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 M C(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MC)资料简介:
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基于这种节能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简称ESCO,在国内简称EMC)的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和欧洲,ESCO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
EMC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培训、运行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综合性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
“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新机制的出现和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ESCO的繁荣发展,带动和促进了北美、欧洲等国家全会节能项目的加速普遍实施。在我国引进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和EMC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EMC将“合同能源管理”用于技术和财务可行的节能项目中,使节能项目对客户和EMC都有经济上的吸引力,这种双赢的机制形成了客户和EMC双方实施节能项目的内在动力。
2.EMC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承担了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大部分风险,从而克服了目前实施节能项目的主要市场障碍。
3.EMC是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实施节能项目时具有专业技术服务、系统管理、资金筹措等多方面的综合优势;EMC的专业化管理,不仅可以有效地减少项目成本,还通过分享节能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获得利润而不断发展壮大,并吸引其它节能机构和投资者组建更多的EMC,从而可以在全会实施更多的节能项目。EMC的发展将推动和促进节能的产业化。
EMC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产业,其特殊性在于它销售的不仅是产品或技术,更重要的是EMC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节能服务,也就是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其实质是EMC为客户实现节能量。EMC一般通过以下步骤向客户提供综合性的节能服务:
1. 能源审计
EMC针对客户的具体情况,评价各种节能措施。测定企业当前用能量,提出节能潜力之所在,并对各种可供选择的节能措施的节能量进行预测。
2. 节能改造方案设计
根据能源审计的结果,EMC为客户的能源系统提出如何利用成熟的技术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的整体方案和建议(这种方案区别于单个设备的替换或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销);如果客户有意向接受EMC提出的方案和建议,EMC就为客户进行项目设计。
节能项目融资
3. 能源管理合同的谈判与签署
在能源审计和改造方案设计的基础上,EMC与客户进行节能服务合同的谈判。在通常情况下,由于EMC为项目承担了大部分风险,因此在合同期(一般为三年左右)EMC分享大部分项目效益,小部分效益留给客户;待合同期结束,全部效益归客户所有。因此,“合同能源管理”是EMC和客户双方都受益的机制——即双赢的机制。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客户不同意签订能源管理合同,则EMC将向客户收取能源审计和项目设计费用。
4. 原材料和设备采购
EMC根据项目设计负责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其费用由EMC支付。
5. 施工、安装和调试
根据合同,项目的施工是由EMC负责的,通常由EMC或委托其它施工机构进行。在合同中规定,客户要为EMC的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6. 运行、保养和维护
在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后即进入试运行阶段。EMC为客户培训设备运行人员,负责试运行期的保养和维护,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7.节能量监测及效益保证
EMC与客户共同监测和确认节能项目在合同期内的节能效果,以确认在合同中由EMC方面提供项目的节能量保证。
8. EMC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收回节能项目投资和利润
由于对项目的全部投入(包括能源审计、设计、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土建、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培训和系统维护运行等)都是由EMC提供的,因此在项目的合同期内,EMC对整个项目拥有所有权。客户以节能效益分享的方式逐季或逐年向EMC支付项目费用。在根据合同所规定的费用全部支付完以后,EMC把项目交给客户,客户即拥有项目的所有权。
9. 项目资金的来源
在国外,ESCO的资金来源可能是:ESCO的自有资本,银行商业贷款(国外ESCO在银行有较高的资信),府贴息的节能专项贷款,设备供应商允许的分期支付,电力公司的能源需求方管理(DSM)基金,国际资本(如跨国开发银行)等;在国内,EMC的资金来源也应是上述可能的渠道。
EMC的上述经营方式即被称之为“合同能源管理”,与客户的上述契约关系被称之为“能源管理合同”。从EMC的经营方式可以看出其如下特点:EMC是商业性的公司,以赢利为目的,赢利的手段是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EMC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销售一个节能项目。由于EMC向客户承诺和保证节能量,因此实际上EMC为客户承担了节能项目的风险。EMC实施节能项目的成败关键在于对项目风险的分析和管理。
由此看出,EMC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与我国目前从属于地方府的节能服务中心有根本性的区别。
“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推广的前景
我国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能源消费大国,同时也是能源效率较低的国家。大量的典型案例研究和市场调查分析表明,目前在能源用户中存在大量的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技改项目,这些项目完全可以通过商业性的以赢利为目的的EMC来实施。
过去,我国的节能工作主要是通过府节能主管部门、各级节能服务机构和企业节能管理部门三位一体的能源管理机制运作。这一节能体系在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取得了显著的节能成就。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面向市场的转变,原有的节能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变化了的形势,也必须随之转变;在新形势下,节能的阻力主要表现为节能投资的市场障碍。为进一步推动我国的节能工作,当前最为迫切的任务是引导和促进节能机制面向市场的过渡和转变;借鉴、学习和引进市场经济国家先进的节能投资新机制,以克服目前我国存在的节能投资障碍。从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节能事业发展的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新机制同样适合我国的情况,我国已有的节能机构和潜在的投资者完全可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新机制实施节能项目,并从中获得盈利和发展。
由国家经贸委、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GEF)共同开发和实施的重大节能项目----"世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已于1998年底正式启动实施。该项目是我国府与世界银行/GEF在节能和环保领域的一项重大国际合作,是我国"九五"期间节能重点项目之一,同时也是世界银行/GEF这两个国际组织在全世界推进节能和控制室气体排放而采取的重要行动之一。
该项目的核心内容是:利用世界银行和GEF这两个国际机构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在我国引进、示范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这一国际上先进的市场节能新机制,促进我国节能机制面向市场的全面转轨和节能产业化进程,以期不断提高我国能源利用效率水平,同时有效减缓我国室气体的排放增长速度,从而为缓解全球室效应作出积极的贡献。
目前,世界银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在我国共扶持了辽宁、山东、北京三个EMC企业,一个国家经贸委节能信息传播中心,运行状况良好。
合同能源管理
合专业化的能源服务公司(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简称EMC)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按照合同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及全新的服务机制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EMC为客户提供能源系统诊断、节能项目可行性分析、节能项目设计,帮助项目融资,选择并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进行项目管理、培训操作人员、合同期内系统设备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服务,然后与客户共同验证项目的节能效果、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最后,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回收项目的投资和获得应有的利润。
合同能源管理是国际上一种先进的能源管理模式,是节能市场化运作的新机制。联合国支持我国引进这种新模式、新机制。我国国家经贸委/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节能项目办公室积极支持成立并发展专业化的能源服务公司,通过示范项目推广上述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模式和运作机制,促进我国节能机制的转换,扩大节能投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减少家气体排放,保护全球环境。
合同能源管理的市场化运作特点:
EMC对能源系统改造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客户服务,克服了我国目前在节能工作上面临的诸如:企业节能投资意识不强,节能投资资金不足,节能项目“头痛医头”系统效率不高以及节能投资服务跟不上等一系列障碍,以促进全会各种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节能项目能普遍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具有以下几个市场化运作的特点:
(1)项目零风险
EMC帮助客户开展的节能项目所采用的技术是成熟的,设备是规范的,并具有足够的成功案例。所开展的项目以节能效益为主,EMC以承诺保证不影响生产情况下实现节能效益为前提,如项目不能实现预期的节能量,EMC将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因此对客户来说,项目的技术风险趋于零。
(2)客户可以零投入
以合同能源管理开展的项目,客户可通过EMC获得部分或全额项目融资,以克服资金障碍。因为EMC为客户实施的节能项目,通常会有明显的节能及经济效益,具有高回报率,~般的项目投资回收期在3年左右。客户可以以节约的能源费用来偿还项目贷款及支付EMC的服务费用,并取得自身的经济效益。
(3)全新的会化服务理念
合同能源管理可解决客户开展节能项目所缺的资金、技术、人员及时间等问题,让客户以更多的精力集中于主营业务的发展。EMC提供的前述一条龙服务,可以形成节能项目的效益保障机制,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促进节能产业化,充分体现了全新的会化服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