,“要使‘工厂形式的生产’‘更加便宜’,农民就必须着眼于货币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如果农民……保持着自然经济,那么任何印花布……也不会使他们动心的。”

    换句话说,“工厂形式的生产”,不过是发达的商品生产,是从我们在农民经济和手工业经济中间所看到的那种不发达的商品生产中发展起来的。作者想给尼·—逊先生证明,“工厂”和“农民”是互相联系的,两种制度的经济“基础”不是对抗的[注:民粹派直接公开地谈出了这一点,而“毫无疑问的马克思主义者”尼·—逊先生却通过用马克思的话装饰起来的、关于“人民制度”和“人民生产”的暧昧词句来把同一个谬论献给我们。],而是同一的。为此他就应该把问题归结为农民经济的经济组织问题,应该提出我国的小生产者(种地的农民和手工业者)是小资产者这一论点来反驳尼·—逊先生。如果这样提问题,他就不会去谈论“应该”是什么和“可能”是什么等等,而会去揭示现实情况,并说明为什么现实情况正是这样而不是那样。要驳倒这个论点,民粹主义者就得否认商品经济增长和农民分化这些人所共知的、无可辩驳的事实[而这些事实证明了农民的小资产阶级性],或者就得否认政治经济学的起码常识。接受这个原理,就等于承认把资本主义和“人民制度”对立起来是荒谬的,承认“为祖国寻找另外的道路”和希望资产阶级“社会”或一半还是“旧贵族”的“国家”实行“社会化”的空想计划是反动的。

    而司徒卢威先生不从开头谈起[注:也就是从“种地的农民”的小资产阶级性谈起,来证明大资本主义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却从结尾谈起。他说:“我们屏弃民粹派的俄国经济发展理论的一条根本的原理,即大规模加工工业的发展使种地的农民破产这条原理。”(第246页)这就正如德国人所说的把小孩子和水一起从澡盆里泼出去了!“大规模加工工业的发展”所表达的意思就是资本主义的发展。认为正是资本主义使农民破产,这决不是民粹主义的原理,而是马克思主义的原理。民粹派一直认为,生产者失去生产资料的原因,不在于取名资本主义的特殊的俄国社会经济组织,而在于政府的政策不对头(“我们”走错了路等等),在于社会因循守旧,没有很好地团结起来去反对掠夺者和奸诈之徒等等。因此,他们的“措施”也就归结为“社会”和“国家”的活动。相反地,指出剥夺的原因在于存在着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组织,就必然导致阶级斗争的学说(参看司徒卢威先生的著作第101、288页及其他许多页)。作者的说法不确切的地方在于他谈一般“农民”,而不谈资产阶级农业中的对立的阶级。民粹派说,资本主义正在毁灭农业,因此,它无力囊括我国的全部生产,而把这个生产引上歧途;马克思主义者说,无论在加工工业中或在农业中,资本主义都在压迫生产者,但它却把生产提到更高的水平,正在为“社会化”创造条件和力量[注:“一方面使农业合理化,从而第一次使农业有可能按社会化的方式经营,另一方面,把土地所有权弄成荒谬的东西,——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巨大功绩。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这种进步,同它的所有其他历史进步一样,首先也是以直接生产者的赤贫为代价而取得的。”(《资本论》第3卷第2部分第157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697页。——编者注))]。

    司徒卢威先生关于这个问题的结论如下:“尼·—逊先生最根本的错误之一,就是他把已经形成的资本主义制度的概念和范畴全部搬到至今还是自然经济超过货币经济的现代农民经济上去。”(第237页)

    我们上面已经谈过,只是由于完全忽视俄国农业资本主义的具体资料,尼·—逊先生才犯了可笑的错误,说国内市场“缩小”了。但是,这个错误的产生并不是由于他把资本主义的一切范畴搬到农民身上,而是由于他没有把任何一个资本主义范畴用于农业资料上。资本主义最重要的“范畴”当然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尼·—逊先生不仅没有把这两个阶级“搬到”“农民”身上(就是说,没有分析这两个范畴适用于农民的哪些类别或哪些等级,这两个范畴发展到了怎样的程度),反而纯粹民粹主义式地发议论,忽视“村社”内部的对立成分,泛谈一般“农民”。这就使得他的关于人口过剩具有资本主义性质、关于资本主义是农民被剥夺的原因的论点没有得到证明,而只是成了反动的空想。

    四

    司徒卢威先生在第6章第8节中叙述了自己对私有经济的看法。他十分正确地指出这个经济所采取的形式同农民的破产有密切的和直接的联系。破产农民出“高得吓人的租价”也不能使地主“动心”了,因此,地主开始采用雇农劳动。为了证明这一点,他从整理了地方自治局关于地主经济的统计资料的拉斯波平的文章中,从指出了扩大经济耕地的“迫不得已的”性质的地方自治局日常统计出版物中作了摘录。民粹派先生们喜欢用农业资本主义是“未来的事”、是一种“可能性”的议论来掩饰农业资本主义现在占统治的事实,为了回答这些先生们,作者确切地列举了现实情况。

    我们在这里要谈的只是作者对这个现象的估价。作者说,这是“私有经济中的进步潮流”(第244页),这种潮流是由“经济演进的确定不移的逻辑”造成的(第240页)。我们担心:这些十分正确的论点,由于很抽象,不熟悉马克思主义的读者将难以理解;如果不明确指出某某经济制度和某某阶级对立形式的更替,读者就不会了解为什么这种潮流是“进步的”(当然是从马克思主义者提出问题时必须采用的观点来看,即从一定阶级的观点来看),正在发生的演进的“确定不移性”究竟表现在哪里。因此,我们来把这种更替叙述一下(即使是极其概括的),以与民粹派对这个过程的描述作个对比。

    民粹主义者把雇用雇农的经济的发展过程描述成由“独立的”农民经济向不自由的农民经济的过渡,因此,自然也就认为这是退步、衰落等等。这样描述过程事实上是完全不正确的,是根本不符合现实的,因此得出的结论也是荒谬的。民粹主义者这样乐观(对过去和现在)地描述情况,不过是回避连民粹派著作界也已确认的事实,而转向空想和可能性。

    我们拿改革前的农奴制经济为出发点。

    那时生产关系的基本内容是这样的:地主把土地、建筑用的木材,总之是每个农户所需的生产资料(有时甚至生活资料)交给农民,让农民自己养活自己,同时强迫农民用全部剩余时间给他做工,服徭役。我强调“全部剩余时间”,是为了指出在这种制度下根本谈不上农民的“独立”[注:我谈的只是经济方面。]。地主“供给”农民的“份地”不过是一种实物工资,完全是用来使农民受地主剥削,“供给”地主劳动力,从来不是用来真正保证农民本人生活的[注:因此,援引农奴制的“分地”来证明生产资料“历来”属于生产者,——这是弥天大谎。]。

    但是后来商品经济侵入了。地主开始为出卖而不是为自己食用而生产粮食。于是农民的劳动受到更厉害的剥削,随后,份地制度也难以实行,因为再分出一些份地给年轻一代的农民,对地主已经不利,同时又出现了用货币支付的可能。现在,更便利的是把农民的土地和地主的土地永远分开(特别是趁机割去一部分份地并取得“公道的”赎金),使用同样的农民的劳动,这些农民由于物质条件较差而不得不和以前当家奴的农民、“有赐地的农民”[104]、生活较有保证的前国家农民和皇族农民等等进行竞争。

    农奴制度在崩溃。

    已经指望市场(这一点特别重要)的经济制度在改变,但不是一下子就改变的。除旧的特点和“原则”外,还加上新的特点和“原则”。这些新的特点就是:成为赚钱的基础的已经不是向农民供应生产资料,而相反的是农民“失去”生产资料,是他们需要货币;成为基础的已经不是自然经济,不是实物形态的“劳务”交换(地主给农民土地,而农民给地主剩余劳动产品,即粮食、麻布等等),而是商品的、货币的“自由”契约。正是这种兼有新旧特点的经济形式在改革后开始在俄国占统治地位。除了贷地换取劳动(如耕种割地)的古老方式外,还有“冬季雇工”的方式:贷款换取劳动(在农民特别需要钱而非常贱地出卖自己劳动的时候),贷粮换取工役等等。可见,过去“世袭领地”中的社会经济关系已成为最常见的高利贷交易,这种盘剥同包买主对手工业者的盘剥是十分类似的。

    无可争辩,正是这种经济成了改革后的典型,我国民粹派著作界也出色地描写过这种特别讨厌的赚钱形式,这种形式同农奴制的传统和关系相结合,使得被自己的“份地”束缚住的农民毫无办法。

    但是,民粹派一直不想了解这些关系的经济基础究竟是什么?

    这里统治的基础已经不象旧时那样仅仅是占有土地,而且还占有农民所需要的货币(货币则是商品经济所组织起来的社会劳动的产品),以及农民“失去”谋生手段。显然,这是资本主义的、资产阶级的关系。“新的”特点不是别的,正是资本统治农业的初级形式,它还没有摆脱“旧贵族”的羁绊,它造成了资本主义社会所固有的阶级对立,但还没有使这种对立固定下来。

    后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这种初级形式的资本统治的基础就日益消失,因为现在已经达到顶点的农民破产意味着农民丧失自己的农具(农奴制和盘剥制劳动形式就是建立在农民拥有自己的农具的基础上的),从而迫使地主使用自己的农具,迫使农民变成雇农。

    至于这个过渡是在改革后的俄国开始的,这又是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这个事实表明了民粹派纯粹形而上学地(不顾与过去的联系,不顾发展趋势)加以考察的盘剥形式的趋向;这个事实表明了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表明了我国资本主义社会所固有的阶级对立的进一步发展,在前一个时期,这种对立表现为“盘剥者”同农民的关系,而现在则开始表现为合理经营的老板同雇农和日工的关系。

    正是后一演变使民粹主义者悲观失望,惊惶万状,大叫“土地被剥夺了”、“独立性丧失了”、“资本主义确立了”、资本主义的灾难“逼近”了等等。

    不偏不倚地把这些论断考察一下,那么第一,你们就会看出这些论断是撒谎(虽然是善意的),因为在这种雇用雇农的经济产生以前,农民并不是“独立”的,而是用另一种形式把剩余产品交给不参加生产剩余产品的人。第二,你们就会看出民粹派的抗议由于很表面很肤浅而变成了(照司徒卢威先生的中肯说法)庸俗的社会主义。为什么认为这种“确立”只存在于第二种形式中而不存在于两种形式中呢?为什么不去反对使生产资料集中在“私人土地占有者”手里的基本历史事实,而只去反对运用这种垄断的方式之一呢?为什么认为祸害的根源不是到处使劳动受货币持有者支配的生产关系,而只是在这些关系的最后一种形式中表现得特别突出的分配不均呢?站在资本主义关系的基础上反对资本主义,——正是这一基本情况使民粹派成为小资产阶级思想家,这种思想家害怕的不是资产阶级性,而只是资产阶级性的加深,其实只有这种加深才会引起根本的变化。

    五

    现在,我们来看看司徒卢威先生的理论性论断的最后一点,即“俄国资本主义的市场问题”(第245页)。

    作者在分析民粹派编造的我国没有市场的理论时,首先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瓦·沃·先生所了解的资本主义是什么呢?”这个问题提得很恰当,因为瓦·沃·先生(以及所有民粹主义者)总是拿俄国制度和资本主义的一种“英国形式”(第247页)作对比,而不是和在每个国家表现形式不同的资本主义基本特征作对比。遗憾的是司徒卢威先生没有给资本主义下一个完备的定义,只是笼统地指出“交换经济的统治”[这是一个特征;第二个特征是货币持有者占有剩余价值,货币持有者统治着劳动],指出“我们在西欧所看到的那种制度”(第247页)“及其一切后果”——“工业生产的积聚,狭义的资本主义”。(第247页)

    作者说:“瓦·沃·先生没有深入分析‘资本主义’这个概念,而是从马克思那里抄袭了这个概念。马克思所指的主要是狭义的资本主义,也就是在生产受交换支配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种种关系的已经完全形成的产物。”(第247页)这种说法是不能同意的。第一,假使瓦·沃·先生对资本主义的看法真的是从马克思那里抄袭来的,那么他对资本主义就会有一个正确的观念,而不会把“英国形式”同资本主义混淆起来。第二,说马克思指的主要是“工业生产的集中或积聚”[这是司徒卢威先生对狭义资本主义的理解],这是完全不对的。相反地,马克思考察商品经济,是从它的最初阶段开始的,他分析了简单协作和工场手工业这两种原始形式的资本主义(这两种形式比机器生产的积聚落后整整几个世纪),他指出了工业资本主义和农业资本主义的联系。司徒卢威先生自己缩小了资本主义的概念,他说:“……瓦·沃·先生的研究对象是国民经济从自然组织向商品组织过渡的最初阶段。”应该说是最后阶段。大家知道,瓦·沃·先生研究的只是俄国改革后的经济。正如司徒卢威先生自己指出的,商品生产是在改革前的时代开始的(第189—190页),甚至棉纺织业的资本主义组织也是在农民解放以前就形成了。在这个意义上说,改革则是推动了这方面的最终的发展;改革不是把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而是把劳动力的商品形式提到了第一位;改革不是批准了商品生产的统治,而是批准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统治。广义资本主义和狭义资本主义[注:看不出作者根据什么特征来区别这两个概念。如果狭义资本主义只应理解为机器工业,那就不能了解为什么不把工场手工业也单独划分出来?如果广义资本主义只应理解为商品经济,那么这里就没有资本主义。]的差别的不够明显,使司徒卢威先生显然把俄国资本主义看成一种未来的东西,而不是看成一种已经完全彻底形成了的现在的东西。例如他说:

    “在提出英国形式的资本主义对俄国是否不可避免的问题以前,瓦·沃·先生应该提出和解决另一个更一般因而也是更重要的问题:从自然经济向货币经济过渡对俄国是否不可避免?狭义资本主义生产和一般商品生产的关系是怎样的?”(第247页)这样提问题未必妥当。如果把俄国现存的生产关系体系弄清楚了,这种或那种发展是否“不可避免”的问题也就会得到解决。如果这个体系没有弄清楚,这个问题就得不到解决。应该说明现在,而不应去谈论未来(民粹派先生们最喜欢这样)。在改革后的俄国,资本主义的外部(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表现,亦即资本主义“顶峰”(工厂生产、铁路、银行等)的出现,成为极其重大的事实,这对理论思想来说,就立刻发生了俄国资本主义的问题。民粹派竭力证明这些顶峰是偶然的,同整个经济制度没有联系,没有根基,因此是软弱无力的;同时他们玩弄极其狭隘的“资本主义”的概念,忘记资本对劳动的奴役,从商业资本到“英国形式”,是经过很长的和各种不同的阶段的。马克思主义者则应该说明:这些顶峰不过是在俄国,在各个领域即一切生产部门中早已形成的、使劳动受资本支配的商品经济的最后发展阶段。

    司徒卢威先生把俄国资本主义看成一种未来的东西而不是现在的东西,这种观点特别突出地反映在下面这个论断中:“只要被法律固定下来并加以巩固的现代村社还存在,那么在它的基础上,一种同‘人民福利’毫无共同之点的关系就一定会发展起来。〈难道还只是“一定会发展”而不是早就发展了吗?至少在25年以前,整个民粹派著作界刚一产生就一直在描述和反对这些现象。〉在西欧,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小经济和资本主义大经济同时并存的例子。我国的波兰和我国的西南边疆区就有同样的现象。可以说,俄国无论是个体农户还是村社,都接近于这种类型,因为破产农民还留在土地上,在他们中间平均的影响还大于分化的影响。”(第280页)难道还仅仅是接近而不是现在就已经是这种类型吗?要确定“类型”,应该根据的当然是制度的基本经济特点,而不是法律形式。如果看一下俄国农村经济的这些基本特点,我们就会发现,农户在小块土地上孤立地经营,现在已经起着主导作用的商品经济正在日益增长。这正是给“小经济”这一概念提供内容的那些特点。其次,我们同样可以看到西欧的资料所证明的那种情况:农民欠高利贷者的债,遭到剥夺。全部区别在于我国法律制度有自己的特点(农民公民权利的不平等,土地占有形式),由于我国资本主义不够发展而比较完整地保留着“旧制度”的痕迹。但是,这些特点丝毫不妨碍我国农民制度和西欧农民制度同属一个类型。

    司徒卢威先生在谈到市场理论本身时指出,瓦·沃·先生和尼·—逊先生陷入了下面这个循环论证而不能自拔:资本主义的发展需要市场扩大,而资本主义却使居民破产。作者极不恰当地用他的马尔萨斯主义来纠正这个循环论证,认为使农民破产的不是资本主义而是“人口的增长”!!上述两位作者所犯的错误完全是另一种,因为资本主义不仅仅使农民破产,而且使农民分化成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这个过程不是缩小国内市场,而是建立国内市场,因为商品经济在农民分化的两极都有发展,既在被迫出卖“自由劳动”的“无产阶级”这一极发展,也在不断提高自己生产技术(机器、农具、肥料等等。参看瓦·沃·先生《农民经济中的进步潮流》)和日益扩大需要的资产阶级那一极发展。尽管对过程的这种理解,是直接以马克思关于工业资本主义和农业资本主义相互关系的理论为依据的,但是,司徒卢威先生忽略了它,这也许是瓦·沃·先生的“市场理论”把他引入了迷途。这位瓦·沃·先生好象以马克思的学说为依据,献给俄国公众一种“理论”,说在资本主义发达的社会中“商品过剩”不可避免,国内市场不足以容纳,因此需要国外市场。司徒卢威先生说:“这个理论是正确的〈?!〉,因为它肯定了一个事实:剩余价值无论在资本家的或工人的消费中都不能实现,而必须有第三者的消费。”(第251页)这种说法是丝毫不能同意的。瓦·沃·先生的“理论”(如果可以称为理论的话)简直忽略了个人消费和生产消费的区别,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的区别,而不作这种区别,就无法弄清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马克思在《资本论》第2卷(第3篇:《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中极详细地说明了这一点,在第1卷中也明白地指出了这一点,同时批判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下述论点:资本的积累在于额外价值只是转化为工资,而不转化为不变资本(生产资料)加工资。为了证实对瓦·沃·先生的理论的这种评价,我们从司徒卢威先生提到的那些文章中引用两段话就够了。

    瓦·汰·先生在《市场的商品供应过剩》一文中说道:“每个工人生产的都多于他的消费,所有这些剩余产品都积累在少数人手中;这些剩余产品的占有者自己消费它们,在国内和国外把它们换成各种各样的必需品和奢侈品;但不管他们怎样吃喝玩乐〈原文如此!!〉,他们也不会把全部剩余价值挥霍干净。”(1883年《祖国纪事》第5期第14页)“为了更加明显起见”,作者“考察了”资本家的“最主要的耗费”如宴会、旅行等等。《军国主义和资本主义》一文写得更加明显:“工业资本主义组织的致命弱点就是企业主不能消费掉自己的全部收入。”(1889年《俄国思想》第9期第80页)“路特希尔德不能把自己收入的增加部分完全消费掉……只是因为这……增加的部分所代表的消费品为数太大,使得一切奢望本来已能得到充分满足的路特希尔德感到十分为难”等等。

    可见,这一切论断导源于这样的幼稚见解:似乎资本家的目的是满足个人消费而不是积累额外价值;导源于这样的错误:似乎社会产品是象亚·斯密以及马克思以前的一切政治经济学所说的那样,分为v+m(可变资本加额外价值),而不是象马克思所表明的那样,分为c+v+m(不变资本即生产资料,然后才是工资和额外价值)。一旦纠正了这种错误和注意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起着巨大的、日益增长的作用的是生产资料(不用于个人消费而用于生产消费、不用于人的消费而用于资本消费的那部分社会产品),这个有名的“理论”也就彻底破灭了。马克思在第2卷中证明,没有国外市场,没有任何“第三者”(司徒卢威先生把“第三者”搬来是极不恰当的),资本主义生产也完全可能不断积累财富。司徒卢威先生对这一论题的论断尤其令人不解的是,他自己也指出国内市场对俄国具有主要意义,并且抓住了瓦·沃·先生那种依靠“殷实农民”的“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纲领”。目前在我国农村发生的这个“殷实”农民(即资产阶级农民)的形成过程,直接向我们表明了资本的产生、生产者的无产阶级化和国内市场的扩大:例如“改良农具的推广”正意味着资本靠生产资料而积累起来。在这个问题上,特别需要的不是去叙述“可能性”,而是叙述和说明俄国资本主义国内市场的形成这一实际过程[注:这是一个很重要很复杂的问题,我们打算另写一篇文章来谈这个问题。[105]]。

    ——

    现在,当我们结束对司徒卢威先生这本书的理论部分的分析时,我们可以对他的论断的基本方法作一个总的、可以说是综合性的评述,从而解决本文一开始提出的那些问题:“这本书中究竟哪些东西可以算作马克思主义的?”“作者拒绝了、补充了或修正了学说(马克思主义)的哪些原理,其结果又是怎样的?”

    本文一开头即已指出作者的论断的基本特点是他的狭隘客观主义:只证明过程的不可避免性和必然性,而不尽力揭示这一过程在每个具体阶段上所具有的阶级对抗形式;只是说明一般过程,而不去说明各个对抗阶级,虽然过程就是由这些对抗阶级的斗争形成的。

    我们完全懂得,作者这样把自己的“意见”限于“客观的”又是最一般的部分,是有他的理由的:第一,他想用一些观点针锋相对的原理来反对民粹派,因此,他只是叙述原则,而让进一步展开的论战去发挥和更具体地说明这些原则;第二,我们在第一章中已尽力说明,民粹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全部区别,就在于对俄国资本主义所作的批判的性质,就在于对俄国资本主义的解释不同,——由此自然产生这样一种情况:马克思主义者有时也只是谈论一般的“客观的”原理,只是强调我们的理解(对人所共知的事实的理解)和民粹派的理解有哪些不同。

    但是,我们觉得司徒卢威先生在这方面走得太远了。抽象的叙述往往产生一些不能不引起误会的论点;对问题的提法同普遍流行于我国著作界的那种学究式的、高谈阔论的方法(谈论祖国的道路和命运,而不谈论走着这条那条道路的各个阶级)毫无区别;作者的论断愈具体,就愈不能说明马克思主义的原则,而始终停留在一般抽象原理的高空,因此愈有必要明确指出俄国社会的什么阶级处于什么地位,赚钱的各种形式与生产者的利益有什么关系。

    正因为如此,我们觉得,补充和说明作者的论点,一步一步地探讨他的叙述,以便指出用另一种方法提出问题的必要和更彻底地贯彻阶级矛盾理论的必要,这样做不是完全不适当的。

    至于司徒卢威先生直接背离马克思主义的地方(在国家问题、人口过剩问题、国内市场问题上),我们在前面已经讲得够多了。

    六

    司徒卢威先生这本书除了批判民粹主义的理论内容外,还对民粹派的经济政策提出了一些意见。虽然这些意见作者只是一笔带过,没有发挥,但我们还是不能不谈一谈,以免引起任何误解。

    这些意见指出,自由派的即资产阶级的政策和民粹派的政策比较起来,是“合理的”、进步的、“明智的”等等[注:我们可以从中举几个典型的意见:“如果国家……不是想巩固大土地占有制而是想巩固小土地占有制,那么在目前的经济条件下,要达到这个目的,就不能追求无法实现的农民经济平等,而只能支持农民中有生命力的分子,使他们成为经济上殷实的农民。”(第240页)“我不能不认为,旨在使他们成为这种农民(即“经济上殷实的、适合于商品生产的农民”)的政策将是唯一明智的、进步的政策。”(第281页)“俄国应该从贫穷的资本主义国家变成富强的资本主义国家”(第250页)等等,而最后一句话是:“我们去向资本主义学习吧。”]。

    显然,作者想把以现有关系为基础的两种政策加以对比。从这样一个意义上来看,他说得完全正确,他说,发展而不是阻碍资本主义的政策是“明智的”政策。所谓“明智”,当然不是因为它为资产阶级服务,使生产者更加受资产阶级支配[形形色色的“无知蠢汉”或“卖艺之徒”就试图作这样的解释],而是因为它使资本主义关系变得尖锐而又单纯,从而启发唯一能够决定变革的人们的理智,松开他们的双手。

    然而我们不能不指出,这个完全正确的论点,司徒卢威先生表述得很不成功,由于他特有的抽象性,他那种说法有时令人忍不住要对他说:让死人自己去埋葬自己的尸首吧。[106]在俄国从来也不缺乏这样的人,他们一心一意地要创造一些理论和纲领来反映我国资产阶级的利益,来反映强大的资本“应当”击溃小资本并破坏其原始的宗法式的剥削方法。

    假如作者在这个问题上也严格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学说”的要求,把叙述变成对实际过程的说明,揭露“明智”、“合理”和进步的政策的每种形式所掩盖着的阶级矛盾,那他会用另外的说法表达同样的见解,用另外的方法提出问题。他会把大改革以后雨后春笋般产生出来的自由主义的即资产阶级的理论和纲领同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实际资料作对比。从而他会根据俄国的实例来表明他在头几章中证明过的社会思想同经济发展的联系,而这个联系只有对俄国的资料进行唯物主义的分析才能彻底弄清楚。第二,他会表明民粹派是多么幼稚,因为他们在自己的著作中这样攻击资产阶级理论,好象这些理论只是一些错误的论断,而不代表一个强大阶级的利益(劝告这个阶级是愚蠢的,只有另一个阶级的巨大力量才能使它“信服”)。第三,他会表明究竟是哪一个阶级在我国决定“应当”和“进步”的问题,表明民粹派在那里议论“选择”哪一条“道路”是多么可笑。

    民粹派先生们特别满意地抓住了司徒卢威先生的这些语句,幸灾乐祸地看着这些语句的表述不当怎样使各种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如扬茹尔先生)和农奴制的捍卫者(如戈洛文先生)有可能断章取义地抓住个别词句。前面我们已经看到,司徒卢威先生的哪些不当之处把这样的武器交给了敌人。

    作者企图把民粹主义只是作为一个给祖国指错了道路[注:《评述》的作者指出了民粹主义的经济基础(第166—167页),但是,我们觉得他指出得还不够。]的理论来批判,因此没有清楚地说明他对民粹主义的“经济政策”的态度。这里也许可以看出对这个政策是全盘否定,而不只是否定一半。因此必须把这一点谈一下。

    清谈“祖国走另外道路”的可能性,这只是民粹主义的外衣。而其内容则是代表俄国小生产者即小资产者的利益和观点。因此,民粹主义者是理论上的雅努斯[107],他一副面孔看着过去,另一副面孔看着未来,正象小生产者是实际生活中的雅努斯一样,他也是一副面孔看着过去,想巩固自己的小经济,不知道而且根本不想知道整个经济制度和必须考虑支配这个制度的阶级,另一副面孔则看着未来,仇视使他破产的资本主义。

    由此可见,不加分析地把民粹派的全部纲领整个推翻是根本不对的。应该把它的反动方面和进步方面严格地区别开来。民粹主义是反动的,因为它提出的措施旨在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束缚在旧的生产方式上面,如禁止转让份地等等[注:司徒卢威先生说得非常正确:这些办法只能“实现西欧和俄国的某些土地占有者把雇农束缚在土地上的炽烈的幻想”(第279页)。],因为民粹派想阻碍货币经济的发展,因为他们期待的不是局部的改善,而是通过“社会”、通过官僚代表的影响来改变道路(例如尤沙柯夫先生在1894年《俄国财富》第7期上曾谈到一位地方官拟定的共耕制草案,并对这个草案作了修改)。对民粹派纲领的这类条款当然必须无条件地反对。但民粹派纲领中还有另一些条款,如实行自治,使“人民”能自由而广泛地取得知识,用发放低利贷款、改良技术、调整销路等方法“振兴”“人民”经济(即小经济)等等,等等。这类一般民主的措施是进步的,这一点司徒卢威先生当然也完全承认。这些措施不会阻碍而会加速俄国经济在资本主义道路上的发展,加速国内市场的形成,用改善劳动者的生活和提高其需要水平的方法来加速技术和机器工业的发展,加速和促进劳动者的独立思考和行动。

    这里可能发生一个问题:谁更正确地和更好地指出了这类无疑合乎需要的措施呢,是民粹派还是也为技术进步费了很大气力并且博得司徒卢威先生的莫大好感的亚·斯克沃尔佐夫先生之流的政论家呢?我觉得,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不容置疑,民粹主义在这一方面是绝对地更可取的。斯克沃尔佐夫先生之流的措施对待整个小生产者阶级即小资产阶级的利益,同《莫斯科新闻》的纲领对待大资产阶级的利益是一样的。这些措施不是指望所有的人[注:当然是说指望所有那些能够取得技术进步的人。],而只是指望受到长官器重的个别杰出人物。最后,这些措施极其粗暴,因为它们要对农民经济进行警察式的干涉。所有这些办法加在一起也没有给“农民经济的生产进步”提供任何重大的保证和机会。

    民粹派在这一方面是无比正确地了解和代表了小生产者的利益的。马克思主义者屏弃他们纲领的一切反动部分之后,不仅应该接受其一般民主的条款,而且应该更确切、更深入、更进一步实现这些条款。这些改革在俄国实行得愈彻底,劳动群众的生活水平提得愈高,俄国生活中(现在已经是)最重要的和基本的社会对立就会表现得愈尖锐,愈明朗。马克思主义者不但不象瓦·沃·先生所诽谤的那样,“正在切断民主主义的线”或潮流,恰恰相反,他们是想发展和加强这个潮流,想使它接近生活,想拾起这根被“社会”和“知识分子”抛弃的“线”[注:瓦·沃·先生在1894年《星期周报》第47期上写道:“在我国改革后的历史时期,社会关系在某些方面是与西欧接近的,具有政治斗争时代的积极民主主义和后来一个时期的社会冷淡主义。”我们在第1章曾竭力表明,这种“冷淡主义”并不是偶然的,而是“社会”代表人物所出身的那个阶级的地位和利益所产生的必然结果,因为这个阶级除了从现代关系中得到一些坏处而外,还得到了一些远非无关紧要的好处。]。

    不是抛弃这根“线”,相反地,要使这根“线”更加结实,——这个要求决不是从这些或那些“马克思主义者”的个人情绪中偶然产生的,而是由他们所要服务的那个阶级的地位和利益所必然地决定的,由他们的“学说”的根本要求必然地和无条件地规定的。由于很明显的原因,我不能在这里分析这个论点的第一部分,即说明“地位”和“利益”;而且在这里问题看来是不言自明的。我只想谈谈第二部分,也就是谈谈马克思主义学说对有关“被切断的线”的问题的看法。

    马克思主义者对这些问题的提法应该和民粹派先生们的一贯提法有所不同。后者是从“现代科学和现代道德观念”的角度提出问题的;照他们说来,似乎这类改革的不能实现,没有什么深刻的、潜藏在生产关系本身中的原因,而只是由于情感粗暴方面的阻碍,如“理智的光芒”微弱等等,似乎俄国是一块白板,现在只是需要在上面正确地规划正确的道路而已。这样提出问题,当然使问题具有瓦·沃·先生所吹嘘的那种“纯洁”,这种“纯洁”实际上只是贵族女学生幻想中的“纯洁”,它使民粹派的论断变成了最适合于书斋谈话的材料。

    马克思主义者对这些问题的提法应该完全不同[注:如果他们把自己的理论贯彻到底的话。我们已经一再讲过,司徒卢威先生的叙述所以不能令人满意,正是由于他没有十分严格地坚持这个理论。]。他们必须到生产关系中间去探求社会现象的根源,必须把这些现象归结为一定阶级的利益,因而应当把同样的愿望表述为某某社会成分的“愿望”,遭到其他某某成分和阶级反对的“愿望”。这样的提法就使人决不可能利用他们的“理论”来发表学究式的、超阶级的议论,来草拟某些保证取得“光辉成就”[注:尤沙柯夫先生语。]的方案和报告。这当然还只是把观点作了上述改变以后得到的间接好处,如果注意到当今的民粹主义正急转直下地堕入机会主义泥潭,那就会看到这个好处还是很大的。但问题是不仅有间接的好处。如果按照阶级对抗理论提出这些问题[为此当然需要“重新审查”俄国历史和现实的“事实”],那么这些问题的答案就会表达出某些阶级的切身利益,这些答案就会被这些有关的阶级而且也只有被这些有关的阶级运用于实践[注:要这样“运用”,当然需要进行巨大的准备工作,而且这个工作按其实质来说是一种看不见的工作。达到这样的运用可能要经过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中,我们将直截了当地声明:还没有任何一种力量能够为祖国指出更好的道路。这和民粹派先生们“自我陶醉的乐观主义”正好相反,他们担保说,力量是有的,现在需要的只是劝导这些力量“离开错误的道路”。],这些答案就会象一位马克思主义者所绝妙地形容的那样,冲出“知识分子的狭小书斋”,奔向最发达最单纯的生产关系的参加者,奔向最强烈地反映出“线被切断”和“需要”“理想”(因为没有理想,他们就会很糟)的人们。这样的提法就会给赋税、身分证、迁徙、乡公所等等老问题吹进新的生气,因为我们的“社会”对这些问题讨论了又讨论,咀嚼了又咀嚼,决定了又决定,现在对它们丝毫也不感兴趣了。

    总之,无论我们怎样处理问题,无论是分析在俄国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关系体系的内容和这个体系的各种形式(从这些形式的历史联系方面,从这些形式和劳动者的利益的关系方面),还是分析“线被切断”和“切断”的原因的问题,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都只能得出一个结论:我们所处的时代向“与生活分开的劳动”提出的历史任务具有伟大的意义,这个阶级的思想具有普遍的意义。

    载于1895年圣彼得堡出版的《说明我国经济发展状况的材料》文集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版第5版第1卷第347—5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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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马克思主义在资产阶级著作中的反映)(评彼·司徒卢威《俄国经济发展问题的评述》一书1894年圣彼得堡版)》一文1894年底至1895年初写于彼得堡。1894年秋,列宁在彼得堡革命马克思主义者和合法马克思主义者代表参加的一次讨论会上,作了题为《马克思主义在资产阶级著作中的反映》的报告,批判了司徒卢威及其他合法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这个报告后来成为《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一文的基础。本文最初用克·土林的笔名刊印在1895年4月出版的《说明我国经济发展状况的资料》文集中。1907年底,列宁把这篇文章编入了《十二年来》文集,加了副标题:《马克思主义在资产阶级著作中的反映》。这篇文章在很多方面成了列宁后来许多经济学著作(尤其是《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书)的纲要。——297。

    [80]纳尔苏修斯是希腊神话中的一个孤芳自赏的美少年。——305。

    [81]科斯马是基督教的圣徒,业医,为人治病不取报酬,只劝人信奉耶稣基督,因而有不重利者之称。——305。

    [82]实物工资制是盛行于资本主义初期的一种工资制度。实行这种制度的工厂主在自己的工厂里开设店铺,用质次价高的商品和食物代替货币支付给工人,以加重对工人的剥削。这一制度在俄国手工业发达的地区也曾十分流行。——308。

    [83]出自俄国作家伊·安·克雷洛夫的寓言《狼和牧人》。狼看见牧羊犬对牧人挑选肥羊来宰杀视若无睹,不禁感慨地说:“朋友,要是我干了这样的事,你们会叫喊成什么样子呵!”

    列宁套用寓言里的这句话来讽刺民粹派一方面攻击马克思主义者,同时自己又不得不重复马克思主义者说过的话。——311。

    [84]吸人血汗的人们是俄国作家米·叶·萨尔蒂科夫-谢德林评论俄国自由派报刊及其代表人物时所使用的讽刺性用语。在《外省人旅京日记》第5章中,他尖刻地讥讽自由派,说他们无事可做,为了消磨时间,成立了一个“吸人血汗者自由协会”,毫无结果地谈论当代一切问题。——314。

    [85]《信息报》(《Весть》)是俄国报纸,代表反动农奴主的利益,1863—1870年在彼得堡出版。——315。

    [86]“感化专政”是人们对俄国大臣米·塔·洛里斯-梅利科夫所执行的拉拢自由派资产阶级的政策的戏称。1880年2月,洛里斯-梅利科夫被任命为镇压“叛乱”的“最高管理委员会”主席,同年8月被任命为内务大臣。他一面镇压革命运动,一面答应向自由派资产阶级“让步”。人们称他的政策为“狐狸尾巴豺狼嘴”。1879—1880年的革命浪潮被打退以后,沙皇政府迅即放弃了“感化专政”政策,于1881年4月发布了专制制度“不可动摇”的宣言。洛里斯-梅利科夫随之被罢黜。——315。

    [87]皇族农民是18世纪末—19世纪中沙皇俄国的一类农民。这类农民耕种皇族土地,除人头税外,还缴纳代役租,并履行各种义务,承担供养沙皇家族成员的实物捐税。根据1797年的条例,皇族农民的地位介于国家农民和地主农民之间。在皇族农民中,废除农奴制的改革是按照1858、1859、1883年的法令实行的。皇族农民得到的土地多于地主农民,少于国家农民。——332。

    [88]注册农民是沙皇俄国国家农民的一种。17世纪末—18世纪,沙皇政府为了扶持大工业和保证这种工业有廉价的、固定的劳动力,把大量国家农民编入俄国各地的手工工场。这种农民被称为注册农民。注册农民要为国有或私有手工工场做辅助工作(劈柴、备煤、碎矿、搬运等),以顶替代役租和人头税。他们名义上属于国家,实际上变成了工厂的农奴。从19世纪初开始,注册农民逐渐被解除工厂的劳动,直到1861年农民改革后才完全解脱出来。——333。

    [89]参看格·伊·乌斯宾斯基的短篇小说和随笔:《乡村日记片断》、《支票簿》、《途中来信》、《割不断的联系》和《活的数字》。——339。

    [90]阿尔卡迪亚的田园生活是人们用来描绘宁静、闲适的牧歌式生活的一种比喻,含有讥讽的意味。阿尔卡迪亚是古希腊伯罗奔尼撒半岛中部的一个山区,居民主要从事牧畜,终年丰衣足食,生活无忧无虑。在古希腊的文学作品中,阿尔卡迪亚被描绘为世外桃源。列宁使用此语来讽刺民粹派的描述充满着幻想和虚构。——345。

    [91]库庞先生(库庞是俄文купон的音译,意为息票)是19世纪80—90年代俄国文学作品中用来表示资本和资本家的借喻语。这个词是俄国作家格·伊·乌斯宾斯基在随笔《罪孽深重》中使用开的。——345。

    [92]“老马”出自俄国作家米·叶·萨尔蒂科夫-谢德林的同名讽刺故事。故事描写了一匹拚命干活的老马的悲惨遭遇,用来比喻苦难深重的劳动农民。列宁借用老马的形象来比喻深受剥削和压迫的工人阶级。——348。

    [93]指德国经济学家奥·哈克斯特豪森男爵。他于19世纪40年代访问俄国后写了《对低国的内部关系、人民生活、特别是农村设施的考察》一书,详尽地描述了俄国的农民村社。他把农民村社看作是巩固农奴制的手段,极力赞扬沙皇尼古拉的俄国,认为它没有“无产阶级脓疮”,因而比西欧优越。——353。

    [94]为了应付书报检查,列宁不便直接指明劳动解放社出版的马克思主义著作,而介绍读者参看瓦·沃·的《理论经济学概论》(1895年彼得堡版),因为这本书的第257—258页有一大段引文摘自普列汉诺夫的《国内评论》(见1890年8月出版的《社会民主党人》第2集)。——356。

    [95]白板是拉丁文tabula  rasa的意译,即未经刻写的涂蜡的板。古代希腊人和罗马人用这种蜡板记事,用完熨平,仍可重新使用。后来人们用白板比喻没有受到外界影响的心灵和事物。——362。

    [96]《莫斯科新闻》(《Московские  Ведомости》)是俄国最老的报纸之一,1756年开始由莫斯科大学出版。1842年以前每周出版两次,以后每周出版三次,1859年起改为日刊。1863—1887年,由米·尼·卡特柯夫等任编辑,宣扬地主和宗教界人士中最反动阶层的观点。1897—1907年由弗·安·格林格穆特任编辑,成为黑帮报纸,鼓吹镇压工人和革命知识分子。1917年10月27日(11月9日)被查封。——364。

    [97]19世纪20年代,俄国贵族中有一些人热中于保持俄国生活方式。他们不喝外国饮料,只喝国产饮料克瓦斯,不穿西式服装,只穿俄国农民服装,并自诩为“热爱祖国”。后来,人们把这类思想和行为讥讽地称为“克瓦斯爱国主义”。——366。

    [98]诺克拉里是古希腊雅典共和国的小规模的地域性的区,约于公元前7世纪设置。各个诺克拉里的首领诺克拉尔组成议事会。诺克拉里的基本职能是建立舰队。依照规定每一诺克拉里必须提供一艘战船,配备武器和人员,以应国家的军事需要。至公元前5世纪,由于舰队改由国家和富裕公民出资建造,诺克拉里不复存在。——381。

    [99]御驾护卫兵来自御驾护卫队一词。御驾护卫队是俄国女皇伊丽莎白·彼得罗夫娜1741年赐给扶她登基的普列奥布拉任斯基近卫团精选连的荣誉称号。作为奖赏,还赐给御驾护卫兵们地产、各种优待和特权,不是贵族的提升为世袭贵族。俄国作家米·叶·萨尔蒂科夫-谢德林在他的《波谢洪尼耶故事集》中当作绰号使用了御驾护卫兵这个词。——388。

    [100]“善意的言论”是俄国作家米·叶·萨尔蒂科夫-谢德林的讽刺特写集的标题,意指拥护政府当局、维护旧制度的言论。——422。

    [101]戈尔迪之结出自古希腊传说。弗利基亚王戈尔迪献给宙斯一辆牛车,车上的轭是用无法解开的死结系在车辕上的。宙斯神谕:能解此结者将统治整个亚洲。马其顿王亚历山大挥剑断之,此结遂开。后多以“斩断戈尔迪之结”比喻用果断办法解决复杂的问题。

    列宁此处在讽刺的意味上使用此语,以嘲笑司徒卢威的马尔萨斯观点。——423。

    [102]粮垛租是沙皇俄国南部地区的一种盘剥性的实物地租。租地者在收割时按俄亩交若干由禾捆堆成的粮垛给地主,所交部分达到收成的一半,有时更多。此外,租地者还用一部分劳动为地主服各种工役。——426。

    [103]据圣经传说,该隐和亚伯是亚当和夏娃的两个儿子。该隐出于嫉妒杀死了自己的弟弟亚伯。此事上帝已经知道,但他仍问该隐:“你的弟弟亚伯在哪里?”(见《旧约全书·创世记》)——431。

    [104]有赐地的农民指俄国1861年农民改革时获得赏赐份地的一部分前地主农民。沙皇亚历山大二世签署的2月19日法令规定,地主可以按照同农民达成的协议,以最高标准四分之一的份地赐给农民,不取赎金,而其余四分之三归地主所有。这种有赐地的农民主要是在土地昂贵的黑土地带。到20世纪初,由于人口的增加和由此而来的土地的重分,有赐地的农民差不多完全失掉了自己的份地。——450。

    [105]这个问题列宁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书中作了详细的阐述(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3卷)。——458。

    [106]让死人自己去埋葬自己的尸首吧出典于圣经《新约全书·路加福音》。一个信徒请求耶稣准许他回家埋葬了父亲再跟随耶稣外出行道,耶稣就用这句话回答了他。意思是:要专注于自己的信仰,把其他一切置之度外。——460。

    [107]雅努斯是古代罗马的两面神,有前后两副面孔,前面是面向未来的青年人的面孔,后面是面向过去的老年人的面孔。人们通常用它比喻双重的或自相矛盾的立场和观点。——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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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

(马克思主义在资产阶级著作中的反映)

评彼·司徒卢威《俄国经济发展问题的评述》一书

1894年圣彼得堡版[79]

(1894年底—1895年初)

这里提到的司徒卢威先生的书,对民粹主义作了系统的批判,并从广义上了解民粹主义一词,认为它是对极重要的社会学问题和经济学问题提出了一定解决办法的学说,是“一套经济政策的教条”(第Ⅶ页)。单是提出这样的任务,已足使该书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但在这方面更重要的是进行批评时所持的观点。对于这种观点,作者在序言中作了如下的说明:

“他〈作者〉虽然在若干基本问题上赞同著作界中已成定论的观点,但认为自己丝毫没有受某种学说的词句和条规的约束。他没有染上正统思想。”(第Ⅸ页)

从该书的全部内容可以看出,这些所谓“著作界中已成定论的观点”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试问,作者接受的马克思主义的“若干基本”原理究竟是哪些,拒绝的又是哪些,为什么,到了怎样的程度?作者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因此,为了弄清楚这本书中究竟哪些东西可以算作马克思主义的,究竟作者接受了学说中的哪些原理,在多大程度上始终如一地遵循了这些原理;究竟拒绝了哪些原理,在这种种情况下结果又是怎样,——为了弄清楚这一切,必须对这本书作一番详尽的分析。

该书的内容异常庞杂。作者首先叙述了我国民粹派采用的“社会学中的主观方法”,对它作了批判,把它和“历史经济唯物主义的”方法作了对比。接着,他首先根据“全人类的经验”(第Ⅸ页),然后根据俄国经济史资料和现实资料,从经济上批判了民粹主义。顺便他也批判了民粹主义经济政策的教条。这样庞杂的内容(这在批判我国一个巨大的社会思潮时是完全不可避免的),决定了我们分析的形式:必须逐步探究作者的叙述,考查作者的每一类论据。

——

但在着手分析该书之前,我觉得需要较详细地预先说明几点。本文的任务,是从一个在一切(不仅在“若干”)“基本问题上赞同著作界中已成定论的观点”的人的角度来批判司徒卢威先生的书。

自由主义民粹派的报刊为了批评的目的不止一次地叙述过这些观点,使这些观点模糊得不成样子,甚至加以歪曲,把与这些观点毫无关系的黑格尔主义、“对每个国家必须经过资本主义阶段的信仰”以及其他许多纯粹是《新时报》的胡说也牵扯进来。

特别是学说的实践方面,即在俄国的实际运用方面,遭到了歪曲。我国自由派和民粹派不愿意了解,俄国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出发点是对俄国现实有完全不同的看法,而把这种学说同自己对俄国现实的旧观点相比较,结果得出的结论不仅荒诞之至,而且给马
{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1.gif}
克思主义者加上了极其荒唐的罪名。

因此在我看来,若不确定自己对民粹主义的态度,也就不能着手分析司徒卢威先生的书。此外,为了说明这部只分析学说的客观方面而把实际结论几乎完全抛在一边的著作的许多地方,预先把民粹主义观点和马克思主义观点作一对比是必要的。

这种对比会使我们看到,民粹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共同的出发点是什么,它们的根本区别又在哪里。同时,较方便的办法是把俄国旧民粹主义拿来对比,因为它,第一,比现在的(以《俄国财富》这类刊物为代表的)民粹主义彻底得多和直爽得多;第二,较完整地表明了民粹主义的长处,这种长处在某些方面马克思主义也是赞同的。

现在我们就拿一篇俄国旧民粹主义的信条录来逐步分析其作者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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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马克思主义在资产阶级著作中的反映)(评彼·司徒卢威《俄国经济发展问题的评述》一书1894年圣彼得堡版)》一文1894年底至1895年初写于彼得堡。1894年秋,列宁在彼得堡革命马克思主义者和合法马克思主义者代表参加的一次讨论会上,作了题为《马克思主义在资产阶级著作中的反映》的报告,批判了司徒卢威及其他合法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这个报告后来成为《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一文的基础。本文最初用克·土林的笔名刊印在1895年4月出版的《说明我国经济发展状况的资料》文集中。1907年底,列宁把这篇文章编入了《十二年来》文集,加了副标题:《马克思主义在资产阶级著作中的反映》。这篇文章在很多方面成了列宁后来许多经济学著作(尤其是《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书)的纲要。——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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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对民粹主义信条录的逐段评述

《祖国纪事》总第242卷[注:1879年第2期《时评》栏第125—152页。]刊载了一篇没有署名的文章:《人民园地上的新苗》。该文明显地表现了民粹主义比俄国自由主义进步的方面。

作者从这样的话开始:“今天”,谁若反对“来自民间而晋身社会上层的人”,谁就要被看成“几乎是叛逆”。

“不久以前,文坛的一头驴子踢了《祖国纪事》一脚,责备它在评论兹拉托弗拉茨基那本书的短文中对人民表示悲观,其实这篇短文除对高利贷行为和金钱的腐蚀作用表示悲观外,并没有什么悲观的东西;而后来,当格列·乌斯宾斯基为自己最近几篇特写作了解释(1878年《祖国纪事》第11期)时,自由派泥潭就完全象童话中说的那样激荡起来……突然出现了那么多人民卫士,真叫我们惊异,我国人民竟有这样多的朋友……我不能不同情……提出农村这个美人和文坛少年(或者确切些说,不是少年,而是贵族老爷及其奴仆中间的老色鬼和年轻的商人)对她的态度问题……对农村唱小夜曲,‘对她流连顾盼’,完全不等于爱她和尊敬她,正如指出她的缺陷,完全不等于敌视她。如果去问问乌斯宾斯基本人……他倾心于什么,他认为未来的寄托是什么,是农村,还是旧贵族阶层和新小市民阶层?那么毫无疑问他会回答:‘是农村’。”

这段话非常典型。第一,它清楚地表明,民粹主义的实质就是从农民、从小生产者的角度来反对俄国的农奴制度(旧贵族阶层)和资产阶级性(新小市民阶层);第二,它同时表明这种反对是充满幻想的,是回避事实的。

难道“农村”存在于“旧贵族”制度或“新小市民”制度以外的什么地方吗?难道这二者的代表过去和现在按自己方式建设的不正是“农村”吗?农村正是由“旧贵族”“阶层”和“新小市民”“阶层”这两个部分组成的。无论你怎样反复观察农村,只要你不从可能出发,而只肯定现实(我们谈的就是这一点),你就决不会从农村中找出什么第三个“阶层”。如果说民粹派找到了,那仅仅是因为他们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看到各个农民村社的土地占有形式,而看不到整个俄国社会经济的经济组织。这种经济组织把农民变为商品生产者,使他们成为小资产者,即为市场而生产的单独的小业主;因此,这种经济组织使人不可能到后面去找“未来的寄托”,而一定要到前面去找;就是说,不能到“农村”中去找,在那里,“旧贵族”阶层和“新小市民”阶层的结合使劳动状况极度恶化,使劳动无法对“新小市民”制度的主宰进行斗争,因为这些主宰的利益和劳动的利益的对立本身还没有充分发展;就是说,要到充分发展的、彻底的“新小市民”阶层中去找,因为这个阶层把“旧贵族”的美妙东西已从自己身上清除净尽,使劳动社会化,使农村中尚处于萌芽状态和受抑制的社会对立得到充分的发展而完全显露出来。

现在应当指出导致民粹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两种学说之间、对俄国的现实和历史的两种理解之间所存在的理论上的区别。

我们随着作者来分析吧。

作者向那些“愤愤不平的先生们”担保说,对于人民的贫困和人民的道德的相互关系,乌斯宾斯基理解得

“比许多农村崇拜者更为透彻,在这些崇拜者眼里……农村不过是……一切有见识讲实际的资产者在类似今天这种时代总要备有的一种自由主义身分证”。

民粹派先生,请您想一想,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使一个愿意代表劳动利益的人感到伤心和委屈的事情呢?为什么被他看作“未来的寄托”的东西竟变成了“自由主义身分证”呢?这个未来是要排斥资产阶级的,而您想借以达到这个未来的东西,不仅没有遭到“讲实际有见识的资产者”的敌视,反而为他们欣然接受,被他们当作“身分证”。

假如您指出,“未来的寄托”不是在以“讲实际有见识的资产者”为主宰的那一制度所特有的社会对立尚处于不发展的萌芽状态的地方,而是在这种对立已发展到顶点、发展到极限,因而已不能局限于敷衍了事的办法、已不能利用劳动者的愿望来满足私利的地方,即在问题已直截了当提出的地方,那您想一想,这种令人难堪的事情还会发生吗?

您自己不是这样说过:

“人民的消极朋友不愿了解一个简单的道理:社会上一切起作用的力量总是形成两种势均力敌、相互对立的力量,而表面上好象没有参加斗争的消极力量,只是为当时的优势力量服务的。”(第132页)

难道这种分析不适用于农村吗?难道农村是一个没有这些“相互对立的力量”和斗争的什么特殊世界,可以笼统地谈论农村,而不怕做“优势力量”的帮手吗?既然已经谈到斗争,却又从这一斗争的内容被一大堆无关的情况(这些情况妨碍人们坚决彻底地把这些相互对立的力量分开,妨碍人们看清主要敌人)掩埋住的地方谈起,难道是有根据的吗?作者在文章末尾提出的纲领——提倡教育,扩大农民占有的土地,减轻赋税——动不了占优势的人们的一根毫毛,而纲领的最后一条——“组织人民工业”,又是以斗争不仅有过甚至已经胜利结束为前提的,这难道还不明显吗?对抗的存在是您自己所不能不承认的,而您的纲领却避而不谈这种对抗。因此,您的纲领对属于“新小市民阶层”的业主并不可怕。您的纲领是小资产阶级的幻想。正因为如此,它只能当“自由主义身分证”使用。

“那些把农村当作抽象的概念、把农夫当作抽象的纳尔苏修斯[80]的人,甚至没有好好想一想,就说只须颂扬农村和肯定农村,就说农村在出色地抵抗一切破坏性的影响。既然农村竟每天要为一个戈比而拼命,既然它受到高利贷者的盘剥、富农的欺骗、地主的压榨,既然它时常在乡公所受到鞭挞,难道这一切对农村的道德方面不会发生影响吗?……既然卢布,这个资本主义的月亮,浮现在农村风景画的近景上,既然人们的目光、意向和心力都贯注在它上面,既然它成为生活的目的和衡量个人才能的尺度,难道可以掩盖这种事实而说农夫是根本不需要金钱的不重利的科斯马[81]吗?既然农村中显然存在着不和的趋向,既然富农如花盛开,而且力图奴役最弱的农民使他们变成雇农,力图破坏村社等等,试问,难道可以掩盖所有这些事实吗?!我们可以希望对这些事实作更详尽更周密的研究,我们可以用穷苦不堪的生活条件(人们因饥饿而盗窃,杀人,万不得已时甚至吃人)来解释这些事实,但要掩盖这些事实是根本不可能的。掩盖这些事实就等于维护现状,就等于维护臭名远扬的自由放任,而让可忧的现象发展到骇人听闻的地步。粉饰真相总是多余的。”

又是这样:对农村的描写多么精采,而得出的结论多么浅薄!对事实的观察多么正确,而对它们的说明和理解多么肤浅!这里我们又看到在保护劳动的愿望和实现它们的方法之间横着一条鸿沟。农村中的资本主义在作者看来不过是“可忧的现象”。尽管他也看到同样的资本主义在城市中规模很大,看到资本主义不仅支配了国民劳动的各个部门,甚至支配了代表人民和为了人民贡献出资产阶级措施的“进步”著作界,但是,他不愿承认问题在于我国社会经济的特殊组织,而用幻想来安慰自己,说这不过是“穷苦不堪的生活条件”所引起的可忧的现象。据说,如果不奉行不干涉论,那就可以消除这些条件了。是的,那真是美哉妙哉!可是,俄罗斯还从未有过不干涉政策;向来实行的都是干涉……有利于资产阶级的干涉,只有“午睡般的宁静”的甜梦才能产生一种希望:不经过象司徒卢威先生所说的“在各个阶级间重新配置社会力量”而改变这种状况。

“我们忘记了,我们的社会需要理想——政治理想、公民理想等等——主要是为了有了它们就可以不再去想别的东西;它寻求理想时不是象年轻人那样战战兢兢,而是怀着午睡般的宁静心情;它对理想失望时不感到精神痛苦,而是象幸福乡王子那样轻松。至少我们社会中的大多数人是这样的。他们本来不需要什么理想,因为他们脑满肠肥,对饱食终日十分满足。”

这是对我国自由主义民粹派社会的出色描写。

现在有两种人,一种是“民粹派”,他们继续照拂体贴这个“社会”,以描绘“未来的”资本主义或如该文作者所说的“逼近的灾祸”[注:它威逼谁呢?饱食终日的人吗?资本主义不仅不“威逼”他们,反而许以美味佳肴。]的种种惨象来款待它,号召它的代表离开“我们”已经误入的歧途等等,另一种是马克思主义者,他们十分“狭隘”,把自己同社会截然分开,认为只须依靠那些不“满足”于也不能满足于“饱食终日”的人,他们认为理想是需要的,是一个日常生活问题。试问,在这两种人中,今天究竟是谁更彻底呢?

作者继续说,这是贵族女学生的态度,这

“证明思想和感情已彻底堕落……从来还没有过这样举止端庄、金玉其外、这样纯真无邪而同时又是极端的堕落。这种堕落完全是我们现代历史的产物,是在乡绅习气、贵族的温情、无知和懒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小市民文化〈确切些说,就是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的制度。——克·土·〉的产物。小市民把自己的科学、自己的道德准则和自己的诡辩带到生活中来了”。

看来,作者对现实估计得如此正确,他一定明白唯一可能的出路是什么了。既然整个问题在于我国的资产阶级文化,那就是说,除这个资产阶级的“对立者”外,不可能有另外的“未来的寄托”了,因为只有它才和这种“小市民文化”彻底“分开”,才跟它势不两立,才不会作任何易于被人用来制造“自由主义身分证”的妥协。

不然。还可以幻想一下。“文化”,这的确只是“小市民的”玩意儿,只是一种堕落。但要知道,这完全是旧乡绅习气(作者自己刚才也承认文化是现代历史创造的,是消灭了旧乡绅习气的历史创造的)和懒惰的产物,就是说,这种东西是偶然的,是没有牢固的根基的,如此等等。接着作者又说了一些话,这些话毫无意义,回避事实,只是一种故意漠视“相互对立的力量”的存在的感伤主义幻想。请听听:

“他们(小市民)需要在讲台、文坛、法庭和其他生活场所把它们(科学、道德准则)确立起来。〈我们从前面看到,他们已经把它们在农村这样深邃的“生活场所”确立起来了。——克·土·〉他们首先是找不到进行这项工作的十分合适的人才,因而不得不求助于具有其他传统的人〈是俄国资产阶级“找不到人才”吗?!这是不值一驳的,而且作者在下面就会自己驳倒自己的。——克·土·〉。这些人都不是内行〈俄国资本家吗?!——克·土·〉,他们的步伐不老练、动作不敏捷〈他们十分“内行”,足能取得百分之几十到百分之几百的利润;他们十分“老练”,足能把实物工资制[82]推行于各地;他们十分机敏,足能获得保护关税。只有不直接感受到他们压迫的人,即只有小资产者,才能产生这样的幻想。——克·土·〉;他们竭力模仿西欧资产阶级,订购书籍,埋头学习〈请看作者自己已不得不承认他刚才虚构出来的幻想是多么虚无缥缈,说我国的“小市民文化”是在愚昧无知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是不对的。要知道,正是它给改革后的俄国带来了文明、“学识”。“粉饰真相”,把敌人形容得软弱无力,没有根基,“总是多余的”。——克·土·〉;他们时而惋惜过去,时而忧虑将来,因为他们不知从哪里听到一种喊声,说小市民不过是厚颜无耻的权贵,说他们的科学经不起批评,他们的道德准则毫无可取之处。”

俄国资产阶级常犯“惋惜过去”、“忧虑将来”的毛病?!真是信口雌黄!有人就是喜欢自己欺骗自己,如此恣意诽谤可怜的俄国资产阶级,说它听到“小市民毫无可取之处”的喊声就惶惑不安!实际上岂不正好相反,因别人虚声恫吓而“惶惑不安”的岂不正是发出这些“喊声”的人吗?“忧虑将来”的岂不正是他们吗?……

而这类先生听到人家称他们为浪漫主义者,还惊讶万状,装出不懂的样子!

“然而,总得找条生路。小市民并不是请求人去做工,而是以饿死的威胁命令人去做工[注:读者请注意这一点。当民粹派说我们俄国是“小市民命令人去做工”时,那就是真理。而当马克思主义者说在我国占统治地位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时,那瓦·沃·先生就要高叫,说马克思主义者想“以资本主义制度代替民主〈原文如此!!〉制度了”。]。不去吗,就会没有饭吃,就会在街头呼叫‘布施布施我这个退伍的上尉吧!’,否则就会活活饿死。于是工作开始了,吱吱声、轧轧声、叮当声不绝于耳,一片混乱嘈杂。工作紧急,刻不容缓。机器终于开动了。各种吱吱声、尖叫声似已减少,各种零件似乎还凑合可用,只听见一个笨重东西在隆隆作响。然而这却令人更加胆寒,平板愈来愈弯,螺栓在松动,眼前一切,转瞬即将灰飞湮灭。”

这一段话非常典型,因为它以鲜明、简练、美丽的形式表达了俄国民粹派的一套议论,这一套议论俄国民粹派喜欢给它披上科学的外衣。他们根据资本主义制度存在着矛盾、存在着压迫、死亡、失业等等这些不可辩驳和无庸置疑的事实,竭力证明资本主义是一种极其不好的东西,是一个“转瞬”即将灰飞湮灭的“笨重东西”。[参看瓦·沃·的著作、卡布鲁柯夫的著作(《农业工人问题》)和尼古拉·—逊先生的部分著作]

我们从观察中而且是从多年的观察中看到,这个命令俄国人民去做工的力量在日益成长壮大,在向全欧夸耀它所创立的俄国的威力,只“听到”必须把希望寄托在“螺栓松动”上面的“喊声”,它当然表示很高兴。

“胆小的人吓得屏息静气。不顾一切的人说:‘那就更好’。资产阶级也说:‘那就更好’,‘我们要快些向国外订购新机器,快些准备好用国产材料做的机座、平板和其他粗笨部件,快些聘请高明技师’。同时,社会道德在这一时期败坏不堪。有些人开始爱好新的活动,不量力而行,有些人则日益落伍,悲观失望。”

可怜的俄国资产阶级!它是在“不量力地”极力攫取额外价值!它感到了自己的道德败坏!(请不要忘记上一页是把这全部道德概括为饱食终日和堕落的。)当然,这里毫无必要与它作斗争,更不用说什么阶级斗争了,只要好好地斥责一顿,它就不会再勉强自己了。

“这个时候几乎没有一个人想到人民;可是,按资产阶级的惯例,又事事都是为了人民,替人民着想;同时,每一个社会活动家和每一种书刊都认为谈论如何造福人民是自己的天职……这种以自由主义取媚人民的倾向压倒了一切,取得了优势。在我们这个民主世纪,不仅苏沃林先生公开承认自己爱人民,说‘我生平所爱的并至死不渝地爱着的就是人民,我自己就是来自民间的’(这什么也不能证明);甚至连《莫斯科新闻》不知怎的也另眼看待人民了……不知怎的也关心——自然是按自己的方式关心——人民的福利事业了。现在,象业已停刊的《信息报》那样公开对人民不友好的报刊,连一个也找不到了。其实抱公开不友好的态度倒好些,因为这时敌人的原形毕露:可以看出他在哪方面是个笨蛋,在哪方面是个骗子。现在人人都是朋友,同时人人都是敌人,一切都乱糟糟地混在一起了。正如乌斯宾斯基所说,人民完全堕入使初涉旅途的人迷失方向的大雾中。从前他们看到社会上根本没有天理国法。现在别人却告诉他们说,他们已象地主一样自由,他们在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人们在抬举他们,扶持他们。其实,在这一切由一条结实的细线包缠起来的关怀之中,贯串着无尽的虚情假意。”

对的总是对的!

“当时,远不是所有的人都在建立奖励富农而使真正的贫苦农民得不到贷款的信贷社。”

乍看起来,也许以为作者既然了解信贷的资产阶级性,一定会完全屏弃诸如此类的资产阶级措施了。然而,小资产者突出的和基本的特点,正是以资产阶级社会的手段反对资产阶级性。因此,作者也象一切民粹派那样去改正资产阶级的活动,要求扩大信贷范围,要求贷款给真正的贫苦农民!

“……人们不谈必须实行为土地重分制和村社(?)所妨碍的集约经营;人们不说人头税重,绝口不谈间接税,不谈所得税在实行中通常变成依然是向贫苦农民征税的事实;不说必须发放农贷,以便使农民能按高得出奇的价格向地主购买土地,如此等等……社会上也是这样,那里也有多得令人吃惊的人民的朋友……大概当铺掌柜和酒店老板很快也要讲爱人民了。”

对资产阶级性的抗议很出色,而得出的结论却很浅薄:资产阶级既在生活中也在社会上占着统治地位。看来应当毅然舍弃这个社会而去找资产阶级的对立者了。

不,应当宣传给“真正的贫苦农民”发放贷款!

“情况如此混乱,谁的过错更大呢,是著作界还是社会?——这个问题很难断定,即使断定了也毫无益处。据说,鱼从头部腐烂起,但我认为这种纯粹厨师式的观察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资产阶级社会在腐烂,——这就是作者的思想。值得着重指出的是:马克思主义者的出发点正是这样。

“当我们向农村献媚,对她流连顾盼的时候,历史车轮却在滚滚前进,自发势力也在发生作用;说得简单明白些,各种各样的奸诈之徒在不断混进生活之中,并按自己的方式改造生活。只要著作界还在争论农村问题,争论农夫是否心地善良,争论农夫有无知识,只要政论家还在连篇累牍地谈论村社问题和土地占有形式问题,只要税务委员会还在继续讨论税制改革,农村是会永世沉沦的。”

原来如此!“当我们谈论的时候,历史车轮却在滚滚前进,自发势力也在发生作用!”

朋友,假如是我说了这样的话,你们会叫喊成什么样子呵![83]

当马克思主义者谈到“历史车轮和自发势力”并确切说明这些“自发势力”就是发展着的资产阶级的势力的时候,民粹派先生们宁肯绝口不谈这些“自发势力”日益增长的事实是否确凿无疑以及对这种事实的估计是否正确的问题,宁肯毫无根据地胡诌一通,说这是一些“神秘主义者和形而上学者”,这些人只会说“历史车轮”和“自发势力”。

这位民粹主义者的上述自白和马克思主义者通常的论点的唯一区别——而且是极本质的区别——在于民粹主义者认为这些“自发势力”是“不断混进生活之中”的“奸诈之徒”;马克思主义者则认为,自发势力不是偶然地或从外面什么地方“不断混进生活之中”的东西,而是体现为资产阶级,这个阶级是代表着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社会“生活”的产物和表现。这位民粹主义者只是在各种各样的信贷、赋税、土地占有形式、土地重分制、技术改良等等表面现象上兜圈子,不能看到资产阶级的根已深深扎在俄国的生产关系中,因而用幼稚的幻想来安慰自己,说这不过是一些“奸诈之徒”。自然,抱着这样的观点,的确无从理解这跟阶级斗争有什么关系,因为问题的关键只在于清除“奸诈之徒”。马克思主义者曾多次着重指出这一斗争,民粹派先生们既看不见阶级而只看见“奸诈之徒”,自然只能瞠目结舌报以沉默了。

能够同一个阶级进行斗争的只有另一个阶级,同时一定是一个与自己的敌人已完全“分开”、完全对立的阶级,而对付“奸诈之徒”显然只要警察就够了,顶多再惊动惊动“社会”和“国家”。

不过我们很快就会看见,这些“奸诈之徒”被这位民粹主义者描写成什么样的人物,他们的根有多么深,他们的社会职能是怎样的无所不包。

其次,在上面摘引的关于“人民的消极朋友”那段话之后,作者紧接着又说:

“这比在政治上保持武装中立还要坏,其所以坏,是因为这总是给强者以积极的帮助。无论消极朋友在感情上多么真挚,无论他在生活舞台上怎样尽量保持不显眼的地位,他仍然会使朋友受到损害……”

“……对于那些比较纯正和真心爱人民的人[注:“消极朋友”的特征是什么,规定得太不明确了!要知道他们也是“纯正的”人,他们无疑也是“真心”“爱人民”的。从前面的对比中显然可以得出结论:必须把参加“相互对立的”两种社会力量之间的斗争的人,拿来同消极者作对比。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这种情况终究是讨厌得不能忍受的。他们听到这种絮絮不休令人厌烦的爱的表白,觉得可耻和厌恶。这种表白年年重复,天天重复,在衙门里,在上流人的沙龙里,在小饭馆喝香槟酒的时候一再重复,但永远也不见诸行动。正因为如此,他们终于对这一切杂拌采取一概否定的态度。”

这段描写从前的俄国民粹派对自由派的态度的文字,用来说明马克思主义者对现在的民粹派的态度,几乎是完全适合的。马克思主义者对于信贷、买地、技术改良、劳动组合、共耕制[注:尤沙柯夫先生语,1894年《俄国财富》第7期。]等等帮助“人民”的办法也已听得“不能忍受”了。他们也要求不愿意站在……“人民”一边而愿意站在被资产阶级命令去做工的人一边的那些人,“一概否定”自由主义民粹派的这一切杂拌。他们认为空谈为俄国选择道路,空谈“逼近的”资本主义的灾难和“人民工业的需要”,是一种“不能忍受的”伪善态度,因为现时在这种人民工业的一切部门中,资本都占统治地位,各种利益间的不明显的斗争在进行着,对这一斗争不应抹杀而应揭露,不应幻想“最好没有斗争”[注:这是克里文柯先生回答司徒卢威先生所说的“各社会阶级间的严酷斗争”时的用语(1894年《俄国财富》第10期)。],而应发展这一斗争,使其具有持久性、继承性、一贯性,尤其重要的是思想性。

“正因为如此,终于出现了一定的公民信条,对正直性的一定的断然的要求,这些要求是严格的,有时甚至是狭隘的,因此,喜欢黑暗中的广阔天地而忘记黑暗的逻辑渊源的博爱的自由派,对它们就特别讨厌。”

绝妙的愿望!无疑正是需要“严格的”和“狭隘的”要求。

但不幸的是民粹派的一切绝妙的志向始终都是一些“天真的愿望”。虽然他们意识到这些要求的必要性,虽然他们有极充裕的时间来实现这些要求,但他们至今还没有拟出这些要求,他们经常通过一系列的渐变而与俄国自由主义社会融合起来,并且至今仍旧与它融合在一起[注:某些天真的民粹主义者头脑简单到不了解他们是在写文章反对自己,甚至以此夸耀于人:

“我国知识界,特别是著作界,——瓦·沃·先生在反对司徒卢威先生时写道,——甚至最富有资产阶级性的流派的代表人物,都具有一种可以说是民粹主义的特色。”(1894年《星期周报》第47期第1506页)

正如在生活中小生产者总是通过一系列不知不觉的转变而与资产阶级融合起来一样,在著作界中民粹主义的天真愿望也常常变成饱食终日和吸人血汗的人们[84]的“自由主义身分证”。]。

因此,如果说现在马克思主义者和他们相反,提出真是很“严格”很“狭隘的”要求,要求专门只为一个阶级(即“与生活分开”的阶级)服务,为它的独立发展和独立思考服务,要求与“正直的”俄国资产者那种“公民的”“正直性”完全决裂,那就让他们埋怨自己吧。

“不管这些信条在分别来看时实际上是多么狭隘,但对总的要求至少是无法反对的:‘二者必居其一:或者成为真正的朋友,或者变成公开的敌人!’

目前我们经历着一个异常重要的历史过程,即第三等级形成的过程。在我们眼前,代表人物正被挑选出来,准备管理生活的新的社会力量正在组织起来。”

还仅仅是“准备”吗?那么,现在是谁在“管理”呢?是哪一种别的“社会力量”呢?

莫非是《信息报》[85]这一类机关报所代表的那种力量吗?不可能。我们不是在1894年,而是在1879年,在实行“感化专政”[86]的前夕,照该文作者的说法,是在“极端保守派到处被人鄙视”、“被人耻笑”的时代。

莫非是“人民”,是劳动者吗?作者的全篇文章作了否定的答复。

既然如此,怎么还说“准备管理”呢?!不对,这个力量老早就“准备好了”,老早就在“管理”了;正在“准备”的只有民粹派,他们“准备”为俄国选择更好的道路,的确是这样,大概他们还要继续准备下去,直到阶级矛盾的彻底发展把所有躲避矛盾的人都挤出和推出历史舞台为止。

“这一过程在欧洲开始得远比我国为早,它在许多国家内已告结束[注:“已告结束”是什么意思呢?是说已经看见了过程的尽头,“新的力量”已在聚积汇合吗?那它在我国也正趋于结束。或者是说那里已不再产生第三等级了吗?这样说是不对的,因为那里还有小生产者,他们还在产生出极少数资产者和大批无产者。];在另一些国家中,这一过程则因封建主义残余和工人阶级反抗而受到阻碍,然而就在这里,历史车轮也在年复一年地把这些残余碾碎而为新的制度铺平道路。”

请看我国民粹派是何等不了解西欧的工人运动!原来工人运动在“阻碍”资本主义的发展,工人运动竟被当作“残余”而与封建主义相提并论!

这清楚地证明,不仅就俄国说,而且就西欧说,我国民粹派都无法理解,同资本主义作斗争,怎么可以不“阻碍”它的发展,而是加速它的发展,不是拖它后退,而是推它前进,不是起反动作用,而是起进步作用。

“这一过程大体上是这样的:在贵族和平民之间日益形成一个由两种元素组成的新社会阶层,一种元素从上面沉下来,一种元素从下面升上去,二者好象有——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同样比重似的;这两种元素紧密地在一起混合着、化合着,经受着深刻的内部变化,并开始改变上层和下层,使之适合自己的需要。这一过程本身极有意思,而对我们来说,它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对于我们,这里产生一连串的问题:第三等级的统治是否是每个民族文明化命定的必然要经历的阶段呢?……”

这是什么话?!“命定的必然性”从何而来,这里跟它有什么关系?作者自己不是描述过并在后面还更详细地描述了70年代第三等级在我们神圣的俄罗斯的统治吗?

作者所搬用的,显然是我国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用以掩盖自己的那些理论根据。

把这种臆想当作真事看待,不了解这些“理论”推断所维护的利益,正是刚才给予正确评价的那一社会的利益,即资产阶级的利益,——这怎能不是带有幻想色彩的肤浅看法呢?

只有浪漫主义者才会认为可以用三段论法和这种利益作斗争。

“……不进行那些过分小心的庸人处处都觉得是冒险的活动,不听信那些把历史只是看作命定的顺序、因而认为第三等级的统治对一个国家就如生老病死对一个人一样的不可避免的宿命论者的话,国家就不能由一个阶段直接进到另一个阶段吗?……”

请看民粹派对我国现实的了解是多么深刻呵!如果国家促进资本主义发展,那这决不是因为资产阶级掌握着一种物质力量,能“驱使”人民“做工”,使政治服从自己。决不是这样。问题完全在于维尔纳茨基辈、契切林辈、门得列耶夫辈教授们信奉错误的“命定”顺序论,而国家却“听信”他们的话。

“……最后,难道不能减轻一下即将来到的制度的弊病,设法使它有所改变或缩短它的统治时间吗?难道国家真是一种呆板的、身不由己的、软弱无力的东西而不能影响和改变自己的命运吗?难道它真是一种天帝放出的陀螺,只按一定的路线转动,只转一定的时间,转一定的转数,或者是一种意志力非常有限的机体吗?难道操纵它的真是一个巨大的铁轮,任何敢于探寻使人类走向幸福的最简捷的途径的勇士都要被它压成齑粉吗?!”

这一段话非常典型,它特别清楚地表明俄国民粹派过去和现在代表直接生产者的利益时所具有的反动性和小资产阶级性。小生产者虽然敌视资本主义,但他们是与资产阶级紧相结合的过渡阶级,因此,他们不能理解,他们所厌恶的大资本主义并不是一种偶然现象,而是在相互对立的社会力量的斗争中逐步形成的整个现代经济(以及社会、政治、法律)制度的直接产物。只有不懂这一点的人才能做出向“国家”求援这样荒谬绝伦的事情,好象政治制度不是根源于经济制度,不是它的表现,不是为它服务的。

小生产者看到国家对待他的利益的确非常呆板,不禁失望地问道:难道国家是一个呆板的东西吗?

我们可以回答他说:不,国家绝不是一个呆板的东西,它永远在活动,并且活动得很起劲,它永远积极,从不消极。作者自己在前一页中也描述过这种积极的活动、它的资产阶级性质和它的自然结果。糟糕的只是他不愿看见它的这种性质与俄国社会经济的资本主义组织之间的联系,所以他的看法也就十分肤浅。

小资产者看到“车轮”的旋转与他的愿望背道而驰,便问道:难道国家是一个陀螺,是一个铁轮吗?

我们可以回答他说:不,这不是陀螺,不是车轮,不是天命的规律,不是天帝的旨意;它是由“活的个人”,即属于优势社会力量方面的那些“活的个人”,“突破重重障碍”[注:这是尼·米海洛夫斯基先生的话,见司徒卢威先生的书第8页:“具有自己的一切思想和感情的活的个人,冒着风险成为历史活动家。是他,而不是什么神秘力量,提出历史的目标,并且突破自然界和历史条件的自发力量所造成的重重障碍而推动事变向目标前进。”](诸如直接生产者或旧贵族阶层代表的反抗)来推动的。因此,要使车轮朝另一方向转动,在反对“活的个人”(即不属于任何意识形态阶层而直接代表切身经济利益的社会分子)时必须依靠“活的个人”,在反对阶级时必须依靠阶级。要做到这一点,单有探寻“捷径”的善良天真的愿望是很不够的,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在“各个阶级间重新配置社会力量”,需要成为这样一个思想家,他不是代表置身于斗争之外的直接生产者,而是代表那些投身于火热的斗争并完全与资产阶级社会的“生活分开”的人们。这是唯一的因而也是最简捷的“使人类走向幸福的途径”,通过这一途径不仅能减轻现存社会的弊病,不仅能靠加速这个社会的发展来缩短其寿命,而且能最后消灭它,使“车轮”(已不是国家力量的“车轮”,而是社会力量的“车轮”)完全朝另一方向转动。

“……我们注意的仅仅是第三等级的组成过程,甚至仅仅是来自民间而晋身第三等级的人。这些人很重要,他们执行着异常重要的社会职能,资产阶级制度的强度直接以他们为转移。任何一个国家只要确立了这种制度就离不了他们。如果一个国家没有这种人,或者这种人人数不足,那就必须设法从人民中造就他们,必须在人民生活中创造条件以促进他们的形成和分出,最后,必须保护他们,帮助他们成长,直到他们壮大为止。这里我们遇到最有毅力的、能利用一切情况和时机为自己谋利益的人对历史命运的直接干涉。这些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工业进步(以工场手工业生产代替手工业生产,以工厂生产代替工场手工业生产,以更合理的耕作制代替旧的耕作制)的必然性,有一定人口密度和一定国际交往的国家没有工业进步确实是不行的;一种是经济因素和思想发展所造成的政治上和道德上的分歧。机敏的人通常把国家生活中的这些绝对必需的变化,与自己、与一定的制度联系起来,但毫无疑义,这些人会被别人代替,而且随时都会被别人代替,只要别人比他们现在更聪明,更有毅力。”

总之,作者不能不承认资产阶级执行着“重要的社会职能”,这些职能一般说来就是支配国民劳动,领导它并提高它的生产率。作者不能不看到经济“进步”确实是和这些分子“联系着”的,就是说,我国资产阶级确实带来了经济进步,确切些说,带来了技术进步。

但是,这里也表现了小生产者的思想家和马克思主义者的根本区别。民粹主义者用“机敏的人”“能利用一切情况和时机为自己谋利益”来解释这一事实(资产阶级和进步之间的联系),换句话说,他认为这种现象是偶然的,因而以天真的胆量断言:“毫无疑义,这些人随时〈!〉都会被别人代替”,因为别人也会带来进步,不过不是资产阶级的进步罢了。

马克思主义者则用人们在物质财富生产中的社会关系来解释这一事实,指出这种关系在商品经济中形成,它使劳动成为商品,使劳动从属于资本并提高劳动的生产率。他认为这不是偶然现象,而是我国社会经济的资本主义结构的必然产物。因此,他认为出路不在于胡说什么代替资产者的人们“无疑地能”做出什么来(要知道,首先需要的还是“代替”,但要做到这一点,只是空谈或向社会和国家呼吁是不够的),而在于发展该经济制度中的阶级矛盾。

谁都明白,这两种解释是完全相反的,从中产生出来的两种行动方式是互相排斥的。民粹主义者认为资产阶级是偶然现象,看不见它和国家的联系,因而带着“老实农夫”的轻信态度,向那些正好是保护资产阶级利益的人求援。民粹主义者的活动是一种温和谨慎、官场自由主义的活动,一种与慈善事业毫无二致的活动,因为它没有真正触犯“利益”,对“利益”毫不可怕。马克思主义者则屏弃这种杂伴,认为除了“各经济阶级间的严酷斗争”外,不能有别的“未来的寄托”。

同样很明显,既然这种行动方式上的不同,是直接地和必然地由于对我国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这个事实解释的不同而产生的,所以,马克思主义者在进行理论争辩时,只限于证明这个资产阶级(在目前的社会经济组织之下)产生的必然性和不可避免性(司徒卢威先生那本书正是这样做的);既然民粹主义者避而不谈这种解释方法的不同,而一味谈论黑格尔主义和“对个人的残忍”[注:米海洛夫斯基先生语,1894年《俄国财富》第10期。],那么,这只是清楚地表明他软弱无能而已。

“在西欧,第三等级的历史是异常悠久的……不管宿命论者的学说怎样,我们当然不会把这历史全部重演;我国第三等级的开明代表也当然不会全部套用以往用过的那些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一定会因时因地从中选择最合适最适当的手段。他们为了剥夺农民土地和造成工厂无产阶级,当然不会采用粗暴的武力或同样粗暴的清洗领地的手段……”

“不会采用……”?!!只有抱着自我陶醉的乐观主义的理论家才会故意忘却过去和现在业已表明“就是如此”的那些事实,才会想入非非,希望将来会“不是如此”。这当然是欺人之谈。

“……而会去消灭村社土地占有制,去造成农场主这一人数不多的富裕农民阶级[注:即使不消灭村社,那也能顺利实现,因为根据地方自治局统计的证明,村社丝毫不消除农民的分裂。],总之是会采用那些使经济上的弱者自行灭亡的手段。他们今天不会成立行会,但将建立信贷社、原料供应社、消费社和生产合作社,这些社说是要为全体谋幸福,实则只会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他们不会为组织财产继承法院而操心,但将为制定鼓励勤劳、戒酒、上学的法令而奔命,在这些方面活跃的只有年轻的资产阶级,因为群众仍将照旧酗酒,愚昧无知,并为他人劳动。”

请看,这里对这些信贷社、原料供应社和其他各种的社,对这些促进勤劳、戒酒、上学的措施,对我国今天的自由主义民粹派书刊(包括《俄国财富》在内)所如此关心的这一切,作了多么出色的描写。马克思主义者只能把上面所说的话强调一番,只能完全同意:的确这一切不外是代表第三等级的东西,因而,关心这一切的人不外是小资产者。

上面那段引文给了现代民粹派一个应有的回答,因为现代民粹派看到马克思主义者鄙视这类措施,于是得出结论说:马克思主义者想当“旁观者”,想袖手不管。是的,对于资产阶级的活动马克思主义者当然永远不会插手,永远会采取“旁观者”的态度。

“这个阶级(即来自民间的小资产阶级)是资产阶级大军的前哨、散兵线和先锋队,可惜它的作用很少为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所注意。其实它的作用,我们再说一遍,是非常重要的。村社被破坏,农民被剥夺土地,造成这种情况的,决不只是贵族和骑士,而且还有自己的兄弟,即也是来自民间的人,他们有行动机灵和阿谀逢迎的本领,深蒙贵族惠爱,以浑水摸鱼或明火抢劫的方式掠得了若干资本,上层等级和立法机关都伸手援助他们。他们被称为人民中最勤劳、最能干、最清醒的分子……”

这种观察从事实方面看是很正确的。的确,剥夺土地的主要是“自己的兄弟”,即小资产者。但民粹主义者对这一事实的理解是不能令人满意的。第一,他们不区别两个对抗的阶级,即封建主阶级和资产阶级、“旧贵族”制度和“新小市民”制度的代表,不区别两种不同的经济组织制度,看不见后一阶级同前一阶级相比具有进步作用。第二,他们认为资产阶级的发展是靠抢劫、机灵、阿谀等等,其实,商品生产基础上的小经济必然把最清醒、最勤劳的业主变为小资产者,因为他们有“储金”,这些“储金”借助周围的关系逐渐变成资本。请看看我国民粹派作家在描述手工业和农民经济时对这一点是怎样说的吧。

“……这甚至不是散兵线和先锋队,而是资产阶级的主力军,是编成队伍的作战士兵,指挥他们的,是校官、尉官、各部队长官以及由政论家、演说家和学者[注:应该加上行政官、官僚。否则,“总参谋部”的成员就列举得不完全,而这种缺陷是不应有的,特别是从俄国情况来说是不应有的。]组成的总参谋部。没有这支军队,资产阶级就不能有所作为。难道为数不足三万的英国大地主,没有农场主的帮助而能管得住几千万的饥民吗?!农场主,从政治意义上说是名副其实的战士,从经济意义上说是实行剥夺的细胞……在工厂中,起农场主作用的是领班和帮工,他们得到很高的薪金,这不仅因为他们的技术较为高超,而且为的是要他们监督工人,要他们最后下工,要他们不让工人提出增加工资或减少工时的要求,要使厂主能指着他们说:‘看,我们对好好干活并给我们带来好处的人,付给多么优厚的报酬’;在工厂中起同样作用的,还有与厂主和厂方关系最密切的小店主、办事员、各种各样的监工以及诸如此类血管中还流着工人的血而灵魂已整个为资本所盘踞的小吸血虫。〈完全正确!——克·土·〉当然,我们在英国看到的,在法国、德国和其他国家中也可以看到。〈完全正确!在俄国也一样可以看到。——克·土·〉在某种场合下,在局部方面可能有所不同,但就是这些方面多半也是一样的。法国资产阶级在上个世纪末叶战胜了贵族,或者不如说是利用了人民的胜利,从人民中挑出小资产阶级,这个阶级帮助掠夺而且自己也掠夺人民,把人民交给冒险分子支配……当著作界向法国人民高唱颂歌的时候,当他们赞美人民伟大、宽宏和热爱自由的时候,当这些崇敬人民的袅袅香烟弥漫于法国全境的时候,资产阶级这只猫却在一旁吃小鸡,而且把它几乎吃完了,给人民只剩下些骨头。大受赞美的民有土地实际上少得微不足道,甚至往往不足以缴纳捐税……”

我们来看看这一段话。

第一,我们很想问问这位民粹主义者:在我国是谁“利用了对农奴制”、对“旧贵族阶层的胜利”呢?大概不是资产阶级。当我国“著作界高唱颂歌”(即作者刚才说的颂歌)赞美人民,赞美对人民的爱,赞美人民的宽宏,赞美村社的特点和好处,赞美村社内“各社会阶层的相互迁就和同心协力的活动”,赞美整个俄国是一个大劳动组合而村社是“农民的思想和行动所环绕的中心”等等,等等,等等(自由主义民粹派书刊至今还在——虽然是用悲调——歌颂这一切)的时候,我国“人民”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呢?农民的土地果真没有被剥夺吗?资产阶级这只猫没有吃小鸡,没有把它几乎吃完吗?“大受赞美的民有土地”“实际上”不是“微不足道”,其所缴纳的税款没有超过收入吗?[注:不仅象法国那样是“往往”如此,而且已成通例,不仅超过百分之几十,甚至超过百分之几百。]没有,只有“神秘主义者和形而上学者”才会这样断定,认为这是事实,拿这一事实作为出发点来判断我国的事情,来开展自己的活动,而这种活动的目的并不是“为祖国”探寻“另外的道路”,而是在目前这条已经完全确定的资本主义道路上努力奋斗。

第二,把作者的方法与马克思主义者的方法比较一下是有意思的。用具体的论断比用抽象的设想可以更为清楚地阐明二者的区别。为什么作者要说法国“资产阶级”在上个世纪末叶战胜了贵族呢?为什么把多半是而且几乎纯粹是知识分子的活动叫作资产阶级的活动呢?其次,当时出台活动的,即剥夺农民土地、横征暴敛的,难道不就是政府吗?最后,当时象俄国自由派与民粹派过去和现在那样谈论热爱人民、人人平等、大家幸福的,难道不就是这些活动家吗?既然如此,能不能把这一切都归到“资产阶级”身上呢?把政治运动和思想运动都归结为赚钱,这种看法是否太“狭隘”呢?请看,在俄国马克思主义者就我国农民改革(他们认为改革的差别只是在“局部方面”),就整个改革后的俄国发表了同样的意见时,人们向他们提出的一大堆问题也就是这些问题。再说一遍,我这里说的不是我们的观点实际正确不正确,而是这位民粹主义者在这里所用的方法。他是拿结果(“实际上”民有土地微不足道,猫“吃”小鸡,并且“吃完了”小鸡),而且纯粹是经济的结果作为衡量标准的。

试问,为什么作者只把这种方法运用于法国,而不愿将它运用于俄国呢?须知方法在任何地方都应该是一样的。既然在法国您追寻政府和知识分子的活动所代表的利益,为什么在神圣的俄罗斯您不追寻它们呢?既然在那里您的标准是民有土地“实际上”如何如何,为什么在这里您的标准却是民有土地“可能”会如何如何呢?既然在那里,当有人明明看到“吃小鸡”的事实而还赞美人民及其宽宏大量的时候,您能公正地表示反感,为什么在这里,当有人明明看见连您也承认确属无疑的“吃小鸡”的事实,而还说“各社会阶层的相互迁就”、“人民的合群精神”、“人民工业的需要”等等的时候,您却不能象对资产阶级哲学家那样,对他们表示厌弃呢?

答案只有一个:因为您是小资产阶级思想家,因为您的思想,也就是一般民粹主义的思想,而不是甲某、乙某、丙某的思想,是小生产者的利益和观点的反映的结果,而决不是“纯粹”[注:瓦·沃·先生语,见《我们的方针》以及1894年《星期周报》第47—49期。]思想的结果。

“但在这方面对我们特别有教益的还是德国,它也和我国一样较晚实行资产阶级改革,因而它不是在肯定的意义上而当然是在否定的意义上运用了别国的经验。”作者转述瓦西里契柯夫的话说:德国农民成分复杂,农民按权利、财产和份地面积分成不同的类别。整个过程使得“农民贵族”即“非贵族出身的小地产所有者等级”形成起来,使群众由“业主变为小工”。“最后,1849年颁布的半贵族、半小市民的宪法,把选举权只给了贵族和有产的小市民,这样就大功告成,而且切断了改善工人生活的一切合法道路。”

独特的见解。宪法“切断了”合法道路?!这还是俄国民粹派好心的旧理论的反映,按照这一理论“知识分子”应牺牲“自由”,因为这种自由只为知识分子服务而把人民交给“有产的小市民”去支配。我们不准备反驳这一荒谬反动的理论,因为现代民粹派,特别是直接反对我们的《俄国财富》的政论家先生们已经放弃了这一理论。但我们不能不指出,这些民粹主义者放弃这种思想,向前迈进一步,公开承认俄国目前所走的道路,不再空谈另外的道路的可能性,从而也就最终地肯定了自己的小资产阶级性,因为对阶级斗争一窍不通而坚持实行小市民式的微小改良,必然使他们投靠自由派,而反对那些站在“对立者”方面、认为对立者是这里所说的幸福的唯一创造者的人们。

“德国当时有许多人都在为解放纵情狂欢,10年、20年、30年以至更长时间地纵情狂欢,他们认为对改革的任何怀疑和不满都有利于反动势力而予以诅咒。他们当中老实的人认为人民好象是脱缰之马,仍然可以关进马厩,重新负起邮政运输的任务(这决不是任何时候都能做到的)。但这里也有一些骗子,他们对人民阿谀奉承,而在暗地里进行相反的活动,他们对痴心热爱人民的呆子表示亲近,为的是这些人可以欺骗和利用。哎哟,这些痴心的呆子呵!一旦内争兴起,他们决不是每个人都有准备的,决不是每个人都能应付的。”

这几句话讲得很妙,很好地概括了俄国旧民粹主义的优良传统,我们可以借用它们来说明俄国马克思主义者对待俄国现代民粹主义的态度。在这样借用的时候,并不需要作多大的修改,因为两国的资本主义发展过程都是一类的,反映这一过程的社会政治思想也是一类的。

统治着和支配着我国“先进”著作界的一些人,也是大谈“我国农民改革与西欧的改革根本不同”、“人民〈原文如此!〉生产已被批准”、伟大的“分地”(这是赎买呀!!)等等,因此,等待着长官恩赐所谓“劳动社会化”的奇迹,“10年、20年、30年以至更长时间地”等待着,而我们刚才说过的那只猫却吃着小鸡,它同时带着腹饱心安的兽性的温存望着那些“痴心的呆子”,听他们谈论必须为祖国选择另外的道路,谈论“逼近的”资本主义的害处,谈论以信贷、劳动组合、共耕制和诸如此类天真的缀补办法来帮助人民。“哎哟,这些痴心的呆子呵!”

“我们,主要是我国农民,现时也经历着这种第三等级的形成过程。俄国在这方面落后于整个欧洲,甚至落后于贵族女校的同学,确切些说,落后于女校毕业的实习生——德国。在欧洲各处,城市是繁殖第三等级的主要温床和酵母。在我国则相反”,城市居民少得不可比拟……“其所以不同,主要原因是我国人民土地占有制使居民固守在农村中。在欧洲,城市人口的增长是与剥夺人民的土地和工厂工业的发展紧密联系着的,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工业的发展需要廉价的劳动和充分的劳动供应。当欧洲农民被迫离乡背井到城市谋生的时候,我国农民只要还有力量就固守着土地。人民土地占有制是农民阵地上的主要战略据点和主要制高点,小市民的首领们深知它的重要意义,所以才使出全副本领和全部力量来对付它。因此,也就产生了对村社的种种攻击,也就出现了为数众多的使耕作者与土地脱离关系的方案,以便合理经营农业,繁荣工业,争取民族的进步和光荣!”

这里已清楚地反映出民粹主义理论的肤浅:它因幻想“另外的道路”而对现实作了不正确的估计,把农民土地占有形式(不管是村社占有还是个体农户占有)这种不起根本作用的法律制度看作“主要的据点”,认为我国小农经济是一种特殊的东西,好象它按其政治经济组织类型来说,不是与西欧手工业者和农民的经济完全相同的一般的小生产者的经济,而是某种“人民的”(!?)土地占有制。按照我国自由主义民粹派书刊的习惯用语,所谓“人民的”就是说没有对劳动者的剥削,这样,作者在自己的评述中就抹杀了在我国农民经济中也象在“村社”之外一样存在着占有额外价值、为他人劳动这种确切无疑的事实,从而为温情的和甜蜜的欺人之谈大开方便之门。

“我国现在的村社,土地少,赋税负担重,村社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保障。农民的土地本来不多,现在由于人口的增长和地力的衰减而显得更少了;赋税的负担不是减轻而是加重;手工业寥寥无几;在本地找外水的机会更少;农村中的生活如此困苦,以至整乡整乡的农民不得不抛下妻室儿女,远出谋生。这样,许多县份都荒凉起来……在这些艰难的生活条件的影响下,一方面,从农民中分出一个特殊的阶级,即年轻的资产阶级,他们力图从别人手中独力购买土地,力图从事其他的营生,如经商,放高利贷,组织由自己领导的工人劳动组合,接受各种包工合同和进行诸如此类的勾当。”

这一段话值得很详细地加以研究。

这里我们看到:第一,肯定了某些事实,这些事实简言之就是农民纷纷逃亡;第二,对这些事实作了评价(否定的);第三,对这些事实作了解释,而直接由这种解释产生的整套纲领虽然这里没有陈述,但大家都非常清楚(增加土地,减轻赋税,“振兴”和“发展”手工业)。

必须强调指出,从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看来,一二两点是完全正确和绝对正确的(不过,我们马上就会看到,这两点表达得极其不能令人满意)。第三点则毫无可取之处[注: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在与民粹派论战时,总是注重解释、理解,注重客观方面。]。

现在来解释一下。第一点是正确的。事实的确如此:我国的村社并不是一种保障,农民是在抛弃家乡,离开土地——这里应该说农民被剥夺,因为他们(根据私有权)原来握有一定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按一项专门的法律规定,由村社赎买的土地也交给农民各自经营),而现在却失去这些生产资料了。的确,手工业“日益衰落”,就是说,农民在这方面也被剥夺,失去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抛弃家庭织布业去当修铁路的工人,当泥水匠,当小工等等。农民失去的生产资料落入一小撮人手中,成为剥削劳动力的泉源——资本。因此,作者说得对,这些生产资料的占有者成了“资产阶级”,即成了在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组织下支配“人民”劳动的阶级。作者对这一切事实都正确地肯定了,并对它们的剥削意义作了正确的估计。

当然,从上面的叙述中读者已经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者对这些事实的解释是完全不同的。民粹主义者认为这些现象的产生,是由于“土地少”、赋税负担重、“外水”减少,就是说,是由于政策方面——土地政策、赋税政策、工业政策方面的特点,而不是由于必然产生这种政策的社会生产组织方面的特点。

这位民粹主义者说:土地少,而且愈来愈少。(我甚至不必拿该文作者的话作根据,而拿民粹主义学说的一般原理作根据也可以。)这句话十分正确,但您为什么只说土地少,而不添上一句,说卖得少呢?我国农民向地主赎买自己的份地,这是您知道的。为什么您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在少上,而不放在卖上呢?

单是这种出卖和赎买的事实,就已说明用钱来买生产资料的原则是占统治地位的,在这种原则下,劳动者反正要失去生产资料,不管生产资料是卖得多还是卖得少。您抹杀这一事实,就等于抹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因为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才能产生这种出卖。您抹杀这一事实,您就是拥护这个资产阶级社会,您不过是变成一个议论土地卖得多还是卖得少的政客。您看不见:单是赎买这一事实就已证明,以自己的利益推动社会实现了“伟大的”改革并亲自进行了这种改革的人,他们的“灵魂已整个为资本所盘据”;自由主义民粹派的“社会”既然依靠着改革后建立起来的制度,主张以各种方法改善这种制度,也就只看见“资本主义的月亮”的光华了。正因为如此,这位民粹主义者才怀着这样的仇恨反对那些坚决站在完全不同立场上的人们。他大叫起来,说他们不关心人民,说他们想剥夺农民的土地!!

他,这位民粹主义者,是关心人民的,他不想剥夺农民的土地,他希望农民有(卖给农民)更多的土地。他是一个诚实的小店主。固然,他没有提到土地不是白送而是出卖的,但难道在店铺中还用说买东西要付钱吗?这种道理是谁也知道的。

很明显,他是仇恨马克思主义者的,因为马克思主义者说:只能依靠已与这个小店主社会“分开”的、已同这个社会“隔离”(如果可以使用米海洛夫斯基和尤沙柯夫先生之流的这些典型小资产阶级用语的话)的人们[注:民粹派先生们除对赎买的资本主义性质只字不提和毫不了解外,还小心地避开这一事实:一方面,农民“土地少”,另方面,最好的土地都在“旧贵族”阶层的代表手里。]。

我们继续看下去吧。“手工业寥寥无几”,——这就是这位民粹主义者对手工业的看法。而这种手工业是怎样组织的,他又是只字不提。一切手工业,不论是“日益衰落”或“日益发展”的,都是按资本主义方式组织起来的,都是使劳动者完全受包买主、商人等等的资本奴役的,对这一切,这位民粹主义者泰然地置之不理,他只忙于提出进步办法、技术改良、劳动组合等等小市民要求,似乎这类措施多少能触动资本统治一切的事实。无论在农业或加工工业方面他都拥护现有的组织,不攻击这种组织本身,而只攻击它的种种缺陷。至于说到赋税,那么在这方面,这位民粹主义者已自己驳斥了自己,突出地表现了民粹主义的基本特点——善于妥协。在前面他自己断言,只要占有额外价值的制度存在,任何捐税(甚至所得税)都是由工人负担,但同时他又不拒绝和自由派社会谈论税额的高低,并本着“公民的正直精神”向税务司提出适当的建议。

总而言之,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原因不在于政策,不在于国家,也不在于“社会”,而在于俄国目前的经济组织制度;问题不在于“机敏的人”或“奸诈之徒”浑水摸鱼,而在于“人民”是两个互相对立、互相排斥的阶级:“社会上一切起作用的力量形成两种势均力敌、相互对立的力量”。

“那些从利益上关心确立资产阶级制度的人,看见自己的计划破产[注:这么说来,消灭村社计划的破产就等于战胜了“确立资产阶级制度”的人的利益!!

这位民粹主义者用“村社”编出一套小市民的空想,陷进想入非非而忽视现实的境地,竟认为反对村社的计划就是要完全确立资产阶级制度,实际上这不过是在业已完全“确立”的资产阶级制度的基础上所施展的政客手腕而已。

在他看来,反对马克思主义者最有力的论据,就是他以洋洋得意的神情提出的一个问题:不,您说说看,您想不想消灭村社?想还是不想?在他看来,这就是全部问题,全部“确立”。他根本不想了解,从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看来,“确立”是早已实现和无可挽回的事实,无论消灭村社或巩固村社都不能触动它,因为现在资本既统治着村社的农村,也同样统治着个体农户的农村。

这位民粹主义者极力把更彻底的反对“确立”说成是为确立而辩护。快要淹死的人连一根稻草也想抓住。]并不干休:他们时时刻刻向农民唠叨说,一切要怪村社、连环保、土地重分制和纵容懒汉和酒鬼的村社制度;他们为富足的农民举办信贷社,为占有整片土地的人筹集小额农贷;他们在城市中开办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和其他各种学校,上这些学校的依然只是有钱人家的子弟,而大批儿童仍无处求学;他们用展览会、奖金和配种站出租的纯种公畜等等帮助富裕农民改良牲畜品种。这一切微小的努力聚积成一个可观的力量,对农村起着瓦解的影响,使农民日益分裂为两部分。”

对“微小的努力”描写得很好。作者认为这一切微小努力(即《俄国财富》和我国全部自由主义民粹派刊物目前那么热心拥护的微小努力)意味着、反映着、实现着“新小市民”阶层、资本主义制度,这种看法是完全正确的。

这个事实恰好就是马克思主义者对这种努力持否定态度的原因。而这些“努力”无疑是小生产者的切身愿望,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这一事实证明了他们的一个基本原理的正确性:不可把农民看作劳动思想的代表,因为他们在资本主义经济组织下是小资产者,所以他们拥护这个制度,在自己生活(和自己思想)的若干方面接近于资产阶级。

我们也不妨用这段话来强调下面一点。马克思主义者对“微小的努力”的否定态度特别引起民粹派先生们的非难。我们只要向他们提起他们的前辈,就可表明曾经有过一个时候,民粹派对这一点是有另外看法的:那时,他们并不这样乐意地和热心地进行妥协[虽然正如该文所证明的,终于还是妥协了];那时,我不说他们懂得,但他们至少已感觉到这一切努力的资产阶级性;那时,只有最幼稚的自由主义者才谴责对微小的努力的否定是“对人民表示悲观”。

民粹派先生们与这些代表“社会”的自由主义者的愉快交往,看来已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不能满足于资产阶级进步的“微小的努力”,决不等于完全否定局部的改良。马克思主义者决不否定这些措施的某些(虽然是微不足道的)好处,这就是它们能使劳动者的生活得到某些(虽然是微不足道的)改善,会加速高利贷、盘剥等等特别落后的资本形式的死亡,使它们更快地转化为更现代化的和人道的欧洲资本主义形式。因此,如果有人问马克思主义者应不应该采纳这种措施,那他们当然会回答说应该,但同时也会说明自己对这种措施所要改善的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态度,也会说明自己所以同意,是因为希望加速这个制度的发展,从而加速其末日的到来。[注:这不仅指开办“技术学校和其他学校”,改进农民和手工业者的技术,而且指“扩大农民占有的土地”,发放“贷款”等等。]

“我国农民和德国农民一样,按权利和财产分为不同的类别(国家农民、皇族农民[87]、前地主农民——其中又分为得到全份份地的农民、得到半份份地的农民和得到四分之一份地的农民——和家奴);村社生活方式不是我国普遍的生活方式;在西南边疆区,我们可以看到个人占有土地的情形,也就是说,看到有畜力的、无马的[注:见本卷第30页。——编者注]、种菜蔬的、当雇农的和当世袭租地户的农民,其中一部分人有地100俄亩以上,而另一部分人则没有一寸土地;波罗的海沿岸各省的土地制度与德国的土地制度完全相同,如此等等。如果我们注意到了这些情况,那就可以看到资产阶级在我国也是有基础的。”

这里不能不指出作者因耽于幻想而夸大了村社的作用。犯了民粹派的老毛病。照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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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对民粹主义社会学的批判

作者认为“俄国经济独特发展论”是民粹主义的“实质”和“基本思想”。用他的话说,这种理论有“两个主要来源:(1)关于个人在历史过程中的作用的一定学说,(2)关于俄国人民具有特殊的民族性格和民族精神以及特别的历史命运这样一种直觉的信念”(第2页)。作者在解释这句话的附注中指出,“民粹主义的特点就是它有十分确定的社会理想”[注:“十分确定的理想”一语当然不能从字面上来理解,就是说,不能理解为民粹派已经“十分确定地”知道他们希望的是什么。如果这样理解,那就完全不对了。“十分确定的理想”只应了解为直接生产者的思想,虽然这种思想是极其模糊的。],并说他在后面要叙述民粹派的经济世界观。

这种对民粹主义实质的评语,我觉得需要作些修改。这种评语过于抽象,过于唯心,它虽然指出了民粹主义中的主导的理论思想,但既没有指出民粹主义的“实质”,也没有指出民粹主义的“来源”。因此,为什么上述理想能够同对独特发展的信仰、同关于个人作用的特殊学说结合起来,为什么这些理论成了我国“影响最大的”社会思潮,仍然是十分不清楚的。既然作者在谈“民粹主义的社会学思想”(第1章标题)时,未能限于谈纯粹社会学问题(社会学中的方法),还涉及了民粹派对俄国经济现实的看法,那么,他就应该指出这些看法的实质。可是,作者在上述附注中只做了一半。民粹主义的实质就是从小生产者、小资产者的角度代表生产者的利益。司徒卢威先生在他用德文写的评论尼·—逊先生著作的那篇文章(1893年《社会政治中央导报》第1期)中,称民粹主义为“民族社会主义”(1893年《俄国财富》第12期第185页)。“民族”二字,如果是对俄国旧民粹主义来说,则应改为“农民”,如果是对现代民粹主义来说,应改为“小市民”。民粹主义的“来源”是小生产者阶级在改革后的资本主义俄国占了优势。

这个评语必须解释一下。我用“小市民”一词不是指它通常的含义,而是指它在政治经济方面的含义。在商品经济体系中从事经营的小生产者,——这就是构成“小资产者”、Kleinbürger或是其同义语小市民这一概念的两个特征。因此,这一概念既适用于农民,也适用于手工业者,民粹派一向把他们同等看待,是十分有道理的,因为二者都是为市场而工作的生产者,所不同的只是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而已。其次,我是根据下面一点来把旧民粹主义[注:所谓旧民粹派,我不是指推动《祖国纪事》的那些人,而是指“到民间去”的那些人。]和现代民粹主义区别开来的:旧民粹主义是一个相当严整的学说,它形成于这样一个时代,那时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还很薄弱,农民经济的小资产阶级性质还根本没有显露出来,学说的实践方面还是纯粹的空想,那时民粹派坚决地离开了自由派“社会”而“到民间去”。现在就不同了,俄国的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已无人否认,农村的分化已是无可争辩的事实。民粹派那种幼稚地信赖“村社”的严整学说只剩下残缺不全的片段了。在实践方面,空想已为提出小资产阶级“进步办法”的决非空想的纲领所代替,只有冠冕堂皇的词句,还使人想到这些可怜的妥协办法和那些希望祖国走更好的独特道路的幻想有着历史上的联系。我们看到,现在不是同自由派社会疏远,而是十分令人感动地同它亲近。正是这一变化使我们不得不把农民思想和小资产阶级思想区别开来。

对民粹主义实际内容的看法所以必须作这种修正,更重要的原因是司徒卢威先生的叙述存在着一个主要缺点,即上面所说的过于抽象,这是第一。第二,司徒卢威先生没有受到约束的那个学说的“若干基本”原理,正是要求把社会思想归结为社会经济关系。

我们现在就来尽力证明:要是不这样归结,即使民粹派的纯理论的思想,如社会学中的方法问题,也是弄不清楚的。

司徒卢威先生指出,米尔托夫和米海洛夫斯基两位先生对民粹派关于社会学中的特殊方法的学说阐述得最为透彻,他给这个学说下了一个评语,说它是“主观唯心主义”,并从上述两人的著作中摘引了许多话来证实这一点,而这些话是值得研究一下的。

两位作者都把历史是由“进行斗争的单独的个人”创造的这一原理放在第一位。“个人创造历史”(米尔托夫)。米海洛夫斯基先生说得更明白:“具有自己的一切思想和感情的活的个人,冒着风险成为历史活动家。是他,而不是什么神秘力量提出历史的目标,并且突破自然界和历史条件的自发力量所造成的重重障碍而推动事变向目标前进。”(第8页)历史是由个人创造的这一原理在理论上毫无意义。全部历史本来由个人活动构成,而社会科学的任务在于解释这些活动,因此指出“干涉事变进程的权利”(司徒卢威先生摘引的米海洛夫斯基先生的话,第8页)不过是毫无意思的同义反复。这在米海洛夫斯基先生上述那段话里表露得特别明显。他说,活的个人突破历史条件的自发力量所造成的重重障碍而推动事变前进。这些“历史条件”是什么呢?按作者的逻辑,又是另一些“个人”的活动。活的个人突破另一些活的个人所造成的重重障碍而推动事变前进,这是多么深奥的历史哲学呵!为什么把一部分活的个人的活动称作自发的,而对另一部分活的个人又说他们“推动事变”向着预定目标前进呢?显然,在这里要找出什么理论内容来,那几乎是徒劳无益的举动。全部问题在于给我们的主观主义者提供“理论”材料的那些历史条件,向来就是(现在也是)对抗关系,它们造成了对生产者的剥夺。主观主义者不能理解这些对抗关系,不能从中找出“单独的个人”可以依附的社会成分,因此只得编造一些理论来安慰“单独的”个人,说历史是“活的个人”创造的。有名的“社会学中的主观方法”除了表现好的愿望和坏的理解外,根本不表现别的什么东西。作者摘引的米海洛夫斯基先生的进一步推论,鲜明地证实了这一点。

米海洛夫斯基先生说,欧洲的生活“是无意义、无道德地形成起来的,就和自然界中河水的流动和树木的生长一样。河水顺着阻力最小的方向流动,能够冲掉的,即使是钻石矿,它都会冲掉,不能冲掉的,即使是一堆粪,它也要绕过。水闸、堤坝、侧路渠和排水渠是在人的理智和感情的倡导下建造起来的。这种理智和这种感情,在欧洲现代经济制度产生时可以说并没有在场(?——彼·司·)。它们当时还处在萌芽状态,因此,它们对事物的自然的、自发的进程的影响微不足道”(第9页)。

司徒卢威先生打了一个问号,但我们不懂他为什么把问号只打在一个词的后面,而不打在整句话的后面,要知道这一整句都是空洞到极点的废话!理智和感情在资本主义产生时没有在场,——这是什么胡说?资本主义不是人与人之间的一定关系又是什么呢?而没有理智和感情的人我们还没有见过。那时“活的个人”的理智和感情对“事物的进程”的影响“微不足道”,——这是什么谎言?完全相反。人们正是在头脑健全、神志清醒的时候建造起十分巧妙的水闸和堤坝,把不肯屈服的农民赶入资本主义剥削的河道;他们修建起十分奥妙的政治措施和财政措施的侧路渠,使那些并不以经济规律的作用为满足的资本主义积累和资本主义剥夺顺着这些水渠奔流下去。总之,米海洛夫斯基先生的这一切说法是荒谬绝伦的,不能只用理论错误来解释。这一切说法完全是由于这位作家所持的小市民观点。资本主义已经十分清楚地显露出自己的发展趋势,它把自己固有的对抗发展到了极点;利益的矛盾已开始具有一定的形式,甚至已反映到俄国的立法中,——虽然如此,但小生产者却置身于这一斗争之外。他由于自己的一点点产业而对旧的资产阶级社会恋恋不舍,因此,他虽然受到资本主义制度的压迫,却不能理解自己受压迫的真正原因,还在以幻想安慰自己,说一切不幸都是由于人们的理智和感情还处于“萌芽状态”。

这位小资产者思想家接着往下说:“当然,人们时刻都在竭力设法影响事物的进程。”

“事物的进程”就是人们的活动和“影响”,并没有更多的东西,因此这又是一句废话。

“但他们这样做时,以最贫乏的经验为指南,受了最低级的利益的促使;所以很明显,这些领导者只能在极罕有的情形下偶然地把人们推上现代科学和现代道德观念所指示的道路。”(第9页)

这是由于不能使自己的“理想”接近任何迫切的利益而申斥“利益低级”的小市民道德,这是对已经发生的、明显地影响了现代科学和现代道德观念的分裂置之不理的小市民态度。

米海洛夫斯基先生论断中的这一切特点,在他谈到俄国问题时,显然是原封未动的。他“衷心欢迎”某位雅柯夫列夫先生的异常古怪的谬论:俄国是一块白板[95],它可以从头开始,可以避免其他国家的错误等等。说这些话的人完全意识到,在这块白板上,拥有大地产和巨大政治特权的“旧贵族”制度代表人物还有很牢固的地位,而带来各种“进步”的资本主义也在迅速成长。小资产者怯懦地闭眼不看这些事实而飞到天真幻想的境界,认为“我们现在开始在一个科学已掌握某些真理和赢得某些威信的时代里生活”。

总之,司徒卢威先生所摘引的米海洛夫斯基先生的这些论断,已显露出民粹主义的社会学思想的阶级根源。

我们对司徒卢威先生给米海洛夫斯基先生的一项批评不能不表示异议。作者说:“在他看来,不可克服的历史趋势,即一方面应当成为个人和社会集团合理活动的出发点,另一方面应当成为这种活动所必须遵守的界限的那种历史趋势是不存在的。”(第11页)

这是客观主义者的语言,而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唯物主义者)的语言。这两种概念(观点体系)是有差别的,我们应当加以说明,因为司徒卢威先生这本书的主要缺点就是没有完全弄清这一差别,这表现在他的大部分论断中。

客观主义者谈论现有历史过程的必然性;唯物主义者则是确切地肯定现有社会经济形态和它所产生的对抗关系。客观主义者证明现有一系列事实的必然性时,总是有站到为这些事实辩护的立场上去的危险;唯物主义者则是揭露阶级矛盾,从而确定自己的立场。客观主义者谈论“不可克服的历史趋势”;唯物主义者则是谈论那个“支配”当前经济制度、促使其他阶级进行种种反抗的阶级。可见一方面,唯物主义者贯彻自己的客观主义,比客观主义者更彻底、更深刻、更全面。他不仅指出过程的必然性,并且阐明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经济形态提供这一过程的内容,究竟是什么样的阶级决定这种必然性。例如,在目前这种场合,唯物主义者不会满足于肯定“不可克服的历史趋势”,而会指出存在着一定的阶级,这些阶级决定着当前制度的内容,而且使生产者除了自己起来斗争就不可能有别的出路。另一方面,唯物主义本身包含有所谓党性,要求在对事变作任何评价时都必须直率而公开地站到一定社会集团的立场上。[注:说明司徒卢威先生没有完全贯彻唯物主义、没有把阶级斗争理论坚持到底的具体例子,将在下面随时指出。]

作者批评了米海洛夫斯基先生之后,接着就批评并不是什么独立的和值得注意的人物尤沙柯夫先生。司徒卢威先生十分恰当地批评了他在社会学方面的论断,指出这些论断是“毫无内容的”“冠冕堂皇的词句”。但是尤沙柯夫先生和米海洛夫斯基先生间的非常突出的(对一般民粹主义来说)差别,还是值得谈谈的。司徒卢威先生指出了这个差别,称尤沙柯夫先生为“民族主义者”,而米海洛夫斯基先生呢,则“从来与任何民族主义格格不入”,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认为“人民真理的问题不仅包括俄国人民,而且包括整个文明世界的劳动者”。我觉得透过这一差别还可以看出小生产者双重地位的反映:一方面他是进步分子,因为照尤沙柯夫先生无意流露出来的恰当的说法,他开始“与社会分离”;另一方面他是反动分子,因为他在尽力维持自己小业主的地位并竭力阻碍经济的发展。因此,俄国民粹主义也能够把学说的进步的民主的方面和博得《莫斯科新闻》[96]同情的反动方面结合起来。至于后一方面,我想很难再比司徒卢威先生引用的尤沙柯夫先生的下面一段话描述得更明显的了。

“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只有农民才是纯粹劳动思想的体现者。看来,这一思想已被所谓第四等级即城市无产阶级搬上了现代历史舞台,但它的实质已经起了很大的变化,甚至农民也未必能认出它是自己日常生活的一般基础。是劳动权利,而不是神圣的劳动义务,不是汗流满面地谋得自己粮食的义务〈掩藏在“纯粹劳动思想”后面的原来就是这个东西!这是农民……为了服劳役而有谋得粮食的义务这种纯粹农奴制的思想吗?关于这种“神圣”义务的话是说给那些受这种义务压制和迫害的老马听的!![注:作者大概也和小资产者一样,不知道西欧的劳动者早已跨过要求“劳动权利”的发展阶段,他们现在要求的是“懒惰权利”,即摆脱那种摧残和压抑他们的过度劳累的工作而得到休息的权利。]〉;其次是劳动的分立和劳动报酬,是关于公平的劳动报酬的大力宣传,似乎这种报酬不是劳动本身在其成果中创造的〈“这是什么?”——司徒卢威先生问道——“是纯朴的天真还是什么别的东西?”其实更坏。这是对被束缚在土地上而习惯于几乎白白为别人做工的雇农的惟命是从精神的称颂〉;劳动与生活分离而成为一种抽象的(?!——彼·司·)范畴,其表现是在工厂里呆上若干钟点而与工人的日常利益没有任何其他(?!——彼·司·)关系,没有任何联系〈这是小生产者的纯粹小市民式的胆怯心理。他有时从现代资本主义组织中遭受极大的痛苦,但他在世界上最怕的,却是与这个组织彻底“分离”的分子所进行的反对这个组织的重大运动〉;最后,没有定居生活,没有劳动创造的家园,劳动场所经常变动,——所有这一切都是与农民劳动思想格格不入的。先辈传下来的劳动家园,把自己利益跟全部生活融合一起并树立了生活道德(对浸透先辈血汗的土地的热爱)的劳动,——所有构成农民生活方式不可缺少的特点的这一切,都是工人无产阶级完全不熟悉的,因此,后者的生活虽然也是劳动生活,但它是建立在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和以既得权利的原则为依据的)、至多不过是抽象哲学的道德上面的,而农民的道德基础却是劳动、劳动的逻辑和要求。”(第18页)这里赤裸裸地表现了小生产者的反动性,他闭塞无知,因而不得不相信自己负有永世做老马的“神圣义务”;他具有“先辈传下来的”奴才性,他对自己那一点点产业恋恋不舍,生怕丧失这点小产业的心理迫使他甚至拒绝任何关于“公平报酬”的思想并反对一切“宣传”;由于劳动生产率很低,由于劳动者被束缚在一个地方,这点小产业使小生产者变成了野人,而且由于经济条件的关系必然造成他的闭塞无知和奴才性。对这些反动性的破坏,应无条件地归功于我们的资产阶级;它的进步作用正在于它割断了劳动者与农奴制、与农奴制传统的一切联系。中世纪的剥削形式,是被主人对奴仆、当地富农和包买主对当地农民和手工业者、宗法式的“谦逊有礼、留着胡须的富翁”对自己的“伙计”等等个人关系掩盖着的,因此造成了极端反动的思想;而资产阶级则用“象欧洲人一样放荡不羁的大老板”的剥削,即非个人性的、赤裸裸的、毫无掩饰的、因而打破一切荒唐幻想和空想的剥削,代替了和继续代替着这种中世纪的剥削形式。资产阶级破坏了除自己一小块土地什么也不愿知道、也不可能知道的农民以往的孤独生活(“定居生活”),使劳动社会化,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并开始用强力把生产者推上社会生活舞台。

司徒卢威先生在谈到尤沙柯夫先生的这段议论时说:“可见尤沙柯夫先生十分清楚地指明了民粹主义的斯拉夫主义根源”(第18页),随后他在总结自己对民粹主义社会学思想的叙述时又补充说,对“俄国的独特发展”的信仰构成“斯拉夫主义和民粹主义间的历史联系”,因此,马克思主义者同民粹主义者的争论是“斯拉夫主义和西方主义间的意见分歧的自然继续”(第29页)。我觉得这后一论点应该有一定的限制。无庸争辩,民粹主义者所犯的最低级的克瓦斯爱国主义[97]的错误是非常严重的(如尤沙柯夫先生)。同样无庸争辩,忽视马克思的社会学方法和他对有关直接生产者问题的提法,对于想代表这些直接生产者利益的俄国人来说,就等于完全屏弃西方“文明”。但是民粹主义的实质在更深的地方:不在独特发展的学说,也不在斯拉夫主义,而在代表俄国小生产者的利益和思想。所以民粹派中间也有过一些作家(而且是民粹派中间的优秀人物),正如司徒卢威先生也承认的,他们跟斯拉夫派没有丝毫共同的地方,他们甚至承认俄国已走上了和西欧同样的道路。用斯拉夫主义和西方主义两个范畴是根本不能说明俄国民粹主义的问题的。民粹主义反映了在斯拉夫主义和西方主义形成时代俄国实际生活中几乎还不存在的一件事实,即劳动利益和资本利益的对立。它是通过小生产者的生活条件和利益的三棱镜来反映这个事实的,因此反映得不真实,不大胆;它所创造的理论没有提出社会利益的矛盾,而是枉然地指望另外的发展道路,因此,我们的任务就是纠正民粹主义的这个错误,说明哪一个社会集团能够成为直接生产者的利益的真正代表。

——

现在我们来看看司徒卢威先生那本书的第2章。

作者的布局如下:他先提出使人不得不认为唯物主义是社会科学唯一正确的方法的一般性见解,然后叙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最后则把得出的结论用来解释俄国生活中的一些现象。由于这一章的主题特别重要,我们打算比较详细地分析它的内容,并把引起异议的地方一一指出。

作者一开头就完全正确地指出,把社会过程归结为“给自己提出目标”并“推动事变前进”的“活的个人”的活动的那个理论是一种误解的产物。当然,谁也从来没有想说“社会集团是与组成它的个人无关而独立存在的”(第31页),但问题在于“个人,作为具体的个人,是所有过去的和当代的个人即社会集团的派生物”(第31页)。现在把作者的意思解释一下。米海洛夫斯基先生断言,历史是由“具有自己的一切思想和感情的活的个人”创造的。完全正确。可是,这些“思想和感情”是由什么决定的呢?有一种意见认为它们是偶然出现的,而不是从一定社会环境(它是个人精神生活的材料、客体,它从正面或反面反映在个人的“思想和感情”上面,反映在代表这一或那一社会阶级的利益上面)中必然产生的,能不能认真地维护这种意见呢?其次,我们应该按哪些标志来判断真实的个人的真实“思想和感情”呢?显然,这样的标志只能有一个,就是这些个人的活动,——既然这里谈的只是社会的“思想和感情”,那么应该加上几个字:个人的社会活动,即社会事实。司徒卢威先生说:“我们把社会集团和个人分开,我们把前者看作在社会生活基础上产生的并体现在习惯和法律、风俗和道德以及宗教观念上面的人与人间的形形色色的相互关系。”(第32页)换句话说,唯物主义的社会学者把人与人间一定的社会关系当作自己研究的对象,从而也就是研究真实的个人,因为这些关系是由个人的活动组成的。主观主义的社会学者的议论似乎从“活的个人”开始,其实是从下面这点开始的,就是把他认为合理的(因为他把自己的“个人”同具体社会环境隔离开来,从而他就没有可能研究清楚他们的现实的思想和感情)“思想和感情”安在这些个人身上,换句话说,“是从空想开始的”,这一点米海洛夫斯基先生也不得不承认[注:《米海洛夫斯基全集》第3卷第155页:“社会学应该从某种空想开始。”]。其次,因为这位社会学者对于合理不合理的看法本身就反映着(他自己是无意识的)一定的社会环境,所以他从推论中得出的最后结论,虽然在他看来“纯粹”是“现代科学和现代道德观念”的产物,实际上代表的只是……小市民的观点和利益。

最后这一点——即关于个人作用或主观方法的特殊社会学理论,用空想代替了批判的唯物主义的探讨——特别重要,但它被司徒卢威先生忽略了,因此值得稍微谈谈。

我们试拿民粹派关于手工业者的流行议论予以说明。民粹主义者描述了手工业者的可怜生活,他的生产的微不足道,以及包买主对他的残酷剥削,指出包买主把绝大部分产品放进自己腰包,给生产者只剩下几文钱作为一天16—18小时的工作报酬,接着得出结论说:手工业者的生产水平很低,他的劳动受到剥削,这是当前制度的坏的方面。但是,手工业者不是雇佣工人,这是好的方面。必须保持好的方面,消灭坏的方面,为此就要建立手工业劳动组合。这是十足民粹派的论断。

马克思主义者的论断却不同。他了解手工业情况之后,除了提出这个情况是好还是坏的问题外,还提出这一手工业的组织是什么样的组织的问题,即在生产某种产品时手工业者之间的关系是怎样形成的,为什么正是这样而不是那样形成的。于是他看到这种组织就是商品生产,也就是通过市场而彼此联系起来的单独生产者的生产。个体生产者供他人消费的产品只有采取货币形式,就是说,只有预先经过质量和数量两方面的社会计算,才能到达消费者手里,才能使生产者有权获得其他社会产品。而这种计算是在生产者的背后通过市场波动进行的。这些为生产者所不知道的、不以他们为转移的市场波动不能不造成生产者间的不平等,不能不加剧这种不平等,而使一部分人破产,使另一部分人占有货币=社会劳动产品。因此,货币持有者、包买主有权有势的原因是很明显的:在过一天算一天、至多过一周算一周的手工业者中间,只有他占有货币,即占有以前的社会劳动产品,这些产品在他手中变成资本,变成占有其他手工业者的剩余产品的工具。因此,马克思主义者得出结论说,在这种社会经济结构下,生产者遭到剥夺和剥削是完全不可避免的,无产者从属于有产者以及二者利益的对立是完全不可避免的,而这种对立给阶级斗争这一科学概念提供了内容。因此,生产者的利益完全不在于调和这些对立成分,相反,在于加深这种对立,增强关于这种对立的意识。我们看到,商品经济的增长在我们俄国也引起了这种对立的加深:随着市场和生产的扩大,商业资本逐渐变成产业资本。机器工业在彻底摧毁单独的小生产(它早已被包买主根本破坏)而使劳动社会化。赚钱制度在手工业生产中被手工业者的表面独立性和包买主权力的表面偶然性掩盖起来,而现在已日益明显和无可掩盖了。“劳动”过去在手工业中也参加“生活”,那不过是把剩余产品奉送给包买主,现在它正在彻底地同资产阶级社会的“生活分离”。这个社会十分坦率地把它推开,直言不讳地说出自己的基本原则:生产者只有找到乐于占有他的剩余劳动产品的货币持有者,才能获得生活资料。这样,手工业者[及其思想家——民粹主义者]未能理解的东西,即上述对立的深刻的阶级性,生产者自然就明白了。这就是为什么只有这种先进的生产者才能代表手工业者的利益。

现在我们从社会学方法的角度把这两种论断比较一下。

民粹主义者硬说自己是实在论者。“历史是由活的个人创造的”,因此他说,我从对现代制度抱反感的手工业者的“感情”谈起,从他们建立美好制度的思想谈起,而马克思主义者却谈论什么必然性和不可避免性,他是神秘主义者和形而上学者。

这位神秘主义者回答说,的确,历史是由“活的个人”创造的,而我在研究手工业中的社会关系为什么是这样形成而不是那样形成的问题(您甚至没有提出这个问题!)时,也正是研究“活的个人”怎样创造了和继续创造着自己的历史。并且我手里有一个可靠的标准,证明我谈的是“活的”、现实的个人,是现实的思想和感情,这个标准就是:这些个人的“思想和感情”已经表现为行动,已经造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诚然,我从来不说“历史是由活的个人创造的”(因为我觉得这是一句空话),但是,我在研究实际的社会关系及其实际的发展时,也正是研究活的个人活动的产物。您说您在谈论“活的个人”,但实际上您当作出发点的,并不是具有确实由他们的生活条件、由该一生产关系体系所产生的“思想和感情”的“活的个人”,而是木偶,并且您把您自己的“思想和感情”装进它的头里。显然,这样的做法只能产生天真的幻想;生活脱离了您,您也脱离了生活[注:“实践无情地使它(“新的历史道路的可能性”)缩小”;“可以说,它正在日益减少”。(彼·司徒卢威引用的米海洛夫斯基先生的话,第16页)减少的当然不是从来没有过的可能性,而是幻想。幻想减少,倒是好事。]。不仅如此,请您看看,您装进这个木偶头里的是些什么东西,您宣扬的是些什么措施。您向劳动者介绍劳动组合是“现代科学和现代道德观念所指示的道路”时,忽略了一个小小的情况,即我国社会经济的整个组织。您不了解这是资本主义经济,因此,您看不出这个基础上的各种各样的劳动组合不过是微不足道的治标办法,这些办法丝毫不能消除生产资料(货币也包括在内)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这种集中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和广大居民群众备受压迫的现象,至多不过使一小群手工业者升入小资产阶级的行列。您是从劳动者的思想家变成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了。

我们再回头来看看司徙卢威先生。他指出民粹派关于“个人”的论断空洞无物后接着说:“社会学实际上总是力图把个人因素归结为社会根源,想要说明历史演进中某个重大关键的任何尝试都使人确信这一点。谈到‘历史人物’和‘伟大人物’时,总是力图把他说成是某一时代精神的‘体现者’,那个时代的代表,把他的行动、他的成败看成过去全部事物进程的必然结果。”(第32页)这种想要说明社会现象即建立社会科学的一切尝试的总趋势,“鲜明地表现在关于阶级斗争是社会演进的基本过程的学说上面。既然个人不算数,那就需要找出另一种因素来。这种因素就是社会集团”(第33页)。司徒卢威先生完全正确地指出,阶级斗争理论可以说在完成着社会学说的总意图——把“个人因素”归结为“社会根源”。不仅如此,阶级斗争理论第一次完全而彻底地贯彻了这个意图,把社会学提到了科学的程度。能够做到这一步是由于给“集团”这一概念下了一个唯物主义的定义。这个概念本身很不明确,可以作各种理解,既可以把宗教现象也可以把民族志、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的现象看作区分“集团”的标准。而在上述每一领域中都可以用来区分这些或那些“集团”的固定标志是没有的。阶级斗争理论所以是社会科学取得的巨大成就,正是因为它十分确切面肯定地规定了把个人因素归结为社会根源的方法。第一,这个理论制定了社会经济形态的概念。它以人类任何共同生活中的基本事实即生活资料的谋得方式为出发点,把这种生活资料谋得方式和在它影响下形成的人与人间的关系联系起来,并指出这些关系(按马克思的术语是“生产关系”)的体系是社会的基础,政治法律形式和某些社会思潮则是这个基础的外表。按照马克思的理论,每一种这样的生产关系体系都是特殊的社会机体,它有自己的产生、活动和向更高形式过渡即转化为另一种社会机体的特殊规律。这个理论已把重复性这个一般科学的客观标准应用于社会科学,而主观主义者认为把这个标准应用于社会学是不可能的。他们这样论断:由于社会现象错综复杂,形形色色,不把重要的和不重要的现象分开,就不能研究这些现象,而为了把两种现象分开,就需要“有批判头脑”和“品德高尚”的个人的观点,——于是他们就轻而易举地把社会科学变成一系列的小市民道德信条,这种道德的范例,我们已从那位空谈历史的迷途和“科学光芒”所指明的道路的米海洛夫斯基先生那里看到了。正是这些论断被马克思的理论根本打破了。重要和不重要之间的区别已为社会经济结构这一内容和政治、思想形式之间的区别所代替了。以往的经济学家认为,在仅仅存在着特殊的,即历史上一定的生产关系体系的规律的地方也有自然界的规律,对这种观点的批驳也就确切说明了经济结构这一概念本身。主观主义者关于一般“社会”的论断,这种毫无意义的不过是小市民的空想(因为他们甚至没有弄清楚各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可以概括为几种独特的社会机体)的论断,已被对一定的社会结构形式的研究代替了。第二,“活的个人”在每个这样的社会经济形态范围内的活动,这些极为多样的似乎不能加以任何系统化的活动,已被概括起来,并归结为各个在生产关系体系中所起的作用上、在生产条件上、因而在生活环境的条件上以及在这种环境所决定的利益上彼此不同的个人集团的活动,一句话,归结为各个阶级的活动,而这些阶级的斗争决定着社会的发展。这就推翻了主观主义者天真幼稚、纯粹机械的历史观,他们满足于历史是由活的个人创造的这种空洞的论点,而不愿分析这些个人的活动是由什么社会环境决定的,是怎样决定的。主观主义被社会过程是自然历史过程的观点代替了,没有这种观点,当然也就无所谓社会科学。司徒卢威先生很正确地指出:“忽视社会学中的个人,或者确切些说,从社会学中把个人一笔勾销,实质上是追求科学认识的个别事例”(第33页),“个体”不仅存在于精神世界中,而且存在于物质世界中。全部问题在于:“个体”受某些一般规律支配,这就物质世界来说早已肯定,而就社会领域来说,则只是由马克思的理论确定下来的。

除上述一切论据外,司徒卢威先生对俄国主观主义者的社会学理论作了进一步的反驳:“社会学无论如何不能承认我们称之为个体的东西是第一性事实,因为个体(无须进一步解释)这一概念本身和适合这一概念的事实是漫长的社会过程的结果。”(第36页)这是很正确的思想,但是,作者的论证有些不正确的地方,因此更需要谈谈。他引用了齐美尔的观点,后者在其《论社会分化》一书中证明了个体的发展和这一个人所属的集团的分化成正比。司徒卢威先生用这个论点来反对米海洛夫斯基先生关于个体发展和社会分化(“多样性”)成反比的理论。司徒卢威先生反驳他说:“在未经分化的环境中,个人就其单一和无个性来说……将是‘和谐的完整的’。”“现实的个人不可能是‘一般人体所固有的一切特点的总和’,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样完满的内容超过了现实个人的力量。”(第38—39页)“要使个人能够被分化,个人就应该处在已分化的环境中。”(第39页)

从这段叙述中看不清楚齐美尔究竟是怎样提出问题和论证问题的。但从司徒卢威先生的转述来看,对问题的提法也犯了和米海洛夫斯基先生同样的毛病。抽象地议论个体的发展(和福利)对社会分化的依存关系,是完全不科学的,因为要规定一种适合于一切社会结构形式的相互关系是根本不可能的。“分化”、“多样性”等等概念本身可以有完全不同的意义,看把它用在什么样的社会环境。米海洛夫斯基先生的主要错误,也正在于他论断中的抽象教条主义,他企图泛谈一般“进步”,而不去研究某一具体社会形态的具体的“进步”。司徒卢威先生在提出自己的一般论点(上面摘录的)来反驳米海洛夫斯基先生时,重复了他的错误,没有叙述和阐明具体的进步,而陷入了模糊的空虚的教条的泥坑。举个例子来说,“个人和谐的完整性在内容上是由集团的发展程度即分化程度决定的,”——司徒卢威先生这样写道,并给这句话加了着重号。可是应该怎样理解集团的“分化”呢?农奴制的消灭是加剧了还是削弱了这个“分化”呢?米海洛夫斯基先生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是后者(《何谓进步?》);司徒卢威先生的回答大概是前者,因为他援引的是社会分工的扩大。一个指的是等级差别的消灭;另一个指的是经济差别的形成。可见,这个术语很不明确,甚至可以把它安到两个相反的东西上去。再举个例子。从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向大机器工业过渡可以算是“分化”的削弱,因为专业工人之间的细密分工中止了。然而不容怀疑,正是在后一情况下,个人发展的条件有利得多(对工人来说)。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说,问题提法本身就是不正确的。作者自己承认个人和集团之间也存在着对抗(米海洛夫斯基也是这样说)。他补充说:“但生活从来不是由绝对矛盾组成的:生活中的一切都是流动的,相对的,同时各个方面都是经常互相影响的。”(第39页)既然如此,为什么又提出集团和个人之间的绝对的相互关系,即与一定社会形态的严格规定的发展阶段无关的相互关系呢?为什么不把全部论证用来说明俄国演进的具体过程问题呢?作者有这样提出问题的企图,假使他把它贯彻下去,他的论证就会大为增色。“只有分工(按照米海洛夫斯基先生的学说,这是人类的堕落)才为‘个人’的发展创造了条件,而米海洛夫斯基先生为了个人而正当地反对了现代的分工形式。”(第38页)这说得真妙;只是应该把“分工”二字换成“资本主义”,甚至更狭窄些,换成俄国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的进步作用正在于它破坏了使得生产者愚钝和没有可能自己掌握自己命运的、旧有的狭隘生活条件。贸易关系和世界交换的巨大发展,广大居民群众的经常流动,摧毁了氏族、家庭和地域性公社自古以来的束缚,造成了在西欧现代史中起着巨大作用的多种多样的发展,“不同的才能……丰富的社会关系”[注:卡·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第98页及以下各页(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217页及以下各页。——编者注)。]。在俄国,这一过程是在改革后的时代充分显示出来的,当时旧的劳动形式异常迅速地破灭,劳动力的买卖占了第一位,使农民脱离了宗法式的半农奴制家庭,脱离了使人愚钝的农村环境,并以纯粹资本主义的额外价值占有形式代替了半农奴制的额外价值占有形式。这一经济过程在社会方面的反映就是“人格普遍提高”,地主阶级被平民知识分子排挤出“社会”,著作界激烈地攻击对于个人的种种荒诞无稽的中世纪束缚等等。正是改革后的俄国造成了人格和自尊心的提高,这一点民粹派大概是不会争辩的。但是,他们没有提出这是由什么样的物质条件造成的问题。在农奴制度下当然不会有类似的现象,于是民粹主义者欢迎“解放的”改革,没有觉察到自己象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一样陷入了盲目的乐观主义,关于这些历史学家,马克思曾经说过,他们透过“解放的”面纱来看农民改革,没有觉察到这种“解放”只是以一种形式代替另一种形式,以资产阶级的剩余价值代替封建的剩余产品。在我们这里情形也完全一样。正是“旧贵族的”经济制度把居民束缚在一个地方,把他们变成各个世袭领主的一群奴仆,造成了对个人的压制。其次,也正是资本主义使个人摆脱了农奴制的一切束缚,使他变成商品所有者(作为商品所有者来说,他和其他任何商品所有者是平等的),独立地和市场发生关系,同时造成人格的提高。民粹派先生们听到别人说俄国资本主义的进步性,就故作震惊,这只是因为他们没有考虑“进步福利”(它是改革后俄国的标志)的物质条件问题。米海洛夫斯基先生的“社会学”一开头就讲“个人”如何反对俄国资本主义,认为它是俄国一时脱离正道的偶然现象,他这样说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因为他不了解只有资本主义才创造了条件,使个人有可能去进行这样的反对。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再次看出,司徒卢威先生的论证需要作怎样的修改。应该完全把问题引到俄国现实的基础上来,弄清楚现实情况如何,为什么正是这样而不是那样。无怪乎民粹派把自己的全部社会学建立在不去分析现实而发出“可能如此”的议论上面;他们不能不看到现实在无情地打破他们的幻想。

作者用下面的表述结束他对“个人”理论的分析:“个人在社会学看来是环境的作用”,“个人在这里是一种形式上的概念,它的内涵要靠对社会集团的研究来提供”。(第40页)后面这个对比非常恰当地强调了主观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对立,因为主观主义者谈论“个人”时总是预先规定这个概念的内涵(即个人的“思想和感情”以及他的社会活动),就是说,他们悄悄地用自己的空想代替了“对社会集团的研究”。

司徒卢威先生接着写道,唯物主义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在于经济唯物主义使思想从属于事实,使意识和应有性从属于存在”(第40页)。在这里,“从属”的意义当然是指在解释社会现象时放在从属地位。主观主义的民粹派恰恰相反,他们下论断时从“理想”出发,毫不考虑这些理想只能是现实的某种反映,因此,它们必须由事实来检验,必须归结为事实。不过这个论点如果不加解释,民粹主义者是不能理解的。他想:怎么能这样呢?理想应该判定事实,指出怎样改变事实,检验事实,而不是受事实检验。受事实检验,在惯于异想天开的民粹主义者看来,就是与事实调和。我们来解释一下。

“为别人而工作”这一事实的存在,剥削的存在,永远会在被剥削者本身和某些“知识分子”代表中间,产生一些对抗这一制度的理想。

这些理想对马克思主义者说来是非常宝贵的;他只是在这些理想的基础上同民粹主义进行论战,他争论的纯粹是这些理想的建立及其实现的问题。

民粹主义者认为只要照下面这样做就够了:肯定产生这些理想的事实,再从“现代科学和现代道德观念”的观点指出理想的合理性(但他不了解这些“现代观点”只是西欧“社会舆论”对新生力量的让步),然后向“社会”和“国家”呼吁:要保障,要防护,要组织!

马克思主义者也是从同样的理想出发,但他不是把它与“现代科学和现代道德观念”相对比[注:恩格斯在其《欧·杜林先生在科学中实行的变革》一书中绝妙地指出,这是一种旧的心理学方法:不把自己的概念和它所反映的事实相对比,而把它和别的概念相对比,和别的事实的模拟相对比。(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105页。——编者注)],而是与现有阶级矛盾相对比,因此,不是把它表述为“科学”的要求,而是表述为某个阶级的要求,这种要求是由某种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需要加以客观的研究)产生的,并且由于这种关系的某些特点,这种要求只有用某种方式才能实现。不这样把理想归结为事实,这些理想始终是天真的愿望,决不可能为群众所接受,因此也决不可能实现。

司徒卢威先生这样指出一般性的理论原理,使人不得不承认唯物主义是社会科学唯一正确的方法后,接着就叙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而且主要是引证恩格斯的著作。这是该书很值得注意的和大有教益的一部分。

作者十分正确地指出:“无论在哪里都不会碰到象俄国政论家这样不了解马克思的现象。”(第44页)他首先举米海洛夫斯基先生为例,指出他把马克思的“历史哲学理论”只看作对“资本主义制度起源”的说明。司徒卢威先生反驳这一点是完全正当的。这的确是一个十分突出的事实。米海洛夫斯基先生多次谈到马克思,但他从未提到马克思的方法对“社会学中的主观方法”的态度。米海洛夫斯基先生曾谈到《资本论》,并声明自己与马克思的经济学说是“一致”(?)的,但他绝口不谈——举例来说——下面的问题:俄国的主观主义者是不是在模仿那个想按照自己的公平的理想来改造商品经济的蒲鲁东的方法呢[注:《资本论》第2版第1卷第62页脚注(3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02页脚注(38)。——编者注)。]?这个标准(公平)和米海洛夫斯基先生的标准——“现代科学和现代道德观念”有什么不同呢?马克思认为蒲鲁东的这个方法就象一个化学家不去“研究新陈代谢的实际规律”而想按照“亲和力”的规律来改造新陈代谢一样地荒谬绝伦,为什么一向这样坚决反对把社会科学方法和自然科学方法等同起来的米海洛夫斯基先生不反驳马克思的这种说法呢?不反驳马克思认为社会过程是“自然历史过程”的观点呢?这是不能用对文献不熟悉来解释的,问题显然在于完全不了解或是不愿了解。司徒卢威先生似乎第一个在我国著作界中指出了这一点,这是他的很大功绩。

现在我们来看看作者有哪些关于马克思主义的言论应当受到批判。司徒卢威先生说:“我们不能不承认,这个学说还没有得到纯粹哲学的论证,它还不能驾驭全世界历史所提供的大量具体材料。显然需要根据新的理论来重新审查事实,也需要根据事实来批判理论。可能有许多片面的东西和过于匆忙的总结将被抛弃。”(第46页)作者说的“纯粹哲学的论证”是什么意思,不十分清楚。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哲学没有任何单独存在的权利,它的材料分布在实证科学的各个不同部门。因此,哲学的论证可以理解为哲学前提和其他科学的确定规律的对照[司徒卢威先生自己也承认,心理学提供的一些原理已使人们不得不拒绝主观主义而接受唯物主义],或者是运用这个理论的经验。在这方面,司徒卢威先生本人就说过:“唯物主义对一系列〈请注意这一点〉极端重要的历史事实作了非常科学的和真正哲学的〈黑体是原作者用的〉说明,这个功绩将永远属于唯物主义。”(第50页)作者的这句话包含着承认唯物主义是社会学的唯一科学的方法,因此,当然需要根据这个观点来“重新审查事实”,特别是重新审查俄国主观主义者所极力歪曲了的俄国历史和现实中的事实。至于最后这个关于可能有“片面的东西”和“过于匆忙的总结”的意见,是个笼统的因而是不清楚的意见,所以我们不准备加以评述,我们要径直分析“没有染上正统思想的”作者对马克思“过于匆忙的总结”所作的一个修正。

这里所谈的是国家。“马克思及其信徒”否认国家,“过分”“热中于”“对现代国家的批判”,而犯了“片面性”的毛病。司徒卢威先生在纠正这一点时说:“国家首先是秩序的组织;它在社会经济结构决定一些集团从属于另一些集团的社会中,则是个统治(阶级统治)的组织。”(第53页)按作者的意见,国家在氏族生活中就有了,并且在阶级消灭以后仍将存在,因为国家的特征就是强制权力。

作者用自己学究式的观点批评马克思时,根本缺乏论据,这一点只能使人感到惊讶。首先,他把强制权力当作国家的特征是完全不对的,因为在人类的任何共同生活中,无论在氏族制度或家庭中都有强制权力,但在那里并没有国家。恩格斯在司徒卢威先生引证过一段关于国家的叙述的那部著作中说,“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2版第84页;俄译本第109页][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135页。——编者注]。稍前一点,他谈到设置诺克拉里[98]时说,它“对氏族制度起了双重的破坏作用:第一,它造成了一种已不再直截了当同武装起来的全体人民相符合的公共权力〈offentliche Gewalt——俄译本误译为社会力量〉”(同上,第79页,俄译本第105页)[注:同上,第130—131页。——编者注]。因此,国家的特征就是存在着把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的特殊阶级。在公社中,“秩序的组织”是由公社全体成员轮流管理的,显然谁也不会把公社称作国家。其次,对现代国家来说,司徒卢威先生的论断更不能成立。谈到现代国家时说它“首先〈原文如此!?!〉是秩序的组织”,这就等于不了解马克思理论中非常重要的一点。现代社会中把权力掌握在自己手里的那个特殊阶层是官僚。这个阶层和现代社会中的统治阶级即资产阶级的直接而又极密切的联系,可以从历史上(官僚曾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主、反对“旧贵族”制度代表人物的第一个政治工具,是平民知识分子、“小市民”而不是道地的土地占有者第一次登上政治统治舞台时扮演的角色),从这个阶级的形成和补充的条件上(它只给“来自民间的”资产者敞开大门,它和这个资产阶级有着千丝万缕的极牢固的联系)明显地看出来。[注:参看卡·马克思《法兰西内战》1876年莱比锡版第23页(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第355—356页。——编者注);并参看《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1885年汉堡版第45—46页(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162—163页。——编者注):“法国资产阶级的物质利益是和保持这个庞大而分布很广的国家机器〈指官僚〉分不开的。它在这里安插自己的多余的人口,并且以薪俸形式来补充它用利润、利息、地租和酬金形式所不能获得的东西。”]作者的错误尤其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正是他所要反对(这是一个很好的念头)的俄国民粹主义者不了解,任何官僚机构,无论按其历史起源、现代来源或使命来看,都是纯粹的、彻头彻尾的资产阶级机构,只有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家才能从生产者的利益出发向这种机构呼吁。

马克思主义对伦理学的看法还值得谈谈。作者在第64—65页上引用了恩格斯关于自由和必然性关系的绝妙说明:“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125页。——编者注]决定论不仅不以宿命论为前提,而且恰恰相反,它为明智的活动提供基础。这里不能不补充一句,就是俄国的主观主义者甚至连意志自由这样一个极其简单的问题也弄不清楚。米海洛夫斯基先生把决定论和宿命论混在一起,怎么也弄不明白,于是想到一条出路……就是脚踏两只船:他不想否认规律性,同时又断言意志自由是我们意识的事实(其实这是米海洛夫斯基先生所抄袭的米尔托夫的思想),因此可以作为伦理学的基础。把这种思想运用于社会学,除了造成忽视社会中发生的阶级斗争的空想或空洞道德外,显然不会有任何结果。因此不能不承认桑巴特的断言是正确的,他说:“马克思主义本身从头至尾没有丝毫伦理学的气味”,因为在理论方面,它使“伦理学的观点”从属于“因果性的原则”;在实践方面,它把伦理学的观点归结为阶级斗争。

司徒卢威先生对唯物主义的叙述作了一个补充,用唯物主义的观点评价了“在所有民粹主义学说中起着极其重要作用的两个因素”——“知识分子”和“国家”。(第70页)这个评价又反映了作者的“非正统思想”,这种思想在前面谈到他的客观主义时已经指出。“如果……各个社会集团所以是现实的力量,只是因为……它们和各个社会阶级一致或是依附于它们,那么很明显,‘无等级知识分子’就不是现实的社会力量。”(第70页)就抽象的理论意义来说,作者当然是对的。他可以说抓住了民粹派的话。你们说知识分子应该把俄国引上“另外的道路”,但是,你们不了解如果他们不依附于一个阶级,他们就等于零。你们吹嘘俄国无等级知识分子向来以思想“纯洁”著称,——其实正是因为这样,他们才始终没有力量。作者的批评只限于把民粹派关于知识分子万能的荒谬思想和自己关于“知识分子在经济过程中没有力量”(第71页)这个十分正确的思想作个对比。但这样对比是不够的。俄国“无等级知识分子”是俄国社会中的一个特殊集团,它是改革后整个时代(贵族被平民知识分子最后排挤出去的时代)的标志,无疑起了并继续起着一定的历史作用,要判断这样一个集团,就必须把我国“无等级知识分子”的思想尤其是他们的纲领同俄国社会现有各个阶级的地位和利益作个对比。为了不使别人怀疑我们抱有成见,我们不准备自己来作这个对比,而只想援引那位已在第1章里评述过他的文章的民粹主义者。从他所有的评论中可以得出一个十分肯定的结论:俄国先进的、自由主义的、“民主主义的”知识分子就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无等级性”丝毫不能抹去知识分子思想的阶级根源。无论何时何地,资产阶级起来反对封建主义都是为了无等级性,我国无等级知识分子反对旧贵族制度即等级制度也是为了这个。无论何时何地,资产阶级起来反对过时的等级束缚和其他中世纪制度都是为了全体“人民”(当时人民内部的阶级矛盾还没有充分发展),无论在西欧或在俄国,资产阶级都是对的,因为它所批评的制度的确束缚了所有的人。当俄国的等级制度一遭到坚决的打击(1861年),“人民”内部的对抗就立刻开始暴露出来,无等级知识分子内部的自由派和民粹派即农民思想家(俄国直接生产者的第一批思想家没有看见而且不可能看见农民内部对立阶级的形成)之间的对抗也随之而暴露出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使俄国社会中的社会对立更加充分暴露,迫使人们承认农民分化为农村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事实。民粹主义把自己同马克思主义分开,几乎完全变成了小资产阶级的思想体系。所以俄国“无等级知识分子”是“现实的社会力量”,因为他们在维护一般资产阶级的利益。[注:民粹派许许多多愿望的小资产阶级性质在第1章里已经指出。不符合这种性质的愿望(如“劳动社会化”)在现代民粹主义中所占的地位已经是微不足道了。无论是《俄国财富》(1893年第11—12期,尤沙柯夫《俄国经济发展问题》一文)或是瓦·沃·先生(《理论经济学概论》1895年圣彼得堡版),都是反对尼·—逊先生的,因为后者“严厉地”(尤沙柯夫先生语)批评了发放贷款、扩大土地占有、实行移民等等已经失效的万应灵丹。]虽然如此,这个力量未能为自己所维护的利益建立适当的机构,未能改变“当前俄国文化界的气氛”(瓦·沃·先生语),而“政治斗争时代的积极民主主义”已为“社会冷淡主义”(瓦·沃·先生语,见1894年《星期周报》第47期)所代替,这不仅是由于本国“无等级知识分子”的幻想性,而且主要是由于他们出身的和从中汲取力量的那些阶级的地位、它们的两面性。无庸争辩,俄国的“气氛”对这些阶级有很多坏处,但也给它们带来了某些好处。

在俄国,被民粹派看作不是“纯粹劳动思想”体现者的那一阶级所起的历史作用特别伟大;它的“积极性”用“姜汁鲟鱼”是麻痹不了的。因此,马克思主义者指出这个阶级,不仅不象专门捏造难以置信的谬论来诽谤马克思主义者的瓦·沃·先生所说那样“割断了民主主义的线”,而且恰恰相反,抓住了这根被冷淡的“社会”所抛弃的“线”,要求发展它,巩固它,使它接近生活。

司徒卢威先生对知识分子的评价不够充分,因此对下一论点的表述就不十分恰当。他说:“应该证明旧经济制度的瓦解是不可避免的。”(第71页)第一,作者所指的“旧经济制度”是什么呢?是农奴制吗?但它的瓦解已是无须证明的了。是“人民生产”吗?但他自己接着就十分正确地指出这个词组“不符合任何现实历史制度”(第177页),换句话说,这是神话,因为在我国废除“农奴制”以后,商品经济就加速地发展起来了。作者指的也许是资本主义的这样一个发展阶段,那时资本主义还没有完全挣脱中世纪制度的束缚,商业资本还很强大,大部分生产者还保持着小生产。第二,作者认为这个不可避免性的标准是什么呢?是某某阶级的统治吗?是现有生产关系体系的特点吗?在这两种情况下,问题都在于肯定这一或那一(资本主义的)制度的存在;问题都在于肯定事实,无论如何不能把问题转到关于未来的议论上去。这种议论应该留给那些“为祖国”找寻“另外的道路”的民粹派先生去包办。作者自己在下一页就谈到,任何国家都是“一定社会阶级统治的表现”,“需要在各个阶级间重新配置社会力量,以使国家根本改变自己的方针”(第72页)。这一切都是很正确的,并且击中了民粹派的要害,而根据这一点,就应以另外的方式提出问题:应该证明俄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存在(不是“瓦解的不可避免性”等等);应该证明,用俄国的材料也能证实“商品经济是资本主义经济”这一规律,就是说,在我国各地,商品经济也在转变为资本主义经济;应该证明各地占统治地位的制度实质上是资产阶级制度,正是这个阶级的统治,而不是臭名远扬的民粹派的“偶然性”或“政策”等等,使生产者丧失生产资料,使生产者到处都为别人而工作。

我们对司徒卢威先生这本书具有总论性质的第一部分,就分析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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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白板是拉丁文tabula rasa的意译,即未经刻写的涂蜡的板。古代希腊人和罗马人用这种蜡板记事,用完熨平,仍可重新使用。后来人们用白板比喻没有受到外界影响的心灵和事物。——362。

[96]《莫斯科新闻》(《Московские Ведомости》)是俄国最老的报纸之一,1756年开始由莫斯科大学出版。1842年以前每周出版两次,以后每周出版三次,1859年起改为日刊。1863—1887年,由米·尼·卡特柯夫等任编辑,宣扬地主和宗教界人士中最反动阶层的观点。1897—1907年由弗·安·格林格穆特任编辑,成为黑帮报纸,鼓吹镇压工人和革命知识分子。1917年10月27日(11月9日)被查封。——364。

[97]19世纪20年代,俄国贵族中有一些人热中于保持俄国生活方式。他们不喝外国饮料,只喝国产饮料克瓦斯,不穿西式服装,只穿俄国农民服装,并自诩为“热爱祖国”。后来,人们把这类思想和行为讥讽地称为“克瓦斯爱国主义”。——366。

[98]诺克拉里是古希腊雅典共和国的小规模的地域性的区,约于公元前7世纪设置。各个诺克拉里的首领诺克拉尔组成议事会。诺克拉里的基本职能是建立舰队。依照规定每一诺克拉里必须提供一艘战船,配备武器和人员,以应国家的军事需要。至公元前5世纪,由于舰队改由国家和富裕公民出资建造,诺克拉里不复存在。——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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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民粹派和司徒卢威先生对一些经济问题的提法

作者谈完社会学以后,又谈到更“具体的经济问题”(第73页)。在这里,象他在序言中所说的那样,他认为从“一般原理和历史考证”谈起,从“全人类经验所证实的无可辩驳的前提”谈起,是“自然的和合理的”。

不能不指出,这种方法也犯了抽象的毛病,我们一开始就指出,这是该书的主要缺点。在我们现在要研究的几章(第3章、第4章和第5章)中,这个缺点造成了两种不良后果。一方面,它减弱了作者为反对民粹派而提出的那些明确的论点。司徒卢威先生泛泛地议论,描述从自然经济过渡到商品经济的情形,指出世界上的情形多半是如何如何,同时也浮光掠影地谈了一下俄国,也把“经济生活的历史发展”的一般过程应用于俄国。毫无疑义,把一般过程应用于俄国是完全合理的,作者的“历史考证”对于批判不正确地描述俄国历史(不仅是俄国一国的历史)的民粹主义也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应当更具体地表达这些论点,更明确地把这些论点和否认一般过程应用于俄国的正确性的民粹派论据加以对比;应当把民粹派对俄国现实的某种理解和马克思主义者对同一现实的另一种理解作一比较。另一方面,由于作者的议论的抽象性,因而使他的论点没有说清楚,他虽然正确地指出了某种过程的存在,但是没有分析哪些阶级在这种情况下形成起来,哪些阶级体现了这一过程而遮掩了从属于它们的其他居民阶层;一句话,作者的客观主义在这里没有达到唯物主义(就这两个术语的上述意义来说)[注:马克思在他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书序言中,也曾指出客观主义和唯物主义的这种相互关系。马克思说蒲鲁东也写过这个历史事变(《政变》(即《从十二月二日政变看社会革命》。——编者注)),并对蒲鲁东的与自己相反的观点作了如下的评论:

“蒲鲁东呢,他想把政变〈12月2日〉描述成以往历史发展的结果。但是,他对这次政变所作的历史的说明,却不知不觉地变成了对政变主人公所作的历史的辩护。这样,他就陷入了我们的那些所谓客观历史家所犯的错误。相反,我则是说明法国阶级斗争怎样造成了一种条件和局势,使得一个平庸而可笑的人物有可能扮演了英雄的角色。”(《序言》)]。

现在我们来分析某些最重要的论点,以证实我们对司徒卢威先生著作的上述各章的评价。

“翻开俄国历史,几乎从头几页我们就看到直接生产者对主人的依附(法律上的和经济上的)是牧歌式的‘人民生产’的历史旅伴。”(第81页)作者的这个意见非常正确。在自然经济时代,农民被土地占有者奴役,他不是为自己做工,而是为贵族、寺院和地主做工,——司徒卢威先生有充分理由用这个历史事实来反对我国独特的社会学家关于“生产资料向来属于生产者”(第81页)的胡说。这种胡说不过是为了迎合小市民的空想而对俄国历史的一种歪曲,进行这种歪曲民粹派总是很慷慨的。他们不敢正视现实,他们害怕直言不讳地说出这种压迫,于是求助于历史,把事情描绘成这样:生产资料属于生产者是农民劳动的“历来的”基础、“历代的基石”,因此,现时农民遭受剥夺,不是由于资产阶级的额外价值代替了封建的剩余产品,不是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资本主义组织,而是由于偶然实行了不适当的政策,由于一时“离开了全部民族历史生活所昭示的道路”(彼·司徒卢威摘引的尤沙柯夫先生的话,第15页)。他们竟然恬不知耻地用这些无稽之谈来描述这样一个国家,在这个国家里,仅在不久以前才停止了[注:甚至还不能说已经完全停止。因为一方面还存在着赎金(大家知道,其中不仅包括地价,而且包括农奴的赎身金);另一方面,例如农民因耕种“割地”而服工役,——这是封建生产方式的直接残余。]对农民采取最粗暴的亚洲式的农奴制剥削,而在此以前,不仅生产资料不属于生产者,连生产者本身也同任何一种“生产资料”很少有区别。司徒卢威先生非常中肯地用萨尔蒂科夫的尖锐评语来反对这种“自我陶醉的乐观主义”,萨尔蒂科夫指出,“人民生产”同农奴制有联系,“历代的基石”时代的“富裕”“仅仅〈请注意这一点〉为御驾护卫兵[99]和其他侍卫的后裔所享有”。(第83页)

其次,我们要指出司徒卢威先生的下述意见,这个意见明确地涉及到俄国现实中的确定事实并含有非常正确的思想。“当生产者不再为当地的有明确分界的市场进行生产而开始为遥远的和不固定的市场进行生产的时候,当竞争、争夺市场的斗争发展起来的时候,这些条件就会引起技术进步……既然分工是可能的,它就一定会尽可能广泛地实行起来,但是,当生产在技术方面尚未改组以前,新的交换(销售)条件就已发生影响,使生产者落到在经济上依附商人(包买主)的地位,而这种情况在社会方面是有决定性意义的。我们‘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如瓦·沃·先生之流,为纯粹技术进步的意义所迷惑而把这一点忽略了。”(第98页)这样指出包买主出现的决定性意义是极为正确的。包买主的出现所以具有决定性意义,是因为这个事实无疑地证明资本主义的生产组织已经存在,证明“商品经济(货币经济)是资本主义经济”这一原理也适用于俄国,同时这个事实造成生产者受资本支配的状况,要摆脱这种状况,除了生产者的独立活动,没有别的出路。“从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出现做生意的资本家(在为广大的和不固定的市场而生产的情况下,这是不可避免的)时起,我们就看到了一种资本主义的生产形式。”作者还正确地补充说:“如果把手工业生产理解为生产者在为不固定的和遥远的市场工作时享有充分的经济独立,那么大概将可看出,这种真正的手工业生产在俄国现实中是根本没有的。”不过,这里“大概”二字和将来时用得不当,因为家庭手工制大生产占优势和手工业者完全受包买主奴役,这是我国手工业的实际组织中普遍存在的主要事实。这种组织不仅是资本主义的,而且照作者的正确说法,它还是“对资本家非常有利的”组织,它保证资本家获得厚利,把工资压得很低,而且使工人很难组织和成熟起来。(第99—101页)不能不指出,资本主义剥削在我国手工业中占优势的事实早已众所周知,但民粹派却悍然不顾这个事实。几乎在他们的每一期杂志和每一号报纸上,只要谈到这个问题,他们就发怨言,说政府“人为地”扶持大资本主义[所谓“人为的”资本主义,无非是大的而不是小的,是工厂的而不是手工业的资本主义,是使用机器的而不是使用手工的资本主义],而不做任何事情来满足“人民工业的需要”。这里十分明显地表现出小资产者的局限性,他们维护小资本而反对大资本,顽固地闭眼不看这样一个确定无疑的事实:在这种“人民”工业中也存在着同样的利益对立,因此,出路并不在于可怜的信贷等等办法。既然在依恋自己产业、经常害怕丧失产业的小业主看来,这一切都是某种可怕的东西,都是一种“关于公平的劳动报酬(似乎不是劳动本身在其成果中创造这一报酬)”的“宣传”,那么很明显,手工业劳动群众的唯一代表只能是处在“人为的”、“温室里的”工厂工业条件下的生产者[注:“全部过程表现为:小生产(手工业)中有一部分人在与‘资本主义’接近,另一部分人在与失去生产资料的雇佣劳动接近。”(第104页)]。

我们再来看看司徒卢威先生关于农业的论点。蒸汽运输业促使向交换经济过渡,使得农业生产变成商品生产。生产的商品性质又无条件地要求“生产的经济和技术的合理性”(第110页)。作者把这个论点当作一个特别重要的论据,来反对洋洋得意地指出大生产的优越性在农业中(似乎)没有得到证实的民粹派。作者回答他们说:“以马克思学说为依据的人不应该否定农业生产的经济特点和技术特点的意义,由于这些特点,小企业在一定场合下在经济上比大企业优越,——尽管马克思本人否定这些特点的意义。”(第111页)这段话很不清楚。作者说的是些什么特点呢?为什么不把它们确切地指出来呢?为什么不指出马克思在什么地方用什么方式对这一点发表过自己的意见,而作者又根据什么理由认为必须修改这种意见呢?

作者继续写道:“小农业生产势必愈来愈具有商品性质,而小农业经济要变成有生命力的企业,必须满足经济和技术的合理性的总的要求。”(第111页)“问题完全不在于小农业企业是否会被大企业吞并(经济演进的结局未必是这样),而在于全部国民经济在交换的影响下正在发生变化。民粹派没有注意到,上面确认的‘工业的扩散’所造成的交换经济对自然经济的排挤,正在根本改变整个社会结构。农业(农村)人口和非农业(城市)人口之间的原有比例正在遭到破坏,而使后者的比例增加。农业生产者的经济类型和心理素质在新的经济生活条件影响下正在发生根本的变化。”(第114页)

这段引文向我们说明了作者谈到马克思的那番话想说的是什么,同时也具体地证实了我们上面提出的看法:不描写具体过程的教条式的叙述方式模糊了作者的思想,使作者的思想未能清楚地表达出来。他指出民粹派观点是错误的,这个论点十分正确,但不完全,因为他没有同时指出由于合理生产代替不合理生产而发展起来的阶级对抗的新形式。例如作者只浮光掠影地提到“经济上合理”意味着“最高的地租”(第110页),但是,他忘记补充一句,这种地租是以农业的资产阶级组织为前提的,就是说,第一,农业要完全受市场支配,第二,在农业中也要形成象资本主义工业所特有的那种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民粹派在谈到我国农业组织似乎是非资本主义组织时,把问题提得非常狭隘,极端错误,把一切都归结为大经济排挤小经济。司徒卢威先生十分正确地向他们指出,他们这样谈问题就忽略了农业生产的一般性质,而农业生产即使在小生产制度下也可能是(在我国的确是)资产阶级性的,正如西欧农民经济是资产阶级经济一样。小的独立经济(用俄国知识分子的术语说,就是“人民”经济)变成资产阶级经济所需的条件是大家都知道的,这就是:第一,商品经济占统治地位,它在生产者孤立[注:当然说的是经济上的孤立。村社土地占有制丝毫也不能改变这种情况。即使是最“平均地”重分土地,农民也是单独经营自己的一块土地,因而是孤立的、单独的生产者。]的情况下在他们中间造成竞争,使大众破产,使少数人发财;第二,劳动力变成商品,生产资料变成资本,就是说,生产者失去生产资料,一些最重要的工业部门按资本主义方式组织起来。在这种条件下,小的独立生产者同大多数生产者比较起来处于一种特殊地位,我国现在也是这样:真正独立的业主,在不仅没有“独立”经济甚至没有维持一周的生活资料而为他人劳动的群众中,只是一个例外。独立业主的地位和利益使他们不同于主要靠工资生活的广大生产者。后者提出“公平报酬”问题,而这必然是提出另一种社会经济结构这一根本问题的前阶;前者感到极大兴趣的却完全是另外一些东西:信贷,特别是小额“人民”信贷,便宜的改良农具,“开辟销路”,“扩大土地占有”等等。

大经济比小经济优越的规律仅仅是商品生产的规律,因而不能把它用于还没有彻底卷入商品生产、还没有受市场支配的经济。因此,如果提出这样的论证(顺便说说,瓦·沃·先生也是这样论证的),说改革后贵族农业经济衰落和农民租种私有主土地,已驳倒了关于我国农业的资本主义演进的意见,那只能证明作这种论证的人在这件事情上十分无知。在农奴制关系下掌握耕作技术的是农民,农奴制关系的破坏当然引起地主的危机。且不说这种危机造成的结果只能是越来越多地利用雇农和日工的劳动来代替过时的半封建劳动形式(工役),连农民经济本身也已开始根本改变自己的性质:它被迫为市场工作,这就很快地使农民分裂为农村小资产阶级和农村无产阶级。这种分裂最终地决定着关于俄国资本主义的问题。司徒卢威先生在第5章中说明了这一过程,他指出:“小农在分化,一方面发展成‘经济上殷实的’农民〈应该说是资产阶级式的农民〉,另一方面发展成无产阶级式的农民。人民生产的线条和资本主义的线条构成一幅图画,画的上方醒目地写着:暴发户来了。”(第177页)

应该注意的正是事情的这一方面,正是新的“合理的”农业的资产阶级组织。应该向民粹派指出,他们忽视上述过程,也就由农民思想家变成了小资产阶级思想家。他们所渴望的“振兴人民生产”,在这样的农民经济组织下只能是“振兴”小资产阶级。反之,把注意力指向生活在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关系之下的生产者的人们,不仅正确地代表着这种生产者的利益,而且代表着全体广大“无产阶级”农民群众的利益。

司徒卢威先生的叙述不完全、不透彻,不能令人满意,所以他在谈到合理的农业时,没有说明它的社会经济组织,在指出蒸汽运输业如何用合理的生产代替不合理的生产、用商品生产代替自然生产时,没有说明因此而形成的阶级对抗的新形式。

在我们现在分析的这几章中,作者的大部分议论也都表现出这种问题提法方面的缺点。为了说明这一点,我再举几个例子。作者说,商品经济和广泛的社会分工,“是依靠私有制、经济自由原则和个人主义意识发展起来的”(第91页)。国民生产的进步同“私有制对社会的统治程度”联系在一起。“也许这是可悲的,但事实就是如此,这是一种被经验和历史证明了的共存关系。现在,有人如此轻率地诋毁18世纪的思想和原则,实质上却又在重复当时的错误,在这种时候人们往往忘记经济进步同私有制、经济自由原则和个人主义意识这种文化上历史上的联系。只有忽视这种联系的人,才会指望经济和文化不发达的社会不实现上述原则也能取得经济进步。我们并不特别同情这些原则,我们非常了解它们在历史上的短暂性质,但同时我们不能不看到它们不仅是一种否定的而且是一种肯定的巨大文化力量。只有认为自己的学说不受任何历史继承性的约束的唯心主义才会看不见这种力量。”(第91页)

作者“客观地”确认了“历史上的共存关系”,这是完全正确的,但使人非常遗憾的是,他的论证没有把话说透。我们不禁要对他说:请您把话说透!请您把这些一般原理和历史考证同我们俄国历史的一定时期联系起来,请您把它们表述得能让大家看出您的理解和民粹派的理解为什么不同,不同的地方究竟在哪里,请您把它们同应该作为俄国马克思主义者的准绳的现实比较一下,请您指出被这一切进步和文化掩盖着的阶级矛盾。[注:作者谈到和民粹派的争论时说道:同否定基本原则的人是无法进行争论的。这要看如何表述这些原则,是表述为一般的原理和考证呢,还是表述为对俄国历史和现实中某某事实的不同理解。]

改革后的俄国所带来的这种“进步”和“文化”无疑是同“私有制”有联系的。这种私有制不仅由于建立了保证法庭上的“平等”(这种“平等”在生活中体现为“自由劳动”和把劳动卖给资本)的新的“辩论原则的”民事诉讼程序而第一次得到了充分的实现,而且已扩大到地主和农民的土地占有制方面,使地主摆脱了对国家的一切赋税和义务,使农民变成了私有者农民;它甚至成了“公民”参加地方自治的政治权利(选举资格)的基础等等。我国的“进步”同“经济自由原则”的“联系”更是不容怀疑的,我们在第1章中已听到我们的民粹主义者说,这种“自由”使得“谦逊有礼、留着胡须的”俄国土地收集者再不必“对小警官卑躬屈节”。我们已经谈过“个人主义意识”是怎样由商品经济的发展造成的。把祖国进步的这一切特征综合起来,不能不得出结论(70年代的民粹派也曾作出这样的结论)说,这种进步和文化完全是资产阶级的。现在的俄国比改革前的俄国好得多了,但由于这一切改善完全是靠了资产阶级以及他们的代理人和思想家,所以生产者不能享受到这些改善。对生产者来说,这些改善不过是改变了剩余产品的形式,不过是改善和改进了剥夺生产者的生产资料的方法。因此,当民粹派先生们吁请俄国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性的体现者和传播者去反对俄国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性的时候,他们表现了简直不可想象的“轻率”和健忘。对他们真可以说:“自己人不认识自己人了。”

现代民粹派是不能同意对改革后的俄国和“社会”作这种估计的。为了反驳这一点,他们就得否定改革后的俄国的资产阶级性质,就得否定正是他们的远祖即70年代的民粹派为之挺身而起并“到民间去”从直接生产者那里寻找“未来的寄托”的那些东西。当然,现代民粹派恐怕不仅决心否定这一点,而且可能还要证明在这一方面已有好转;但是这样一来,民粹派只会向一切还没有认清这一点的人表明:民粹派根本不是别的,不过是极普通的小资产者而已。

正如读者看到的,我只是把司徒卢威先生的论点讲讲清楚,用另外一种说法来表述这些论点,就是说,“话相同而说法不同”。试问,是否需要这样做呢?是否值得这样详细地谈论这些补充和结论呢?这些补充和结论本身不是很明显吗?

我认为是值得的,其原因有二:第一,作者的狭隘客观主义是极其危险的,因为它使作者忘记下述二者之间的界限,哪些是在我国著作界中根深蒂固的关于祖国前途和命运的学究式的旧议论,哪些是对某些阶级所推动的实际过程的确切的说明。这种狭隘的客观主义,这种不彻底的马克思主义,是司徒卢威先生这本书的主要缺点,必须特别详细地谈一谈,以便让人看到这一缺点的根源不是马克思主义,而是没有充分贯彻马克思主义,不是作者给自己的理论在现实以外找到了另一个标准,不是他从马克思学说中作出了其他的实际结论(我再说一遍,如果不损害这一学说的一切基本原理,这种结论是不可能的,是不可思议的),而是作者仅仅限于理论的一个方面即最一般的方面,并且没有把它贯彻到底。第二,不能不同意作者在序言中所发表的那种意见,即在从局部问题上批判民粹主义以前,必须通过“原则性的论战”“揭示意见分歧的根源”。(第Ⅷ页)而正是为了使作者的这一目的不致落空,就必须赋予他的几乎所有的论点以更具体的含义,必须把他那些过于一般的意见用到俄国历史和现实的具体问题上去。在这一切问题上,俄国的马克思主义者还需要进行巨大的工作:用唯物主义的观点来“重新审查事实”,揭露“社会”和“国家”活动中的、隐藏在“知识分子”理论背后的阶级矛盾,最后是弄清楚俄国“人民”生产中各种各样的剩余产品占有形式和先进的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占有形式(这种占有形式包含着“未来的寄托”,并在目前把“生产者”的思想和历史任务提到第一位)之间的联系。因此,不管想指出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的尝试看来如何大胆,不管进一步详细研究之后会有多少改动和修正,毕竟值得花费力气拟出各种具体问题,以便对这些问题展开尽可能普遍和广泛的讨论。

司徒卢威先生对李斯特的评论,对李斯特的“卓越学说”,即关于“国民生产力的联合”、关于工厂工业的发展对农业的重要性、关于工业—农业国比纯农业国优越等等的学说的评论,是使他在问题提法方面犯了错误的狭隘客观主义的顶峰。作者认为这个“学说”非常“令人信服地说明了广义的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第123页),说明了“获得胜利的商品生产在文化上历史上的威力”(第124页)。

作者那种似乎超越一切特定的国家、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阶级的学究式的议论在这里表现得特别明显。无论从纯理论方面还是从实践方面看这种议论,这个评价都会是正确的。我们先从第一方面来看。用抽象的、教条式的关于工厂工业意义的原理就能够使任何人都“信服”某一国家的“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这种想法难道不奇怪吗?把问题提得那样适合于《俄国财富》的自由派教授们的口味,这难道不是错误的吗?对马克思主义者来说,难道不应该把全部问题归结为弄清实际情况怎样、为什么正是这样而不是那样吗?

民粹派认为我国的资本主义是人为的,是温室植物,因为他们不了解资本主义同我国社会经济的全部商品组织的联系,他们看不见我国“人民生产”就是资本主义的根源。您如向民粹派指出这些联系和根源,指出资本主义以最不发达因而是最坏的形式也在人民生产中占居统治地位,那您也就证明了俄国资本主义的“必然性”。您如指出这种资本主义一方面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并使劳动社会化,同时也使“人民生产”中已经普遍形成的阶级对立,社会对立日益加剧并显露出来,那您也就证明了俄国大资本主义的“合理性”。至于这种议论的实践方面,即涉及贸易政策问题的方面,那么可以指出,俄国的马克思主义者虽然首先强调和特别强调贸易自由和保护关税政策的问题是资本主义问题,是资产阶级政策问题,但他们必须拥护贸易自由,因为保护关税政策的反动性在俄国表现得特别清楚,它阻碍国家经济的发展,它只为一小撮垄断寡头服务而不为整个资产阶级利益服务,而贸易自由却意味着带来摆脱资本主义的手段的那一过程的加速。

——

第3章的最后一节(第11节)是专门分析“资本主义”这一概念的。作者很正确地指出,这个词用得“非常随便”,并举例说明对这个词的理解有的“很狭隘”,有的“很广泛”,但他没有指出资本主义的任何确切的特征;“资本主义”这一概念,尽管作者作了分析,但仍然是不清楚的。其实这似乎并不需要特别费劲,因为马克思已把这一概念纳入科学之中并用事实作了论证。但司徒卢威先生在这一点上也不愿意染上“正统思想”。他说:“马克思本人把商品生产转化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过程设想得也许比实际过程更为急速,更为直接。”(第127页脚注)也许是这样。但这是唯一有科学根据并为资本史所证实的设想,而且我们还不知道其他的“也许”不太“急速”不太“直接”的设想,所以我们还是请教马克思。根据马克思的学说看来,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有两个:(1)商品生产是生产的普遍形式。在各种不同的社会生产机体中,产品都具有商品形式,但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劳动产品的这种形式才是普遍的,而不是特殊的、个别的和偶然的。(2)不仅劳动产品具有商品形式,而且劳动本身即人的劳动力也具有商品形式。劳动力的商品形式的发展程度标志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程度[注:《资本论》(1885年版)第2卷第93页。必须附带说明,马克思在该处根本没有给资本主义下定义。他一般是不下定义的。这里只是指出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关系,本文中所谈的也是这一点。(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132—134页。——编者注)]。依靠这个论断,我们就不难弄清楚司徒卢威先生所举的那些对这个名词理解不正确的例子。民粹派往往根据我国国民经济的技术落后和手工生产占优势等等情况而把俄国的制度和资本主义对立起来,毫无疑问,这是极端荒谬的,因为资本主义既存在于技术很不发达的情况下,也存在于技术高度发达的情况下。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多次地强调指出,资本先是把它所遇到的不管什么样的生产控制起来,以后才从技术上加以改造。无论是德国的家庭工业或是俄国的“家庭手工制大生产”,毫无疑问都是资本主义的工业组织,因为这里不仅商品生产占居统治地位,而且货币持有者统治着生产者并占有额外价值。民粹派喜欢把俄国“占有土地”的农民和西欧资本主义对立起来,毫无疑问这同样只能证明他们不懂得什么是资本主义。作者十分正确地指出,在西欧某些地方也保存着“农民的半自然经济”(第124页),但这个事实无论在西欧或在俄国,既不能排除商品生产的优势,也不能排除绝大多数生产者从属于资本的现象;这种从属要经过许多阶段才能达到它的发展的顶峰,虽然马克思对这种情形作过十分确切的说明,但民粹派总是忽视这些阶段。这种从属从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开始,然后转到工业资本主义中去。而工业资本主义起初在技术上也十分简陋,同旧的生产方法没有什么区别;后来才组织工场手工业,这种工场手工业仍然以手工劳动为基础,建立在占优势的手工业上面,并不破坏雇佣工人同土地的联系;最后才以大机器工业完成自己的发展。只有后面这个最高阶段才是资本主义发展的顶峰,只有它才使工人被剥夺干净,象鸟一样自由[注:民粹派总是把事情描写成这样:工人丧失土地是任何资本主义的必要条件,而不仅仅是机器工业的必要条件。],只有它才使资本主义具有(无论在物质方面或社会方面)“联合的作用”(民粹派惯于把这种作用同一般资本主义联系起来),只有它才把资本主义的“产儿”和资本主义对立起来。

该书第4章《经济进步和社会进步》是第3章的直接继续,它属于书中提出“全人类的经验”的资料来反对民粹派的那一部分。我们在这里必须详细谈谈以下两个问题:第一,作者关于马克思的后继者的一个错误看法[或者是不恰当的说法?];第二,作者如何规定从经济上批判民粹主义的任务。

司徒卢威先生说,马克思认为从资本主义向新的社会制度过渡是资本主义的急剧崩溃和毁灭。(他认为马克思著作中的“某些地方”使人有根据这样想,实际上马克思的一切著作都贯串着这种观点。)他的后继者却在为改良而斗争,对40年代的马克思的观点“作了重要的修正”:否定横在资本主义和新制度之间的“鸿沟”,而承认“一系列的过渡”。

我们无论如何不能承认这是正确的。“马克思的后继者”没有给马克思的观点作任何重要的或不重要的“修正”。争取改良的斗争根本不能证明“修正”,它丝毫没有修正关于鸿沟和急剧崩溃的学说,因为这种斗争具有公开而明确的目的——正是要达到“崩溃”;为此就必须有“一系列的过渡”——从一个斗争时期过渡到另一个斗争时期,从一个斗争阶段过渡到另一个斗争阶段,——这是马克思在19世纪40年代也承认的,他在《宣言》中说,决不能把走向新制度的运动同工人运动(因而也是争取改良的斗争)分开,并在最后提出了一系列的实际措施[注: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490页。——编者注]。

如果司徒卢威先生想要指出的是马克思的观点的发展,那他当然是对的。但如果这样,那这里就不是“修正”马克思的观点,恰恰相反,而是贯彻和实现他的观点。

我们也不能同意作者对待民粹主义的态度。

他说:“我国民粹主义的著作界抓住了国民财富和人民福利、社会进步、分配进步之间的对抗。”(第131页)

民粹主义没有“抓住”这种对抗,而只是确认在改革后的俄国存在着下述二者之间的对立:一方面是进步、文化和财富;一方面是生产者失去生产资料,生产者在国民劳动产品中所占的份额日益减少,贫困和失业不断增长。这种对立在西欧也造成了上面所说的对抗。

“……这一著作界由于本身的人道的、爱人民的性质,一下子就提出了照顾人民福利的问题解决办法;某些人民经济形式(村社、劳动组合)看来体现了经济平等的理想,从而保证了人民福利,而生产进步在交换扩大的影响下根本没有呈现对这些经济形式有利的预兆,却会消灭它们的经济基础和精神基础,所以,民粹派举出西欧依靠私有制和经济自由而取得生产进步的可悲经验,提出所谓保障人民福利的‘人民生产’来反对商品经济——资本主义,把‘人民生产’看成社会经济理想,认为俄国知识分子和俄国人民应该为保持和进一步发展这种理想而斗争。”

这种论断十分明显地暴露了司徒卢威先生的叙述的缺点。照他说来,民粹主义是“人道的”理论,这种理论“抓住了”国民财富和人民贫穷之间的对抗,提出了照顾分配的“问题解决办法”,因为“西欧的经验”没有呈现”人民福利的“预兆”。作者接着反对这样“解决”问题,但他没有注意到,他所攻击的只是民粹主义的唯心的同时是幼稚幻想的外表,而不是它的内容,他没有注意到,他默认民粹派先生们常有的那种学究式的问题提法是犯了很大的错误。我们已经指出,民粹主义的内容是反映了俄国小生产者的观点和利益。理论的“人道性和爱人民性”是我国小生产者受压抑的结果,这些小生产者由于‘旧贵族”制度和传统的束缚,由于大资本的压迫而遭受了深重的苦难。民粹主义对待“西欧”及西欧对俄国的影响的态度,当然不是由它“抓住了”西欧的某种思想来决定的,而是由小生产者的生活条件来决定的:小生产者看到采用西欧技术的大资本主义对自己不利[注:参看前面举出的《祖国纪事》上的一篇文章。],他受到大资本主义的压迫,就创造了一些幼稚的理论,不用资本主义经济来解释资本主义政策,而用政策来解释资本主义,宣布大资本主义是一种同俄国生活格格不入的外来的东西。他由于被束缚在自己单独的小经济上,没有可能了解国家的真正性质,于是向国家呼吁,请求它支持和发展小生产(“人民生产”)。由于俄国资本主义社会所固有的阶级对立还不发展,这些小市民思想家的理论就冒充为一般劳动利益的代表。

作者不去指出民粹派的问题提法本身的荒谬性,不以小生产者的物质生活条件说明民粹派对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自己反而在问题提法上表现出教条主义,就和民粹派在经济进步和社会进步之间作“选择”的情况一样。

“对民粹主义经济原理进行批判的任务……就是要……证明下列各点:

(1)经济进步是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后者渊源于前者,并且在一定发展阶段上两种进步之间必然要发生而且实际上也在发生有机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第133页)

一般说来,这个论点当然是完全正确的。但这个论点所指出的任务,与其说是批判民粹主义的经济原理,不如说是批判它的社会学原理,实际上,这是第1章和第2章所谈到的关于社会发展决定于生产力发展的学说的另一种表达法。要批判“民粹主义的经济原理”,这样做是不够的。必须对问题作更具体的阐述,必须撇开一般进步来谈俄国资本主义社会的“进步”,来谈对这种进步的错误了解,因为这种了解曾造成所谓白板、所谓“人民生产”、所谓俄国资本主义没有根基这类可笑的民粹主义的童话。不应当谈论经济进步和社会进步之间必然发生相互作用,而应当指出(就是提示一下也好)俄国社会进步的一定现象,而这些现象的某些经济根源是民粹派看不出来的[注:也许有人会反对我,说我过于性急,因为作者已经说过,他打算从一般问题逐渐谈到具体问题,而且他在第6章中也分析了这些具体问题。但问题在于我们所指出的司徒卢威先生的批判的抽象性,是他全书的特点,也是第6章甚至结尾部分的特点。最需要纠正的正是他对问题的提法。]。

“(2)因此,生产组织和劳动生产率水平问题与分配问题相比是居于首位的问题;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即当国民劳动生产率无论绝对还是相对都很低的时候,生产因素的头等意义表现得特别明显。”

作者在这里所依据的是马克思关于分配的从属意义的学说。作者引用了马克思对《哥达纲领》的批注中的一段话作为第4章的题词。马克思在那里用科学社会主义来反对庸俗社会主义,而科学社会主义认为分配是没有重大的意义的,它用生产关系组织说明社会制度,并认为这种生产关系组织本身已经含有一定的分配制度。作者说得十分正确,这种思想贯串着马克思的全部学说,并且对于阐明民粹主义的小市民内容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但是,司徒卢威先生的后半句话大大模糊了这种思想,尤其是他用了“生产因素”这个含混不清的名词。这个名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可能会令人疑惑不解。民粹派所持的是小生产者的观点,这种小生产者非常肤浅地解释自己的苦难,认为这是因为他自己“穷”而邻居包买主“富”,因为“长官”只帮助大资本等等,总之,是由于分配的特点和政策的错误等等。而作者是用什么样的观点来反对他们呢?是用大资本的观点,还是用大资本的对立者的观点呢?前者蔑视农民手工业者的小本经营,以自己生产的高度发展而自豪,以自己的“功绩”(在于提高了无论绝对还是相对都很低的国民劳动生产率)而自豪;后者则已经生活在十分发展的关系中,因而不会满足于政策和分配方面的理由,他开始懂得原因在更深的地方——在(社会)生产组织本身,在以个体所有制为基础而受市场控制和指导的社会经济结构本身。读者自然会产生上述问题,尤其因为作者有时把“生产因素”一词和“经济性”一词用在一起(见第171页:民粹派“对生产因素的忽视”“达到了否定一切经济性的地步”),有时用“不合理”生产和“合理”生产的相互关系来遮掩小生产者和已经完全失去生产资料的生产者的关系。毫无疑问,作者从客观方面叙述的正确性不会因此而减少;任何了解资本主义制度的对抗性的人都很容易从后一种关系来观察问题。但是大家知道,不了解这一点的正是俄国的民粹派先生们,所以同他们争论时最好讲得明确些,透彻些,尽可能少用那些过于一般的抽象原理。

我们在第1章中曾竭力根据具体例子指出,民粹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全部区别就在于对俄国资本主义的批判的性质上。民粹派认为,批判资本主义,只须肯定剥削的存在,只须肯定剥削和政策之间的相互作用等等就够了。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必须解释这些剥削现象,把它们连接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体系,即特殊的社会经济形态,而这种经济形态的活动规律和发展规律是需要作客观研究的。民粹派认为要批判资本主义只须从自己的理想出发,从“现代科学和现代道德观念”出发把它加以斥责就够了。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必须十分详细地考察资本主义社会中形成的那些阶级,认为只有从一定阶级的观点出发进行批判,就是说,批判不是建立在对“个人”的道德判断上,而是建立在对实际发生的社会过程的确切表述上,才是有根据的。

如果想要从这一点出发来规定对民粹主义经济原理进行批判的任务,那么,这种任务大致可以表述如下:

必须证明,俄国大资本主义和“人民生产”的关系是充分发展的现象和不发展的现象之间的关系,是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发展的高级阶段和它的低级阶段之间的关系[注:对经济方面的分析显然应当拿对社会的、法律政治的和思想的上层建筑的分析来补充。民粹派不了解资本主义同“人民生产”的联系,因而认为农民改革、国家政权和知识分子等等具有非阶级的性质。把这一切现象归结于阶级斗争的唯物主义分析,应当具体说明我们俄国改革后的“社会进步”完全是资本主义“经济进步”的结果。];必须证明,无论在工厂中或甚至就在村社农村中,生产者失去生产资料和他的劳动产品被货币持有者攫为己有,其原因不在于政策和分配,而在于商品经济中必然形成的那种生产关系,在于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的利益上互相对立的阶级的形成[注:“重新审查”俄国经济现实(特别是民粹派从中给自己的稚气十足的幻想吸取材料的现实,即农民经济和手工业经济)中的“事实”时,应当指出生产者受压迫的原因不在于分配(“农夫穷,包买主富”),而在于生产关系本身,在于现代农民经济和手工业经济的社会组织本身。由此就可看出在“人民”生产中也是“生产组织问题与分配问题相比居于首位”。];必须证明,民粹派想使其绕过资本主义而升到高级阶段的现实(小生产),已经含有资本主义及其所固有的阶级对立和阶级冲突,——只不过这种对立表现为最坏的形式,使生产者难以进行独立的活动而已;因此,必须证明,忽视业已形成的社会对立而幻想“为祖国”探寻“另外的道路”的民粹派是反动的空想家,因为大资本主义正在发展、澄清和揭示这种普遍存在于俄国的对立的内容。

作者往下的叙述也同过于抽象地规定从经济上批判民粹主义的任务有直接关系,因为他在那里所证明的不是俄国资本主义的“必然性”和“进步性”,而是西欧资本主义的“必然性”和“进步性”。这种叙述没有直接涉及民粹派学说的经济内容,然而提供了许多有趣的和有益的材料。在我国民粹主义著作中曾不止一次地发出不信任西欧工人运动的呼声。这在米海洛夫斯基先生之流最近一次对马克思主义者进行的论战中(1893—1894年《俄国财富》)表现得特别鲜明。当时米海洛夫斯基先生写道:我们还没有看出资本主义有什么好处。[注:不能不指出,米海洛夫斯基先生在回答司徒卢威先生的时候认为恩格斯是“自我陶醉”,因为恩格斯说过,西欧的工人运动是现代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的巨大事实,它使现代变得比其他任何时代都美好,证明现代产生的历史是合乎情理的。

用对恩格斯的这种简直可憎的责难来评价俄国现代民粹主义是最恰当的。

这些先生们善于空谈“人民真理”,善于同我们的“社会”叙谈,责备这个“社会”给祖国选错了道路,善于甜蜜地歌唱“时乎时乎不再来’,而且“10年、20年、30年以至更长时间地”唱下去,但他们绝对不能了解,被这些甜蜜歌曲所颂扬的人们的独立活动具有何种包罗万象的意义。]司徒卢威先生的资料有力地驳斥了这种荒谬的小市民观点,尤其因为这些资料是从最新的、决不会有夸大嫌疑的资产阶级著作中引来的。作者的引文说明,在西欧,所有的人,连资产者在内,都认为资本主义转变成新的社会经济形态是不可避免的。

资本主义已把劳动社会化推进得这样远,甚至连资产阶级的著作也大声喊叫必须“有计划地组织国民经济”了。作者说得十分正确,这是“时代的征候”,是资本主义制度完全解体的征候。作者所引证的话非常有趣,这里不仅有资产阶级教授的话,而且有保守派的话,这些人不得不承认俄国激进派至今还想否认的事实,即工人运动是由资本主义所产生的那种物质条件造成的,而不是“单纯”由文化或其他政治条件造成的。

在上述一切之后,我们已没有必要再来研究作者关于分配只有靠合理的生产才能取得进步的论断。显然,这一论点的意思是说:只有建立在合理生产基础上的大资本主义才能给生产者提供条件,使他们能够抬起头来,使他们能够想到和关怀自己,想到和关怀那些由于生产落后而还没有生活在这种条件下的人们。

我们只略为谈谈司徒卢威先生的下面这句话:“阻碍经济进步的那种极不均匀的分配,不是由资本主义造成的,它”是从浪漫主义者看作人间天堂的那个时代“遗传给资本主义的”。(第159页)如果作者在这里只是想指出民粹派先生们喜欢忘怀的事实,即在资本主义以前也存在着不均匀的分配,那就是正确的。如果是否认资本主义加强了这种不均匀,那就不对了。在农奴制度之下,没有也不可能有改革后的资本主义俄国在一贫如洗的农民或游民和银行大王、铁路大王、工业大王之间所造成的那种极不平等的现象。

——

现在来谈谈第5章。在这一章中,作者给民粹主义下了一个总的评语,说“民粹主义是一种经济世界观”。照司徒卢威先生的意见,“民粹派”是“自然经济和原始平等的思想家”(第167页)。

这样的评语是不能同意的。我们不想在这里重复第1章提出的说明民粹派是小生产者思想家的论据。那里已经指出,正是小生产者的物质生活条件和他们处于“业主”和“工人”之间的过渡的和中间的地位,使得民粹派不懂得阶级矛盾,使得他们的纲领变成了既有进步条文又有反动条文的奇异混合体。

我们在这里只补充一点:从第一方面即从其进步方面看,俄国的民粹主义是同西欧的民主主义相近的,因此,40多年前就法国历史事件而对民主主义所下的天才评语,完全适用于民粹主义:

“民主党人代表小资产阶级,即代表两个阶级的利益互相削弱的那个过渡阶级,所以他认为自己完全是站在阶级对抗之上。民主党人认为,和他们对立的是一个特权阶级,但他们和全国所有其他阶层一起构成了人民。他们所维护的都是人民的权利;他们所关心的都是人民的利益。因此,他们没有必要考察各个不同阶级的利益和状况。他们不必过分仔细地估量他们自己的力量[注:俄国民粹派一模一样。他们不否认俄国存在着同生产者相对抗的阶级,但他们以这些“掠夺者”在“人民”面前微不足道的说法来宽慰自己,不想去精确地考察每一个阶级的状况和利益,不想分析一下,生产者中的某些阶层的利益和“掠夺者”的利益是否交织在一起,从而减弱了前者反抗后者的力量。]。……如果事实表明民主党人的利益并不使人关心,他们的力量是软弱无力,那么这就应该归罪于危险的诡辩家,他们把统一的人民分成了各个敌对的阵营[注:在俄国的民粹派看来,应该归罪于万恶的马克思主义者,因为他们人为地把资本主义及其阶级对抗移植到“各社会阶层的相互迁就”和“同心协力的活动”的花朵如此盛开的土地上(司徒卢威摘引瓦·沃·先生的话,第161页)。]……再不然就是由于执行中的某种细节使全部事情垮了台,最后,或者是某种意外的偶然事件使事情没有成功。不管怎样,民主党人逃出最可耻的失败时总是洁白无瑕,正象他进入这种失败时是纯洁无辜一样;他摆脱失败时信心更加坚定了,他以为他一定会胜利,以为不是他自己和他的党应该放弃旧的观点,相反地,是情势应该来适应他。”(《雾月十八日》第39页)[注:卡·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155—156页。——编者注]

作者自己所举的例子,也说明把民粹派品评为自然经济和原始平等的思想家是不对的。司徒卢威先生说:“应当指出,直到现在尼古拉·—逊先生还把瓦西里契柯夫称作自由派经济学家,这是可笑的。”(第169页)如果从实质上来看这种称呼,那它并没有什么可笑。瓦西里契柯夫把广泛通行的低利贷款列入自己的纲领。尼古拉·—逊先生不能不看见,在资本主义社会(俄国也是这种社会)的基础上,贷款只能加强资产阶级,使“资本主义关系发展和巩固”(《论文集》第77页)。瓦西里契柯夫同所有的民粹派一样,他的实际措施只代表小资产阶级一个阶级的利益。这里可笑的只有一点,就是尼古拉·—逊先生和《俄国财富》的政论家们并肩而坐,但“直到现在”他还看不出这些政论家们也同瓦西里契柯夫公爵一样,完全是小“自由派经济学家”。空想主义的理论在实践中是很容易同小市民的进步办法调和的。戈洛瓦乔夫认为按人头分份地毫无意义,建议“给做工的人发放低利贷款”,这就更加证实了我们对民粹主义的这种评价。司徒卢威先生在批评这种“令人惊叹的”理论时,只注意它的理论上的荒诞,而似乎没有看出它的小资产阶级的内容。

谈到第5章时,不能不谈谈舍尔比纳先生的“平均需求规律”。这对评论司徒卢威先生在第6章中清楚地表现出来的马尔萨斯主义是很重要的。这个“规律”就是:按份地划分农民类别时,可以得出一个对各类都很接近的农户需求(即各项开支)的平均数,同时舍尔出纳先生是按人口计算这种开支的。

司徒卢威先生满意地指出这个“规律”“有很大的意义”,因为据他说,这个“规律”证实了马尔萨斯的“人所共知的”规律,即“生活水平和人口的增殖是由他们所能获得的生活资料决定的”。

真不明白,司徒卢威先生为什么喜欢这个规律。真不明白,怎么能从舍尔比纳先生的计算中看出一个“规律”,并且还有“很大的意义”。在各个农户生活方式的差别不特别大的情况下,把农民分成几类,自然可以得出一些都很接近的平均数,尤其是把份地面积当作分类的根据的时候,因为份地面积不能直接决定农户的生活水平(因为可以租出份地,也可以租进土地),而拥有一样的纳税人数的富裕农民和贫苦农民得到的份地又都是相等的。舍尔比纳先生的计算只能证明他所选择的分类法是不恰当的。如果舍尔比纳先生认为他在这里发现了什么规律,那就太奇怪了。同样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居然认为这证实了马尔萨斯的规律,似乎根据份地的大小可以判断“农民所能获得的生活资料”,而不必注意租地、“外水”以及农民在经济上受地主和包买主的支配。关于舍尔比纳先生的这个“规律”(从舍尔比纳先生对这个“规律”的说明可以看出,“规律”的发现者本人认为他那什么也证明不了的平均数字是有非常大的意义的),司徒卢威先生说:“在这种情况之下,‘人民生产’不过是一种不使用雇佣劳动的经济。在这种经济组织下,‘剩余价值’留在生产者手中,这是无可争论的。”(第176页)同时作者指出,在劳动生产率很低的情况下,这并不妨碍这种“人民生产”的经营者生活得比工人差些。对马尔萨斯主义的迷恋,使作者对上述论点作出了不确切的表述。在俄国每一乡村中,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都在使劳动受自己支配,虽然它们没有把生产者变成雇佣工人,但它们从生产者身上攫取的剩余价值并不少于产业资本从工人身上攫取的剩余价值。司徒卢威先生在前面曾正确地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是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出现了资本家那时开始的,虽然这种资本家只是向独立的(从表面上看)生产者收买成品(第99页和注2),而要想从俄国“独立的”生产者中找出不为资本家(商人、包买主、盘剥者等等)做工的人是很不容易的。民粹派的最大错误之一就是他们看不见俄国社会经济的资本主义组织和商业资本在农村中的绝对统治之间的非常紧密和不可分割的联系。所以作者说得非常正确:“‘人民生产’一词,从民粹派先生用词的含义来讲,是不符合历史上任何一种实际制度的。在我们俄国,在1861年以前,‘人民生产’和农奴制度是密切联系着的,而在1861年以后,商品经济加速地发展了,这就不能不玷污了人民生产的纯洁性。”(第177页)民粹派说生产资料属于生产者是俄国生活历来的基础,这纯粹是为了自己的空想来歪曲历史,用狡辩来歪曲历史,因为在农奴制度下,地主给生产者以生产资料是为了使生产者能够给他服徭役;份地好象是一种实物工资,是攫取剩余产品的“历来的”手段。农奴制度的废除决不是生产者的“解放”;它只意味着剩余产品形式的改变。在英国某些地方农奴制度的崩溃造成了真正独立自由的农民,而我国的改革则是一下子完成了从“可耻的”农奴制的剩余产品到“自由的”资产阶级的额外价值的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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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

    评弗·叶·波斯特尼柯夫《南俄农民经济》一书[1]

    (1893年春)
   
    一
   
    两年前出版的弗·叶·波斯特尼柯夫《南俄农民经济》一书(1891年莫斯科版,ⅩⅩⅩⅡ页+391页)极为详尽周密地描述了塔夫利达、赫尔松和叶卡捷琳诺斯拉夫三省的农民经济,主要是描述了塔夫利达省内陆(北部)各县的农民经济。这一描述所根据的,第一(也是主要的),是上述三省地方自治局统计机关的调查材料;第二,是作者个人的观察,其中一部分是执行公务[注:作者曾任塔夫利达省规划官地的官吏。]时进行的,一部分是1887—1890年专为研究农民经济而进行的。

    把地方自治局统计机关对整个地区的调查材料汇总成一个完整的东西,并以系统的形式叙述调查的结果,这种尝试本身就有很大的意义,因为地方自治局的统计[2]提供了丰富的而且非常详尽的关于农民经济状况的材料,但提供的方式却使这些调查材料对公众几乎没有什么用处:地方自治局的统计汇编是整卷整卷的表格(通常是一县一卷),单把这些表格汇总成相当大而清楚的项目,就要专门下一番工夫。把地方自治局的统计资料加以汇总和整理,早就感到有必要了。为了这个目的,最近在进行《地方自治局统计总结》的出版工作。其出版计划如下:选择某一个能说明农民经济的局部问题,然后专门研究如何把地方自治局统计中有关这一问题的全部资料汇总起来;把关于俄国南部黑土地带和北部非黑土地带的资料、关于纯粹农业省份和手工业省份的资料合并在一起。已出版的两卷《总结》就是按这个计划编成的;第1卷专谈“农民村社”(瓦·沃·),第2卷专谈“农民的非份地租地”(尼·卡雷舍夫)[3]。这种汇总方法的正确性是值得怀疑的,因为这样来汇总,第一,不得不把具有不同经济条件的不同经济区域的资料汇总在一起(同时,由于地方自治局的调查没有完结并漏掉许多县份,要分别说明各个区域非常困难,在第2卷《总结》中已出现这种困难,卡雷舍夫试图把地方自治局统计中的现有资料分别归入各个不同的地区,但没有成功);第二,不得不单独描述农民经济的某一方面而不涉及其他方面,——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不得不把某个问题人为地割裂开,这就丧失了概念的完整性。卡雷舍夫把农民非份地租地同份地租地、同农民的经济分类和播种面积方面的总的资料割裂开。非份地租地仅仅被看作农民经济的一部分,其实这种租地往往是私有经济的特殊经营方式。因此,按经济条件相同的一定地区来汇总地方自治局的统计资料,在我看来是更可取的。

    关于用什么方法来汇总地方自治局统计机关的调查材料才比较正确,我是顺便谈谈自己的想法,这种想法是我把《总结》和波斯特尼柯夫的书相比较时产生的,然而我应当声明:波斯特尼柯夫本来就没有打算汇总,因为他把数字资料推到次要地位,而一心注意描述的完备和鲜明。

    作者在自己的描述中,对经济性质的、行政法律性质的(土地占有形式)和技术性质的问题(地界问题;经营制度;收获量)几乎予以同样注意,但他打算把第一类问题放在首要地位。

    波斯特尼柯夫先生在序言中说:“应当承认,我对农民经济的技术本来可以多注意一些,但我没有这样做,因为在我看来,经济性质的条件在农民经济中比技术起着更重要的作用。我国书刊……往往忽视经济方面……很少注意研究根本的经济问题,而对我国农民经济说来,根本的经济问题就是土地问题和地界问题。本书以较多篇幅说明的正是这两个问题,特别是土地问题。”(序言第Ⅸ页)

    我完全同意作者关于经济问题和技术问题孰轻孰重的见解,因此,在本文中,我只打算对波斯特尼柯夫先生著作中从政治经济学方面研究农民经济的那一部分加以论述[注:这种论述我觉得不是多余的,因为波斯特尼柯夫先生的这本书是近年来我国经济文献中最杰出的著作之一,但几乎一直没有被人注意。部分原因也许是由于作者虽然承认经济问题很重要,但把这些问题论述得过于琐碎,并且由于搀杂着其他问题的细节而使这种论述累赘不堪。]。

    作者在序言中对这一研究的要点说明如下:

    “近来在农民耕作业中出现的大量使用机器的现象和富裕农民经营规模的显著扩大,使我国农业生活进入新的阶段,而今年艰难的经济条件无疑地将给这一阶段的发展以新的刺激。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和机器的使用,农民劳动生产率和家庭劳动能力大大提高,但这一点在确定每一农民家庭所能耕种的土地面积时一直是被忽视的……

    农民经济中使用机器引起了生活上的重大变化:缩减了农业对人手的需求,使农民更锐敏地感到我国存在着农业人口过剩的现象,促使那些在村里显得多余的家庭增多起来,它们必须外出做零工,实际上成为无地户。同时,农民经济中采用大机器使农民的生活水平在现有的耕作方法和粗放的条件下达到了以前想都想不到的高度。这种情况是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之所以有力量的保证。本书的首要任务就是指出并阐明南俄农民中的这种变动。”(序言第X页)

    在叙述作者认为这些新的经济变动表现在哪里之前,我应该再附带说明两点:

    第一,上面已经指出,波斯特尼柯夫披露了关于赫尔松省、叶卡捷琳诺斯拉夫省和塔夫利达省的资料,但是比较详细的只有最后一省的资料,而且也不是有关全省的,因为作者没有提供经济条件略微不同的克里木的资料,而仅限于塔夫利达省北部别尔江斯克、梅利托波尔和第聂伯罗夫斯克三个内陆县。我要引用的也只是这三县的资料。

    第二,塔夫利达省的居民除俄罗斯人外,还有德意志人和保加利亚人,不过他们的人数和俄罗斯人比较起来是不多的:在第聂伯罗夫斯克县的19586户中,德意志移民为113户,即仅占0.6%。在梅利托波尔县的34978户中,德意志人和保加利亚人为(1874+285=)2159户,即占6.1%。最后,在别尔江斯克县的28794户中为7224户,即占25%。在三县的83358户中,移民总共为9496户,即约占1/9。因此,总的说来,移民人数很少,而在第聂伯罗夫斯克县更是微不足道。作者总是把移民的经济同俄罗斯人的经济分开而加以详细的描述。我则撇开所有这些描述,仅限于研究俄罗斯农民的经济。诚然,数字资料是把俄罗斯人同德意志人合在一起的,但后者为数不多,加进他们也改变不了总的对比关系,所以完全可以根据这些资料来说明俄罗斯农民的经济。塔夫利达省的俄罗斯人是近30年迁居到这一边疆区的,他们和其他俄罗斯省份农民不同的只是比较富裕而已。这个地方的村社土地占有制,照作者的说法,是“典型的和稳定的”[注:只有5个村庄存在着个体农户土地占有制。]。总之,把移民除外,塔夫利达省的农民经济和一般类型的俄罗斯农民经济是没有任何根本区别的。

    二

    波斯特尼柯夫说:“现时在任何一个较大的南俄村庄(大概对俄国大部分地方都可以这样说),各类居民的经济状况都是极不相同的,很难把一个村庄作为一个整体来谈它的生活水平,并用平均数字来说明这种生活水平。这种平均数字虽能指出农民经济生活中某些一般的决定条件,但丝毫不能说明现实中经济现象的多样性。”(第106页)

    稍后,波斯特尼柯夫说得更肯定了。

    他说:“经济生活水平的不同使人极难解答居民一般是否富裕的问题。匆匆走过塔夫利达省的大村庄的人,常常作出当地农民甚为富裕的结论;但如果一个村庄的农民有一半是富人,而另一半经常穷困,这个村庄可以称为富裕的村庄吗?究竟应该用什么标志来确定一个村庄比较富裕或不太富裕呢?在这里,说明全村或全区居民境况的平均数字显然不足以断定农民的富裕程度。要判断它,只能根据许多资料的总和,并把居民加以分类。”(第154页)

    也许有人觉得确认农民中间的这种分化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情,因为差不多每篇谈论农民经济的文章都提到了这一点。但问题在于人们提到这个事实时总是不重视它的意义,认为它是无关紧要的,甚至是偶然的,认为谈农民经济类型时可以用平均数字加以说明,人们总是讨论各种实际措施对全体农民的意义。从波斯特尼柯夫的书中可以看出他是反对这种观点的。他指出(而且不止一次)“村社内各个农户的经济状况有很大的不同”(第323页),并反对“把农民村社看作某种单一的整体的倾向,而直到现在我国城市知识分子对村社还是这样看的”(第351页)。他说:“最近十年地方自治局统计机关的调查材料说明,我国的村社决不是我们70年代的政论家所想象那样的单一体,近几十年来,村社的居民已分化为几类,其经济富裕程度十分悬殊。”(第323页)

    波斯特尼柯夫以散见全书的大量资料证实自己的见解,现在我们应当把所有这些资料系统地汇总起来,检验一下这种见解是否正确,并对下列问题作出回答:究竟谁说得对,是把农民看作某种单一体的“城市知识分子”呢,还是断言农民有很大的不同的波斯特尼柯夫?其次,这种不同究竟达到了怎样的程度?它是否已使我们不能仅仅根据平均数字就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对农民经济作出总的评述?它是否能够改变实际措施对各类农民所起的作用和影响?

    在引用可以提供解决这些问题的材料的数字以前,必须指出,所有这类资料全是由波斯特尼柯夫从塔夫利达省地方自治局统计汇编中摘引来的。最初地方自治局统计机关进行调查时,只收集了各村社的资料,没有收集关于每一农户的资料。但他们很快发觉这些农户在财产状况方面的差别,便进行了按户调查——这是更深入地研究农民经济状况的第一步。下一步就是编制综合表:统计人员确信村社[4]内部农民在财产方面的差别比农民在法律地位方面的差别更大,于是把农民经济状况的全部指标按照一定的财产差别分类,例如按照每户的播种面积、役畜头数、份地耕地数量等等分类。

    塔夫利达省地方自治局统计机关是按照播种面积把农民分类的。波斯特尼柯夫认为这种分类法“是成功的”(第Ⅻ页),因为“在塔夫利达省各县的经济条件下,播种面积是农民生活水平的最重要标志”(第Ⅻ页)。波斯特尼柯夫说:“在南俄草原边疆区,农民的各种非农业性质的副业目前还不大发达,现在极大多数的农村居民主要是从事以种植谷物为主的耕作业。”“地方自治局的统计表明,塔夫利达省北部各县只有7.6%的本地农村居民纯粹从事副业,还有16.3%的居民除自己的耕作业外兼营副业。”(第108页)事实上,按照播种面积分类,就是对俄国其他地区来说,也比地方自治局统计人员所采用的按其他标准(例如按照每户份地或份地耕地的亩数)分类的办法正确得多。一方面,份地数量不能直接说明农户的殷实程度,因为份地面积取决于家庭的登记丁口[5]数或现有的男性人数,它对户主的殷实程度只有间接的依存关系,其次,因为农民也许不使用份地,将其出租,并且由于没有农具他也无法使用份地。另一方面,既然居民以务农为主,那就必须确定播种面积,以便统计生产,确定农民消费、购买和出卖的粮食数量,因为不弄清这些问题,农民经济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搞不清楚,农业的性质以及它同外水比较起来意义如何等等也会模糊不清。最后,必须以播种面积作为分类的根据,才有可能把一户的经济同所谓农民土地占有标准和耕作标准相比较,同食物标准(Nahrungsflache)和劳动标准(Arbeitsflache)相比较。总之,根据播种面积分类不仅是成功的,而且是最好的和绝对必要的。

    塔夫利达省的统计人员根据播种面积把农民分为六类:(1)不种地者;(2)种地不满5俄亩者;(3)种地5—10俄亩者;(4)种地10—25俄亩者;(5)种地25—50俄亩者;(6)种地超过50俄亩者。三县各类农户数目的对比情况如下: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1.gif}
 
    把德意志人除外,总的对比(这些百分数指全体居民而言,包括德意志人在内)变化不大:例如作者认为塔夫利达省各县种地少者(种地不满10俄亩者)占40%,种地中等者(种地10—25俄亩者)占40%,种地多者占20%。德意志人不计算在内,最后一项数字降低1/6(即16.7%,只减少3.3%),而种地少者的数目则相应增加。
   
    我们先从土地占有和土地使用情况来确定这些农民类别有多大的不同。

    波斯特尼柯夫列出了这样一个表(作者没有计算表中所指出的三类土地的总数(第145页)):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2.gif}

    波斯特尼柯夫说:“这些数字表明,塔夫利达省各县比较富裕的农民不仅使用大量份地(这可能是由于家庭人口多),同时他们也是买地最多租地最多的人。”(第146页)

    不过我认为关于这个问题应该指出一点,份地从下等户到上等户的依次递增,不能完全用家庭人口递增来解释。波斯特尼柯夫提供了下表来说明三县各类农民的家庭人口: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3.gif}

    从上表可以看出,从下等户到上等户每户份地数量的增加,比男女人数和劳动力数量的增加快得多。我们以第聂伯罗夫斯克县下等户的数字作为100来说明这一点: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4.gif}

    显然,除家庭人口外,每户的殷实程度也是决定份地数量的因素。

    我们研究各类农民购买地数量的资料时可以看出,购买土地的几乎都是种地超过25俄亩的上等户,其中主要是每户种地75俄亩的最大的耕作者。可见,购买地的资料完全证实了波斯特尼柯夫关于农民有不同的类别的看法。例如作者在第147页上谈到“塔夫利达省各县农民购买了96146俄亩土地”时所引证的资料就根本不能说明问题,因为这些土地几乎全部掌握在占有份地最多的区区少数人手中,即掌握在波斯特尼柯夫所说的“富裕”农民手中,而这些农民不超过人口的1/5。

    关于租地也必须这样说。上表中的租地一项包括份地的和非份地的租地。可以看出,租地面积完全随农民富裕程度的提高而相应地扩大,因此,一个农民自己占有的土地愈多,他租进的土地也愈多,从而也就剥夺了最贫苦户所需要的土地面积。

    必须指出,这是全俄国的普遍现象。卡雷舍夫教授总结了俄国各地(只要那里有地方自治局统计机关的调查材料)农民非份地的租地情况,并把租地面积和租地户的富裕程度之间的直接依存关系表述成为一条普遍规律[注:《根据地方自治局的统计资料所作的俄国经济调查总结》第2卷,尼·卡雷舍夫著《农民的非份地租地》1892年多尔帕特版第122、133页及其他各页。]。

    其次,波斯特尼柯夫还提供了更详细的关于租地(非份地的和份地的均在内)分配的数字,现在我把这些数字引证如下: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5.gif}

    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平均数字完全不能说明问题:因为我们说第聂伯罗夫斯克县有56%的农民租种土地,这句话只能给人们一个关于这种租地的极不完全的概念,因为在自己土地不够的(下面将说到)各类农户中,租地户的百分数低得多,例如在第一类中只有25%,而自己土地很多的上等户则几乎都租种土地(91%)。每一租地户所租土地在数量上的差别还更显著,例如上等户租的土地分别为下等户的30倍、15倍、24倍。显然,这也就改变了租地本身的性质,因为在上等户中这已是商业性的经营,而在下等户中这也许是由于极端贫困引起的。后一推测可以用租金方面的资料来证实:最低的几类付出的土地租金较高,有时竟比上等户付出的高3倍(在第聂伯罗夫斯克县)。这里必须提醒一点:租地愈少租金愈高并不是我国南部的特点,因为卡雷舍夫的著作证明这个规律是普遍适用的。

    波斯特尼柯夫谈到这些资料时说:“塔夫利达省各县租种土地的多半是拥有足够数量的份地耕地和私有耕地的富裕农民;非份地即离村较远的私有地和官地的租种更是这样。其实这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因为租种较远的土地要有足够数量的役畜,而这里不大富裕的农民连耕种自己份地所需的役畜也不足。”(第148页)

    不应该认为,上述租地分配情况,是由个人租种土地造成的。即使租种土地的是村团,情况也毫无改变,原因很简单,因为土地是按照同样的根据即“按照货币”来分配的。

    波斯特尼柯夫说:“根据国家产业管理局清册,1890年三县按照契约出租的133852俄亩官地中,租给农民村团使用的可耕地有84756俄亩,即占全部面积的63%左右。但是,农民村团租来的土地是由为数不多的户主而且多半是由富裕户主使用的。地方自治机关的按户调查十分明显地指出了这一事实”(第150页)[注:波斯特尼柯夫并未列出下表的最后一项(三县总计)。他在表[6]下注明:“按照租地条件,农民只有权耕种租地的1/3。”]:[见第13页表格。——编者注]

    波斯特尼柯夫总结道:“可见第聂伯罗夫斯克县富裕农户使用了全部租地的1/2以上,别尔江斯克县则在2/3以上,而在租种官地最多的梅利托波尔县甚至占租地面积的4/5以上。三县最贫苦农户(种地不满10俄亩者)一共只有1938俄亩,即租地的4%左右。”(第150页)作者接着又提供了一连串的例子来说明村团租来的土地分配不均,但这些例子不必引用了。

    谈到波斯特尼柯夫关于租地决定于租地户的富裕程度的结论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6.gif}     
时,指出地方自治局统计人员的相反意见是极有意义的。

    在书的开头,波斯特尼柯夫刊载了他的《论塔夫利达省、赫尔松省和叶卡捷琳诺斯拉夫省地方自治局的统计工作》一文(第Ⅺ—ⅩⅩⅩⅡ页)。文中他顺便研究了塔夫利达省地方自治机关在1889年出版的《塔夫利达省省志》,这本省志简短地总结了整个调查研究工作。波斯特尼柯夫在分析该书专论租地的一篇时说:

    “地方自治局统计表明,在我国土地很多的南部和东部各省,除自己的大量份地外还租种相当多的土地的富裕农民占较大的百分数。这里经营的目的不仅为了满足家庭本身的需要,而且还为了得到一些盈余,一些收入,农民就是靠这种收入来修缮他们的建筑物、购置机器和添购土地。这种愿望是很自然的,而且不包含任何罪恶,因为它还未显现出任何的盘剥因素。〈这里确实没有盘剥因素,但剥削因素无疑是有的:富裕农民既租进远远超过需要的土地,也就夺取了贫苦农民生产食物所需的土地;他们既扩大经营规模,也就需要追加的劳动力,也就要雇用工人。〉但是地方自治局某些统计人员,大概认为农民生活中的这些现象是不合理的,竭力缩小这些现象的意义,而且竭力证明:农民租地主要是由于需要食物;如果富裕农民也租很多土地,那么,这种租地户的百分数毕竟是随着份地面积的扩大而不断减少的。”(第ⅩⅦ页)为了证明这种想法,《省志》编者维尔涅尔先生把塔夫利达全省有1—2个劳动力和2—3头役畜的农民按份地的多少分成几类。结果是:“随着份地面积的扩大,租地户的百分数相应减少,每户的租地面积也相应地减少,但减少的幅度不及前者。”(第ⅩⅧ页)波斯特尼柯夫非常公正地指出,这类方法根本不能说服人,因为农民中的这一部分(只有2—3头役畜的农民)是随便抽出的,而且撇开的正是富裕农民;此外,也不能把塔夫利达省内陆各县和克里木合在一起,因为它们的租地情况并不一样:在克里木有1/2—3/4的居民是无地的(即所谓分成农民),在北部各县这种农民只有3—4%。在克里木几乎随时都可找到出租的土地,在北部各县有时却不能找到。指出下述一点是有意义的:其他各省地方自治局的统计人员也做过同样的尝试(当然,同样是不成功的),想把农民生活中一些“不合理的”现象,例如以获得收入为目的的租地掩盖起来。(见卡雷舍夫上述著作)

    既然农民租种非份地的分布情况证明各个农户之间不仅存在着量的差别(租得多,租得少),而且存在着质的差别(由于需要食物而租地;为了商业目的而租地),那么租种份地的情况就更是这样了。

    波斯特尼柯夫说:“1884—1886年塔夫利达省三县在进行按户调查时所登记的、农民从农民手中租来的份地耕地共为256716俄亩,这个数目占该地全部农民份地耕地的1/4,这里还没有把农民租给居住在村庄中的平民知识分子以及文书、教员、神职人员和其他人(在按户调查时不在调查之列的非农民成分的人)的土地面积计算在内。下列数字表明,这一大批土地几乎全部是由富裕农户租种的。在调查时登记的、户主从邻人那里租来的份地耕地的亩数如下: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7.gif}

    这些出租的土地,正如土地出租者一样,大多数是属于不种地、不经营和种地少的那个农民类别的。可见塔夫利达省各县有相当大一部分农民(约占全体居民的1/3左右)没有耕种自己的全部份地(一部分由于不愿种地,但大部分由于没有种地所需的役畜和农具),把它出租,从而使另一半比较富裕的农民使用更多的土地。无疑地,大多数土地出租者是破落的户主。”(第136—137页)

    下面这张表就是上述一段话的证明,它“表明了塔夫利达省两县(地方自治局的统计缺梅利托波尔县的资料)出租份地的户主的相对数字和他们出租的份地耕地的百分数”(第135页)。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8.gif} 

    我们考察了农民占有土地和使用土地的情况,现在来谈谈役畜和农具的分配情况。关于各类农民的役畜数量,波斯特尼柯夫提供了如下的三县合计的数字: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9.gif}
    [注:折合成大牲畜。] 

    这些数字本身不能说明类别,这一点等以后叙述耕作机具和划分农民经济类别时再来说明。这里我们只指出,各类农民在拥有役畜数量上的差别是那样巨大,以致我们看到上等户的牲畜远远超过他们家庭的需要,而下等户的牲畜(尤其是役畜)却少得连独立经营也不可能。

    关于农具分配的资料也完全相同。“按户调查曾把农民的农具即犁和多铧浅耕犁进行登记,提供了说明三县全部居民情况的下列数字”(第214页):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10.gif}   

   这张表说明有何等众多的农民失去了独立经营的可能。至于各上等户的情形,从下列按播种面积划分的各类农民每户农具平均数量的资料可以看出: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11.gif} 

    在农具数量上,上等户比下等户(作者完全抛开了种地不满5俄亩的一类)多3—5倍;在劳动力数量[注:见上面各类家庭人口表。]上,上等户比下等户多11/12,即不到一倍。从这里已可看出上等户必然要雇工人,而下等户有一半没有耕具(注意:这里的“下等”户指倒数第三类),因此也就失去了独立经营的可能。

    自然,上述土地、役畜和农具数量上的差别也决定着播种面积上的差别。上文已列出六类农民每户的播种面积亩数。而塔夫利达省农民的播种面积总数在各类之间的分配情形如下: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12.gif} 

    这些数字一目了然。应该补充的只有一点:波斯特尼柯夫认为(第272页)每户光靠耕作业就能维持全家生活的平均播种面积为16—18俄亩。

    三

    前一章里已经列举了一些说明各类农民的财产状况和经营规模的资料。现在应该列举一些确定各类农民的经营性质、经营方式和经营制度的资料。

    首先谈谈波斯特尼柯夫的这一论点:“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和机器的使用,农民劳动生产率和家庭劳动能力大大提高。”(第Ⅹ页)作者为了证明这一论点,算出了各类农户耕种一定面积的土地需要多少劳动力和役畜。计算时不可能利用关于家庭人口的资料,因为“下等户提供自己的一部分劳动力出外去当雇农,而上等户则雇用雇农”(第114页)。塔夫利达省地方自治局的统计没有关于雇用的和提供的劳动力的数字,因此,波斯特尼柯夫根据地方自治局统计机关关于雇用劳动力的户数的资料,根据耕种一定面积土地需要多少劳动力的计算,大致算出了这个数字。波斯特尼柯夫承认,不能要求这样算出的数字十分确切,但他认为他的计算只会大大改变两类上等户的家庭人口,因为其余几类的雇工数字不大。读者把前面引证的关于家庭人口的资料和下表比较一下,就可检验这种观点是否正确。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13.gif} 

    把上表最后一栏和关于家庭人口的资料比较一下,我们可以看出波斯特尼柯夫稍稍减少了下等户的劳动力数目而增加了上等户的劳动力数目。因为他的目的是要证明耕种一定面积土地所需的劳动力数目是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减少的,所以作者的大致计算只会缩小而不会夸大这种减少的程度。

    作了这一初步计算之后,波斯特尼柯夫提供了一张表来说明各类农民的播种面积与劳动力、役畜以及人口数量的对比关系(第117页):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14.gif}   

    “可见,随着经营规模和耕地面积的扩大,农民用于养活劳动力即人和牲畜的支出(这是农业中一项最主要的支出)就依次递减。种地多的各类农户用在每俄亩播种面积上的这项支出几乎只有种地少的各类农户的一半。”(第117页)

    作者在下面用一个门诺派[7]农户的详细家庭收支情况作例子来证实劳力和役畜方面的支出是农业中的主要支出的论点。在该农户的全部支出中,经营方面的支出占24.3%,役畜方面的支出占23.6%,劳力方面的支出占52.1%。(第284页)

    波斯特尼柯夫认为他所作的关于劳动生产率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而提高的结论具有很大的意义(从上面引证的他的序言中的一段话也可以看出这一点)。就研究我国农民的经济生活和各类农户的经营性质来说,就小规模耕作与大规模耕作的相互关系这个总问题来说,也不能不承认这个结论确实重要。后一个问题被许多著作家搅得混乱不堪,而产生这种混乱的主要原因是把社会条件不同、经营方式各异的不同类型的经济拿来比较,例如把靠生产农产品取得收入的经济和靠剥削其他缺乏土地的农户而取得收入的经济(例如紧接着1861年改革[8]后的那一时期的农民经济和地主经济)拿来比较。波斯特尼柯夫完全避免了这个错误,他没有忘记比较的基本规则:拿来比较的现象必须是同类的。

    为了更详细地证明就塔夫利达省三个县所得出的论点,作者首先分别引用了各县的资料,其次单独引用了关于俄罗斯居民(确切地说是俄罗斯居民中人数最多的一类农民——前国家农民[9])的资料。(第273—274页)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15.gif} 

    还是那个结论:“耕种一定面积土地所需役畜的相对数目,经营规模小的农户比‘设备完善的’农户大半倍到一倍。按户调查发现同一规律也适用于所有其他人数较少的一类农民,如前地主农民[10]、租地者等,适用于一切地区,甚至以一乡一村为限的最小地区。”(第274页)

    播种面积和经营费用的对比关系不利于小农户,还表现在另一种费用上即用于农具和役畜的费用上。

    上面我们已经看到,从下等户到上等户,每户的农具和役畜的数目是怎样迅速增加的。如果计算一下耕种一定面积土地所需的农具和役畜,就会看出它们是随着从下等户到上等户而减少的(第318页):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16.gif}    

    “这张表说明,耕种一定面积土地所需的大农具(耕具和运输工具)数量是随每户播种面积的增多而递减的,因此,上等户用于耕具和运输工具的支出按每俄亩平均要相对地少些。种地不满10俄亩的农户有些例外:它的耕具比另一类种地16俄亩的农户少些,这只是因为这一类农户有许多不是用自己的农具而是用租来的农具种地,而这绝不会缩减农具方面的支出。”(第318页)

    波斯特尼柯夫说:“地方自治局的统计十分清楚地表明,农民经营规模愈大,耕种一定面积土地所需的农具、劳动力和役畜就愈少。”(第162页)

    后面波斯特尼柯夫又指出:“前几章已经说明,在塔夫利达省的几个县里,各类农民和各个地区都有这种现象。根据地方自治局的统计资料看来,在其他也是以耕作业为农民经济的主要部门的省份里,农民经济中也显露出这种现象。可见这种现象十分普遍,象是一种规律而且具有很大的经济意义,因为这个规律使小农业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它的经济意义。”(第313页)

    波斯特尼柯夫的后一意见说得早了一点。要证明小经济必然为大经济所排挤,只确定大经济获利较多(产品成本低得多)是不够的,还必须确定货币经济(确切些说,就是商品经济)压倒自然经济,因为在自然经济的条件下,产品是供生产者自己消费而不进入市场,低廉的产品不会在市场上同昂贵的产品相遇,因此也就不可能排挤它。这一点下面将更详细地谈到。

    为了证明上面确定的规律适用于全俄国,波斯特尼柯夫选择地方自治局统计机关曾详细地把居民作过经济分类的几个县,并算出各类农户每对役畜和每个劳力所耕种的平均面积。得出的结论仍旧一样:“经营规模小的农户为耕种一定面积土地而支付的劳动力费用,比经营规模较大的农户多半倍到一倍。”(第316页)这一点无论对于彼尔姆省(第314页)或沃罗涅日省,无论对于萨拉托夫省或切尔尼戈夫省(第315页)都是正确的,因此,波斯特尼柯夫确已证明了这一规律普遍适用于全俄国。

    现在我们来谈谈各类农户的“收入和支出”(第9章)和它们同市场的关系问题。

    波斯特尼柯夫说:“每一个自成独立单位的农户,它的土地面积由下列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生产养活劳动者家庭和住在该农户家里的工人的食物,就狭义来说,这是农户的食物面积;第二部分是供给为农户干活的牲畜的饲料,也可以称为饲料面积;第三部分包括宅地、道路、池塘等等以及提供种子的那部分播种面积,可称为经营面积,因为它是为全部经营服务的;最后,第四部分是生产由农户拿到市场出售的未加工的或加过工的粮食和其他农作物,这是农户的商业面积或市场面积。在每一单个农户里,土地分为上述四部分不取决于所种植的作物的种类,而取决于种植这些作物的直接目的。

    农户的货币收入取决于它的土地的商业部分,因此,这部分面积愈大,从它得到的产品的相对价值愈高,农户户主向市场提出的需求就愈大,因此国家在本国市场范围内能够保持的非农业的劳动数量就愈多,农业对于本国的行政(税收)和文化的意义就愈大,户主本身的纯收入和他用于农业支出和农业改良的资金也就愈多。”(第257页)

    波斯特尼柯夫的这一论断,假如再作一个十分重要的修正,那就完全正确了。作者说到农户的商业面积对于国家的意义,其实很明显,这只能指货币经济占优势,大部分产品采取商品形式的国家。忘记这一条件,认为它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不去精确地研究它在某一国家适用到怎样的程度,就会犯庸俗政治经济学的错误。

    从整个经济中划分出它的市场面积,这是很重要的。对于国内市场有意义的决不是生产者的全部收入(它决定该生产者的富裕程度),而只是他的货币收入。是否拥有货币绝不是由生产者的富裕程度决定的:从自己那块土地上得到足够自己消费的产品而从事自然经济的农民,是享受到富裕生活的,但是他没有货币;从土地上只得到他所需要的一小部分粮食而靠偶然的“外水”得到另一部分粮食(虽然数量少,质量差)的半破产农民,是享受不到富裕生活的,但是他有货币。由此可见,任何关于农民经济及其收入对于市场的意义的论断,如果不是以计算货币收入部分作依据,那是不会有丝毫价值的。

    为了确定各类农户的上述四部分播种面积各占多少,波斯特尼柯夫先算出了全年的粮食消费量,他大致估算每人需要两俄石[注:俄石是俄国旧容量单位,合209.91公升。——编者注]粮食(第259页),即每人需要在播种面积中占2/3俄亩。然后确定每匹马的饲料面积占1.5俄亩,种子面积占耕地的6%,于是得出如下的数字[注:波斯特尼柯夫是这样来确定货币收入的:把全部商业面积都作为种植最贵的粮食即小麦,知道小麦的平均收获量和价格,也就算出了从这块面积得到多少钱。](第319页):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17.gif} 

    波斯特尼柯夫说:“上述各类农户在货币收入上的差别足以说明经营规模的意义,但实际上各类农户在庄稼收入上的差别一定更大,因为应该估计到上等户每俄亩的收获量更大,出售粮食的价格更高。

    在对收入的这一计算中,我们纳入计算中的不是农户的全部面积,而只是耕地面积,因为我们没有塔夫利达省各县农户的各种牲畜所使用的其他农业用地的准确数字;但是纯粹从事农业的南俄农民的货币收入几乎完全取决于播种面积,所以上述数字相当准确地描绘出各类农民从农业所得的货币收入上的差别。这些数字表明货币收入是怎样随着播种面积而剧烈地变化着。种地75俄亩的家庭每年得到的货币收入达1500卢布,种地34+(1/2)俄亩的家庭每年有574卢布,而种地16+(1/3)俄亩的家庭只有191卢布。种地8俄亩的家庭只得到30卢布,也就是说,如果不搞副业,这笔收入是不够抵补经营上的货币支出的。当然,上述数字还没有表明从经营上得到的纯收入,要算出纯收入必须从上述数字减去农户用在捐税、农具、建筑物、购置衣服鞋子等等方面的一切货币支出。但是,这些支出的增加并不与经营规模的扩大成正比。家庭开支的增加与家庭人数成正比,而家庭人数的增加,从表内可以看出,比各类农户播种面积的增加慢得多。至于各项经营支出(缴纳土地税和地租,维修建筑物和农具),它们的增加最多不过同经营规模成正比,而经营上的货币收入总数的增加,如上表所表明的,却不止与播种面积成正比。而且所有这些经营支出同农户用于维持劳动力的主要支出比较起来是很小的。所以我们可以这样来表述这一现象:农户经营农业从每俄亩土地上得到的纯收入,随着经营规模的缩小而递减。”(第320页)

    这样,我们从波斯特尼柯夫的资料中可以看出,各类农民的农业经营同市场的关系是极不相同的:上等户(每户种地超过25俄亩者)是从事商业性的经营,生产粮食的目的是获得收入。相反,在下等户中,农业不能满足家庭必不可少的需要(这是指每户种地不满10俄亩的耕作者),如果精确地计算一下经营上的全部支出,那一定会发现这类农民的经营是亏本的。

    利用波斯特尼柯夫所列举的资料来解决下面这个问题也是极有意义的:农民分裂为不同类别,同他们向市场提出的需求量有什么样的关系呢?我们知道,这种需求量取决于商业面积的大小,而后者又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增加;但要知道,上等户经营规模的扩大与下等户经营规模的缩小是相辅而行的。在农户数量上,下等户比上等户多一倍:前者在塔夫利达省各县占40%,后者只占20%。总的说来,上述的经济分化是否会减少向市场提出的需求量呢?老实说,我们根据先验的推论就可以给这个问题以否定的回答:问题在于下等户的经营规模很小,只靠农业不能满足家庭的全部需要;为了不致饿死,这些下等户只好把自己的劳动力拿到市场上去,出卖劳动力使他们得到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样就抵补了(在一定程度上)由于经营规模缩小而引起的需求量的缩减。但波斯特尼柯夫的资料可以使我们更确切地回答上面提出的问题。

    我们以某一数量的播种面积如1600俄亩为例,并假设用两种方法分配它:第一,分配给经济上同类的农民,第二,分配给我们现时在塔夫利达省各县所看到的那种已分裂为不同类别的农民。在第一种情况下,假定每个农户平均各得16俄亩播种面积(塔夫利达省各县的实际情况正是这样),那么,就有100个农户依靠农业完全可以满足自己的需要。向市场提出的需求量为191×100=19100卢布。在第二种情况下,1600俄亩播种面积还是分配给100户,但用另一种分法,即象塔夫利达省各县农民实际分配播种面积那样:完全不种地者8户,种地4俄亩者12户,种地8俄亩者20户,种地16俄亩者40户,种地34俄亩者17户,种地75俄亩者3户(播种面积共为1583俄亩,这就是说,甚至略少于1600俄亩)。这样分配时,有很大一部分农民(40%)不能从自己土地上得到足以满足全部需要的收入。只计算种地超过5俄亩的农户,向市场提出的货币需求额就为20×30+40×191+17×574+3×1500=21350卢布。这样一来,我们可以看到,尽管撇开整整20户[毫无疑义,它们也有货币收入,只不过不是由出售自己的产品得来的],尽管播种面积缩减到1535俄亩,但向市场提出的货币需求总额却增加了[11]。

    上面已经说过,下等户的农民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相反,上等户必须购买劳动力,因为要耕种他们面积很大的土地,自己的人手已经不够了。现在,我们应该更详细地谈谈这个重要现象。波斯特尼柯夫似乎没有把这个现象归入“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至少他在概括自己的研究结果的序言中没有提到它),但是,它比富裕农民采用机器或扩大耕地是更值得注意的。

    作者说:“塔夫利达省各县较富裕的农民一般都大量使用雇工,他们耕种的面积远远超过自己家庭的劳动能力。例如三县各类农民每100户中有雇工的情况如下: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18.gif}  

    这些数字表明,使用雇工的多半是种地较多的富裕户主。”(第144页)

    把前面引用过的不包括雇工的(三县分列的)和连雇工在内的(三县合计的)各类家庭人口的数字比较一下,我们就可以看到,种地25—50俄亩的户主靠雇工使自己的劳动力增加约1/3(每户的劳动力由1.8—1.9增至2.4),而种地超过50俄亩的户主使劳动力约增加一倍(从2.3增至5);按照作者的计算甚至多于一倍,他认为这些户主自己有7129人,应该雇用的劳动力达8241人(第115页)。下等户必须提供大量外出谋生的劳动力,这从农业经营不能给它们提供维持自己生活所必需的产品这一点上即可明白地看出。可惜我们没有关于提供外出谋生的劳动力数量的精确资料。出租自己份地的户主数目可以作为这一数量的间接指标:前面已引过波斯特尼柯夫的意见,说塔夫利达省各县约有1/3居民没有耕种自己的全部份地。

    四

    从上面引证的资料可以看出,波斯特尼柯夫完全证明了他的各个农户的经济状况“有很大的不同”的论点。这种不同不仅涉及农民的财产状况和播种面积,甚至涉及各类农户的经营性质。不仅如此。“不同”和“分化”这两个术语本来是不足以充分说明现象的。如果一个农民有1头役畜,另一个有10头,我们称之为分化。如果一个农民除了他占有的份地外,单纯为了利用土地取得收入而租进几十俄亩土地,从而使另一个农民没有可能租到养家餬口所需的土地,那么,摆在我们面前的显然是某种重要得多的现象;我们应该把这种现象称为“悬殊”(第323页),称为“经济利益的斗争”(第ⅩⅩⅩⅡ页)。波斯特尼柯夫使用这些术语的时候,没有充分估计到这些术语的全部重要性;他也没有发觉后面这两个术语也是不够的。租进变穷了的那类居民的份地,雇用不再自己种地的农民当雇农,这已经不只是悬殊,这是直接的剥削。

    既然承认现代农民中有深刻的经济悬殊,我们也就不能只按财产状况把农民分为几个阶层。如果上述的不同只是量的差别,这样划分也许够了。但事实并非如此。如果一部分农民从事农业的目的是为了商业利益,其结果是获得大量的货币收入,而另一部分农民从事农业甚至不能满足家庭必不可少的需要,如果上等农户靠下等农户的破产来改善自己的经营,如果富裕农民大量利用雇佣劳动,而贫苦农民却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力,那么,这无疑已是质的差别了。所以,现在我们的任务应该是按照经营性质(经营性质不是指技术上的特点,而是指经济上的特点)的差别对农民进行分类。
   
    波斯特尼柯夫对后面这些差别注意太少,所以他虽然也承认必须“更概括地把居民划分为几个类别”(第110页)并作了这种划分的尝试,但是,我们马上可以看到,不能认为他的尝试是完全成功的。

    波斯特尼柯夫说:“为了更概括地把居民划分为几个经济类别,我们要利用另一标志,这一标志虽然在各地区并没有同类经济意义,但是,它更符合农民自己所采用的分类法,而且地方自治局统计人员也曾指出各县都有这种分类法。这就是按户主在经营方式上的独立程度即按每户役畜头数来分类。”(第110页)

    “目前南俄地区的农民,可以按户主的经济独立程度和经营方式分为如下三大类:

    (1)有畜力的户主,即有全套的犁或代替犁的其他耕具,不租牲畜、不需插犋[12]而用自己的牲畜足以进行田间工作的户主。这些户主使用曳引犁或多铧浅耕犁,自己有役畜2—3对或更多些,与此相适应,每户有成年劳力三个,或至少有成年劳力两个和半劳力一个。

    (2)畜力不够的户主或插犋户,即由于没有足够数量的牲畜来独立驾用而靠插犋进行田间工作的户主。这种户主每户饲养1对、1.5对、在某些场合下甚至2对役畜,与此相适应,有一个或两个成年劳力。这种户主在耕种难耕的土地和必须使用3对役畜曳引的犁(或代替它的多铧浅耕犁)的时候,即使有2对役畜也必须插犋。

    (3)没有畜力的或根本没有牲畜的‘无马的’户主,或有1头役畜(大多数是马,因为耕牛通常总是成对地养,只有两头套在一起才能耕地)的户主。他们租别人的牲畜种地,或者出租自己的土地以换取一部分收成而根本不种地。

    农民自己通常就是按农民生活中的根本经济标志来这样分类的(这种经济标志在这里就是役畜头数和驾用方式)。但是这样分类,无论在上述三类的每一类中或各类之间,都有很大的差异。”(第121页)

    这三类在农户总数中所占的百分数如下(第125页):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19.gif} 

    为了确定上述三县的畜力分配情况,除了上表外,作者又提供了一个按农户饲养的役畜头数分类的表: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20.gif}
  
    可见在塔夫利达省各县,一户最少要有4头役畜才算是畜力充足。

    不能认为波斯特尼柯夫这样分类是完全成功的,首先因为在这三类的每一类中都有很大的差别。

    作者说:“我们看到在南俄有畜力的户主是很不同的:富裕农民畜力很多,较贫苦的农民畜力很少。前者又分为畜力充足的(有6—8头役畜)和不充足的(有4—6头)……‘无马的’户主在富裕程度上也是很不同的。”(第124页)

    波斯特尼柯夫采取的划分方法的另一个不便之处,在于地方自治局的统计(如上文所指出的)不是按役畜头数而是按播种面积把居民分类的。因此,要能确切地表现各类农民的财产状况,就得采取按播种面积分类的方法。

    波斯特尼柯夫按这一标志也把居民同样分为三类:种地少的户主,即种地不满10俄亩和不种地的;种地中等的户主,即种地10—25俄亩的;种地多的户主,即种地超过25俄亩的。作者称第一类为“贫苦户”,第二类为中等户,第三类为富裕户。

    关于这三类的数量,波斯特尼柯夫说:

    “一般说来,在塔夫利达农民中(不包括移民),种地多的占农户总数的1/6左右,中等的占40%左右,种地少和不种地的占40%多一些。而在塔夫利达省各县的全部居民(包括移民)中,种地多的占居民的1/5或20%左右,中等的占40%左右,种地少和不种地的占40%左右。”(第112页)

    可见把德意志人合在一起对各类人数的改变极其微小,所以利用全县的总数字是不会造成错误的。

    现在我们的任务应该是尽量准确地分别说明这三类中每一类的经济状况,从而力求弄清农民中的经济悬殊的程度和原因。

    波斯特尼柯夫没有给自己提出这样的任务,因此,他引用的资料很凌乱,对各类农民所下的总的评语也不够明确。

    我们先谈占塔夫利达省各县居民2/5的下等户即贫苦户。

    这类农民实际上穷到什么程度,最好根据役畜(农业中的主要生产工具)头数来判断。塔夫利达省三县的役畜总数为263589头,下等户(第117页)有43625头,即占总数的17%,等于平均数的3/7。上面已经列举了没有役畜的农户的百分数(下等户的三类各占80%,48%,12%)。波斯特尼柯夫根据这些数字作出结论说:“只有在不种地和每户种地不满10俄亩的两类里,没有牲畜的户主的百分数才相当大。”(第135页)这类户主的播种面积是与牲畜头数相适应的:三县的私有地共为962933俄亩,他们播种146114俄亩,即15%。加上租地,使播种面积增加到174496俄亩,但因为其他各类农民的播种面积也同时增加,而且增加的比例比下等户更大,结果下等户的播种面积只占全部播种面积的12%,也就是3/8以上的居民占有1/8的播种面积。如果联想到作者认为塔夫利达人的播种面积平均数是正常的(即可以满足家庭全部需要的)播种面积,那就不难看出播种面积只占平均数的3/10的下等户是分得多么的少。

    很自然,在这样的情况下,这类农民的农业经营的处境是极为悲惨的。我们从上文已经看到,塔夫利达省各县33—39%的居民,也就是下等户的绝大多数,是根本没有耕具的。由于没有农具,农民只好抛弃土地,把份地出租。波斯特尼柯夫认为这样的土地出租者(无疑地,他们的经济已经完全解体了)占居民的1/3左右,即仍然是贫苦户的极大多数。我们顺便指出,地方自治局的统计确认这种“出卖”份地(农民常用的字眼)的现象到处都有,而且量也很大。指出这一事实的报刊也已经发明了对付它的办法——禁止转让份地。这样的办法暴露出它的发明人象公务员那样盲目相信上司命令的威力。波斯特尼柯夫十分正确地对这类办法的现实性提出异议。他说:“毫无疑问,单单禁止出租土地是消灭不了这一现象的,因为它深深地扎根于当前农民生活的经济制度中。没有农具和经营资料的农民,事实上不能利用自己的份地,必须把份地租给其他有经营资料的农民。直接禁止出租土地会使土地的出租秘密进行,不受监督,而且出租土地的条件可能会比现在更坏,因为土地出租者出租土地是迫不得已的。其次,农民为了清偿欠缴的国家税款,将更经常地通过村审判所[13]出租他们的份地,而这样出租对贫苦农民是最不利的。”(第140页)

    全体贫苦户的经济呈现出完全衰落的景象。

    波斯特尼柯夫说:“实质上,不种地的户主和租别人牲畜耕种自己土地的种地少的户主,在经济状况上并没有很大的差别。前者把自己的土地全部租给同村人,后者只出租一部分,但是二者不是给自己同村人当雇农,就是去挣外水,而且主要还是农业方面的外水,不过是住在自己的家里。因此,不种地的和种地少的两种农民可以合在一起研究,二者都是失去自己的经济的户主,在大多数场合下是已经破产或正在破产的、没有种地所需的牲畜和农具的户主。”(第135页)

    稍后,波斯特尼柯夫又说:“如果不经营的和不种地的农户多半是已经破产的农户,那么,出租自己土地的种地少的农户就是前者的候补者。每次大的歉收或偶然事故,如火灾、丢失马匹等等,都会使这一类中的一部分户主下降为不经营的农民和雇农。因为某种缘故而丧失役畜的户主开始走向衰落。租别人牲畜种地,含有许多不稳定的、混乱的因素,往往被迫缩小耕地。地方的农村信贷所和同村人都拒绝贷款给这样的农夫[注:“在塔夫利达省各县有许多信贷社设立在大村庄里,它们靠国家银行的贷款进行业务,但是只有富裕的户主才能得到它们的贷款”];他要得到贷款,其条件通常比‘有钱的’农民更为苛刻。农民说:‘他什么也拿不出来,怎能借给他呢。’他负债累累,一旦遇到事故,就会丧失土地,尤其是在他还欠国家税款的时候。”(第139页)

    贫苦户农民的农业经营衰落到什么程度,从作者甚至拒绝回答他们究竟怎样从事经营这一问题看得最为清楚。作者说,种地不满10俄亩的农户的“耕作业所处的条件太不稳定,以致不能用一定的方法加以说明”(第278页)。

    上面列举的下等户农民的经营的特征虽然为数很多,但是极不完全,因为这些纯粹是反面的特征,其实一定也有正面的特征。直到现在我们只听说这类农民不能算作独立的耕作者业主,因为他们的耕作业完全衰落,播种面积非常不够,而且,他们的耕作业也不稳定。统计人员在描述巴赫姆特县的情形时指出:“只有不缺种子的殷实的和富裕的业主才能遵守某种播种规则,而贫苦农民是有什么种什么,种在哪里算哪里,随随便便种上就算。”(第278页)然而,列入下等户的农民的大量存在(塔夫利达省三县共有3万余户,男女人口共有20余万),决不是偶然的。如果他们不靠自己种地维持生计,那他们靠什么过活呢?主要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前面我们看到,波斯特尼柯夫谈到这类农民时,曾说他们靠做雇农和挣外水过活。在几乎完全没有手工业的南方,这种外水大部分是农业方面的,也就是被雇去干农活。为了更详细地说明下等户农民经济的主要特点正是出卖劳动力,现在我们来逐一考察地方自治局统计机关将这类农民分成的三个级别。不种地的户主就不必说了,他们是地道的雇农。第二级就是每户种地不满5俄亩(平均3.5俄亩)的耕作者。从播种面积分为经营面积、饲料面积、食物面积和商业面积的前述分法中可以看出,这点播种面积是根本不够的。波斯特尼柯夫说:“每户种地不满5俄亩的第一类农民,在自己的播种面积中没有市场面积即商业面积;他们只有靠做雇农和用其他方法挣来外水才能生活下去。”(第319页)最后一级就是每户种地5—10俄亩的户主。试问,这类农民的独立的农业经营与所谓“外水”有什么样的关系呢?要确切地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掌握一些属于这类户主的典型的农民家庭收支表。波斯特尼柯夫完全承认家庭收支表资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他指出,“收集这些资料是很困难的,而在许多情况下,对于统计人员来说简直是不可能的”(第107页)。后一意见很难令人同意,因为莫斯科省的统计人员就收集了一些极有意义的和详细的家庭收支表(见《莫斯科省统计资料汇编》。经济统计部分。第6卷和第7卷);沃罗涅日省的某些县份,正如作者自己指出的那样,甚至逐户地收集了家庭收支表的资料。

    非常惋惜的是,波斯特尼柯夫自己收集的家庭收支表资料极为不够:他引用七份德意志移民的家庭收支表,而俄罗斯农民的家庭收支表只有一份,并且全部家庭收支表都是大耕作者的(播种面积最小的是俄罗斯农民,有39.5俄亩),就是说,都是根据地方自治局统计机关现有的资料就能完全清楚地看出其经济情况的那一类农民的。波斯特尼柯夫表示遗憾,他“旅行时未能收集更多的农民家庭收支表”,他说,“要准确地断定这些家庭收支情况,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塔夫利达人虽然对自己的经济情况相当公开,但是收支的准确数字大部分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农民对自己支出的总数或大笔的收支还能记得比较确实,但小数目几乎总是忘掉了”。(第288页)可是收集几份家庭收支表,即使未把零星细数包括在内,也比作者那样收集“将近90份评定”经济状况的“记述”要好些,因为地方自治局的按户调查已经把这种经济状况弄得相当清楚了。

    由于我们手头没有家庭收支表,要确定这一类农民的经营性质,只有依靠两种资料:第一,波斯特尼柯夫对养活一个中等家庭所必需的每户播种面积亩数的计算;第二,关于播种面积分为四部分的资料,以及本地农民的货币支出平均数(每户一年)的资料。

    波斯特尼柯夫详细地计算了供给全家食物、种子和牲畜饲料所必需的亩数,并根据这个计算作出了如下的最后结论:

    “完全靠农业为生而不闹亏空的、人口和富裕程度都是中等的农民家庭,在普通年成时,自己应该有4俄亩播种面积供给全家6.5人的食物,4.5俄亩供给3匹役马的饲料,1.5俄亩供给播种用的种子,6—8俄亩生产向市场出售的粮食,一共16—18俄亩。……塔夫利达省的中等户每户约有播种面积18俄亩,但塔夫利达省三县中,有40%的居民每户的播种面积不满10俄亩,如果他们仍然从事耕作业,那只是因为他们靠外水和出租土地得到一部分收入。这部分居民的经济情况是不正常的、不稳定的,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不可能有备荒的存粮。”(第272页)

    这一类农民每户平均有播种面积8俄亩,就是说,还不到必需数量(17俄亩)的一半,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这类农民的收入大部分是靠“外水”,即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得来的。

    另一种算法:根据上面引用的波斯特尼柯夫关于播种面积分配情况的资料,在8俄亩播种面积中,0.48俄亩用于种子,3俄亩用于牲畜饲料(这一类农民平均每户有役畜2头而不是3头),3.576俄亩用于全家的食物(人口也少于中等家庭,约5个半而不是6个半),因此,剩下的商业面积就不到1俄亩(0.944俄亩)了,作者算出从这块土地得到的收入为30卢布。但是,塔夫利达人必需的货币支出总数比这大得多。作者说,收集货币支出的数字资料比收集家庭收支的资料容易得多,因为农民自己常常计算这项帐目。根据这种计算可以看出:

    “据塔夫利达人计算,一个中等人口的家庭,即有一个干活的丈夫、一个妻子和四个孩子的家庭,如果只经营自己的土地(大约20俄亩)而不租地,那么它全年必需的货币支出是200—250卢布。一个人口较少而且尽量省吃俭用的家庭的最低货币支出应当是150—180卢布。年收入不会低于这个数目,因为这个男劳动力和他的妻子在本地当管吃管住的雇农一年能挣120卢布,而且还不必负担牲畜、农具等方面的任何开支,又能从租给同村人的土地中得到一些‘油水’。”(第289页)因为这类农民低于中等户,所以我们不是拿中等的货币支出,而是拿最低的,甚至最低数目中的最小的,即150卢布来说的,这笔钱是一定可以靠“外水”得到的。根据这种计算,这类农民靠自己的经营得到(30+87.5[注:3.5俄亩的食物面积,每俄亩提供25卢布(25×3.5=87.5)——波斯特尼柯夫的计算,第272页。]=)117.5卢布,靠出卖劳动得到120卢布。因此,我们依然得出:这类农民靠独立的农业经营只能抵补他的最低支出的一小半[注:载于1885年《俄国思想》[14]第9期(《人民土地占有标准》)上的尤沙柯夫先生的计算完全证实了这个结论。他认为塔夫利达省每户的食物的即最低的份地标准是9俄亩。但是,尤沙柯夫先生只把谷类食物和税款算在份地的帐上,他认为其他支出可以用外水来抵补。地方自治局统计的家庭收支表证明,后一种支出占全部支出的一大半。例如沃罗涅日省的农民家庭的平均支出是495.39卢布,既包括实物支出,也包括货币支出。其中109.10卢布用来饲养牲畜[注意:尤沙柯夫把饲养牲畜的费用算在割草场和补助农业用地的帐上,而不是算在耕地的帐上],135.80卢布用于植物类食物和税款,250.49卢布用于其他支出——衣服、农具、地租以及各种经营需要等[《奥斯特罗戈日斯克县统计资料汇编》中的24份家庭收支表]。莫斯科省一个家庭每年平均支出348.83卢布,其中156.03卢布用于谷类食物和税款,192.80卢布用于其他支出。[莫斯科省统计人员收集的8份家庭收支表的平均数——在前引书内。]]。

    可见,考察了下等户中各部分农民的经营性质之后,可以得出一个无可怀疑的结论:虽然多数农民也有小块播种面积,但是,他们的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还是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所有这类农民,更象是雇佣工人,而不象是耕作者业主。

    波斯特尼柯夫没有提出下等户农民的经营性质问题,也没有说明外水和他们的经营的关系,这是他的著作的一个大缺点。正因为这样,他始终没有充分说明这个乍看起来令人奇怪的现象,即自己土地太少的下等户农民反而抛弃土地,将它出租;正因为这样,他始终没有把下等户农民的生产资料(即土地和农具)数量大大低于平均数这一重双事实与经营的一般性质联系起来。因为生产资料的平均数,如我们所看到的,恰好只能满足家庭的必不可少的需要,所以,贫苦农民由于生产资料短缺,绝对需要找寻别人的生产资料来使用自己的劳动,就是说,必须把自己出卖。

    现在我们来谈谈第二类,就是也占人口40%的中等户。属于这一类的是每户种地10—25俄亩的户主。“中等”这一术语对这一类是完全适用的,不过要附带说明一下,他们的生产资料比平均数略微(稍许)低一点:他们每户的播种面积是16.4俄亩,而全体农民的平均数是17俄亩。每户的牲畜是7.3头,而平均数是7.6头(役畜3.2头,平均数是3.1头)。每户的全部耕地是17—18俄亩(包括份地、购买地和租地),而各县的平均数是20—21俄亩。试把每户的播种亩数和波斯特尼柯夫所提出的标准比较一下,就能看出这类农民经营自己的土地得到的收入只能勉强餬口。

    根据这些资料,似乎可以认为这类农民的经济是最巩固的:一个农民可以靠它抵补自己的全部支出,他劳动不是为了获得收入,而只是为了满足迫切的需要。然而事实上情况恰恰相反,这类农民的经济特点却是非常不巩固。

    首先,在这类农民中播种面积达到16俄亩这一平均数才够用。可见,种地10—16俄亩的户主,光靠种地不能抵补全部支出,他们也不得不去挣外水。我们从前面引证的波斯特尼柯夫的大致计算可以看出,这类农民雇用的劳动力有2846人,而提供劳动力的却有3389人,就是说,要多543人。可见这类农户中大约半数的生活不是完全有保障的。

    其次,这类农民平均每户有役畜3.2头,然而我们从上文已经看出,畜力需要有4头。可见,这类户主有很大一部分不能光靠自己的牲畜耕种土地,必须插犋。这一类中的插犋户也不少于1/2,这是可想而知的,因为有畜力的农户总数约占40%,其中20%是富裕的上等户,其余的20%是中等户,可见中等户中没有畜力的不会少于1/2。波斯特尼柯夫没有介绍这一类中的插犋户的准确数字。我们看看地方自治局统计汇编,就会找到下面的资料(两个县的)[注:《梅利托波尔县统计资料汇编》(《塔夫利达省统计资料汇编》第1卷附录)1885年辛菲罗波尔版Б第195页。《第聂伯罗夫斯克县统计资料汇编》(《塔夫利达省统计资料汇编》第2卷)1886年辛菲罗波尔版Б第1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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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可见,在两县的中等户中,用自己牲畜耕种土地的农户占少数:在梅利托波尔县不到总户数的1/3,在第聂伯罗夫斯克县不到1/2。可见上面的三县合计的插犋户总数(1/2)还嫌太低,一点也没有夸大。自然,单靠自己牲畜不能耕种土地的现象已经充分说明经济的不巩固性,但为了具体说明起见,我们还是引证波斯特尼柯夫对插犋所作的描述,可惜他对这个不论在经济方面或生活方面都很有意义的现象注意得太少了。

    波斯特尼柯夫说:“根据力学定律,三匹马驾在一起的牵引力并不等于一匹马的牵引力的三倍,由于同样道理,插犋户的耕作面积标准也要[比用自己牲畜耕种的农民]低些。插犋户可能住在村子的两头(插犋的大部分都是亲属),而且两个户主(也有三户插犋的)的地块要比一个户主多一倍。这一切都增加了往返上的支出。[注:“在分配土地时,每户按自己的人口在一定地段分得连在一起的地块,因此,人口少的农户的地块要小些。在塔夫利达省,插犋的条件是多种多样的。插犋户中谁有多铧浅耕犁就替谁多耕种1俄亩,例如替一户耕种10俄亩,替另一户耕种11俄亩;或者由没有多铧浅耕犁的户负担工作期间修理多铧浅耕犁的全部费用。插犋的牲畜头数不等时也是这样的:如替一户多耕种一天,等等。在卡缅卡村,多铧浅耕犁的所有者一个春天可以得到3—6个卢布。插犋户之间常常发生不和。”]为了求得和睦,同样要花相当多的时间,有时工作未完就闹起纠纷来了。在另一种情况下,插犋户没有耙地的马匹,于是把马从多铧浅耕犁上卸下来,用几匹驮水,用几匹耙地。在尤兹库伊村有人告诉我,插犋户用多铧浅耕犁往往一天最多耕1俄亩,即比标准少一半。”(第233页)

    他们不但役畜不足,而且农具很少。从上面引用的说明各类农民每户农具平均数量的表中可以看出,各县中等户平均每户耕具不少于一件。但事实上就是在同一类里面,农具的分配也不均等。可惜波斯特尼柯夫没有提供这方面的资料,我们只好查看地方自治局的统计汇编。第聂伯罗夫斯克县的8227户中有1808户完全没有耕具;在梅利托波尔县的13789户中有2954户完全没有耕具;这种农户在前一个县中占21.9%,在后一个县中占21.4%。无疑地,没有耕具的户主在经济状况上接近下等户,而有耕具一件以上的户主则接近上等户。没有犁的户主还要多:在第聂伯罗夫斯克县占32.5%,在梅利托波尔县占65.5%。最后,这类户主所拥有的收割谷物的机器(这种机器在南俄农民经济中有很重要的意义,因为在那里用手收割,劳动力不够,并且地块很长,搬运谷物要用整月整月的时间)更是微不足道了:第聂伯罗夫斯克县的这类农民一共只有割草机和收割机20台(每400户1台),梅利托波尔县一共只有178.5台(每700户1台)。

    波斯特尼柯夫对这类农民的一般经营方法作了如下的描写:

    “有役畜不到4头的户主必须靠插犋耕种土地。这一类的户主每户有两个或一个劳动力。由于经营规模较小、实行插犋和农具很少,这些户主的相对劳动能力也就降低。插犋户常用耕得较慢的小三铧浅耕犁来耕地。如果这类户主要租用邻居的机器来收割谷物,那要等到邻居收完自己谷物后才能租到。用手收割,时间会拖长,有时还要雇日工并且花更多的钱。单独一人干活的户主遇到紧急的家事或履行社会义务就得中断工作。农民在离村很远的地里干活,为了一次完成翻地和播种,往往要在那里逗留整整一个星期,而单独一人干活的户主要到那里去干活,那就必须经常回村去看望留下的家属。”(第278页)在中等户中,这种单独一人干活的户主(有一个劳动力的)占大多数,这从波斯特尼柯夫所引的下表中可以看出,这张表说明了塔夫利达省三县各类农户的家庭劳动力的数目(第1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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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这张表中可以看出,在中等户中有一个劳动力或根本没有劳动力的农户占3/5[注:波斯特尼柯夫引用特里罗果夫的名著《村社和赋税》来证明自己关于有家眷的(即有很多劳动力的)户主在经济上远远优于单独一人干活的户主的论点。]。

    为了具体说明中等户和上等户的关系以及中等户经济的巩固程度,我们从《第聂伯罗夫斯克县统计资料汇编》中摘引一些关于农民拥有的全部土地面积在各类农民间的分配情形的数字,其中包括播种面积分配数字[注:这些数字是第聂伯罗夫斯克全县的,包括未列入乡的村庄在内。表中“全部使用土地”一项数字是我算出来的——把份地、租地和购买地加在一起,减去出租地。这里以第聂伯罗夫斯克县为例,是因为该县几乎全是俄罗斯人。]。我们得到如下的图表: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23.gif}

    从这张表可以看出,按份地耕地数量来说,中等户居第一位:他们手中握有46.5%的土地。份地不足迫使农民去租土地,因此,农民使用的土地总面积增加了50%以上。中等户的土地在绝对数量上也增加了,但在相对数量上减少了:它只占有全部土地面积的41.2%和播种面积的43%;而上等户占了首位。因此,不仅下等户,而且中等户也直接感受到夺取他们土地的上等户的压力。

    根据上述一切,我们可以对中等户的经济状况说明如下。列入这一类的是纯粹靠自己种地的收入维持生活的耕作者业主;他们的播种面积几乎和当地农民的平均播种面积相等(或稍低些),能勉强满足家庭必不可少的需要。但是,役畜和农具的不足和分配不均,特别是上等户日益排挤下等户和中等户这一咄咄逼人的趋势,使得中等户的经济不巩固,不稳定。

    现在我们来看最后一类,即包括富裕农民的上等户。在塔夫利达省各县,列入这一类的有1/5的居民,每户种地超过25俄亩。这一类农民的役畜、农具、份地和其他土地比另两类农民实际多多少,上面已引用了足够的资料。为了表明这一类农民究竟比中等农民富裕多少,我们只引用一下关于播种面积的数字:第聂伯罗夫斯克县的富裕户平均每户种地41.3俄亩,而全县的平均数是17.8俄亩,即少一半多。一般说来,事情的这一方面,即种地多的农民最为富裕,波斯特尼柯夫已经相当详尽地说明了,但他几乎完全没有注意另一个重要得多的问题:上等户的经济在全区整个农业生产中有什么意义,上等户取得成功,其他两类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

    原来这类农民数量很少,他们在南方最富庶的区域,在塔夫利达省,总共只占居民的20%。因此,可能以为他们在整个地区的经济中的意义是不大的[注:例如斯洛尼姆斯基先生就犯了这样的错误,他在一篇评论波斯特尼柯夫这本著作的文章中说道:“富裕农户消失在大量贫苦农民中,有些地方似乎根本没有富裕农户。”(1893年《欧洲通报》[15]第3期第307页)]。但事实上情况恰恰相反,这些占人口少数的富裕农民在整个农产品生产中却起着主要的作用。塔夫利达省三县的全部播种面积共为1439267俄亩,掌握在富裕农民手中的有724678俄亩,即一半以上。当然,这些数字远没有准确地反映出上等户的优势,因为富裕农民的收获量比贫苦农民和中等农民高得多,根据上面引用的波斯特尼柯夫的说明,贫苦农民和中等农民是不能进行任何正常经营的。

    这样一来,生产粮食的主要是上等户农民,所以(这是特别重要并往往被忽视的)各种各样有关农业的描述和耕作技术改进的评论等等,主要是而且极大部分是(有时甚至完全是)关于少数殷实农民的。我们以推广改良农具的资料为例。

    波斯特尼柯夫对塔夫利达农民的农具作了如下的叙述:

    “农具除少数外,都和德意志移民的农具一样,但式样较少,一部分质量较差,因而价格比较低廉。只有第聂伯罗夫斯克县人烟稀少的西南部分是例外,至今还在使用小俄罗斯的原始农具,如笨重的木犁和带铁齿的古式木犁。在塔夫利达省各县的其余地区,农民都普遍使用改良的铁犁。与犁同样在耕地中占首要地位的,还有多铧浅耕犁,在许多场合它甚至是农民唯一的耕具。但多半是犁和多铧浅耕犁并用……耙地普遍使用带铁齿的木耙,把有两种,一种是用两匹马拉的耙,可以耙10英尺宽的一块地,一种是约1俄丈宽的用一匹马拉的把……多铧浅耕犁是一种有3个、4个或5个铧的工具……在多铧浅耕犁前面常常装一个小播种机,它随多铧浅耕犁的轮子转动而转动。它撒播种子,多铧浅耕犁同时把种子覆盖起来。在农民的其他耕地工具中,偶尔还可以看到一种播种后用来平地的木磙。收割机近10年来在农民中特别流行。据农民说,在富裕的村庄里有收割机的农户几乎1/2……农民的割草机比收割机少得多……农民也很少使用马拉搂草机和脱粒机。普遍地使用风车……运输完全是用现在俄国很多农村都会制造的德国式轻便马车和大车……脱粒各地都使用长短不同的有齿的石磙。”(第213—215页)

    要知道这些农具是怎样分配的,只有查看地方自治局统计汇编,虽然其中的资料也不完全:塔夫利达省的统计人员只登记了犁、多铧浅耕犁、收割机、割草机和马车(即轻便马车或大车)。我们把梅利托波尔县和第聂伯罗夫斯克县的数字加在一起就可以看到,犁和快耕犁的总数为46522件,其中上等户拥有19987件,即42.9%;轻便马车的总数为59478辆,其中上等户拥有23747辆,即39.9%;最后,收割机和割草机的总数为3061台,其中上等户拥有2841台,即92.8%。

    前面已经引用了表明上等农户的劳动生产率远远高过下等农户和中等农户的资料。现在我们看看大耕作者的经营的这种特点是由什么技术特点造成的。

    波斯特尼柯夫说:“农民占有土地和使用土地的规模,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着耕作制和耕作性质。可惜我国农民经济研究者至今还很少研究二者之间的这种依存关系,他们往往还是把农村居民各阶层的农民经济看成是同类的。我先撇开耕作制不谈,而尽量简短地概述我在塔夫利达省各县旅行时调查清楚的各类农户经营中的这些技术特点。

    用自己牲畜耕作而不需要插犋的户主,每户有4头、5头、6头或更多的役畜[注:富裕农户每户有6—10头役畜(见上文)。],而他们的经济状况也有许多差别。四铧的浅耕犁需要套上4头牲畜,五铧的需要5头牲畜。耕地以后紧接着就要耙地,如果户主没有多余马匹,他就不能马上耙地,而要在耕地结束以后再耙,就是说,要用已经有些干燥的土来覆盖种子,这对种子的发芽是不利的。如果在离村很远的地方耕作,就需送水和饲料,没有多余马匹也会使工作中断。在这种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全套的役畜,就会错过时间,耽误播种。有大量役畜而又使用多铧浅耕犁时,农民能较快地播种,更好地利用有利的天气,用较湿润的泥土覆盖种子。可见春耕技术上的优越性属于每户有6头、更好是有7头役畜的‘设备完善的’户主。有7匹马时可以用一架五铧浅耕犁和两副耙同时耕作。农民们说,这样的户主‘是不会停工的’。

    如果收成好,在庄稼收完后,当本地经济需求劳动力最紧张的时候,这些户主的经济状况上的差别就显得更为重要。有6头役畜的户主,一面运回庄稼,一面脱粒,用不着把庄稼堆成垛子,这当然就节省时间和劳动力。”(第277页)

    为了全面说明这些大耕作者的经营性质,还应当指出一点:按照波斯特尼柯夫的意见,这一类农民种地已是“商业性的”经营了。上引商业面积资料完全证实了作者的说法,因为播种面积大部分是生产向市场出售的产品的,在种地25—50俄亩的农户中占总面积的52%,在种地超过50俄亩的农户中占总面积的61%。货币收入的数量也证明了这一点:连富裕户的这种收入的最低数(每户574卢布)也超过必需的货币支出总数(200—250卢布)1倍以上,这样就有盈余,可以积累起来,用于扩大和改善经营。波斯特尼柯夫说,“在每户种地超过50俄亩的最富裕的农民那里”,连“畜牧业的一个部门——饲养粗毛羊——也已具有市场的性质”。(第188页)

    现在我们来谈波斯特尼柯夫同样没有加以充分研究(甚至几乎没有涉及)的另一个问题:少数农民的经济成就对群众的影响怎样?无疑地,完全是坏的。上面引证的数字(特别是关于租地的)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在这里只总结一下就行了。塔夫利达省三县农民共租进476334俄亩土地(非份地和份地),其中富裕户租进298727俄亩,即3/5以上(63%)。贫苦户租进的亩数只占6%,中等户占31%。如果注意到最需要(如果不是唯一需要)租地的是两类下等户(上面引用的关于第聂伯罗夫斯克县各类农民间的土地分配情形的数字表明,上等户仅份地一项已几乎达到播种面积的“标准”数量),那么就会知道,他们因富裕农民扩大商业性耕地而在使用土地上受到多么大的限制。[注:波斯特尼柯夫说:“德意志人压迫当地农民的方法……是剥夺他们可以租到或买到的邻近的土地。”(第292页)显而易见,俄国富裕农民在这一点上接近德意志移民甚于接近自己贫苦的同胞。]

    份地租地的分配情形也提供了完全相同的结论,上面已引用了这方面的数字。为了指出份地租地对不同类别的农民有什么意义,我们摘引波斯特尼柯夫著作的第4章中对这一现象的描述。

    他说:“目前份地已成为南俄农民日常生活中的普遍投机对象。立下字据,用土地作抵押取得借款,这种做法在塔夫利达省农民中很通行;而来自土地的收入在偿清债务以前归放款者所得,土地可出租或出卖一两年,或长达8年、9年和11年,这种份地的出让要在乡公所和村公所里取得正式证明。在较大村庄里,每逢星期天或节日,我都看到村公所门前聚集着大群闹哄哄的人。问到聚集的原因时,人们总是回答说,这是在请客,由村政权注册证明出卖份地……把份地典给别人使用的现象,不仅在按登记丁口分配土地和根本不彻底重分土地的村庄里有,而且在按现有人口分配土地和彻底重分土地的村庄里也有,不过在后一种村庄里典押的期限通常短些,而且典押时估计到重分土地的期限,因为近来这里重分土地的期限大部分是在村社重分土地的决定中预先规定了的。目前份地的典押在南俄村庄中集中地表现出当地富裕农民(在这里,特别是在塔夫利达省各县,他们为数很多)的切身利益。这种典押是富裕的塔夫利达人大量扩大耕地并得到很大的经济利益的主要条件之一。因此,目前富裕农民对他们日常生活中的一切变化都很敏感,因为这些变化会使他们失掉这种通常租金低廉、地点又近的土地。”(第140页)以下说到的是:梅利托波尔县的县农民事务会议[16]要求每次出让份地都要得到村会的同意,这个命令使农民受到束缚,以及“这命令的后果只是使农村审判所里没有土地契约登记册了,虽然作为非正式的登记册大概还在登记”(第140页)。

    富裕农民不仅租进大量土地,而且几乎是唯一的土地购买者:在第聂伯罗夫斯克县,他们拥有全部购买地的78%;在梅利托波尔县,在总数48099俄亩购买地中,他们拥有42737俄亩,即88%。
   
    最后,独享贷款的也是这类农民。为了补充前面所引证的作者关于南方农村信贷所的意见,我们再引证作者对信贷所的如下说明:

    “目前村信货所和信贷社在我国有些地方很普遍(例如在塔夫利达省各县就很多),它们主要是帮助富裕农民。可以说,它们的帮助是很重要的。我不止一次地听到有这种信贷社的地区的塔夫利达农民说:‘谢天谢地,我们现在摆脱了犹太佬。’但说这种话的是富裕农民。经济力量薄弱的农民找不到保人,享受不到贷款。”(第368页)贷款的这种垄断化不是什么意外事情,因为信贷业务不过是一种延期支付的买卖。很自然,只有有钱的人才能支付,而在南俄农民中有钱的只是少数富裕农民。

    为了全面说明其生产活动成果比其他各类加在一起还占优势的这一类农民的经营性质,要提醒的只有一点,即这一类农民“大量”使用雇佣劳动,而被迫提供雇佣劳动的是下等户。说到这里必须指出:精确地计算农业生产中的雇佣劳动是有很大困难的,我们的地方自治局统计机关似乎还没有克服这一困难。因为农业所需的劳动在全年内不是固定的、均衡的,而只是在一定的季节急剧增多,所以只登记固定的雇佣工人远不能表现出剥削雇佣劳动的程度,而统计临时工人(往往是计件的)又极其困难。波斯特尼柯夫在大致地计算各类农户的雇佣工人数目时,把一个劳动力耕种15俄亩[注:1.8—2.3个劳动力就是27—34.5俄亩,而富裕户农民种的地为34.5—75俄亩。可见富裕户总的特点是它们的经营规模大大超出了家庭的劳动标准。]当作富裕户的劳动标准。作者在他的著作的第7章中详细地考察了耕作面积的实际情况,结果表明,只有用机器收割谷物才能达到这样的标准。然而就是在富裕户中收割机的数量也不多,例如在第聂伯罗夫斯克县每10户约有1台,所以即使考虑到作者的说法:机器的主人在收完自己的谷物后把机器租出去,结果仍然是,大部分农民肯定用不上机器,因而要雇用日工。因此,上等户使用雇佣劳动的规模一定比作者所计算的更大,所以这一类农民所获得的高额货币收入很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是从资本(就科学的政治经济学赋予这一术语的专门含义来说)得到的收入。

    把关于第三类的叙述总括起来,可以概述如下:生产资料大大超过中等农民,因此具有更高劳动生产率的富裕农民,是全区农产品主要的、压倒其余两类的生产者;按其性质来说,这类农民的经营是商业性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剥削雇佣劳动上的。

    对该地三类农民的经营在政治经济学上的差别所作的上述简评,是对波斯特尼柯夫书中有关南俄农民经济的资料加以系统整理以后得出的。我认为,这个简评证明:要研究农民经济(从政治经济学方面),不把农民分为几类是完全不可能的。上面已经指出,波斯特尼柯夫是承认这一点的,甚至责备地方自治局统计机关没有这样做,说它的综合表虽有丰富的数字但“不清楚”,说“它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第Ⅻ页)。波斯特尼柯夫未必有权这样责备地方自治局统计机关,因为他自己也没有系统地把农民分为“清楚的”类别,但是,他的要求的正确性是不容怀疑的。既然承认各个农户间不仅有量的差别,而且有质的差别[注:经营性质有自己消费的和商业性的;利用劳动的性质有出卖劳动力和购买劳动力两种,前者是谋取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后者是把播种面积扩大到超出家庭劳动能力之外的必然结果。],那就绝对必须把农民不是按“富裕程度”而是按经营的社会经济性质分类。希望地方自治局统计机关能立即这样做。

    五

    波斯特尼柯夫不仅确认农民中的经济悬殊,并且指出这一现象在加强。

    他说:“各类农民富裕程度上的不同在我国普遍存在,而且早已存在。但是,近几十年来农民的这种分化表现得很明显,并且看来正在日益加剧。”(第130页)作者认为,1891年的艰难的经济情况[17]一定进一步推动了这个过程。

    试问,产生这种对全体农民有如此巨大影响的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

    波斯特尼柯夫说:“塔夫利达省是欧俄土地最多的省份之一,而且农民分得的土地也最多。在该省,到处都存在着村社土地占有制,比较平均地按人口分配土地,而且耕作业几乎是农村居民的唯一职业。然而按户调查表明,这里有15%的农村居民没有任何役畜,约有1/3的居民没有足够的农具来耕种自己的份地。”(第106页)作者问道:“各类农户之间的这种巨大不同是由什么决定的呢?在纯粹从事农业经营的地区中,不种地的和没有役畜的户主占有这样大的百分数(我们描述的地区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具体说来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呢?”(第130页)

    波斯特尼柯夫在寻找这种现象的原因时完全误入迷途(幸亏没有走多远),扯到“胡闹”、“酗酒”甚至火灾和盗马。但他还是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这些原因不是“事情的最本质的方面”。家中孤儿寡母,即没有成年劳力,同样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因为在塔夫利达省各县全部不经营的(即没有播种面积的)农户中,孤儿寡母的家庭仅占18%。

    作者得出结论说:“不经营的主要原因应该在农民经济生活的其他因素中去寻找。”(第134页)波斯特尼柯夫认为:“在所指出的一些农户的农民经济衰落的原因中,份地不断缩小、农民使用的土地面积有限和农民的平均经营规模缩小,可以认为是最根本的原因,可惜我国地方自治局统计机关至今还没有弄清楚。”(第141页)作者说:“俄国经济贫困的根本原因是农民的土地占有规模和经营规模的狭小,不能利用农民家庭的全部劳动能力。”(第341页)

    波斯特尼柯夫的这一论点表达得极不确切,因为作者自己曾断定:农民的平均经营规模(17—18俄亩播种面积)足以使一个家庭过小康的生活,在经营规模方面对全体农民下一个一般的笼统的评语是不可能的。为了说明波斯特尼柯夫的这一论点,应该提醒一下,他在前面已确定了农民劳动生产率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而提高的一般规律。按照他的计算,只有上等户才能做到充分利用家庭的劳动力(和役畜),例如在塔夫利达省各县只有富裕农民才能做到,而大多数农民“掘地效率很低”(第340页),浪费大量劳力。

    虽然作者完全证明了劳动生产率以经营规模为转移,证明了下等农户的生产率极低,但仍不能把这个规律(波斯特尼柯夫称之为俄国农业人口过剩,农业劳动的饱和)看作农民分化的原因。因为问题正在于为什么农民分为如此不同的类别,而农业人口过剩就是以这样的分裂为前提的;人口过剩这一概念是作者把小农户和大农户以及它们的收入进行对比时形成的。因此,指出农业人口过剩并不能回答“各类农户的巨大不同是由什么决定的?”这个问题。看来波斯特尼柯夫也意识到这一点,不过他没有明确地向自己提出任务——研究这种现象的原因,因此,他的意见有些残缺不全。除了不周全不确切的论点外,也有正确的思想。例如他说:

    “不能指望目前在土地占有制基础上正进行着的农村生活中的残酷斗争,在将来会促进居民中的村社原则和协调原则的发展。这种斗争不是偶然的条件引起的暂时的斗争……我们认为它不是村社传统和在农村生活中发展起来的个人主义之间的斗争,而是纯粹的经济利益的斗争;由于缺少土地,这种斗争必然以一部分居民的不幸结局而告终。”(第ⅩⅩⅩⅡ页)

    波斯特尼柯夫在另一个地方说道:“事实是十分清楚的,在缺少土地和经营规模很小的情况下,在缺乏足够的副业的情况下,农民是不会富足的。经济上的一切弱者不管怎样迟早总是要被抛出农民耕作业之外的。”(第368页)

    这些意见包含有对问题的正确得多的答案,而且这种答案和上面所谈的农民分化现象完全吻合。答案是这样的:大量不经营的农户的出现及其数量的增加,是由农民中的经济利益的斗争决定的。这种斗争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用什么手段进行的呢?说到手段,那么不仅是抢购土地(从刚才引证的波斯特尼柯夫的那段话是可以这样想的),更重要的是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而降低生产费用(这一点上面已经谈得很多)。说到斗争产生的基础,那么,波斯特尼柯夫的下面一段话已经很清楚地指出来了:

    “经营面积有一定的最低限度,农民的经营不能低于这个限度,否则就会无利可图,甚至无法维持。为了养活家庭和牲畜〈?〉,农户需有一定的食物面积;没有从事或很少从事副业的农户,还需要一些市场面积,以便销售产品,获得货币来缴纳税款,购置衣服鞋袜和支付经营所必需的工具、建筑物等等方面的开支。农民的经营规模如果低于这个最低限度,就无法维持。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就会认为放弃经营去当雇农更为有利,因为雇农的开支比较少,即使总收入少些也可以较充分地满足需要。”(第141页)

    一方面,如果农民认为把自己的播种面积扩大到远远超过自己对粮食的需要是有利的事,那是因为他可以出卖自己的产品。另一方面,如果农民认为放弃经营去当雇农是有利的事,那是因为他要满足自己的大部分需要就必须支出货币,也就是说,必须出卖点什么[注:参看上面引用的关于食物播种面积和商业播种面积的资料(不过从这两种面积上得到的收入是满足耕作者的需要而不是满足耕作业的需要,就是说,这里的收入是指本来意义上的收入而不是指生产费用),以及塔夫利达人用在吃粮(不分男女,每人两俄石)上的平均货币支出的资料。];而既然他在出卖自己的产品时,在市场上碰到了他无力与之竞争的对手,那他就只能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总之,供出售的产品的生产是上述现象滋长的基础。农民中产生经济利益斗争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存在着一种使市场成为社会生产的调节者的制度。

    波斯特尼柯夫在描写了“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并作了解释这些变动的尝试之后,转而叙述应当解决“土地问题”的实际措施。我们不再跟着作者进入这一领域,第一,因为这不在本文计划之内,第二,因为波斯特尼柯夫的著作的这一部分是最差的。后一点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大家总该记得,作者正是在试图说明经济过程的时候,矛盾最多,意思也最含混,而对经济过程不作充分和准确的说明,是根本谈不上指出什么实际措施的。

    载于1923年《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二十五周年纪念文集(1898—1923)》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卷第1—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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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评弗·叶·波斯特尼柯夫《南俄农民经济》一书)》是现存列宁著作中最早的一篇,1893年春写于萨马拉。手稿曾在萨马拉马克思主义青年小组中宣读过。这篇文章列宁曾打算在莫斯科出版的《俄国思想》杂志上发表,但为这家刊物所拒绝。

    这篇文章有两种手稿,一种是列宁本人收藏的草稿,另一种是列宁转抄时作过补充的誊清稿。后一种手稿列宁交给了莫斯科马克思主义小组组织者谢·伊·米茨凯维奇,1894年12月3日被沙皇警察搜走,后来于1923年在莫斯科法院档案中发现。这一手稿于1923年初次发表。《列宁全集》俄文各版都是按这一手稿刊印的。

    列宁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书第2章中利用了本文的基本材料。

    本卷附录中载有列宁的《在弗·叶·波斯特尼柯夫〈南俄农民经济〉一书中所作的批注、计算和着重标记》。——1。

    [2]地方自治局的统计指俄国地方自治机关所组织的统计工作。俄国地方自治机关是1861年改革以后按照1864年的条例在欧俄各省、县逐步建立起来的。地方自治局的统计最早于1870—1871年在个别省份进行,以后逐渐推广。1882年莫斯科法学会成立统计部,以协调地方自治局统计工作和进行理论研究。1887年曾召开地方自治局统计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会,制订了调查提纲。地方自治局组织统计工作,最初是为了收集土地及其他不动产的价值和收益等材料,以便地方自治局课征税捐,后来也为了对农村进行全面的社会经济调查。地方自治局统计起初以整个村社为统计调查的单位,从1880年起改以农户为基本单位。各省、县自治局的统计部门出版了大量分省和分县的概述和统计汇编,提供了极丰富的实际材料。列宁高度评价地方自治局统计资料,同时也指出地方自治局统计工作者对统计材料的整理不能令人满意。列宁以及马克思、恩格斯都曾利用地方自治局统计资料来研究俄国经济。关于地方自治局的统计,可参看列宁1914年写的《谈谈关于地方自治局统计任务的问题》一文(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24卷)。——1。

    [3]指文集《根据地方自治局的统计资料所作的俄国经济调查总结》。第1卷是瓦·沃·的《农民村社》(1892年莫斯科版)。第2卷是尼·亚·卡雷舍夫的《农民的非份地租地》(1892年多尔帕特版)。——2。

    [4]俄国的村社是农民共同使用土地的形式,其特点是在实行强制性的统一轮作的前提下,将耕地分给农户使用,森林、牧场则共同使用,不得分割。村社内实行连环保的制度。村社的土地定期重分,农民无权放弃土地和买卖土地。村社管理机构由选举产生。俄国村社从远古即已存在,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成为俄国封建制度的基础。沙皇政府和地主利用村社对农民进行监视和掠夺,向农民榨取赋税,逼迫他们服徭役。

    村社问题在俄国曾引起热烈争论,发表了大量有关的经济学文献。民粹派认为村社是俄国向社会主义发展的特殊道路的保证。他们企图证明俄国的村社农民是稳固的,村社能够保护农民,防止资本主义关系侵入他们的生活。早在19世纪80年代,格·瓦·普列汉诺夫就已指出民粹派的村社社会主义的幻想是站不住脚的。到了90年代,列宁粉碎了民粹派的理论,用大量的事实和统计材料说明资本主义关系在俄国农村是怎样发展的,资本是怎样侵入宗法制的村社,把农民分解为富农与贫农两个对抗阶级的。

    在1905—1907年革命中,村社曾被农民用作革命斗争的工具。地主和沙皇政府对村社的政策在这时发生了变化。1906年11月9日,沙皇政府大臣会议主席彼·阿·斯托雷平颁布了摧毁村社、培植富农的土地法令,允许农民退出村社和出卖份地。这项法令颁布后的9年中,有200多万农户退出了村社。但是,村社并未被彻底消灭,到1916年底,欧俄仍有2/3的农户和4/5的份地在村社里。村社在十月革命以后还存在很久,直到全盘集体化后才最终消失。——7。

    [5]登记丁口指农奴制俄国应交纳人头税的男性人口,主要是农民和小市民。为了计算这种纳税人口,采用了一种叫作“登记”的特别户口调查。俄国人头税开征于彼得一世时代,这种登记从1719年开始,共进行了10次,最后一次是在1857年。许多村社按登记丁口重分土地,所以农户的份地面积取决于的登记丁口数。——7。

    [6]弗·叶·波斯特尼柯夫的原表总数项数字有误,列宁引用时作了如下修改:把1476改为1453;10107改为10057;4595改为4593(见本卷第471页)。——12。

    [7]门诺派是基督教新教的一个派别,产生于16世纪,创始人是荷兰人门诺·西蒙斯。18世纪末,一部分门诺派教徒从西欧流入俄国,主要居住在叶卡捷琳诺斯拉夫省和塔夫利达省。门诺派移民多半是富裕农户。——20。

    [8]指俄国1861年废除农奴制的改革。这次改革是由于沙皇政府在军事上遭到失败、财政困难和反对农奴制的农民起义不断高涨而被迫实行的。沙皇亚历山大二世于1861年2月19日(3月3日)签署了废除农奴制的宣言,颁布了改革的法令。这次改革共“解放了”2250万地主农民,但是地主土地占有制仍然保存下来。在改革中,农民的土地被宣布为地主的财产,农民只能得到法定数额的份地,并要支付赎金。赎金主要部分由政府以债券形式付给地主,再由农民在49年内偿还政府。根据粗略统计,在改革后,贵族拥有土地7150万俄亩,农民则只有3370万俄亩。改革中地主把农民土地割去了1/5,甚至2/5。

    在改革中,旧的徭役制经济只是受到破坏,并没有消灭。农民份地中最好的土地以及森林、池塘、牧场等都留在地主手里,使农民难以独立经营。在签订赎买契约以前,农民还对地主负有暂时义务。农民为了赎买土地交纳的赎金,大大超过了地价。仅前地主农民交给政府的赎金就有19亿卢布,而转归农民的土地按市场价格仅值5亿多卢布。这就造成了农民经济的破产,使得大多数农民还象以前一样,受着地主的残酷剥削和奴役。但是,这次改革仍为俄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关于俄国1861年的农民改革,可参看恩格斯的《德国的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285—303页)和列宁的《农奴制崩溃的五十周年》、《关于纪念日》、《“农民改革”和无产阶级农民革命》(《列宁全集》第2版第20卷)。——20。

    [9]国家农民是按照彼得一世的法令由未农奴化的农村居民组成的一类农民。国家农民居住在官有土地上,拥有份地,受国家机关的管辖,并被认为在人身上是自由的。他们除交人头税外,还向国家或者官有土地承租人交纳代役租,并履行许多义务。国家农民的成分是各种各样的,他们使用土地和占有土地的形式也是各种各样的。——20。

    [10]地主农民即农奴,是俄国16世纪末随着农奴制的确立而形成的一类农民。到1861年农民改革止,地主农民属于贵族地主所有。——21。

    [11]这里有几个数字不确切。全部播种面积应是1651俄亩。种地5俄亩以上的农户向市场提出的货币需求额应是22498卢布。种地5俄亩以上的农户的播种面积应是1603俄亩。这一篇和后一篇《论所谓市场问题》中,还有个别数字也不确切。这些数字上的差错,有的是所引资料原有的错误,有的是演算上的出入,并不影响对基本论点的理解。——27。

    [12]插犋是贫苦农民的一种简单的协作形式,即几户农民把役畜和农具暂时合在一起共同进行农业劳动。列宁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书第2章中说插犋是被农民资产阶级所排挤的破落农户的协作。——30。

    [13]村审判所是沙皇俄国根据1838年有关条例设立的审理国家农民案件的法庭,由村长和被选出来的两名农民组成,村长担任审判长。村审判所作为初审法庭,审理较小的民事纠纷和过失犯罪,可判处罚款、强制劳动和笞刑。村审判所于1858年撤销,但是农村法庭仍然沿用“审判所”这一名称。——33。

    [14]《俄国思想》杂志(《Русская  Мысль》)是俄国科学、文学和政治刊物(月刊),1880—1918年在莫斯科出版。它起初是同情民粹主义的温和自由派的刊物。1905年革命后成为立宪民主党的刊物,由彼·伯·司徒卢威和亚·亚·基泽韦捷尔编辑。——38。

    [15]《欧洲通报》杂志(《Вестник  Европы》)是俄国资产阶级自由派的历史、政治和文学刊物,1866年3月—1918年3月在彼得堡出版,1866—1867年为季刊,后改为月刊。先后参加编辑出版工作的有米·马·斯塔秀列维奇和马·马·柯瓦列夫斯基等。——44。

    [16]县农民事务会议是沙皇俄国为了监督乡、村两级的“农民自治机关”而在1874年设立的。在县贵族的代表把持下的这一机构由警察局长、治安法官和县地方自治局主席组成。县农民事务会议受省长主持的省农民事务会议管辖。——49。

    [17]指1891年的饥荒。这次在俄国历史上规模空前的饥荒,以东部和东南部各省灾情最为严重,使大批农民遭到破产,加速了农民的分化和国内市场的形成。恩格斯在《德国的社会主义》一文中,以及在1891年10月29日、1892年3月15日和6月18日致尼·弗·丹尼尔逊的三封信中,都谈到了俄国的这次饥荒(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302—303页和第38卷第194—195、304—307、362—367页)。——51。

 

    年表 (1870—1894年)
   
    1870年

    4月10日(22日)
    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列宁)诞生于辛比尔斯克(今乌里扬诺夫斯克)。

    1879年

    8月16日(28日)
    列宁进辛比尔斯克古典中学。

    1886年

    1月12日(24日)
    父亲伊里亚·尼古拉耶维奇·乌里扬诺夫去世。

    1887年

    3月1日(13日)
    哥哥亚历山大·伊里奇·乌里扬诺夫因参与谋刺沙皇亚历山大三世被捕。

    4月18日(30日)
    列宁向辛比尔斯克中学校长申请参加毕业考试。

    5月5日—6月6日(5月17日—6月18日)
    参加中学毕业考试。

    5月8日(20日)
    亚·伊·乌里扬诺夫因谋刺沙皇亚历山大三世案被处死。

    6月10日(22日)
    列宁中学毕业,学习成绩优异,获金质奖章。

    6月底
    全家迁居喀山。

    7月29日(8月10日)
    列宁向喀山大学校长申请入该校法律系学习。

    8月13日(25日)
    进喀山大学。

    8月25日(9月6日)
    开始在喀山大学法律系上课。

    9月—12月4日(16日)
    加入革命学生小组和萨马拉—辛比尔斯克同乡会。

    12月1日(13日)以前
    喀山大学辛比尔斯克学生同乡会选派列宁作为代表参加全校同乡会联合会。

    12月1日(13日)
    列宁以萨马拉—辛比尔斯克同乡会代表身分参加略山大学和兽医学院两校同乡会秘密代表会议。会议听取莫斯科大学生代表关于1887年11月底发生的莫斯科学潮的情况介绍,通过了告喀山全市大学生书,并确定12月4日(16日)为喀山大学生声援莫斯科学生运动的行动日期。

    12月4日(16日)
    参加喀山大学学生集会,声援莫斯科大学生发动的反对反动的教育法令的运动。

    12月4日(16日)夜
    因参加学潮被捕。

    12月5日(17日)
    列宁鉴于当时的条件下已无法继续学习,向校长申请退学。
    喀山大学校委会根据学区督学的意见,开除列宁和其他参加12月4日(16日)学潮的学生学籍。

    12月7日(19日)
    列宁接到喀山大学开除学籍的通知,并于当晚被驱逐出喀山,前往喀山省莱舍夫县科库什基诺村,受警察秘密监视。

    1888年

    5月9日(21日)
    列宁向国民教育大臣申请复学,未获准。

    9月6日(18日)
    向内务大臣申请出国求学,未获准。

    9月14日(26日)以前
    获准回喀山,继续受警察秘密监视。

    1888年秋—1889年5月以前
    参加尼·叶·费多谢耶夫组织的一个马克思主义小组。

    冬天
    攻读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一卷和马克思、恩格斯的其他著作,研究查理·达尔文、亨利·巴克尔和大卫·李嘉图等人的著作。

    1889年

    4月29日(5月11日)
    喀山大学医学系教授科托夫希科夫等诊断,列宁患胃病,须出国治疗。

    5月3日(15日)
    全家从喀山迁往萨马拉省萨马拉县阿拉卡耶夫卡村附近的田庄。

    5月13日(25日)以前
    列宁向喀山省省长申请出国就医,未获准。

    5月下半月—6月上半月
    《萨马拉报》刊登列宁愿担任授课的启事。

    7月28日(8月9日)
    列宁参加姐姐安娜·伊里尼奇娜·乌里扬诺娃同马尔克·季莫费耶维奇·叶利扎罗夫的婚礼。

    9月5日(17日)
    全家移居萨马拉(今古比雪夫)。

    1889年9月5日(17日)和1893年8月20日(9月1日)之间
    列宁研究瓦·巴·沃龙佐夫的《俄国资本主义的命运》一书。后来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和《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中批判了这本书。

    10月28日(11月9日)
    向国民教育大臣申请以校外生资格参加任何一所高等学校法学副博士考试,未获准。

    1889年底—1890年
    在萨马拉继续学习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翻译《共产党宣言》(译稿曾在萨马拉的秘密小组中宣读过,未保存下来)。
    结识阿·巴·斯克利亚连科、瓦·安·约诺夫、阿·伊·叶拉马索夫、玛·彼·哥卢别娃,在萨马拉青年中宣传马克思主义。

    1890年

    6月12日(24日)
    列宁向国民教育大臣申请以校外生资格参加彼得堡大学法律系课程的国家考试,获准。

    1890年6月12日(24日)和1891年4月5日(17日)之间
    为准备国家考试,研读亚·德·格拉多夫斯基《俄国国家法原理》。

    夏天—8月19日(31日)以前
    全家在阿拉卡耶夫卡村附近的田庄避暑。列宁研读恩格斯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德文版)。

    8月19日(31日)
    列宁回到萨马拉。

    8月20日(9月1日)以后
    首次赴彼得堡,商谈参加国家考试事宜。

    1890年10月19日(31日)和1891年4月10日(22日)之间
    为准备国家考试,研读尤·扬松的《统计学理论》。

    10月24日(11月5日)
    离开彼得堡回萨马拉。

    1891年

    3月初
    列宁在牙医A.A.卡茨涅尔松家参加秘密集会,就俄国经济发展道路问题发言,批驳民粹派分子罗西涅维奇的观点。

    3月21日和26日(4月2日和7日)之间
    离开萨马拉前往彼得堡,参加国家考试。

    3月26日(4月7日)
    向彼得堡大学法律系考试委员会主席呈递以校外生资格参加大学课程考试的申请书,附送刑法论文。

    3月底—4月
    常去彼得堡别斯图热夫高等女子学校宿舍看望妹妹奥丽珈·伊里尼奇娜·乌里扬诺娃。

    4月4日—24日(4月16日—5月6日)
    参加彼得堡大学法律系课程的春季国家考试。

    4月底
    奥丽珈患伤寒病住院。列宁常去探望。

    5月初
    列宁电告母亲,妹妹病重。

    5月8日(20日)
    奥丽珈病故。

    5月10日(22日)
    列宁同母亲和友好参加在沃尔科沃墓地举行的奥丽珈的葬仪。

    5月17日(29日)
    同母亲离开彼得堡回萨马拉。

    5月17日(29日)以后
    去阿拉卡耶夫卡村附近的田庄居住。

    9月1日(13日)
    离开阿拉卡耶夫卡村回萨马拉。

    9月1日(13日)以后
    启程赴彼得堡。

    9月7日(19日)
    抵达彼得堡。

    9月10日—11月9日(9月22日—11月21日)
    参加彼得堡大学法律系课程的秋季国家考试。

    10月20日(11月1日)
    往见警察司副司长,申请临时出国,被拒绝。

    11月11日(23日)
    离开彼得堡回萨马拉。

    11月14日(26日)
    回到萨马拉。

    11月15日(27日)
    彼得堡大学法律系考试委员会决定发给列宁一级毕业证书。

    12月初
    列宁出席瓦·瓦·沃多沃佐夫关于德国社会民主党的报告会,对报告人的观点提出不同意见。

    年底
    在萨马拉铁路工厂工人小组作《关于村社、村社的命运和革命的道路》的专题报告。

    1892年

    1月14日(26日)
    列宁收到彼得堡学区管理局发给的一级毕业证书。

    1月30日(2月11日)
    根据萨马拉地方法院的决定,列宁注册为A.H.哈尔金律师的律师助理。

    2月28日(3月11日)
    列宁向萨马拉地方法院申请发给律师证书。

    3月—4月和6月
    承办几件农民的诉讼案件,并出庭辩护。

    6月1日(13日)
    呈请警察司司长向萨马拉地方法院说明,警察司方面对于发给列宁律师证书并无障碍。警察司答复:如法院询问,将予回答。

    6月11日(23日)
    呈请萨马拉地方法院院长向警察司询问,警察司方面对于发给列宁律师证书有无障碍。

    6月13日(25日)
    从萨马拉到阿拉卡耶夫卡村附近的田庄。

    7月23日(8月4日)
    获得1892年承办诉讼案件的资格。

    7月27日(8月8日)
    领到1892年在萨马拉地方法院承办诉讼案件权证书。

    1892年夏—1893年8月20日(9月1日)以前
    撰写批判民粹派分子瓦·巴·沃龙佐夫、尼·康·米海洛夫斯基、谢·尼·尤沙柯夫的观点的专题报告,并在各秘密小组宣读。这些报告是《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一书的准备材料。

    9月8日(20日)
    离开阿拉卡耶夫卡村返回萨马拉。

    9月—12月
    承办几件诉讼案件,并出庭辩护。

    1892年
    在列宁领导下,萨马拉马克思主义小组成立,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对伏尔加河流域的进步青年产生很大影响。

    1892年—不晚于1893年春
    列宁在萨马拉马克思主义小组作关于马克思的《哲学的贫困》一书的专题报告。

    1893年

    1月5日(17日)
    呈请萨马拉地方法院发给1893年承办诉讼案件权证书。

    1月8日(20日)
    领到1893年在萨马拉地方法院承办诉讼案件权证书。

    1月
    承办几件诉讼案件,并出庭辩护。

    1893年1月—1894年
    通过玛·格·霍普芬豪斯同尼·叶·费多谢耶夫通信。阅读费多谢耶夫的手稿《论农奴制度衰落的经济原因》,并作批注。

    3月初
    在民粹派分子H.C.多尔戈夫家里会见伊·克·拉拉扬茨。

    3月以后
    研究弗·叶·波斯特尼柯夫的《南俄农民经济》一书。

    4月—5月
    承办几件诉讼案件,并出庭辩护。

    5月20日和8月31日(6月1日和9月12日)之间
    研读尼·亚·卡雷舍夫的《国民经济草稿》一文(载于1893年《俄国财富》杂志第5期)。

    春天
    撰写《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评弗·叶·波斯特尼柯夫《南俄农民经济》一书)》一文,并在萨马拉马克思主义小组宣读手稿。

    春天或夏天
    研究尼古拉·—逊(即尼·弗·丹尼尔逊)的《我国改革后的社会经济论文集》,在写给尼·叶·费多谢耶夫的信中批评了这本书,并在萨马拉马克思主义小组作关于这本书的专题报告。

    6月22日(7月4日)以前
    同全家人一起离开萨马拉前往阿拉卡耶夫卡村附近的田庄。

    7月23日(8月4日)
    以母亲的名义草拟变卖阿拉卡耶夫卡村附近田庄的契约。

    8月12日(24日)以前
    和阿·安·普列奥布拉任斯基一起草拟对萨马拉县涅雅洛夫基村进行按户调查的调查表。

    8月12日(24日)
    同全家人一起搬出阿拉卡耶夫卡村附近的田庄,回到萨马拉。

    8月12日(24日)以后
    承办一诉讼案件,并出庭辩护。

    8月16日(28日)
    由于打算去彼得堡司法区工作,列宁呈请萨马拉地方法院证明他是律师助理并在1892年和1893年领到承办诉讼案件权证书。

    8月18日(30日)
    收到萨马拉地方法院签发的证明。

    8月20日(9月1日)以前
    撰写《瓦·沃·著作中对民粹主义的论证》一文,评瓦·沃·(瓦·巴·沃龙佐夫)《俄国资本主义的命运》一书,并在萨马拉马克思主义小组作专题报告。

    8月20日(9月1日)
    从萨马拉启程前往彼得堡。

    8月23日(9月4日)
    途经下诺夫哥罗德时稍事停留,结识当地的马克思主义者,得到在彼得堡的接头地址。

    8月24日(9月5日)
    离开下诺夫哥罗德前往莫斯科,顺路去弗拉基米尔城看望尼·叶·费多谢耶夫,因他尚未出狱,没有见到。

    8月25日或26日(9月6日或7日)
    在莫斯科停留,结识当地的马克思主义者,并建立联系。

    8月26日(9月7日)
    到鲁勉采夫博物院图书馆阅览室查阅资料。

    8月31日(9月12日)
    抵达彼得堡。

    9月3日(15日)
    列宁在彼得堡注册为М.Ф.沃尔肯施泰因律师的律师助理。

    9月上半月
    曾去沃尔科沃墓地为妹妹奥丽珈扫墓。

    1893年9月—1895年
    经常参加律师助理的会议,也经常去彼得堡地方法院律师公会,并在那里解答法律询问和办理诉讼案件。经常去国立公共图书馆和自由经济学会图书馆借阅图书。

    10月16日(28日)
    彼得堡律师公会决定发给列宁承办诉讼案件权证书。

    10月
    列宁加入彼得堡工艺学院学生马克思主义小组。

    10月底
    在彼得堡工艺学院学生马克思主义小组的会议上,批评格·波·克拉辛所作的《市场问题》专题报告。

    秋天以前
    研究《萨拉托夫省统计资料汇编,第11卷,卡梅申县》。

    秋天
    研究尼·尼·奥勃鲁切夫主编的《军事统计汇编》第四编。撰写《论所谓市场问题》一文,并在马克思主义小组宣读。

    不晚于12月下半月
    把《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一文寄给《俄国思想》杂志。

    12月下半月
    写信告诉彼·巴·马斯洛夫,已寄去尼·叶·费多谢耶夫论农民改革的文章以及《俄国思想》杂志拒绝发表《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一事。

    不早于1893年
    修改《资本论》第一卷(1875年版)和第二卷(1885年版)的俄译文。

    1894年

    1月9日(21日)以前
    从彼得堡抵达莫斯科。
    参加莫斯科大学组织的医生和自然科学家第九次代表大会的统计小组会议,听报告,结识大会代表。

    1月9日(21日)
    在莫斯科的一次秘密集会上发言,批判民粹派分子瓦·巴·沃龙佐夫的观点。

    1月9日(21日)以后
    到下诺夫哥罗德,在当地的马克思主义小组作专题报告,评论瓦·巴·沃龙佐夫的《俄国资本主义的命运》一书。

    不晚于1月12日(24日)
    了解莫斯科第一个在工人中进行宣传鼓动的马克思主义组织(1893年9月底成立,有6名成员)的活动情况。

    1月12日(24日)
    回到彼得堡。

    1月
    结识当时任伊万诺沃-沃兹涅先斯克市法官的社会民主党人C.П.舍斯捷尔宁,商谈两地马克思主义小组建立联系的问题。

    2月底
    参加彼得堡马克思主义者在克拉松工程师家里的集会。参加集会的还有娜·康·克鲁普斯卡娅、罗·爱·克拉松、斯·伊·拉德琴柯等人。列宁同克鲁普斯卡娅第一次见面。
    在克拉松工程师家里结识合法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彼·伯·司徒卢威和米·伊·杜冈-巴拉诺夫斯基。

    1894年2月以后—1895年12月9日(21日)以前
    经常在星期日同娜·康·克鲁普斯卡娅会面。

    4月以前
    研究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并将个别段落译成俄文。
    研究尼·康·米海洛夫斯基的文章《文学和生活》(载于1892年《俄国思想》杂志第6期)。

    4月
    写完《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第一编。

    不晚于5月
    写完《什么是“人民之友”》第二编。

    春天
    主持工人马克思主义小组组织员会议。会议在工人马克思主义小组成员瓦·安·舍尔古诺夫的家里举行。

    6月14日(26日)以前
    在彼得堡的马克思主义小组作专题报告,分析批判民粹派分子尼·亚·卡雷舍夫的《根据地方自治局的统计资料所作的俄国经济调查总结,第2卷,农民的非份地租地》一书。
    写完《什么是“人民之友”》第三编。

    6月14日(26日)
    离开彼得堡去莫斯科。在莫斯科期间,住在郊区姐姐安娜的别墅里。

    6月15日和8月27日(6月27日和9月8日)之间
    翻译考茨基的小册子《爱尔福特纲领解说》。

    6月
    写《什么是“人民之友”》第一编第一版跋:《出版者说明》。第一编第一版在彼得堡秘密出版。

    7月21日(8月2日)以前
    研究恩格斯的著作《论住宅问题》。

    7月
    写《什么是“人民之友”》第一编第二版跋:《本版说明》。第一编第二版在彼得堡秘密出版。

    7月—8月
    前往弗拉基米尔省哥尔克镇同阿·亚·甘申联系秘密出版《什么是“人民之友”》事宜。

    8月27日(9月8日)
    从莫斯科回到彼得堡。

    8月—9月
    《什么是“人民之友”》第一编第三版和第二编第一版在哥尔克、从9月初起在莫斯科油印出版(第二编没有印完)。

    夏天
    《什么是“人民之友”》第一编在切尔尼戈夫省博尔兹纳县刊印。

    9月
    《什么是“人民之友”》第三编第一版在彼得堡秘密出版,封面上印的是:“社会民主党地方小组刊印”。

    1894年9月底—1895年12月8日(20日)以前
    在涅瓦关卡外业历山德罗夫钢厂工人H.E.梅尔库洛夫家里,给工人小组讲课。参加涅瓦关卡进步工人的集会。

    10月
    《什么是“人民之友”》第一编第四版在彼得堡秘密出版。

    不晚于11月
    《什么是“人民之友”》第二编第二版在彼得堡秘密出版。

    秋天
    在彼得堡马克思主义小组宣读《什么是“人民之友”》。
    出席革命马克思主义者和彼得堡合法马克思主义者代表的讨论会,以《马克思主义在资产阶级著作中的反映》为题作专题报告,批判司徒卢威的《俄国经济发展问题的评述》一书。出席这次讨论会的革命马克思主义者还有瓦·瓦·斯塔尔科夫、斯·伊·拉德琴柯,合法马克思主义者有彼·伯·司徒卢威、罗·爱·克拉松等。

    秋冬
    领导彼得堡的进步工人小组,给维堡、涅瓦关卡等地的工人小组讲课,并参加工人的集会。
    指导西门子-哈耳斯克工厂工人И.И.雅柯夫列夫学习马克思的《资本论》。

    12月24日(1895年1月5日)以后
    就彼得堡谢米扬尼科夫工厂12月23日的工潮事件,撰写告该厂工人的传单(工人伊·瓦·巴布什金参加起草工作)。这是俄国马克思主义者的第一份宣传鼓动传单。

    冬天
    主持有各工人小组的代表参加的工人运动指导中心小组会议,讨论从小组宣传转向群众性政治鼓动问题。

    1894年底—1895年初
    写《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一文。

    1894—1895年
    编制研究工人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调查表。

 

BT弗·伊·乌里扬诺夫(列宁)的申请书

FB
YB
ZZ列宁/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
JJ
RQ1893-1894
CC列宁全集第1卷1893-1894/列宁全集(第2版)
FLMW0201
TY
GJ列宁/列宁全集
ML
XH013
ZW
    弗·伊·乌里扬诺夫(列宁)的申请书

    (1887-1893)
   
    1

    致辛比尔斯克古典中学校长先生阁下
    辛比尔斯克古典中学八年级学生
    弗拉基米尔·乌里扬诺夫  呈

  申请书 

    本人欲参加毕业考试,谨此恳请阁下予以批准。
    辛比尔斯克古典中学八年级学生
    弗拉基米尔·乌里扬诺夫
    1887年4月18日于辛比尔斯克
    已领到第468号毕业文凭[111]和其他一切证件及其副本。
    弗拉基米尔·乌里扬诺夫

    载于1924年1月《青年近卫军》杂志第1期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卷第549页 
  
    2

  致喀山帝国大学校长先生阁下
  辛比尔斯克中学毕业生、官员的儿子
  弗拉基米尔·伊林·乌里扬诺夫  呈

  申请书 

  本人志愿入喀山大学继续求学,谨此恳请阁下根据所附证件及其副本饬令录取本人入法律系一年级。所附证件如下:(一)中学毕业文凭,(二)出生和洗礼证,(三)父亲履历表,(四)征兵区登记证和(五)照片两张。
  兹根据钦定俄罗斯帝国大学章程第100条规定,保证全部在校期间服从校方规章和决定。 

  辛比尔斯克中学毕业生

  弗拉基米尔·乌里扬诺夫

  1887年7月29日于喀山市[112]

  载于1929年《红色大学生》杂志第1期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卷第550页
   
    3

  致喀山帝国大学校长先生阁下
  法律系第一学期学生
  弗拉基米尔·乌里扬诺夫  呈

  申请书

  本人认为,在目前大学生活条件下,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谨此恳请阁下就此事发出通告将本人从喀山帝国大学除名。

  法律系第一学期学生

  弗拉基米尔·乌里扬诺夫

  1887年12月5日于喀山[113] 

    载于1946年9月24日《消息报》第225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卷第551页
   
    4

  致国民教育大臣先生阁下
  前喀山帝国大学学生
  弗拉基米尔·乌里扬诺夫  呈

    申请书

  本人希望得到继续学习的机会,谨此恳请阁下准许本人入喀山帝国大学。

  前喀山帝国大学学生

  弗拉基米尔·乌里扬诺夫

  1888年5月9日于喀山

  本人地址:教授巷韦列田尼科娃住宅扎维亚洛娃家[114]

    载于1929年10月17日《红色大学生》杂志第4期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卷第552页
   
    5

  致内务大臣先生阁下
  前大学生
  弗·伊·乌里扬诺夫  呈

   申请书

  为谋求生计与赡养家庭,本人亟需受到高等教育。但鉴于在俄国无此机会,故此恳请阁下俯允本人出国,以便入国外大学求学。

  前大学生

  弗·伊·乌里扬诺夫

   1888年9月6日于喀山

  本人地址:喀山教授巷韦列田尼科娃住宅扎维亚洛娃家[115]

    载于1957年青年近卫军出版社出版的《弗·伊·列宁的青年时代。根据同时代人回忆录和文献写成》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卷第553页
  
    6

    致国民教育大臣先生阁下
    前喀山帝国大学学生
    弗拉基米尔·乌里扬诺夫  呈

    申请书

    本人中学毕业已两年,在此期间本人深信:未曾受过专门教育者若要谋得职业,虽非无此可能,但也极为困难。

    有鉴于此,而本人又亟需谋职,以便能以自己的劳动赡养有年迈母亲和年幼弟妹的家庭,谨此恳请阁下准许本人以校外考生资格参加一所高等学校法学副博士的考试。

    前喀山帝国大学学生

    弗拉基米尔·乌里扬诺夫

    1889年10月28日于萨马拉市复活街卡特科夫家[116]

    载于1925年《红色史料》杂志第1期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卷第554页
   
    7

    致国民教育大臣先生阁下
    贵族[117]弗拉基米尔·乌里扬诺夫  呈

    申请书

    兹因阁下业已慨然准许本人在一所按1884年章程管理的大学所属之考试委员会以校外考生资格参加法律系课程的毕业考试,故此恳请阁下准许本人在圣彼得堡帝国大学考试委员会参加这一考试。

    贵族  弗拉基米尔·乌里扬诺夫

    1890年6月12日于萨马拉邮政街和索科利尼基街的拐角处雷季科夫家[118]

    载于1924年《红色史料》杂志第2期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卷第555页
   
    8

    致圣彼得堡帝国大学
    法学考试委员会主席先生阁下
    贵族  弗拉基米尔·伊林·乌里扬诺夫  呈

    申请书

    兹交上照片一张,喀山帝国大学发给本人的证书一份,国民教育部所属部门关于国民教育大臣先生阁下准许本人以校外考生资格在考试委员会参加法律系课程毕业考试的证书一份,大学财务处关于已向考试委员会交费20卢布的收据一张以及按规定要求的有关刑法的论文一篇,谨此恳请阁下允许本人参加法学委员会的考试。

    贵族  弗拉基米尔·伊林·乌里扬诺夫

    1891年3月26日于圣彼得堡[119]

    载于1924年《红色史料》杂志第2期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卷第556页
   
    9

    致萨马拉地方法院
    萨马拉地方法院律师助理
    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
    (现住萨马拉市索科利尼基街雷季科夫家)  呈

    申请书

    敬请萨马拉地方法院发给本人律师证书。根据司法机关条例(1883年颁布)第406条第5款要求,兹保证:本人于取得律师证书方面决无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246条所列举之任何障碍。

    律师助理

    弗拉基米尔·乌里扬诺失

    1892年2月28日于萨马拉[120]
 
    载于1957年青年近卫军出版社出版的《弗·伊·列宁的青年时代。根据同时代人回忆录和文献写成》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卷第557页
   
    10

    致警察司司长先生阁下
    萨马拉地方法院律师助理
    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  呈
 
    申请书

    本人根据萨马拉地方法院全体会议1892年1月30日的决定注册为律师助理以后,已向法院递交申请书,要求发给本人律师证书。兹因萨马拉地方法院缺乏有关我个人情况的材料,难于对本人的请求作出明确答复,故此恳请阁下告知萨马拉地方法院院长先生,警察司方面对于发给本人律师证书并无障碍。

    律师助理

    弗拉基米尔·乌里扬诺夫

    1892年6月1日于萨马拉邮政街和索科利尼基街的拐角处雷季科夫家[121]

    载于1924年《红色史料》杂志第1期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卷第558页
   
    11

    致萨马拉地方法院院长先生阁下
    律师助理
    弗·伊·乌里扬诺夫  呈

    申请书

    本人曾于今年3月向萨马拉地方法院递交申请书,要求发给律师证书[注:见本卷第484页。——编者注],现谨向阁下补充报告,本人无法提交关于政治可靠的证明,原因如下:本人持有圣彼得堡帝国大学的毕业证书,但该校当局不可能发给政治可靠的证明,因为本人并非该校学生,而是于1890年5月经国民教育大臣先生阁下准许,以校外考生资格于该校法学考试委员会应试的。至于由警察机关方面证明本人政治可靠,则警察司不能根据个人的请求,而只能根据政府机关的要求发给此类证明。基于上述情况,谨此恳请阁下向警察司司长先生了解,该方对于发给本人律师证书一事并无障碍。

    律师助理

    弗拉基·乌里扬诺夫

    1892年6月11日于萨马拉[122]

    载于1957年青年近卫军出版社出版的《弗·伊·列宁的青年时代。根据同时代人回忆录和文献写成》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卷第559—560页
   
    12

    致萨马拉地方法院

    律师助理

    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  呈

    申请书

    兹将萨马拉省金库1893年1月关于本人已交纳承办他人案件权证书费用75卢布的第75号收据和1892年度承办案件的证书一并呈上,谨此恳请发给本人1893年度承办他人案件权证书。兹保证,对于发给本人证书确无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246条所列举之各项障碍。

    律师助理

    弗拉基米尔·乌里扬诺夫

    1893年1月5日于萨马拉[123]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卷第561页
   
    13

    致萨马拉地方法院院长先生阁下
    律师助理
    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  呈

    申请书

    本人拟注册转为圣彼得堡高等法院辖区律师助理,谨此恳请阁下发给证明文件一份,以证明本人系萨马拉地方法院律师助理并曾于1892年和1893年获得承办他人案件权证书。

    律师助理

    弗·乌里扬诺夫

    1893年8月16日于萨马拉[124]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卷第562页
  
ZS
    [111]毕业证书上的颁发日期是1887年6月10日。列宁添加的领到证书的附记,写于6月10日以后。——476。

    [112]申请书上有一个显然是喀山大学校长所作的批示:“待收到鉴定后再定。”下一行写着:“录取。”

    辛比尔斯克中学校长寄给喀山大学的鉴定写道:“乌里扬诺夫天分极高,一贯努力认真,在各年级均名列第一,毕业时作为在成绩、智力发展和操行诸方面最优秀者而被授予金质奖章。”——477。

    [113]1887年12月4日,喀山大学学生举行集会,反对反动的教育法令。包括列宁在内的集会参加者遭到了沙皇政府的迫害。列宁是为了对此表示抗议而递交这份申请书的。——478。

    [114]申请书上有高等学校司副司长的批示:“此件转交喀山学区督学先生提出处理意见。”

    喀山学区督学在1888年6月14日给国民教育司的报告中汇报了列宁参加1887年12月4日大学生集会的情况,表示“极不愿接受弗拉基米尔·乌里扬诺夫回喀山大学”。报告的页边上有一批语:“呈报。”下面写的是:“此人不就是那个乌里扬诺夫的弟弟吗?不也是辛比尔斯克中学的吗?是的,这从文件的末尾可以看出。绝对不应接受。”报告的上方有一批示:“根据6月22日给大臣先生的报告,大臣阁下命令拒绝申请人的请求。司长H.阿尼奇科夫。”——479。

    [115]申请书上有两个批示。一个批示在申请书的上角:“转Г.叶夫列伊诺夫:此人是否在警察监视之下?”另一个批示在下面:“拒绝。”乌里扬诺夫几个字下面用铅笔画了杠。

    警察司司长杜尔诺沃就这份申请书于1888年9月16日给喀山省省长发了如下公函:“前喀山大学学生弗拉基米尔·乌里扬诺夫向内务大臣先生提出申请,要求准许他入国外一所大学求学。

    本人认为不能满足乌里扬诺夫的请求,敬祈阁下不要发给他出国护照,并向他宣布:警察司认为他目前出国为时尚早。

    同时敬祈阁下,若乌里扬诺夫离开喀山,即将其确实去向报告本司,并直接通知有关省省长不得发给他护照。”——480。

    [116]由于这份申请书,国民教育部在1889年11月11日的公函里要求警察司将“乌里扬诺夫在政治上的可靠程度”告知该部,并对这个申请提出处理意见。警察司在1889年12月4日的复文中说:“乌里扬诺夫在喀山居住期间曾同某些政治上不可靠的人来往,其中一些人因被控犯有国事罪已受到审讯。”1889年12月10日,国民教育司拒绝了列宁的申请。

    直到1890年夏天,在列宁的母亲玛·亚·乌里扬诺娃向国民教育大臣提出申请以后,列宁才被准许以校外生的资格在一所大学参加法律系课程的考试。——481。

    [117]列宁的父亲伊里亚·尼古拉耶维奇·乌里扬诺夫于1882年获得贵族称号。——482。

    [118]申请书上有两个批示:“呈报。最好令其在喀山应该。”“已于7月18日呈报。已下令向申请人宣布:此项请求应向考试委员会主席提出。代司长艾佐夫。”——482。

    [119]申请书上有一批示:“经国民教育大臣先生准许。”

    1891年春季和秋季,列宁在彼得堡大学出色地通过了法律系全部课程的国家考试。1892年1月,他获得一级毕业证书,其中记载着:“呈交的论文和书面答题公认优异。在后来的口试中,下列各科成绩亦均为优异:罗马法原理、罗马法史、民法与诉讼程序、商法与诉讼程序、刑法与诉讼程序、俄国法史、宗教法、国家法、国际法、警察法、政治经济学与统计学、财政法、法学通论和法哲学史。”——483。

    [120]申请书上有一说明:“乌里扬诺夫从1892年1月30日起是哈尔金先生的律师助理。案卷中没有关于乌里扬诺夫道德品质的材料。代理秘书。”——484。

    [121]申请书上有一批示:“通知此人,将对有关司法当局的要求作出相应答复。6月5日”——485。

    [122]申请书上有一批示:“报内务部国家警察司。6月18日,第1556号。”

    萨马拉地方法院院长就这一申请书于1892年6月18日向警察司发出公函询问:“对于发给乌里扬诺夫有权以代理人资格办理诉讼案件的证书有无障碍。”公函上有一批示:“继续暗中监视乌里扬诺夫,并告知:对于发给有权办理诉讼案件的证书并无障碍。7月2日。”

    1892年7月23日,萨马拉地方法院各部门全体会议决定:“发给乌里扬诺夫所要求的证书,将此事在省公报上公布并呈报司法大臣先生。”——486。

    [123]申请书上有一批示:“1893年1月7日本院各部门全体会议决定:发给律师助理乌里扬诺夫所要求的证书,并将此事呈报司法大臣先生。”——487。

    [124]申请书上有一批示:“发给所要求的证明。”——488。

 

BT在弗·叶·波斯特尼柯夫《南俄农民经济》一书中所作的批注、计算和着重标记

FB
YB
ZZ列宁/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
JJ
RQ1893-1894
CC列宁全集第1卷1893-1894/列宁全集(第2版)
FLMW0201
TY
GJ列宁/列宁全集
ML
XH012
ZW
    在弗·叶·波斯特尼柯夫《南俄农民经济》一书中所作的批注、计算和着重标记[108]

    (不早于1893年3月)

    ……

    [9][注:这里和以下方括号里的数字是弗·叶·波斯特尼柯夫原书的页码——编者注]   

    根据地方自治机关的按户调查资料,各类农民的现有户数和拥有土地的平均面积如下:
    {在弗叶波斯特尼柯夫南俄农民经济一书中所作的批注计算和着重标记1.gif}
    {在弗叶波斯特尼柯夫南俄农民经济一书中所作的批注计算和着重标记2.gif}

    如果折算一下劳动力和播种面积的比例,我们就可得出各类农民每100俄亩播种面积分别有:
    {在弗叶波斯特尼柯夫南俄农民经济一书中所作的批注计算和着重标记3.gif}

    可见,随着农民经营规模和耕地面积的扩大,用于劳动力、人和役畜的支出,即农业中一项最主要的支出,就依次递减。种地多的各类农民用在每俄亩播种面积上的这项支出几乎只有种地少的各类农民的一半。

    ……

    [134]
    {在弗叶波斯特尼柯夫南俄农民经济一书中所作的批注计算和着重标记4.gif}
    [注:这个户数包括以前调查时未编入乡的村庄。]

    ……

    [145]
    {在弗叶波斯特尼柯夫南俄农民经济一书中所作的批注计算和着重标记5.gif}
    {在弗叶波斯特尼柯夫南俄农民经济一书中所作的批注计算和着重标记6.gif}
    {在弗叶波斯特尼柯夫南俄农民经济一书中所作的批注计算和着重标记7.gif}
    {在弗叶波斯特尼柯夫南俄农民经济一书中所作的批注计算和着重标记8.gif}
    {在弗叶波斯特尼柯夫南俄农民经济一书中所作的批注计算和着重标记9.gif}
    {在弗叶波斯特尼柯夫南俄农民经济一书中所作的批注计算和着重标记10.gif}

    载于1940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3卷(非全文)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卷第537—546页

ZS
    [108]弗·叶·波斯特尼柯夫的《南俄农民经济》一书于1891年在莫斯科出版。列宁在该书中作批注不早于1893年3月。列宁在《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一文中,详细分析了波斯特尼柯夫的这本书,并在《论所谓市场问题》一文中利用过该书第9、10章的材料(见本卷第92—93页)。列宁在1893、1894年间给彼·巴·马斯洛夫的信中评价了这本书。——467。

    [109]这一栏是列宁计算出来的耕地面积总数。在《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一文的表中,引用了这些数字(见本卷第9页)。——470。

    [110]这些数字是列宁对原书统计表的增补和订正,在《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一文的表中已加以引用(见本卷第13页)。——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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