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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和省专项资金项目资料补报的通知》

作者:佚名    转贴自:http://www.hebstd.gov.cn/banshi/tongzhi/kejibu/content_82418.htm    点击数:117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和省专项资金项目资料补报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做2012好年度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储备项目资料补报等相关工作,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计[2012]3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项目和重点创新项目的申报要求
设有地方创新基(资)金的市组织当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评审、推荐工作,拟推荐国家创新基金创新项目材料一式2份、重点项目材料一式6份及立项文件务必于2012年5月18日前报送到省科技厅,同时将项目的电子申报材料提交,由省科技厅汇总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1、已预报的2012年度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储备项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推荐上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2、2012年度国家项目须附2011年度审计报告及2012年4月份财务报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请于2012年5月I8曰前报送到省科技厅,国家将根据2011
年度审计报告和2012年4月份财务报表审核、确认申报企业的资质。
3、贷款贴息创新项目以2011年1月1日至项目验收之日止,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和付息单据为准。
受理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省情报研究所306室
联系人:李树强
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的申报要求
请各市科技局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准备申报材料,并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于2012年5月25曰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报送到省科技厅,省科技厅、财政厅将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择优上报。
在报送项目申报书的同时,请提交每个项目及依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在地方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与地方(地市)产业、科技的结合情况及服务对象情况,服务的市场占有率及往年得到补助资金支持情况的电子版并发送到lisq8160@126.com
受理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省情报研究所306室
联系人:李树强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弓I导基金项目的申报要求
请各市科技局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并征求同级财政部门的意见,于2012年5月25日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到省科技厅。省科技厅、财政厅将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择优上报。
受理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省科技厅1407室
联系人:巩耀亮
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条件与要求,可参照科技部、财政部印发的《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及《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说明》的有关规定,详情请登录http://www.innofund.gov.cn/查阅。
联系方式:省科技厅高新处0531-66777050
省财政厅企业处    0531-82669623
山东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0531-66777329

附件:1、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推荐函

2、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推荐项目汇总表

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推荐函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当地中小企业及重点产业技术服务需求  
承担单位优势  
推荐理由 推荐单位(印章)

二〇年月日

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推荐项目汇总表

推荐单位:联系人:电话:

序号 申请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申请额度(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级科技主管部门盖章:

市级财政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