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济南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经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与自主品牌建设,按照《济南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济科发〔2009〕10号)的有关规定,近期将在全市开展济南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具体见《济南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二、申报要求
申请济南市自主创新产品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济南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含电子文档,见附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 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4、 申请企业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说明产品自主创新及知识产权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产品成果鉴定证书、产品标准、列入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文件、技术转让合同、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等);
2)产品采标证明(产品执行标准的封面和前言);
3)产品经有资质的法定质量检测部门检测报告;
4)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附行业规定许可生产、入网许可证、环保合格证明等文件);
5)产品获奖证书及企业其他荣誉证书;
6)企业通过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7)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单位申请材料的审核证明。
5、其他附件(对申请表和必备证明材料未充分说明的情况作进一步说明,帮助评审专家更全面了解产品情况,申报单位可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提供辅助附件)。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经局按照2014年任务目标,将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两份及电子版) 汇总后于2013年3月31日前报至济南市科技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人: 于小琳 联系电话: 66608805
2014年2月17日
济南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山东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鲁科高字[2007]84号)、《济南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济政发[2006]21号)精神,规范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推进企业的自主研发与技术创新,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与自主品牌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和先进技术发展方向,技术或工艺自主创新、产品性能先进、核心部件和整机产品自主开发生产,产品已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或其核心技术拥有发明专利,并能够引领国内、省内市场,能够带动济南产业发展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 第二条 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制定相关制度与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组织开展产品认定工作并公布《济南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产品目录》)。 第三条 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中资或中方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请认定。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全年受理,受理截止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并将于次年4月30日前公布本年度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目录。经认定的市自主创新产品将被推荐至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省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 第四条 申请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 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二) 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且权益状况明确; (三) 产品具有自主品牌,即申请单位拥有该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四) 产品创新水平高。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能替代进口;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有根本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 (五) 产品质量可靠。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监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书;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六)产品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 申请单位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 济南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 (二) 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单位申请材料的审核证明; (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四) 必须提交能说明产品性质的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证书(不包括受理通知书,属专利权受让的,应提交专利权受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公告副本)、省级以上法定检测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性能测试报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植物新品种登记证书、新药证书、科技成果受让合同(协议书)、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书、环保证明、产品入网许可证、产品标准采用证明、产品进入市场的证明材料(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 第六条 凡申请认定自主创新产品的单位,须向当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有关申报材料;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后上报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上报的产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认定,对符合条件的产品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颁发“济南市自主创新产品证书”,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被授予单位可再次申请认定,但应在有效期截止前三个月提出。 有效期内,若产品状况发生变化,如知识产权发生转移、专利已过保护期、自动放弃权力或有更好的新型产品出现等情况,被授予单位应及时向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说明发生变化的事项。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产品,将取消其市自主创新产品资格,并收回认定证书。 第七条 建立财政性资金优先购买本地企业、事业单位自主创新产品制度。财政部门根据《产品目录》制定并公布《济南市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在自身建设、重大工程等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必须优先购买列入目录的产品。对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需要重点扶持的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可以由政府进行收购或订购。 第八条 在产品申报认定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骗取市自主创新产品证书的,由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撤销认定证书并予以公告,三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自主创新产品申请,并取消其自主创新因素而获取的各种待遇。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济南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表
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制
二○○九年三月
一、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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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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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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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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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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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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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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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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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万元 |
生产经营
场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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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 |
人 |
企业注册登记类型 |
请选择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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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企业 2.股份有限公司 3.有限责任公司 4.私营企业 5.中外合资企业 6.外商独资企业 |
企业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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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
|
注:技术领域,可填多项:1. 电子信息2、新材料3、先进制造4、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5、生物医药6、环境保护 7、其他技术领域
二、 企业生产、销售、研发情况表
企业
资质 |
高新技术企业
(2008年新标准认定) |
□是 □否 |
上年度企业经济效益情况 |
企业产品产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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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销售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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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创汇(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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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缴税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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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净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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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投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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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机构及人员组成 |
有无专门的技术研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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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若有,属于□ |
1.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3.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
□无
若有,属于□ |
1.国家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企业现有技术开发人员数 |
人 |
技术开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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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自主创新产品情况表(一个产品一张表)
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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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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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1、国家计划:□863计划 □科技支撑计划
□创新基金 □火炬计划 □其它
2、省计划: □重大专项 □自主创新工程专项 □创新基金
□科技攻关计划 □其它
3、市计划: □重大专项 □科技攻关计划
□创新基金 □其它
4、自行开发: |
研发方式 |
□自主创新 □引进消化开发 □联合研制
□委托开发 □其它 |
研发起止时间 |
|
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
□是 □否 |
专利情况 |
专利类别
(发明、实用新型) |
专利名称 |
批准时间 |
专利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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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水平 |
创新性 |
□首创 □重大改进 □替代进口 |
先进性 |
□国际领先 □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 □国内先进 |
成熟度 |
□产品样机(样品) □小批量生产
□批量(规模)生产 |
产品采标情况 |
□国际标准 □国外先进标准 □国家标准
□部颁标准 □企业标准 |
产品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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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
|
产品测试结果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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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上年度
经济效益 |
产品批量投放市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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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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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 |
% |
产品纳税总额(万元) |
|
产品出口创汇(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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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在同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
□强 □一般□弱 |
市场占有率 |
% |
产品功能
及用途 |
|
国内外同类
产品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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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说明(就业、税收、环保及节能降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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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代表承诺:特此声明在此申报表中所填内容及附件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本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
签名: 日期: 盖章: |
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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