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基本术语
引 言
社会信用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一项重要基础制度,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统一信用基本术语及其定义的需求日益强烈。因此,明晰信用领域中一些基本术语及其简明定义对加强各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同一个平台上的交流与协调合作,提高信用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推动信用标准化等工作都具有重大意义。
本标准以科学的信用概念体系为基础,兼顾国际趋势和中国特色。在充分参照国际及发达国家现有术语和定义的基础上,按照“精而专”的原则,重点精选了内涵或外延比较明确的基本信用专业术语,并结合中国实际和信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对这些基本术语的内涵或外延上做了适当的完善和发展。
前 言
本标准由全国信用标准化技术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金诚国际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中利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商业联合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玉忠、林均跃、吴晶妹、尹彦、杨玉英、柳成洋、丁文兴、谷国良、裴永刚、丁韶年、钱玉民、高观、曹俐莉。
信用 基本术语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关信用领域中基本概念的术语及其简明定义,并确立了不同概念之间的关系。
本标准涉及信用基础、信用形式、征信、信用评级、信用管理、其他信用服务以及信用监管等方面的基本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信用服务、管理、科研、教学和出版等工作,其他涉及信用工作的相关领域也可参照使用。
2 基础术语
2.1 信用
2.1.1
信用 credit
建立在信任基础上,不用立即付款或担保就可获得资金、物资或服务的能力。这种能力以在约定期限内偿还的承诺为条件。
注:广义的信用指诚信原则在社会上的广泛应用。
2.1.2
信用主体 subject of credit
信用交易主体
参与信用交易(2.3.1)的组织[机构]或自然人。
注:“组织[机构]”见 GB/T19001-2000 定义3.3.l。
2.1.3
信用工具 credit instrument
由授信方投放、用来证明信用主体之间信用关系,以及受信方偿付能力的合法凭证。
2.2 信用活动
2.2.1
信用活动 credit activities
与授信(2.2.2)和受信(2.2.4)相关的经济活动。
2.2.2
授信 credit granting
组织[机构]提供信用工具的经济活动或行为。
2.2.3
授信方 credit grantor ; credit provider
授信主体
提供信用工具的组织[机构]。
2.2.4
受信 credit receiving
组织[机构]或自然人接受信用工具的经济活动或行为。
2.2.5
受信方 credit receiver
受信主体
接受信用工具的组织[机构]或自然人。
2.2.6
信用行为 credit behavior
信用主体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影响其信用的各种行为。
2.2.7
守信 credibility
信用主体按照约定履行承诺的行为。
2.2.8
失信 discredit; faith breaking
信用主体没有按照约定履行承诺的行为。
2.3 信用交易
2.3.1
信用交易 credit transactions
以信用工具为媒介的市场交易活动。
2.3.2
信用销售 sale on credit; credit sales
赊销
信用交易中,有关产品的销售形式。
2.4 信用体系
2.4.1
信用体系 credit systems
由征信系统(4.8)、信用制度及其运行机制构成的有机整体。
注:一般包括社会信用体系、地方信用体系、行业信用体系等。
2.4.2
信用制度 credit institution; credit bylaw
规范和管理信用主体行为以及信用交易的规章或准则。
2.4.3
信用环境 credit environment
支持信用工具投放和流通的市场交易环境。
2.4.4
信用规模 credit scale;
在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用货币单位度量的信用交易总量。
2.4.5
信用风险 credit risk
因受信方无能力或没有意愿履行承诺而导致授信方潜在损失的可能性。
2.4.6
信用危机 credit crisis
由于信用主体失信所引发的信用交易关系被破坏的现象。
3 信用形式
3.1 政府信用
3.1.1
国家信用 state credit; national credit
一国中央政府对外举债的能力。
3.1.2
公共信用 public credit
各级政府借助于债券等信用工具向社会举债的能力。
3.2 企业信用
3.2.1
企业信用 enterprise credit
企业(含银行)赊购或融资的能力,这种能力建立在对企业偿还能力和意愿的评价基础之上。
3.3 个人信用
3.3.1
个人信用 consumer credit
消费者信用
由授信方向自然人提供的用于个人目的和家庭生活的信用工具。
3.3.2
零售信用 retail credit
生产经营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支持的、提供给消费者的信用工具。
3.3.3
现金信用 cash credit
金融机构提供给消费者用于个人目的和家庭生活的信用工具。
3.3.4
服务信用 service credit
由服务提供者向消费者提供的挂账形式的信用工具。
3.3.5
循环信用 revolving credit
经过一次授信后,可重复使用的信用工具。
3.4 其他
3.4.1
商业信用 business credit
非金融企业向其客户提供的信用工具。
3.4.2
银行信用 bank credit
银行向市场投放的信用工具。
4 征信
4.1
征信 credit reporting ;credit checking; credit investigation
信用调查
对信用信息(4.9)进行采集、调查、处理、使用等的商业性活动,包括报告式征信和调查式征信两种形式。
4.2
征信机构 credit reporting agency
合法生产和提供征信产品(4.3)和服务的专业机构。
4.3
征信产品 credit information reports and related products
征信机构生产和提供的各类征信报告(4.4)、专业软件和其它产品。
4.4
征信报告 credit information reports
[信用]调查报告
征信机构对组织[机构]或自然人某段时间内信用状况的记录和分析。主要包括企业征信报告和个人征信报告。
注1:企业征信报告主要包括基本信用信息报告、普通调查报告、深度调查报告和专项调查报告。
注2:个人征信报告主要包括当事人报告、雇主报告、商业信用报告和房贷信用报告。
4.5
企业征信 business credit reporting;business credit investigation
企业资信调查
征信机构接受委托对企(事)业法人进行的征信活动。
4.6
个人征信 consumer credit reporting;consumer credit investigation
消费者信用调查
自然人征信
征信机构对个人进行的征信活动。
4.7
个人信用评分 consumer credit scoring
对个人信用进行的量化分析和评价。
4.8
征信系统 credit information system; credit reporting system
征信机构用于生产征信产品的数据、资料、软件、硬件、网络构成的整体,主要包括企业征信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
4.9
信用信息 credit information
反映或描述信用主体状况的相关数据和资料等,主要包括政府信用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和个人信用信息。
4.10
信用记录 credit record
以一定格式记载并保存下来的信用主体在信用交易中的相关数据和资料。
4.11
信用跟踪 credit watch
信用追踪
对被调查对象信用状况进行的跟踪活动,以便随时了解被调查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趋势和特点。
4.12
信用修复 credit repairing
依法改善对受信方的负面记录和评价,允许受信方对其失信行为的客观原因进行解释的技术手段。
注:广义的信用修复指失信主体纠正其失信行为的过程。
5 信用评级
5.1
信用评级 credit rating
资信评级
资信评估
对各类组织[机构]进行信用风险评价(估),并以专用的评级符号标明其信用等级(5.3)。
注:信用评级形式主要包括主动评级和被动评级。
5.2
信用评级机构 credit rating agency
合法提供信用评级服务的专业机构。
5.3
信用等级 credit rate
资信等级
反映信用风险的程度,用专用符号表示。
5.4
信用等级公告书 credit rate bulletin
资信等级公告书
评级结果公告
信用评级机构提供的关于信用评级结果及其主要依据的公示材料。
5.5
信用评级指标 credit rating indicators; credit grading indicators;
资信评级指标
反映被评估对象信用状况和特征的系列指标。
6 信用管理
6.1
信用管理 credit management
防范、控制和转移信用风险的管理技术、业务操作及相关的制度安排。
6.2
企业信用管理 enterprise credit management
对企业信用风险进行防范、控制和转移的管理技术、业务操作及相关的制度安排。
6.3
消费者信用管理 consumer credit management
对消费者的信用风险进行防范、控制和转移的管理技术、业务操作及相关的制度安排。
6.4
信用档案 credit files; credit archives
受信方或潜在受信方的信用记录集合。
6.5
信用管理师 credit management licensee
从事信用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并取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专业人员。
7 其他信用服务
7.1
保理 factoring
保付代理
对客户的债权提供保障,接受客户的赊销合同抵押,由受让方处理债权债务的服务。
7.2
国际保理 international factoring
保理商为国际贸易赊销方式提供的专业金融服务,主要包括外贸应收账款融资、外资逾期应收款处理、收取应收账款、买方信用担保。
7.3
信用担保 credit guarantee; credit assurance
为防范信用风险,避免或减少授信方的损失,由第三方提供财产、资金等保障的服务。
7.4
信用保险 credit insurance
债权人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在债务人不能按时归还债务时,保险公司承担债务风险的服务,主要包括进出口信用保险和内贸信用保险。
7.5
信用管理咨询 credit management consulting
帮助组织[机构]建立信用管理部门或实现信用管理功能的服务。
8 信用监管
8.1
信用监管 credit supervision;credit monitoring
政府主管部门对信用主体、信用服务机构及信用活动实施的监督管理。
8.2
信用[信息]公示 credit opening;credit disclosing; credit notification
信用[信息]披露
依法以特定的方式和渠道将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
8.3
失信惩戒机制 credit rewarding and punishing system
信用奖惩机制
对失信主体进行处罚,对守信主体进行褒扬的制度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2116—2008
企业信用等级表示方法
Expression of enterprise’s credit grade
2008-06-30 发布 2008-1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目 次
BUW ........................................................................................................................ I
1麵.....................................................................................................................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企业信用等级表示方法及含义....................................................................................1
4.1企业信用等级表示方法..........................................................................................1
4.2企业信用等级含义................................................................................................1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信用标准化技术工作组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商业信用中心、中国 质量检验协会、中国市场学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咸奎桐、戴莹、付宏伟、高观、尹建军、林钧跃、叶如意。
企业信用等级表示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信用等级表示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信用等级划分及符号表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117—2008信用基本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 22117—2008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企业信用等级表示方法及含义
4.1企业信用等级表示方法
按照信用程度,企业信用等级原则上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等。每等可进一步细分为级。每 个信用等级的细分差别,可用表示字母的数量来区分。在同一等中,字母数量越多(最多三个),表示信 用程度越高。例如,A级可细分为AAA级、AA级、A级。每个细分级别的微调,可在细分级别表示字 母后加上“ + ”或表示。例如,A级可微调为A+级或A_级。AAA级为最高,可向下微调。D级为 最低,不再细分差别、不做微调。
4.2企业信用等级含义
a)企业信用等级的A等,表明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信用风险很小。
b)企业信用等级的B"等,表明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信用风险较小。
c)企业信用等级C等,表明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信用风险较大。
d)企业信用等级D等,表明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信用风险很大。
1)在某些领域的信用风险评级中,BBB及以上信用等级属于投资级,BB及以下信用等级属于投机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企业信用等级表示方法
GB/T 22116—2008 *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M5 网址 www. spc. net. cn 电话:68523946 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箐
开本880X1230 1/16 印张0.5字数4千字 2008年9月第一版2008年9月第一次印刷 *
书号:155066 . 1-33375 定价 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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