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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路上的那些坑(一)公司注册学问大,不是找个代理公司就行了!           
创业路上的那些坑(一)公司注册学问大,不是找个代理公司就行了!
[ 作者:佚名    转贴自:http://www.cyzone.cn/a/20160612/298125.html    点击数:42    更新时间:2016/6/12    文章录入:J10-F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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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路上的那些坑(一)公司注册学问大,不是找个代理公司就行了!

请他教创始人黄非2015-12-08标签: 创业成立公司公司注册


前言

作为一名10年经验的草根连续创业者,一路走来碰过无数的坑,每每与初次创业者们交流时,总能发现很多人在走我们当时走的弯路;
这些弯路教科书上不会教你,因为理论和实务永远是有差距的;创业大伽不会教你,因为当下的环境与他们创业时已经大相径庭;你身边的创业者也不会教你,因为他们可能在走和你一样的弯路;
经常与创业者分享交流,我决定把这些心得用文字的形式写出来,能让更多人看到,尽量帮助创业者在创业路上少踩一些坑;
——这就是我整理《创业路上的那些坑》文章系列的初心,写得不对的地方请回复告诉我,我会第一时间修正。
内容简介

本系列不会讨论你如何发现痛点,解决方案,商业模式等内容,我仅会针对创业路上将碰到的通用性问题展开讨论,包括公司注册、IP保护、股权分工、融资过程、财务处理等。

作者介绍

老非,本名黄非,就是“扫黄打非”的黄非,连续创业者,2002年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2002-2006在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任职,2006~2014年作为创始人创办尚科网络,2014~现在作为联合创始人创办请他教。

虽然创业的起点在于痛点的发现,创始人拉上一帮人成立团队要开干后,关于公司注册的问题马上就提上议程了,公司注册看起来很简单,找个代理公司办理就行了呗,如果你不加以重视,你给自己挖坑的路程就此开始了!

1.注册的时间点

很多人觉得,什么时候注册公司问题都不大,所以就等万事俱备后挑个黄道吉日再来注册公司。其实一旦团队稳定后,公司越早注册越好。

WHY?因为公司是一个法律主体,你要用这个主体做很多事,比如微信公众号你要早点抢注保护,公众号的所有人是不能转让的,你不能用个人的形式注册后再考虑转让给公司;你要招人,像拉勾这样的平台,没有营业执照是无法申请账号的。此外还有App Store的申请、注册商标申请等等。

如果你要做新三板或者IPO,对于公司成立的年限是一项硬性要求,新三板一定要公司成立2年后才能上。因此时间点方面公司要越早注册越好。

2.字号的取名

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已经对字号要求作了详细的规定,对于字号的合规性在此不多作说明,建议考虑到以下几点:

(1)如果你的公司是产品型的,公司的字号和产品名称可以考虑不一样,WHY?因为你的公司很可能会做多款产品,即使只做一款,也有可能会公司转型做其他产品的问题。比如优酷的公司名是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360的公司名是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万万没想到(对不起举这个粟子是因为我是他们家的脑残粉)的公司名是北京万合天宜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2)如果你要用产品品牌作为公司的名字,建议查一查注册商标和域名还在不在,域名方面最好.com、.com.cn、.net、.cn都还在,如果已经被人囤起来了,要考虑你是否能承受那个价。中文域名基本没用,不要被卖域名的忽悠了。关于注册商标的问题我会在“IP保护”的文章中详细说明。

(3)公司字号是蛮重要的,所以一旦取好,千万不要轻易变更,那样成本很大,如果你变更了公司名称,会涉及到注册商标、域名、著作权等各类事项的变更,消耗公司的内部资源。

(4)工商提交字号预审核时,股东一定要和你后续注册时一致,要不然要作相关说明,可能要多跑一趟工商局。

(5)字号不等同于注册商标,相同的字号在不同的地方(通常以市为单位)可以不同的人申请注册公司,因此如果以字号为品牌的公司,一定要记得公司成立后要申请注册商标。

3.公司的类型选择

公司类型包括行业(经营特点)和组织形式,以下分别说明:

(1)在互联网+如此盛行的今天,你的行业形式最好和互联网相关,尽量用互联科技、信息技术、网络科技、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作为行业特点,这样比你的商务咨询、贸易、工贸等高大上多了,你的客户也不会觉得你是很传统、土掉渣的公司。

(2)组织形式大家基本上选择的是有限公司,但是建议除非万不得已,千万别注册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虽然股东比较简单、省事,但是一旦你注册了一人有限公司,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这一条就会增加你很多工作量。当然如果你的公司要全资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是很好的组织形式。

(3)关于期权池平台公司的注册问题我将在后续文章中说明。

4.注册资本的大小

2006年的新公司法修订后,注册资本可以不实缴和验资,改为认缴制,认缴制规定注册资本可以随时转入公司,这就使得很多创业者觉得,反正这钱什么时候交都行,把注册资本搞大些,显得公司有实力,有面子,所以动辄注册个500万、1000万甚至几千万的公司,殊不知给自己挖了个超级大坑。

因为即使是认缴,这钱迟早要往里面填的,而且万一在经营过程中公司出现了纠纷,引起了官司赔偿,法院是会让你追缴你的认缴资本的。也就是说虽然公司的注册资本是认缴制,但也不能太任性。

举个栗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你占70%,也就是认缴700万,假如以后公司负债5000万,公司资产资不抵债的,你作为股东,必须以认缴的出资额即700万为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你公司注册资金金100万,你只需承担70万的连带清偿责任,哪怕公司欠1亿。这不是危言耸听,国内已经有很多类似案件发生。

当然注册资本也不是越小越好,比如你注册个3万元的公司,通常会受包括银行、客户等方面的不太待见。

此外,如果你所从事的行业有需要前置、后置审批的,一定要注意注册资本的金额大小要符合审批要求,比如你要做全国性的SP(比如短信代理),注册资本就要求1000万以上。

补充说明一下,很多传统企业注册资本喜欢做很大,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招投标时甲方要求注册资本大小的硬指标,所以他们喜欢注册1001万、10001万这样的公司,因为甲方有时要求投标公司需要1000万以上(不包括1000万)。这段是题外话了。

那么问题来了,注册资本整多少比较适合呢?针对需要不断融资的创业型公司,我个人建议根据自己预期的融资大小,金额定在30-100之间为宜。举个粟子:

(1)你有3个合伙人,都是屌丝,自己没啥钱,股权比例分别是70%、20%和10%,拟在种子或者天使轮融200万,那么建议你注册资本用100万。

(2)谈定了种子或者天使投资人,拟投后出让20%股权,投入200万,第一轮的投资人基本上是个人,你可以要求投资人把200万的投资款,其中30万作为增资(不是转股)打到公司账上,另外170万转你个人,预留50万作为没有发票的账外支出,剩下120万按70%、20%和10%的比例分配给创始股东,由这些股东分别打到公司账上。

(3)这一轮实质上投资人和原始股东其实都是增资,最终注册资本变成150万,而所有股东都实现了认缴。

这个过程有些注意点,比如投资款通常是由个人卡转到公司银行账户,请务必要注明“投资款”,才能充分说明你已经实现了认缴,否则以后很难说明清楚你是否个人借款还是投资款。

此外,外部投资人实际出资是200万,但是工商登记只出资了30万,未来他在转让股权时是会吃点亏,多交些个人所得税的,但是越早期的投资人后面的投资回报率通常会很大,差不了这小钱的。

有关融资过程中的注册资本变更事宜,我后面将会在“股权融资”的专题中详细描述。

5.其他注意点

虽然公司注册现在手续流程简单了,但是个人还是建议找家代理公司来代办,这样可以少走些弯路,因为自己准备材料还会有很多细节不清楚,会花时间多跑几趟工商局(举个粟子,很多人自己办理时,会按自己的实际情况拟定一份“股东章程”,没有按工商的标准范本来,这种情况有些地方工商不受理,有些要让你多等几天)。目前代理机构收费通常也只要几百块,可以让你节省时间投入到创业业务中。

代理公司除了帮你准备材料外,还会代你跑腿,除了刻章时需要本人带着身份证去现场外,基本不用自己跑动了。

公司注册流程通常是3-4周左右,如果有时为了融资需要,要尽快拿到钱,这时候代理机构也马上起作用了,多花点钱搞个加急,通常第二天就能拿到营业执照。

当然找代理机构他只会按流程办事,他们不会告诉你上述说的那么多注意点。

最后提醒下,特别是南方比较忌讳数字4的创业者,事先和代理机构协商好提交材料的时间,免得你的营业执照上的公司成立日期是4日、14日、24日,让你心里不舒服。

补充修订

坑(一)发布后,收到很多法律界、投资界人士的批评斧正,主要是关于注册资本金出资的问题,认为我说的方法不遵守法律,那样的做法创始人没有履行出资义务,还可能会扯皮到股权代持问题。对此,我与专业人士也进行了进一步沟通,补充以下几点:

(1)、该方法虽然在理论上说不过去,但实务中确实是很多人这么操作的;

(2)、该方法仅适用于投资人是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不适用;

(3)、所以找个相互信任的种子、天使投资人非常重要;

(4)、最好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由投资人打给创始人个人的款是代创始人出资的款项,而不是借款,或者代持股权的款项;

(5)、如果以后要IPO时审查通不过,到时再来处理吧,到时那点钱对于创始人就是小钱了。

特别鸣谢:

笔记侠 创始人柯洲先生的策划支持!

米律 创始人郑明龙先生对内容的修订建议!

你努力,但你不在风口上;你聪明,但你不在潮流中!点击后方链接,击溃“然并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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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你股权激励也做了,可员工就是不领情,甚至起到负面激励效果?

何德文1小时前
做股权激励的出发点,是为了激励团队。但操作不当,会做成负面激励或者没有起到激励作用。

冯仑有个很有意思的观察:

为什么很多企业都在做股权激励,但是没有起到激励作用,或起到负面激励呢?

笔者认为有三点原因:

一是没有参与感;

二是没有价值感;

三是没有公平感。
一、团队无参与感

1、创始人独占梦想,而不是分享梦想

任何一家创业公司的激励股权,都存在三大硬伤:

(1)投资风险很大;(2)投资回报周期很长;(3)上市前流动性很差。

团队认可激励股权的价值,很多是基于对公司所从事事业与公司老大能力与魅力的认可。公司创始人要成为卖梦师,把梦想卖给团队。

2、员工被动选择而不是主动选择

很多公司做员工激励,让员工感觉是搞摊派。但从人性上来讲,任何一个人都会对自己的主动选择负责任,对被动选择很难承担责任。因此,可以把激励股权做成薪酬包的一部分,让员工主动选择。比如,假设员工的年薪是15万,公司可以给员工三个选择:(1)100%年薪加一点股票;(2)80%年薪,少领的20%年薪以股票支付;(3)50%年薪,少领的50%年薪以股票支付。

3、公司封闭信息,而不是公开信息

关于股权信息是否需要公开,是很多创业公司经常会遇到的尴尬两难问题。公开吧,担心出现问题。不公开吧,员工互相猜测也会出现问题。

很多做员工股权激励的公司,都有资本市场的计划。对于员工激励股权的信息,不存在是否公开的事情,只存在早公开晚公开的事情。因此,公司股权的发放,要相对公平合理。对于股权发放的标准,要公开,且要相对公平合理。

二、团队无价值感

1、补偿,而不是激励

体力劳动者之间,表现差异不大。比如,从中关村到国贸,最烂的司机可能需要1小时,最牛的司机可能也要50分钟。但是,脑力劳动者之间,优秀人才和平庸人才的差异有可能是50倍甚至100倍。所以对于轻资产、互联网企业,包括互联网+、+互联网的企业,股权激励的出发点是激励出他们的最大潜能,而不是简单按照工资标准进行补偿。

2、股数,而不是价值

员工经常会拿其他公司的股权做比较,要求多拿股票。比如,技术总监可能会说,另外一家公司可以给到他2个点股权,为什么这边只有0.5个点?公司需要讲给员工讲明白股票所代表的真正价值,而不是只看表面数字的大小。假设给技术总监两个选择,A公司,创始人不成熟,不太了解股权,没有靠谱的团队,没有融过资,也没清晰商业模式,他愿意给技术总监2%的股份;B公司,成熟的创始人,拥有优秀的团队,融过资,有清晰的商业模式,但他可能只给到技术总监0.2%的股份。单纯从数字上看2%>0.2%,但是,大部分人会选择0.2%。

3、折扣,而不是买送

假设公司股票市价是1元/股,公司按照0.1元/股给员工发放激励股权。

一种说法是,公司按照1折给员工发放股权。另一种说法是,员工买1股,公司送9股。虽然结果一样,但员工对股票的价值感完全不一样,对后者的价值感会高很多。

三、团队无公平感

1、放任团队的猜测,而不是管理

股权激励过程中,一开始并不是所有人都发放股票。如果处理不当,员工就会猜测,为什么我们部门没有但其他部门有,是不是我们部门不重要?为什么别人有但我没有,是不是我的工作不重要?公司应该明确公开标准,比如,第一批发放的有两个标准,中层以上和全职工作满1年。这样做的结果是,拿到股票的人被激励,没有拿到股票的人有预期,且公平合理。

2、只谈硬退出机制,而不是软理念

员工激励股权会有很多的权利限制。比如,说股权分四年兑现,中途离职公司有权回购股票,员工要全职投入,不能从事同行业竞争,职务作品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等。这些条款本身,有它很大的合理性。但是,如果沟通不到位,很多员工感觉激励股权就是一纸卖身契。因此,公司至少要沟通到,大家拿股票是基于长期看好而不是短期参与,激励股权是打过折扣的,不回购中途退出人员股权对于长期参与的人也是不公平合理的。

3、退出价格对标估值,而不是回报

很多员工会问,公司有估值,为什么不是按照公司估值回购其股权。

对于轻资产的互联网公司来讲,投资人投资的是公司未来,估值代表公司未来的价值,而不是公司目前真实的市场价值;完全按照公司估值回购,一方面会给公司造成特别大的现金流压力,另一方面也会鼓励大家短期投机而不是长期参与。所以按照估值折扣价格回购股票有其很大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因此,就回购价值,公司可以对标员工的投资回报,比如按照原始购买价格的倍数,或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倍数,而不是公司估值。

对于团队股权激励,笔者给出三条建议:

一是开放游戏规则;

二是分享利益;

三是公平合理地评估和认可每个团队成员的贡献。
我们讨论这些,不是教大家坑蒙拐骗公司的员工,而是因为股票是个金融产品,是个很抽象的事务,价值和价值感完全不对标,普通员工很难理解股权真正的价值和股权激励底层的逻辑。法律文件又特别抽象,冷冰冰,特别晦涩,很多员工无法去理解这样的法律文件。

本文由作者何德文(七八点创始人,微信公号:qibadianbuluo)授权创业邦(微信公众号:ichuangyebang)发布,转载请注明作者信息及来源,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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