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级别 |
功率(mW) |
生物危害性特点 |
典型应用 |
安全规范要求 |
ClassⅠ |
低输出激光(功率小于 0.4mW) |
该设备不产生任何生物性危害。不论何种条件下对眼睛和皮肤,都不会超过 MPE 值,甚至通过光学系统聚焦后也不会超过 MPE 值。 基本不会对眼睛产生危害,可以保证设计上的安全,不必特别管理。 |
如激光教鞭, CD 播放机,小型激光打印机、 CD-ROM 设备,地质勘探设备和实验室分析仪器等。 |
任何可能观看的光束都是被屏蔽的,且在激光暴露时激光系统是互锁的。(大型激光打印机如 DECLPS-40 是由 10 毫瓦(IIIb 类)氦氖激光驱动的,尽管实际的激光器是 IIIb 类,但打印机是互锁的,以避免和暴露的激光束发生任何接触。 |
Class II |
低输出的可视激光 (功率 0.4mW-1mW) |
人闭合眼睛的反应时间为 0.25 秒,用这段时间算出的曝光量不可以超过 MPE 值。 通常 1mW 以下的激光,会导致晕眩无法思考,用闭合眼睛来保护,一般即可消除症状。不要 直接在光束内观察,也不要用小于 1mw 的激光直接照射别人的眼睛,避免用远望设备观察 ClassⅡ的激光。 |
如课堂演示,激光教鞭,瞄准设备和测距仪等。 |
不会灼伤皮肤,不会引起火灾。由于眼睛反射可以防止一些眼部损害,所以这类激光器不被视为危险的光学设备。(例如当眼遇到明亮的光线时,会自动眨眼,或者转动头部以避开这些强光线。这就是所谓的反射行为或反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这类激光产品不会对眼睛造成伤害。 在这类激光设备上应放黄色警告标签。 |
Class IIIA |
为可见光的连续激 光,输出为 1-5mW 的 激光束,光束的能量 密度不要超过 25W/ m |
避免用远望设备观察 IIIA 激光,这样可能增大危险,同 ClassⅡ一样,不要直接在光束内观察,也不要用 Class ⅢA 的激光直接照射别人的眼睛。 不会灼伤皮肤。在某种条件下,这类激光可以对眼睛造成致盲以及其他损伤。 |
IIIA 的典型应用和Class II 级有很多相同之处,如激光教鞭,激光扫描仪等。 |
这类激光产品应该有: (1)激光发射指示灯,表明激光器是否在工作; (2)应该使用电源钥匙开关,阻止他人擅自使用; (3)应该贴有一个危险标签和输出 xx 的标签。 在这类激光设备上应放黄色警告标签。 |
Class IIIB |
为 5-500mW的连续激 光 |
直接在光束内观察有危险, 但最小照射距离为 13cm,最大 照射时间十秒以下为安全。 也不要用 ClassⅢB 的激光直接 照射别人的眼睛,这样危险会更大。 在功率比较高时,这类 激光产品能够烧焦皮肤。这类激光产品明确定义为对眼睛有 危害,尤其是在功率比较高时,将造成眼睛损伤。(250mw 激光器照射一张红纸,不到 2 秒钟就点燃了! ) |
如光谱测定和娱乐灯光表演等。 |
这类激光产品必须具备: (1)钥匙开关,阻止他人擅自使用; (2)激光发射指示灯,表明激光器是否在工作; (3)启动电源后有 3 至 5 秒延迟时间使操作者离开光束路径; (4)装有急停开关,随时关断激光光束; (5)在激光器上必须贴有红色的危险标签和 xx(aperature)标签。 |
Class IV |
为高输出连续激光 (大于 500mW) |
高过第三级,有火灾的危险,扩散反射也有危险,尤其值得 注意。孩童请避免直接观看此类激光。 这类激光产品一定能 够造成眼睛损伤。就像灼烧皮肤和点燃衣物一样,激光能够 引燃其他材料。(一个 1000 瓦二氧化碳激光器可以在一块钢 板上打孔,设象一下,如果是眼睛会怎么样!) |
如外科手术,研究,切割, 激光刻章机和 激光雕刻机等。 第 IV 类激光器如 2000 瓦二氧化碳激 光器(可以切割厚钢 板)。 |
这类激光系统必须具备: (1)钥匙开关,阻止他人擅自使用; (2)保险装置,防止工作时系统的保护盖被打开; (3)激光发射指示灯,表明激光器是否在工作; (4)装有急停开关,随时关断激光光束; (5)在激光器上贴好红色危险标签和 xx(aperature)标签,这类激光反射光束和主光束一样都很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