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1年03月06日06:14
转变方式 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必须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继续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规划纲要草案指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是时代的要求,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今后五年,要确保科学发展取得新的显著进步,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要求是:
——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
——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按照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重大部署紧密衔接、与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紧密衔接的要求,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城镇新增就业4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国际收支趋向基本平衡,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居民消费率上升。农业基础进一步巩固,工业结构继续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突破,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高4个百分点。城镇化率提高4个百分点,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科技教育水平明显提升。九年义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87%。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3件。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成效显著。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18亿亩。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别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10%。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1.66%,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立方米。
——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全国总人口控制在13.9亿人以内。人均预期寿命提高1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7%以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57亿人,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3个百分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3600万套。贫困人口显著减少。
——社会建设明显加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健全,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明显提高。社会管理制度趋于完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财税金融、要素价格、垄断行业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互利共赢开放格局进一步形成。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必须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明确重大政策导向: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依靠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区域协调互动发展,健全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强农惠农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完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要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4亿吨以上;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规划纲要草案说,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要巩固提高家庭经营收入、努力增加工资性收入、大力增加转移性收入。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提高乡镇村庄规划管理水平、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规划纲要草案指出,要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度、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营造环境 推动服务业大发展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不断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
规划纲要草案称,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深化专业化分工,加快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加速发展。要有序拓展金融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培育壮大高技术服务业、规范提升商务服务业。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面向城乡居民生活,丰富服务产品类型,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多样化需求。要优化发展商贸服务业、积极发展旅游业、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全面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环境。以开放促改革,以竞争促发展,推动服务业制度创新,完善服务业政策体系,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要加快推进服务领域改革、完善服务业政策。
优化格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科学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规划纲要草案指出,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充分发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深化区域合作,推进区域良性互动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要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扶持力度。
规划纲要草案称,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按照全国经济合理布局的要求,规范开发秩序,控制开发强度,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建立健全衔接协调机制。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加强城镇化管理,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要构建城市化战略格局、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转型升级 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根据科技进步新趋势,发挥我国产业在全球经济中的比较优势,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改造提升制造业。优化结构、改善品种质量、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改造提升消费品工业,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要推进重点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兼并重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促进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在继续做强做大高技术产业基础上,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要推动重点领域跨越发展、实施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
规划纲要草案说,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加强国际互利合作,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要推进能源多元清洁发展、优化能源开发布局、加强能源输送通道建设。
规划纲要草案称,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基本建成国家快速铁路网和高速公路网,初步形成网络设施配套衔接、技术装备先进适用、运输服务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要完善区际交通网络、建设城际快速网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运输服务水平。
规划纲要草案指出,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要构建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经济社会信息化、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
规划纲要草案称,要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坚持陆海统筹,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要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加强海洋综合管理。
绿色发展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坚持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并重,充分发挥技术进步的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广泛开展国际合作。
规划纲要草案称,要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全面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大幅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各类资源保障程度。要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加强水资源节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和合理开发。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减量化优先,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要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健全资源循环利用回收体系,推广绿色消费模式,强化政策和技术支撑。
规划纲要草案指出,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以解决饮用水不安全和空气、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明显改善环境质量。要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监管。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要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修复为主,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要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强化生态保护与治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规划纲要草案说,要加强水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继续推进大江大河治理基础上,积极开展重要支流、湖泊和中小河流治理,增强城乡供水和防洪能力。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要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增强防洪能力,加强山洪地质气象地震灾害防治。
创新驱动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发挥人才资源优势,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要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着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经济发展更多依靠科技创新驱动。要推进重大科学技术突破,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规划纲要草案指出,要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要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规划纲要草案称,要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加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证。要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改善民生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提高政府保障能力,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实现充分就业。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要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健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加快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保障水平。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要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快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要健全住房供应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全面做好人口工作。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要加强计划生育服务、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保障儿童优先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
传承创新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全面持续有效地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推进文化创新。适应群众文化需求新变化新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使精神文化产品和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要创新文化内容形式、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要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标本兼治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适应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原则,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规划纲要草案还要求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适应公共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推动建立主动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要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改革攻坚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明确改革优先顺序和重点任务,深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加快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预算制度和税收制度,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全面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构建组织多元、服务高效、监管审慎、风险可控的金融体系,不断增强金融市场功能,更好地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要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加快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完善金融调控机制、加强金融监管。
规划纲要草案还提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建立健全能够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要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进环保收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资源环境产权交易机制。
互利共赢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由出口和吸收外资为主转向进口和出口、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的新形势,必须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不断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扩大和深化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完善更加适应发展开放型经济要求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风险,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完善区域开放格局。坚持扩大开放与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协同推动沿海、内陆、沿边开放,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均衡协调的区域开放格局。要深化沿海开放、扩大内陆开放、加快沿边开放。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优化对外贸易结构。继续稳定和拓展外需,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推动外贸发展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高转变、从成本优势向综合竞争优势转变。要培育出口竞争新优势、提升进口综合效应、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提高安全高效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要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规划纲要草案还提出,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扩大同发达国家的交流合作,增进相互信任,提高合作水平。深化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和务实合作,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促进共同发展繁荣。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深化传统友谊,维护共同利益。积极开展多边合作。推动国际经济体系改革,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经济联系,深化同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务实合作。加强南南合作。优化对外援助结构,创新对外援助方式。
深化合作 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从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出发,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深化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推进海峡两岸经济关系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努力。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支持香港、澳门充分发挥优势,在国家整体发展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支持港澳巩固提升竞争优势,支持港澳培育新兴产业,深化内地与港澳经济合作。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八项主张,全面贯彻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和六点意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巩固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基础,全面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努力加强两岸文化、教育、旅游等领域交流,积极扩大两岸各界往来,持续推进两岸交往机制化进程,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建立健全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全面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发展民主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权。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做好侨务工作,支持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关心和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加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执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法律援助。加强人权保障,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保持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扎实推进政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严格管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
军民融合 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从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出发,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坚持以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着眼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统揽,以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为主线,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
加强军队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坚持人民军队的根本宗旨,大力弘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军事斗争准备,以建设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为根本着力点,深入推进军事训练转变,坚持科技强军,加强国防科研和武器装备建设,加快全面建设现代后勤步伐,加紧培养新型高素质军事人才,提高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加强科学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优化领导管理体制,健全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推动军事理论、军事技术、军事组织、军事管理创新。建设现代化武装警察力量,增强执勤处突和反恐维稳能力。加强后备力量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坚持国家主导、制度创新、市场运作、军民兼容原则,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充分依托和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国防实力和军事能力,大力推进军地资源开放共享和军民两用技术相互转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满足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需要、具有中国特色的军民融合式发展体系。
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建设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优化结构,增强以信息化为导向、以先进研发制造为基础的核心能力,加快突破制约科研生产的基础瓶颈,推动武器装备自主化发展。完善武器装备采购制度。改进军队人才征招选拔,完善从地方直接征召各类人才的政策制度,完善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加强退役军人培训和就业安置工作。稳步推进以生活保障、通用物资储备、装备维修等为重点的军队保障社会化改革,形成与国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体系相适应的军队职工管理制度,建立军民结合的军事物流体系和军地一体的战略投送力量体系。
坚持经济建设贯彻国防需求,加大重大基础设施和海洋、空天、信息等关键领域军民深度融合和共享力度,完善政策机制和标准规范,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良性互动。强化全民国防观念,健全国防动员体系,加强人民武装、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建设和国防教育,增强国防动员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能力。
强化实施 实现宏伟发展蓝图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举全国之力,集全民之智,实现未来五年宏伟发展蓝图。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完善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推动规划顺利实施,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级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要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强化政策统筹协调、实行综合评价考核、加强规划监测评估。
规划纲要草案还要求加强规划协调管理。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加快规划法制建设,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完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编制程序,健全责任明确、分类实施、有效监督的实施机制。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http://news.dahe.cn/2011/03-07/100635761.html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分16篇62章,共118页,全文内容采取“篇、章、节”结构。这其中,“转变方式 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列为全文首篇。
“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阐明了今后五年面临的发展环境,提出了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纲要(草案)指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是时代的要求,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今后五年,要确保科学发展取得新的显著进步,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
转变方式
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规划纲要草案指出,“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继续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今后五年,要确保科学发展取得新的显著进步,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要求是:
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
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
强农惠农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4亿吨以上;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转型升级
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改造提升制造业。优化结构、增强产业配套能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要推进重点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强企业技术改造。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促进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规划纲要草案说,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加强国际互利合作,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科学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要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扶持力度。
改善民生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提高政府保障能力,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标本兼治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原则,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规划纲要草案要求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规划纲要草案还要求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传承创新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全面持续有效地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推进文化创新。适应群众文化需求新变化新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使精神文化产品和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要创新文化内容形式、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要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创新驱动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发挥人才资源优势,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要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着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经济发展更多依靠科技创新驱动。要推进重大科学技术突破,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要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要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要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加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证。要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发展民主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权。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
全面推进法制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加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执法。加强法律援助。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严格管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经济责任审计。 (本版图文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