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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无强制约束力 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摘要         
专家: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无强制约束力 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摘要
[ 作者:佚名    转贴自:http://china.cnr.cn/jryw/200906/t20090617_505370795.html    点击数:66    更新时间:2013/12/23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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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无强制约束力

中广网    2009-06-17
     中广网北京6月1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6时10分报道,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国家标准昨天(16日)正式发布,将于11月1号起开始实施,国家质检总局表示今后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将被纳入黑名单,并且执行严格的监管,这一国家标准对企业质量信用起到多大的制约力?因为是国家推荐性标准,它的推行前景如何?中央台记者汪群钧独家专访这一标准的起草者之一全国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质量信用分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咸奎桐研究员。

    记者: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国家标准昨天已经发布了,您觉得这一标准能否提升我国的产品质量,对企业的制约力有多大?

    质量信用分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咸奎桐研究员:关于这个问题,我想从几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仅仅是一个国家标准,这个国家标准是属于推荐性的国家标准,既然是推荐性的标准,它就没有强制的约束力,如果这个标准一旦被某些机构或者政府以文件的形式采用或者引用,这个标准就具备了文件同样的性质,具有法规性。如果被某个信用评级机构采用,在这个机构内有同样的约束力。

    记者:这个机构包括哪些呢?

    质量信用分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咸奎桐研究员:在我们国内,信用评级机构比如像大公、新华信等等,他们可能对这个标准比较感兴趣,这个标准有可能在产品质量诚信体系中发挥支撑作用。

    记者:它是一个国家推荐性标准,没有法规性的制约力,企业的解读是说,国家质监部门可能会对这个质量信用等级比较差的企业设立一个黑名单,这跟通则的国家标准有没有直接的联系?

    质量信用分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咸奎桐研究员:应该说没有直接的一一对应的关系,质检总局设立黑名单是一个分类监管的措施,这个措施是为了它内部监管需要的,它监管的过程中,需要对企业进行分类,如何去分类,他可以引用我们这个标准,要求进行分类。也可以在这个标准基础上追加一些严格的要求。标准可以作为它的一种技术支撑。但不是说,拿着标准就直接去用了。

    记者:这个企业质量等级划分通则国家标准是一个国家推荐性标准,既然是推荐性标准,这个企业可以执行,可以使用,也可以不执行,也可以不使用,它的推广前景是不是会受到质疑?推广前景如何呢?

    质量信用分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咸奎桐研究员:从我们掌握情况说,各方面的需求还是很旺盛的,首先是政府监管层面上已经有了这方面的要求,按质量程度监管已经发布过文件。另外,企业自身也有这种需要,他要提升他的信用水平,尤其是现在信用已经作为一种资本,如果企业非常希望有些机构能够认可它的信用能力,或者提升他的信用水平,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占有有力地位,提升他的无形资产的价值。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摘要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09-06-22 10:27:0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的划分要求和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对企业的质量信用进行等级分类和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000-2008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idt ISO 9000:2005) 
    GB/T 22116—2008 企业信用等级表示方法 
    GB/T 22117—2008 信用 基本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117—2008和GB/T 19000—2000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质量信用 quality credit 
    取得并保持对其质量信任的能力。 
    注:这种能力由企业在遵守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标准以及兑现质量承诺(或履行质量约定)的基础上,提供产品在生命周期内满足顾客的需求或期望来实现。 
    3.2 质量信用风险 quality credit risk 
    因质量信用问题导致顾客潜在损失的可能性。 
    注:因违反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未执行标准、没有兑现质量承诺(或履行质量约定),或提供的产品未能满足顾客的需求或期望,导致顾客潜在损失的可能性。

3.3 质量信用等级 quality credit grade 
    反映质量信用风险的程度。 
     
    4 总则 
    4.1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分类及表示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依据质量信用程度,按照GB/T 22116—2008 4.1的规定,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等,每等可进一步细分为级。在同一等中的每级差别,用字母的数量来区分,最多使用三个。字母数量越多,表示质量信用程度越高(质量信用风险越低)。例如A等可细分为AAA级、AA级和A级。 
    4.2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时考虑的方面 
    4.2.1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的划分应依据一定时期内企业在质量信用方面表现出来的主观愿望、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及其表现结果等情况来确定。 
    注:“一定时期”所表示的具体时间,根据企业所在的行业特点和产品寿命周期的长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 
    4.2.2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细分时,除依据上述因素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a)在该等级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逐次增强某些要求的程度,但级差宜均衡; 
    b)在该等级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增加其它的相关要求。在对企业质量信用A等进行细分时,宜考虑企业的技术进步、创新和发展的因素。 
     
    5 A等企业质量信用划分要求 
    质量信用A等企业应在一定时期内质量信用风险很小,具有维持高水平质量信用的主观意愿、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在一定时期内无质量信用不良行为记录,并满足下列要求: 
    a)遵守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满足法定资质、行政许可、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认证等方面要求。一定时期内: 
    ——无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

——无质量违法、违规记录; 
    ——无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记录; 
    ——无质量虚假宣传行为记录; 
    ——无违背质量承诺的行为记录。 
    b)重视质量信用的管理工作,将提高质量信用水平纳入其管理理念和目标中,能够通过质量信用的有效管理实现质量信用水平的持续改进。 
    c)按照标准或合同要求提供产品,质量稳定、信誉高,近期无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索赔和退货,一定时期内无质量事故。 
    注1:“近期”表示的具体时间可根据产品和行业特点、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注2:质量事故指由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不良社会影响等在内的意外事件。根据造成损失大小或危害程度不同,质量事故可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 
    d)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能够跟踪、监测产品的质量状况;重视质量信用保障能力建设,人力、财力、设备设施等资源充分;技术先进且成熟度高;具有较强的质量风险控制和应急能力,必要时能够提供产品质量担保;能够及时处理顾客投诉。

e)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金融、税务、商务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信用记录;关注顾客价值,顾客满意度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6 B等企业质量信用划分要求 
    质量信用B等企业应在一定时期内质量信用风险较小,具有维持其质量信用水平的主观意愿、产品质量保障能力,近期无质量信用不良行为记录,并满足下列要求: 
    a)遵守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满足法定资质、行政许可、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认证等方面要求。近期: 
    ——无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 
    ——无质量违法、违规记录; 
    ——无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记录;

——无质量虚假宣传行为记录; 
    ——无违背质量承诺的行为记录。 
    b)重视质量信用的管理,具有能够兑现其质量信用承诺的能力。 
    c)按照标准或合同要求提供产品,质量稳定,近期内无质量事故。 
    d)质量管理体系较健全;重视质量信用保障能力建设,人力、财力、设备设施等资源较充分;技术成熟度较高;具有一定的质量风险控制和应急能力;能够及时处理顾客投诉,解决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索赔和退货。 
    e)能够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在金融、税务、商务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信用记录;顾客满意度不低于行业的平均水平。 
     
    7 C等企业质量信用划分依据 
    质量信用C等企业是在一定时期内质量信用风险较大,维持其质量信用水平的主观意愿不强、产品质量不稳定、保障能力较低,在近期内存在质量信用相关不良行为记录,但未出现严重质量失信事件,也未因质量失信行为造成重大人身危害、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 
    当企业发生下列行为之一时,可划分为质量信用C等企业:

a)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未满足行政许可、强制标准或强制认证的要求,但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整改达到要求。 
    b)近期内存在质量违法、违规记录,但未造成重大人身危害或经济损失。 
    c)产品质量不稳定, 产品质量低于企业明示或承诺标准。在近期内存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 
    d)在产品质量上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但未造成重大人身危害或经济损失。 
    e)未能及时解决因企业责任而引起的质量投诉,索赔和退货,发生过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一般事故。

8 D等企业质量信用划分依据 

    质量信用D等企业是在一定时期内质量信用风险很大,企业违法生产经营,且给社会和(或)顾客造成重大人身危害、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

 当企业发生下列行为之一时,可划分为质量信用D等企业: 
    a)企业法定资质失效。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企业、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未满足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要求,且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仍未达到要求。 
    b)有严重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且被吊销行政许可、吊销营业执照或移送司法机关。 
    c)产品无标准生产,近期屡次、大量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连续受到执法监督处罚或连续发生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的情况。 
    d)近期屡次进行产品质量的虚假宣传,给社会和(或)顾客造成重大人身危害或经济损失。 
    e)近期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连续发生质量事故,给社会和(或)顾客造成重大人身危害或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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