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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金融机构增量贷款及中小企业融资费用给予财政补贴的通知         
关于对金融机构增量贷款及中小企业融资费用给予财政补贴的通知
[ 作者:佚名    转贴自:http://www.jnbi.com.cn/?point=Affiche&dis=showContent&id=345    点击数:125    更新时间:2014/5/30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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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审计局

济财办〔2013106张利签发

关于对金融机构增量贷款及中小企业融资费用给予财政补贴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财政局、审计局以及经信、科技、商务、旅游等主管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融资性担保公司,各相关中小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全市重点领域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意见》,按照创新财政手段,支持经济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展政银合作、银企合作”,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现选择部分区域、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与银行和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合作,调整部分财政产业引导资金分配形式,以风险补偿金的方式对银行业增量贷款和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业务给予风险补助,充分调动相关方面促进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积极性,吸引更多金融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为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继续对中小企业融资费用给予财政补贴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现将有关扶持政策和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措施

(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风险补偿为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展实体经济中的作用,进一步吸引更多金融资金支持我市实体经济发展,选择部分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项目、区域,与银行进行合作,以风险补偿金的方式对银行当年提供的增量贷款给予风险补助。

具体补助标准为:以银行上年支持实体经济(扶持范围详见附表)的贷款总额为基数,按当年支持实体经济新增贷款额为依据,风险补偿率控制在0.8%1%之间,每家银行(按银行业地区总部汇总计算,相关数据包括:在我市纳税的所有分、支机构)每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G0万元。

银行业金融机构增量贷款风险补偿范围(2013-2016)

  区域范围 贷款主体 风险补偿率
产业 全市 所有制造业中小企业 1%
全市 经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
全市 经认证的软件企
全市 经认证的旅游企业
  全市 供水、供暖、燃气企业  
  全市 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 0.80%
项目 全市 省级工业园区公共设施项目
  全市 大型旅游设施项目  

(二)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给予财政扶持

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为我市中小企业和供水、供热、燃气等公益、公用企业提供低费率融资担保服务;同时,对实际发生代偿损失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给予财政补助。

具体补助标准为:对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和供水、供热、燃气等公益、公用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且年担保费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0%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35%与实际担保费率之差。每家担保公司每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50万元。

对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可按实际净损失额的30%申请财政补助。每家担保公司每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50万元。为减轻担保机构的资金压力,在实际发生代偿后可先按照代偿额的10%申请财政补助(不超过150万元),待确定实际净损失额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三)对中小企业融资费用给予财政扑助为鼓励我市中小微企业和供水、供热、燃气等公益、公用企业快速发展,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融资费用(含贷款利息和担保费用,下同)补贴。

具体补助标准为:对中小微企业和供水、供热、燃气等公益、公用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可按不超过年度实际融资费用的40%申请财政补助,每个企业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请融资费用补助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国家、省、市其他专项资金项目扶持政策^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财政风险补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我市税务登记且当年有纳税记录的各类银行。

2、发放贷款的对象必须是名单中确定的产业、项目、区域范围内的各类企业。

3、纳入增量贷款统计的贷款额,必须是对某一家企业贷款总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且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25倍。

(二)融资性担保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财政扶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我市工商注册和纳税登记;拥有在我市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资质证明,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2、融资性担保机构有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规范开展担保业务;按时纳税,对地方财政有一定贡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核算规范,按规定提取各项风险准备金;按时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信息快报。

3、融资性担保机构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时,除按收费标准收取正常担保费用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贷款企业的其他费用,也不得让贷款企业提供存款保证金。

4、融资性担保机构在我市范围内(下同),当年新增中小企业和供水、供热、燃气等公益、公用企业担保业务额占公司新增担保业务总额的50%以上;新增单笔担保责任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担保业务额在3亿元以上。

5、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净资产的10%;当年新增担保业务额超过净资产的2.5倍,且代偿率不超过3%;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0%。

(三)中小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融资费用补助的中小企业和供水、供热、燃气等公益、公用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我市工商注册和纳税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财务核算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照章纳税,对我市地方财政有一定贡献,且按时向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信息快报和统计信息报表。

3、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经营状况良好;企业贷款后能按时还本付息,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所属分支机构等基本情况介绍、当年及上一年度实际发放贷款情况、纳税情况)。

2、银行机构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3、银行业金融机构增量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申报表。

4、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风险补偿条件的贷款明细情况表(只提供电子版)。

5、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银行业金融机构申报风险补偿资金的业务应按贷款单位性质(或资金用途)进行分类:科技类、商务类、园区公共设施类、旅游类、制造业类、信息化类、公用企业类和其他中小企业类。

(二)融资性担保机构需提供以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和纳税情况、提取各项准备金情况等。同时,应说明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时,除按收费标准收取正常担保费用外,是否存在以其他形式收取担保企业费用,是否存在让贷款企业提供存款保证金的事项)。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金融主管部门发放的允许在我市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资质证明(复印并加盖公章)。

3、经中介机构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复印并加盖公章)。

4、经中介机构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担保业务情况(包括担保业务明细和风险准备金提取情况、代偿情况、当年新增中小企业担保业务和新增担保业务总额情况以及新增单笔担保责任金额500万元以下担保业务情况)。

5、担保机构收取担保业务费凭证及每笔业务执行的担保费率明细表和向贷款银行存取保证金的凭证(复印件)以及经协作银行加盖公章确认的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明细汇总表。

6、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融资性担保机构申报风险补助的业务应按贷款单位性质(或资金用途)进行分类:科技类、商务类、园区公共设施类、旅游类、制造业类、信息化类、公用企业类和其他中小企业类。

(三)中小企业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介绍,纳税情况,贷款情况以及融资费用支出情况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纳税登记证复印件。

3、经中介机构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复印并加盖公章)。

4、银行贷款合同及支付利息和担保费用的单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各类企业申报融资费用补助时应按单位性质(或资金用途)进行分类:科技类、商务类、园区公共设施类、旅游类、制造业类、信息化类、公用企业类和其他中小企业类。

四、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应于每年的116日至315日(补贴项目所属时期为上年度11日至I231日)直接向济南市财政局(企业处)申报。申报时,各银行和担保机构相关业务应按照贷款单位性质(科技类、商务类、园区公共设施类、旅游类、制造业类、信息化类、公用企业类和其他中小企业类)分类汇总。申报材料一式3份,A4纸张印制。

(二)符合申报要求的各类企业,应于每年的116日至310日(补贴项目所属时期为上年度11日至1231日),按单位分类性质(科技类、商务类、园区公共设施类、旅游类、制造业类、信息化类、公用企业类和其他中小企业类。),分别向所在县(市、区)财政部门(申报材料一式2份,A4纸张印制)和相关职能部门申报(科技类企业向科技部门申报,商务类、园区公共设施类向商务部门申报,旅游类向旅游部门申报,制造业类、信息化类、公用企业类和其他中小企业类向经信部门申报,申报材料一式2份,A4纸张印制)。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凡符合本文件要求的,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文(附各企业申报材料),于当年320日前报市财政局相关职能处室(企业处、教科文处、行政政法处)和市相关职能部门(市经信委、商务局、科技局、旅游局)。

(三)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具体补贴方案经市财政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平衡批准后,根据财政资金拨付程序由市财政局按照属地原则通过相关县(市)区财政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相关单位。

五、资金来源

以上补贴资金全部由申报年度市财政预算安排的市级产业引导资金列支,每年支出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其中:技术研发专项资金不超过1500万元,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不超过1500万元,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不超过1QG0万元,商贸服务类专项资金不超过500万元,园区经济发展资金不超过50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不超过500万元,旅游专项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根据每年各单位申报情况,市财政局相关处室应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确保全市政策统一、补贴标准一致。具体资金分配由市财政局预算处在以上资金限额内调剂安排。

六、资金监督

()各用款单位收到补贴资金后,要严格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市财政局、审计局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问题;是否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等。相关部门也可委托审计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单位,除收回补贴资金外,三年内取消补贴资金申报资格。

七、附则

本通知自2013年开始实施,次年4月份兑现上年度扶持政策,暂执行至2016年。市财政局、经信委《关于对中小企业融资费用给予适当财政补贴的通知》(济财企[2011]22号)同时废止。

附表:1.银行业金融机构(    年)增量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汇总申报表

1-1-银行业金融机构(    年)符合风险补偿条件的贷款明细表

2.融资性担保机构    年)担保业务风险补偿资金汇总申报表

2-1-融资性担保机构    年)担保业务风险补偿资金申报明细表

3.(    年)企业融资费用财政补贴申报表

4.(    年)企业融资费用财政补贴汇总申报表

序号 贷款主体分类 贷款业务类型 上年末贷款余额 本年末贷款余额 增量贷款额 风险补偿率(%) 风险补偿额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注:1、贷款主体分类:a制造业中小企业,b经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c经认证的软件企业,d经认证的旅游企业,e供水、供热、燃气企业,fS家级重大科技项目,g省级工业园区公共设施项目,h大型旅游设施项

2、贷款业务类型:①科技类,②商务类,③园区公共设施类,④旅游类,⑤制造业类,⑥信息化类,⑦公用企业类,⑧其他中小企业类。

银行业金融机构(    年)符合风险补偿条件的贷款明细表_1_1

申报银行名称:_申报时间:Jin_..位:万元

序号 贷款单位名称 贷款主体分类 贷款业务类型 贷款银行分(支)行名称 贷款合同号 上年末贷款余额 本年末贷款余额 増量贷款额
  合计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注:1、贷款主体分类:a制造业中小企业,b经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c经认证的软件企业,d经认证的旅游企业,e供水、供热、燃气企业,f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g省级业园区公共设施项目,h大型旅游设施项B

2、贷款业务类型:①科技类,②商务类,③园区公共设施类,④旅游类⑤制造业类,⑥倍息化类,⑦公用企业类,⑧K:他中小企业类。

3、此表只报电了版。

.1报时间:年月日_单位:万元

申报担保机构名称:
申报代偿费用补贴情况
序号 担保主体分类 担保业务类型 本笔业务实际起止担保时间 本次实际代偿时间 本次实际代偿额 预计本次代偿净损失额 申请代偿补助额
  合计          
1              
2              
3              
申报担保费用补贴情况
序号 担保主体分类 担保业务类型 本类业务本年加权担保额 本类业务年末在保余额 本类业务中实际最高年担保费率(X) 本类业务应补助费率

(%)

申请担保费用补助额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1、担保主体分类:a大型公益企业,b中型企业,c小微型企业,d供水、供热、燃气等公用企业。

2、担保业务类型:①科技类,②商务类,③园区公共设施类,④旅游类,⑤制造业类,⑥信息化类,⑦公用企业类.⑧其他中小企业类。

3、本年加权担保额:应按本年度每笔担保额实际天数计算年加权担保额,计算公式:本年加权担保额=实际担保额X本年实际担保天数+本年实际日历天数

单位:万元

申报担保机构名称:
申报代偿费用补贴II 1
序号 被担保单位名称 担保主体分类 担保业务类型 贷款银行分(支)行名称 本笔业务实际起止担保时间 本次实际代偿时间 本次实际代偿额 预计本次代偿净损失额 申请代偿补助额
  合计                
1                  
2                  
3                  
申报担保费用补贴情况1
序号 被担保单位名称 担保主体分类 担保业务类型 贷款银行分(支)行名称 本笔业务实际起止担保时间 本笔实际担保额 本年加权担保额 年末在保余额 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i)....

本笔业务实际年担保费率

(X)

应补助费率

(%)

申请担保费用补助额
  合计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9                     - -
10                     - -

注:1、担保主体分类:a大型公益企业,b中型企业,c小微型企业,d供水、供热、燃气等公用企业。

2、担保业务类型:①科技类,②商务类,③园区公共设施类,④旅游类,⑤制造业类,⑥信息化类,⑦公用企业类,⑧其他中小企业类。

3、本年加权担保额:应按本年度每笔担保额实际天数计算年加权担保额,计算公式:本年加权担保额=实际担保额X本年实际担保天数■本年实际日历天数

4、此表只报电子版。

申报时间:年月日_单位:万元

申报企业名称: 申报企业类型:
序号 贷款银行分(支)行名称 本次贷款所厲时间 本次贷款额 年贷款利率

(X)

本年实际支付贷款利息 年担保费率

(%)

本年实际支付担保费 申请融资费用补贴额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注:屮报企业类型:①科技类,②商务类,③园区公共设施类,④旅游类,⑤制造业类,⑥信息化类,⑦公用企业类,⑧其他中小企业类。

申报县(市)区:_申报时间:_单位:万元

序号 申报企业类型 本类企业本年贷款额 本类企业本年实际支付

贷款利息

本类企业本年实际支付担保费 本类企业申请融资费用补贴额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申报企业类型:①科技类,②商务类,③园区公共设施类,④旅游类,⑤制造业类,⑥信息化类,⑦公用企业类,⑧其他中小企业类。

融资性担保机构(    年)担保业务风险补偿资金申报明细表

_申报时间: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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