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和《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以下简称监理和验收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以下简称监理和验收工作)的全过程。
第二章 监理和验收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在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的指导下,负责制订《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和创新基金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项目监理和验收工作,分析总结项目执行情况。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企业定期报表、地方监理意见、实地检查的情况等,提出项目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并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 2、根据综合监理信息,评价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出基金项目合同继续执行、解除合同以及调整合同等建议; 3、管理中心在项目监理过程中,发现项目承担单位发生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合同签订和管理工作规范》中规定的终止项目合同行为,并证实项目企业承担的违规行为,可终止该项目合同,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4、核准地方监理单位对项目的验收意见; 5、委托监理机构协助管理中心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核查、评价。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委、局)(以下简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基金项目的日常监理和验收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创新基金的运作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项目的验收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委托、指导地方监理单位完成辖区内项目的监理、验收工作; 2、实地检查辖区内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 3、审核辖区内地方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监理意见和验收结论意见,对于有不同意见的项目,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可以单独反馈至管理中心; 4、汇总辖区内项目监理信息并抄送同级财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 基金项目的组织单位原则上为基金项目的地方监督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方监理单位);根据项目推荐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辖区内基金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接受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辖区内基金项目的日常监理工作。 2、督促、审查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的《监理信息调查表》并填写项目监理意见: 3、针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及处理意见; 4、汇总所属项目的监理信息,报送省级科技主管部门; 5、负责组织辖区内基金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六条 基金项目在申请、推荐过程中的服务机构,原则上为该项目监理和验收工作的服务机构,协助地方监理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完成基金项目的监理和验收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辅导、督促所属基金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监理信息调查表》; 2、审核基金项目承担企业填写的《监理信息调查表》数据的准确性及所报附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及时填写对基金项目承担单位上报数据及附件材料的审核意见; 4、对项目承担企业上报的附件材料进行存档。 5、审核基金项目的验收材料,完整的提供所保存的附件材料。
第三章 监理工作
第七条 企业在与管理中心、推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签订合同后,就成为基金项目的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应接受管理中心及其地方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填报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半年报,并对所提供的监理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 监理工作的依据 基金项目实行合同管理,正式立项的项目由管理中心与项目承担单位、推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签订合同,确定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阶段考核目标以及完成期限等条款。因此,基金项目合同是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监理工作的依据有:基金项目合同和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立项专家评审意见、项目的立项合同、项目承担单位定期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省科技主管部门监理意见、地方监理单位监理意见、监理机构评价意见及实地调查等。
第九条 监理工作主要方式 1、项目承担企业定期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年报); 2、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地方监理单位应实地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并提出监理意见;省级财政部门应定期抽查项目执行情况,并对创新基金使用管理情况提出报告; 3、管理中心对部分项目进行实地检查;
第十条 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 2、项目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 3、项目达到的技术、经济、质量指标情况; 4、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
第十一条 监理信息填报程序 1、基金项目监理信息实行数字化管理,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地方监理单位、服务机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通过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填报基金项目的监理信息; 2、在基金项目执行期间,项目承担单位应定期、真实地填报《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年报),同时将附件材料送至所对应的服务机构; 3、服务机构对项目承担单位填报的《监理信息调查表》数据及附件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并发送到地方监理单位; 4、地方监理单位依据合同审查项目阶段进展情况,填写项目监理意见; 5、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汇总辖区内地方监理单位的基金项目监理意见,并抄送同级财政主管部门;同时,可以对本地区基金项目提出补充监理意见上报至管理中心。
第十二条 监理信息上报时间及附件材料内容 1、上报时间 年报上报时间:项目承担单位应在每年1月1日至2月1日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服务机构年报项目审核意见上报时间为2月15日前,地方监理单位年报项目监理意见上报时间为2月28日前; 半年报上报时间:项目承担单位应在每年7月1日至8月1日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服务机构半年报项目审核意见上报时间为8月15日前,地方监理单位半年报项目监理意见上报时间为8月31日前; 2、 提交基金项目执行情况的相关附件材料: (1)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只需在填报年报时提交); (2) 地方拨款、股东追加资金、其他渠道融资等资金落实证明材料; (3)仪器设备购置等资金支出凭证; (4)基金项目技术、质量完成情况的有效证明:检测报告、鉴定证书、行业许可证、政府机构批文等; (5)全部销售发票(项目产品未进入市场的除外)。
第十三条 管理中心依据立项合同、地方监理意见和监理机构的评价意见,填写监理意见,并反馈至项目承担单位。
第十四条 对监理意见的处理 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基金项目,应申请合同调整执行 (1)因项目承担单位改制、重组或以项目技术转让方式等原因变更项目承担主体的; (2)因不可抗拒因素或项目合同指标存在明显逻辑问题,项目承担单位提出变更合同中的项目计划指标; (3)项目执行期变更的。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基金项目,应申请解除合同 (1)在基金项目执行期间,如果承担项目的单位性质发生变化,并不再符合承担基金项目单位的基本条件的; (2)项目承担单位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应予终止合同 (1)实施项目的主要经费不能落实的; (2)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 (3)协作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或产生知识产权纠纷,致使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 (4)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技术转移后,不再执行基金项目合同的; (5)连续两次不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 (6)发现并证实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申请或执行过程中有严重违法、重大欺骗或重大事实隐瞒等行为的。 4、终止项目的处理 对于终止合同的基金项目,管理中心和地方监理单位将依据基金项目合同的有关条款终止合同并采取通报、停止拨款追回项目资金等相应处理措施。项目承担单位应将未使用的扶持资金如数上缴国库,已形成资产的将资产变现后上缴国库。同时,管理中心不再受理该企业再次申报基金项目。 5、合同应予调整执行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向地方监理单位提出调整执行申请,由地方监理单位提出意见报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请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合同签订和管理工作规范”具体要求办理); 6、应解除合同的项目,地方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管理中心批准后做解除合同处理。项目承担单位须对项目资金进行财务决算,将剩余国家拨款如数上缴。并对项目执行情况做出总结。(请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合同签订和管理工作规范”具体要求办理);
第四章 验收工作
第十五条 基金项目验收工作由当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委托地方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重大项目由管理中心组织验收。管理中心依据验收材料,对基金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做出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结论意见分为:验收合格、验收基本合格、验收不合格。管理中心将项目验收结果汇总后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
第十六条 基金项目验收工作,原则上应在合同到期后一年内完成。需要提前验收的项目,应由项目承担企业提出申请,经地方监理单位和管理中心同意后,方可进行验收工作。凡申请提前验收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至少已经填报过两次监理信息,并且监理信息质量较好; 2、项目已全面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指标。 对基金项目合同到期,不能按期验收的项目,企业必须提出申请,说明不能按期验收的原因,经地方监理单位同意,报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七条 创新基金项目的验收信息实行数字化管理,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地方监理单位、服务机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通过创新基金网上工作系统完成基金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十八条 验收工作程序 由地方监理单位组织验收的基金项目验收程序如下: 1、管理中心以合同到期时间为基准,提前2个月通过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向项目承担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和地方监理单位发出验收准备工作通知。 2、基金项目承担单位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上,按《监理与验收工作规范》的要求填写项目验收申请表,连同相应的项目验收附件材料,送至服务机构; 3、 服务机构在收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验收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项目验收材料的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同时将项目纸质验收材料(含在监理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附件材料)和网络工作系统中的材料发送至地方监理单位; 4、地方监理单位在收到服务机构报送的项目验收材料后,1个月内完成对项目验收材料审核、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评审、提出验收意见,并将项目验收材料(含纸质和网络系统中材料,以下相同)发送至省级科技主管部门; 5、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在收到地方监理单位报送的项目验收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项目验收材料的审核,在提出审核意见后,将项目验收材料报送管理中心;同时,汇总辖区内项目验收信息抄送同级财政主管部门; 6、管理中心在收到省级科技主管理部门报送的项目验收材料后,3个月内完成对项目的验收意见的审查,按季度在创新基金网站上公告验收结论为合格的项目清单。
第十九条 基金项目验收评价体系按项目类型分为两种: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和创新项目;其中创新项目又按不同的支持方式,建立了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不同的评价指标。 1、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考核要点是: (1)地方政府资金与项目承担单位融资到位情况; (2)项目产品开发目标完成情况及获得的市场准入条件; (3)项目产品市场开拓情况; (4)项目承担单位收入与资产变化情况; (5)项目承担单位的发展潜力与风险投资价值。 2、创新项目 (1)无偿资助项目的考核要点是: a、地方政府资金与项目承担单位融资到位情况; b、项目产品开发及中试完成情况; c、项目产品的市场拓展与销售收入、利税指标完成情况; d、项目承担单位资产变化情况; e、项目承担单位的成长性与产业投资价值。 (2)贷款贴息项目的考核要点是: a、银行贷款及其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b、生产设备到位与产能实现情况; c、项目产品质量保证情况; d、项目产品实现的经济效益和利税情况; e、项目承担单位发展潜力与上市前景。
第二十条 验收材料 1、项目承担单位完成的验收材料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申请表》,其中包括五张附表: a、《基金项目总体技术指标完成情况》(附表一); b、《基金项目经济、质量指标完成情况》(附表二); c、《基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附表三); d、《基金项目执行期内取得的成果》(附表四); e、《基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附表五)。 (2) 基金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应包括在基金项目合同执行期内的如下内容: a、项目资金落实与支出情况; b、项目产品开发进度与取得成果情况; c、项目产品市场开拓与销售情况; d、合同技术、经济、质量、资产指标完成情况; e、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f、其他相关说明。 (3) 相关附件(纸质材料) a、《基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要求按管理中心提供的专项审计报告样本内容编制,审计报告要加盖骑缝章、审计单位公章和两名注册会计师签章; b、基金项目合同执行期内本项目取得的各类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专利证书、产品鉴定证书、权威机构测试报告、新药证书、软件产品登记与著作权登记证书、特殊行业许可证等);项目已有产品或样品、样机的应附照片; c、验收时项目承担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原件; d、项目执行期内的全部销售发票复印件。 2、需由验收评审专家完成的验收材料 (无偿资助项目和贷款贴息项目两类) (1)《基金项目验收评价表》(由专家个人填写); (2)《基金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由验收专家组填写); (3)《基金项目验收评审专家组名单》(由验收专家签字)。 3、需由地方监理单位和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完成的验收材料: (1)《基金项目验收意见表》(由地方监理单位填写),;: (2)、《基金项目验收意见表》(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填写)。 4、由地方监理单位汇总提交管理中心的纸质验收材料及相关要求: (1)纸质材料如下: a、《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申请表》; b、基金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含相关附件) c、基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d、《基金项目验收评价表》; e、《基金项目专家验收评审意见》; f、《基金项目验收评审专家组名单》; g、《基金项目验收意见表》,含“基金项目监理单位验收意见表”和“ 基金项目验收意见表”。 (2)以上材料按照《基金项目验收意见表》一式四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签章后提交管理中心(管理中心需要签章原件)。 (3)材料中所有表格均可以从网络系统验收流程中获取。 (4)《基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范本,请在创新基金网站上查询。
第二十一条 专家验收评审工作 1、工作要求 (1)专家验收评审工作必须遵循客观、公正、事实求是的原则; (2)验收评审要严格对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合同》的各项指标内容考核评价项目,进行客观评价; (3) 验收评审工作以组织专家现场会议形式进行; (4) 验收组织单位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必须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验收评审工作的质量; (5) 在专家个人填写《基金项目验收评价表》之前,验收组织单位要向每位专家介绍如何正确地填表打分; (6) 地方监理单位不得干预专家独立打分和持不同意见; (7) 专家验收评审意见是管理中心做出验收结论的重要依据。 2、工作程序 (1)听取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2)宣读《基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3)组织专家现场考察项目,并对项目执行期内的全部销售发票进行审核; (4) 专家对有关问题质询; (5) 专家个人填写《基金项目验收评价表》; (6) 专家组讨论形成验收评审意见。 3、专家验收评审意见文字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何时、何地、何单位组织;专家组是否对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和有关问题的质询;验收材料是否齐备、规范,是否符合要求。 (2) 评价项目/产品主要、关键技术完成情况,有何依据(证书、鉴定、测试数据等)。 (3) 评价项目产品市场开发及销售状况,考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4) 项目承担单位资产指标完成情况; (5) 项目资金落实与支出情况,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合理; (6) 项目实施前后,项目承担单位资产及收入整体变化情况; (7) 项目前景与项目承担单位发展潜力。 4、专家组成 在验收评审工作中,地方监理单位应在地方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家库》中选择验收评审专家。验收评审专家组一般由5人以上构成,其中应包括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技术专家不应少于2名。评审专家应熟悉被评审项目的技术、市场状况;同一行政隶属单位的专家,原则上每次评审只能选1人参加;所选专家应与被评审项目及项目承担单位无利益关系和直接行政隶属关系。
第二十二条 验收标准与结论 1、验收标准 验收结论与验收分值的参考对应关系如下: (1) 80分以上的,验收合格; (2) 65分至79分之间的,验收基本合格; (3) 65分以下的,验收不合格;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作为验收不合格处理: a、销售收入完成不足合同规定指标的50%; b、技术和质量指标完成情况不足60%; c、项目在合同到期后1年以上时间验收; d、验收材料中有造假行为或项目承担单位无法提供有效材料证明验收指标完成情况的真实性; e、合同丙方资金到位率不足50%的。 2、验收结论 管理中心依据专家验收评审意见、专家评分以及地方监理单位验收意见,结合日常监管信息,同时参考监理机构评价意见综合做出验收结论。 (1) 验收合格:项目较好完成合同目标,管理中心核发验收证书,全额拨付合同经费余款; (2) 验收基本合格:项目基本完成合同目标,管理中心核发验收证书,拨付60%合同经费余款。项目承担单位在验收当年不得申请基金项目; (3) 验收不合格:项目没有完成合同目标且差距较大;不发验收证书;停拨合同经费余额;项目承担单位3年内不得申请基金项目。 管理中心每季度在创新基金网站上公告验收结论为合格的项目清单。
有关附件: (一)《基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范本 (二)《基金项目验收申请表》 (三)《基金项目验收评价表(无偿资助)》 《基金项目验收评价表(贷款贴息)》 (四)《基金项目验收意见表》 1、表一 基金项目监理单位验收意见表 2、表二 基金项目专家验收评审意见表 3、表三 基金项目验收评审专家组名单 4、表四 基金项目验收意见
■专项审计报告参考样式
真实而可靠的会计信息是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监理验收环节的重要依据
创新基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诚信为本 操守为重 遵循准则
2009年5月
审计报告
****审字[****]第****号
(企业名称):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年**月至****年**月“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同”)中“经济指标”的执行情况。
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计资料,包括如实编制的创新基金支出明细表和项目产品(服务等)收入明细表(清单),恰当界定项目产品(服务等)的具体范围,并对报表编制、材料提供过程实施内部控制,以使资料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重大错报。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基础上对创新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及合同经济指标的执行情况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与《专项审计报告编制要求》的规定,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合同》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系****年**月**日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由****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公司经营范围:*****
项目基本情况:(简述项目基本情况)
二、基金合同有关规定
(一)贵公司于****年**月**日申报“****************”项目,并与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于****年**月**日签订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合同》,立项代码:****************,取得创新基金总额为**万元(其中科技部创新基金**万元,地方立项资助**万元)人民币的资金,用于“***************”项目的投入。
(二)项目投资总额为***万元,在项目合同签订时,已完成投资**万元,计划新增投资****万元,其中科技部创新基金资助**万元(先行拨付**万元,剩余的***万元将视项目进展及验收情况再予拨付。)。
(三)创新基金用途规定:创新基金主要用于项目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包括人工费、仪器设备购置和安装费、商业软件购置费、租赁费、试制费、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鉴定验收费、培训费等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或用于贷款付息。
(四)项目执行阶段的经济指标:
项目合同规定,项目执行期内实现:
累计销售收入 ****万元
累计缴税 ****万元
累计净利润 ****万元
三、项目合同中各项经济指标的执行情况
经审计,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如下:
(一) 项目投资到位情况:
我们根据银行存款账、进账单及银行对账单,确认项目投资到位情况如下:
1、截止到*****年**月**日,本项目已到位的总投资额为********万元,其中立项时已完成投资***万元,新增投资***万元,其中:
科技部创新基金 ***万元
地方资助 ***万元
企业自筹资金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二) 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我们根据相关账簿及凭证,确认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如下:
1、截止****年**月**日,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万元,(开发费用中**万元为合同签订时已投入的资金)其中:
项目产品开发及试制 ***万元
其中:购置仪器、设备 ***万元
购置生产设备 ***万元
流动资金 ***万元
销售费用 ***万元
基建 ***万元
其他 ***万元
合 计 ***万元
(三) 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到****年**月**日,贵公司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 项目实现收入:
经审计贵公司提供的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收入明细清单等资料,项目实现收入为贵公司“**********”项目的销售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项目实现收入总额为*********元,其中:
项目收入 |
**年*月—**年*月 |
**年*月—**年*月 |
**年*月—**年*月 |
累计 |
项目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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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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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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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成本: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销售成本总账、明细账及相关资料,确认项目成本总额为*************元,其中:
项目成本 |
**年*月—**年*月 |
**年*月—**年*月 |
**年*月—**年*月 |
累计 |
项目销售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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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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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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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目税金
根据项目应计缴的税金—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企业所得税等,确认贵公司在项目执行期间共应计缴税金的总额为*********元,税项及对应税额明细如下:
税 种 |
**年*月—**年*月 |
**年*月—**年*月 |
**年*月—**年*月 |
累计 |
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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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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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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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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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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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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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项目应承担的期间费用:
贵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不)仅为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包含的产品。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费用总账、明细账及凭证确认,项目执行期间共发生期间费用合计**********元,其中(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产品所发生的期间费用分摊为*******元):
项 目 |
**年*月—**年*月 |
**年*月—**年*月 |
**年*月—**年*月 |
累计 |
管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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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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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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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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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实现利润:
项目执行期间共累计实现利润总额***********元,其中:
项 目 |
**年*月—**年*月 |
**年*月—**年*月 |
**年*月—**年*月 |
累计 |
利润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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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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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成长情况
经审计贵公司提供的项目立项(申请)时至验收时的企业会计报表,
确认在项目执行期内企业成长情况如下:
指 标 |
项目立项(申请)时值 |
项目验收时值 |
增长率(%) |
总资产(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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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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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总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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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税总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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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增长率=((项目验收时值-项目立项时值)÷项目立项时值)*100%
四、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已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编制的创新基金支出明细表和项目产品(服务等)收入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项目资金支出和收入情况。
五、使用限制
本报告是按照《专项审计报告编制要求》出具的,不适用于其它目的,仅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合同”验收使用。
附送:创新基金申请项目财务报告附注
(会计师事务所全称)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年**月**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
附送
*************公司
创新基金申请项目财务报告附注
****年**月—****年**月
一、 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
1. 会计制度:公司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记账基础:权责发生制;计价原则:实际成本。
5. 存货的核算方法: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记帐,销售成本按先进先出法。
6. 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 固定资产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2)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平均法计算。
7. 收入确认原则:以商品已经发出,商品所有权转移给买方或劳务已提供,收到货款或已取得款项的证据时,作为收入实现。
二、适用的税费及税率:
税种 税率
增值税 ** %
营业税 ** %
城建税 ** %
教育费附加 ** %
所得税 ** %
三、主要财务指标注释: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在创新基金项目合同签订时已完成投资***万元,计划新增投资****万元;项目验收时,实际完成总投资****万元,占计划的**%,其中新增投资****万元,占计划的**%。新增投资中,科技部创新基金***万元,地方资助***万元,企业自筹资金***万元(包括留存收益***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万元,股东筹资***万元),银行贷款***万元,其他资金(说明来源)***万元。
(二)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项目资金累计支出****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其中包括购置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生产设备***万元;项目产品开发及试制费***万元(其中:购置仪器设备***万元);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和生产设备明细见附表一;流动资金***万元,主要是存货周转金和预付购买原材料款。
(三) 项目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 项目执行期内,累计实现销售收入****万元,占项目合同指标的**%。项目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见附表二。
2. 项目执行期内,累计缴税***万元,占项目合同指标的**%。
3. 项目执行期内,累计实现利润***万元,占项目合同指标的**%。
(四) 企业成长(总资产、年总收入、年缴税总额、年净利润总额)情况
截至****年**月**日,本公司资产总额为****万元,比立项时的****万元增长**%;本公司年总收入****万元,比立项时的****万元增长**%;缴税总额****万元,比立项时的****万元增长**%;净利润总额****万元,比立项时的****万元增长**%。
(项目承担单位全称)(盖章)
****年**月**日
附表一(格式)
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和生产设备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
日期 |
售货单位 |
品名、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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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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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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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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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格式)
项目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表
序号 |
开票日期 |
购货单位 |
发票号码 |
金额(不含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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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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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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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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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报告编制要求
第一章 报告内容
专项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说明部分
1.说明委托方名称(被审计企业名称)及委托目的(审计目的);
2.说明被审计单位责任、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责任、审计依据。
二.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名称、注册日期、营业执照颁发机构、注册号码、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经营范围。
2.简述项目情况。
三.创新基金项目合同及相关规定
1.项目申报时间、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立项代码、取得创新基金资助金额及资助方式。
2.项目投资总额。
3.创新基金用途。
4.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指标情况。
四.合同执行期间项目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2.资金支出情况
3.项目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实现销售收入情况(按年度分列)
(2)项目成本情况
(3)项目缴纳税金情况
(4)项目应承担的期间费用
(5)项目实现利润
五.企业成长情况
项目立项(申请)时与项目验收时,企业总资产、年总收入、年缴税总额、年净利润总额增长率。
六.报告附注
1、会计政策注释。
2、企业适用税种及税率。
3.主要财务指标注释。
第二章 注意事项与说明
一. 关于说明部分:应详细描述被审计单位和审计机构责任,明确审计依据。
1.关于被审计单位责任:应明确企业对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有全部责任,承诺审计资料、信息不存在舞弊行为,并应对项目资金支出和产品销售(服务等)收入范围作出恰当界定。
2.关于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责任:应明确,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复核和评价审计证据,并确认企业编制的资金支出和收入明细表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基础上发表审计意见。
特别指出,如果企业提供的审计证据不足,或提供的收入明细表等可能存在重大不符合编报规定的情况,注册会计师应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
3.关于审计依据:在说明段中应明确是按照《专项审计报告编制要求》的规定,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合同》作为审计依据。
二.关于投资总额:应详细报告投资情况,包括已完成部分,计划新增部分,新增部分中科技部创新基金资助、地方资助、银行贷款等。
三.关于资金支出情况:应按固定资产投入、开发费用投入、流动资金投入三类分别列示。
四.关于项目收入确认:不仅包括项目产品的销售收入,还应包括项目通过技术开发和培训服务、承包工程、出租等方式实现的收入。
五.关于时间一致性问题:审计报告应注意保持时间上的一致性。考核期为创新基金合同规定之日起截止到审计当月的前一月。
六.关于项目累计收入:累计收入是从创新基金合同规定之日起截止到审计当月的前一月,基金项目实现的总收入。
七.关于项目年度收入:年度收入是截止到审计当月,前12个月内基金项目实现的收入。
八.关于项目应承担的期间费用:期间费用应按照项目实现的收入与同期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进行分摊。
九.增长率(考核企业成长情况,包括总资产、年总收入、年缴税总额、年净利润总额)计算说明:
(一)增长率=[(验收时值-立项(申请)时值)÷立项(申请)时值]×100%
(二)认定:“企业总资产”的时点日和金额为项目立项(申请)时前1个月与验收(审计)时前1个月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资产总额”。
(三)认定:企业“年总收入”、“年缴税总额”、“年净利润总额”时段和金额为项目立项(申请)时与验收(审计)时前12个月累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收入”、实际支付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净利润总额”。
“时段”采用数值建议:“项目立项(申请)时值”采用项目立项(申请)时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反映的数值;“验收(审计)时值”,上半年验收(审计)的项目,采用验收(审计)时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反映的数值,下半年验收(审计)的项目,采用审计时前12个月的累计数值。
十.注意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与非基金资助项目是否分别独立核算,审计过程中不可将非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各项财务指标列进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指标之中。
十一.审计过程中注意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实现的收入与支出是否相配比。
十二.关于报告使用范围问题:报告末尾应注明“本报告仅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合同”验收使用”。
十三.关于报告附注:财务报告附注随审计报告附送,并非审计报告附件。
十四.关于审计意见问题:
1、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时,意味着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审计工作,认为企业编制的项目相关明细表符合合法性和公允性的要求,合理保证其不存在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如果认为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虽然影响较大,但整体是公允的情况下,应当出具含有保留意见段的专项审计报告,在审计保留意见段中使用“除…的影响外”等术语。
2、关于对项目合同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中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收支使用情况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合同”中经济指标的执行情况只做陈述性报告,对于是否完成合同约定不发表结论性意见。
第三章 基本要求
一.审计报告必须由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据;
二.审计报告必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加盖事务所公章;
三.审计报告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加盖专用章;
四.上报的审计报告必须是原件;
五.必须附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证书、两名审计人员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立项代码: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项 目 验 收 申 请 表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公章):
企业法人代码:
支持方式: 支持金额: 万元
项目执行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企业法定代表人: 电 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二OO六年三月
表一 基金项目总体、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基金项目合同约定的总体目标 |
企业资产规模 |
万元 |
达到的生产阶段 |
|
企业就业人数 |
人 |
其中因项目实施新增就业人数 |
人 |
项目完成时实现的总体目标 |
企业资产规模 |
万元 |
达到的生产阶段 |
|
企业就业人数 |
人 |
其中因项目实施新增就业人数 |
人 |
项目执行过程中
采用的关键技术 |
|
项目完成时达到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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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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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表二 基金项目经济、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基金项目申请时企业的基本情况 |
企业年收入 |
万元 |
申报项目(产品)的累计销售收入 |
万元 |
基金项目(产品)合同约定实现的累计经济指标 |
销售收入 |
A0 万元 |
缴税总额 |
A1 万元 |
净 利 润 |
A2 万元 |
创 汇 |
A3 万美元 |
项目(产品)验收时达到的年度经济指标 |
企业年总收入 |
A4 万元 |
销售收入 |
A5 万元 |
净利润 |
A6 万元 |
缴税总额 |
A7 万元 |
创汇 |
万美元 |
|
项目(产品)验收时达到的累计经济指标 |
销售收入 |
A8 万元 |
缴税总额 |
A9 万元 |
净利润 |
A10 万元 |
创汇 |
万美元 |
基金项目
合同计划实现的
的质量标准 |
1.企业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证书 |
|
2.项目通过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 |
|
3.项目获得技术、产品鉴定证书 |
|
4. 项目获得的专利 |
|
项目完成时
达到的
质量标准 |
1.企业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 |
|
2.项目通过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 |
|
3. 项目获得技术、产品鉴定证书 |
|
4.项目获得的专利 |
以下填入发明专利号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号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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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A0>=A1+A2 A4>=A5 A5>=A6+A7 A8>=A9+A10
表三 基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合同约定的总投资额
项目合同计划投资额 |
万元 |
其中新增投资 |
万元 |
项目实际完成的投资额 |
合 计 |
B0 万元 |
其中项目新增投资额 |
B1 万元 |
项 目
新 增
投 资
来 源 |
企业自筹 |
B2 万元 |
银行贷款 |
B3 万元 |
财政拨款 |
B4 万元 |
其中国家创新基金支持 |
B5 万元 |
其中地方支持 |
B6 万元 |
其 他 |
B7 万元 |
其他的资金来源说明 |
|
项目新增投资支出情况 |
合 计 |
B8 万元 |
项目产品开发及试制 |
B9 万元 |
其中:购买仪器、设备 |
B10 万元 |
购置生产设备 |
B11 万元 |
贷款贴息 |
B12 万元 |
流动资金 |
B13 万元 |
销售费用 |
B14 万元 |
基 建 |
B15 万元 |
其 他 |
B16 万元 |
|
|
|
|
|
|
B1=B2+B3+B4+B7, B7=B5+B6, B8=B9+B11+B12……+B16, B9>=B10, B0=B8
表四 基金项目执行期内取得的成果
成果名称 |
|
完成时间 |
|
成果简述:
|
成果名称 |
|
完成时间 |
|
成果简述:
|
|
|
|
|
|
|
表五 基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
基金项目
实施情况
及合同各
项指标完
成情况
|
|
创新基金
的支持对
项目的实
施和企业
的发展带
来的影响
|
|
|
企业负责人(公章): |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项目验收评价表
(无偿资助项目)
项目名称:
立项代码:
企业名称:
资助方式:
资助金额:
合同执行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验收专家签名:
地方监理单位: (签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制
二零零六年三月
注:项目评分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本项目评分 : 分
一、 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20分)
资金到位情况
(14分) |
资金全部到位(14分) |
|
到位率在75%以上(10分到13分) |
到位率50%以上(7分到9分) |
到位率不足50%(6分到0分) |
资金使用情况
(6分) |
资金使用合理规范( 6分) |
|
比较合理规范(5分) |
基本合理规范(4分) |
不太合理规范(3分到0分) |
二、 技术、质量指标完成情况(25分)
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10分) |
技术指标全部完成(10分) |
|
个别非关键指标未完成(8分) |
有一项关键指标未完成(5分) |
整体完成情况不理想(3分到0分) |
* 质量标准完成情况
(5分) |
全面完成质量标准(5分) |
|
较好完成质量标准(4分) |
完成情况一般(2分) |
完成情况较差(1分到0分) |
* 相关许可认证完成情况
(10分) |
完成相关许可认证(10分) |
|
经努力可在近期完成(6分) |
近期完成有困难(3分) |
近期完成的可能性不大(0分) |
三、 经济指标完成情况(30分)
销售收入完成情况
(20分) |
完成(20分) |
|
完成80%以上(16分到19分) |
完成60%以上(12分到15分) |
完成不到60%(11分到0分) |
利润完成情况
(5分) |
完成(5分) |
|
完成80%以上(4分) |
完成60%以上(3分) |
完成50%及以下(2分到0分) |
税收完成情况
(5分) |
完成(5分) |
|
完成80%以上(4分) |
完成60%以上(3分) |
完成50%及以下(2分到0分) |
四、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5分)
生产能力
实现情况
(2分) |
实现(2分) |
|
实现70%以上(1.4分到1.9分) |
实现50%以上(1分) |
实现不足50%(0分) |
企业资产规模
实现情况
(2分) |
实现(2分) |
|
实现80%以上(1.6分到1.9分) |
实现60%以上(1.2分到1.8分) |
实现不足60%(1.1分到0分) |
新增就业人数
实现情况
(1分) |
实现(1分) |
|
实现70%以上(0.7分到0.9分) |
实现50%以上(0.5分) |
实现不足50%(0分) |
五、 项目市场潜力与企业成长性(10分)
目前项目
技术的先进性
(2分) |
项目技术先进(2分) |
|
项目技术一般(1分) |
项目技术已不先进(0分) |
项目市场潜力
(4分) |
现实市场好,未来潜力大(4分) |
|
现实市场一般,未来潜力不大(2分) |
现实市场不好,未来潜力小(0分) |
企业发展潜力
(4分) |
企业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
(4分) |
|
企业综合素质较好、有一定发展潜力
(2分) |
企业综合素质一般,发展潜力小
(0分) |
六、 日常监理和验收情况(10分)
项目监理报表
上报情况
(4分) |
按时上报且信息质量高(4分) |
|
按时上报但信息质量不高(2分) |
无正当理由拖延上报(0分) |
项目按合同阶段目标
执行情况
(2分) |
按计划执行(2分) |
|
有所拖延(1分) |
拖延时间较长(0分) |
项目验收材料
上报质量
(2分) |
材料齐全且质量高(2分) |
|
材料齐全但质量不高(1分) |
材料不全且质量较差(0分) |
项目按期验收情况
(2分) |
按期验收(2分) |
|
拖延验收(0分) |
合同到期1年后验收(扣4分到2分) |
七、 专家需要特殊说明的问题:
填写说明:
l 请在本表相应栏目内按照要求直接打分。
l 遇有“*”的栏目,如果项目合同中无此项内容,可直接将该栏目填写满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项目验收评价表
(贷款贴息项目)
项目名称:
立项代码:
企业名称:
资助方式:
资助金额:
合同执行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验收专家签名:
地方监理单位: (签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制
二零零六年三月
注:项目评分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本项目评分 : 分
一、 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20分)
资金到位情况
(14分) |
资金全部到位(14分) |
|
到位率在75%以上(10分到13分) |
到位率50%以上(7分到9分) |
到位率不足50%(6分到0分) |
资金使用情况
(6分) |
资金使用合理规范( 6分) |
|
比较合理规范(5分) |
基本合理规范(4分) |
不太合理规范(3分到0分) |
二、 技术、质量指标完成情况(15分)
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5分) |
技术指标全部完成(5分) |
|
个别非关键指标未完成(4分) |
有一项关键指标未完成(2分) |
整体完成情况不理想(1分到0分) |
* 质量标准完成情况
(5分) |
全面完成质量标准(5分) |
|
较好完成质量标准(4分) |
完成情况一般(2分) |
完成情况较差(1分到0分) |
* 相关许可认证完成情况
(5分) |
完成相关许可认证(5分) |
|
经努力可在近期完成(3分) |
近期完成有困难(1分) |
近期完成的可能性不大(0分) |
三、 经济指标完成情况(35分)
销售收入完成情况
(20分) |
完成(20分) |
|
完成80%以上(16分到19分) |
完成60%以上(12分到15分) |
完成不到60%(11分到0分) |
利税完成情况
(10分) |
完成(10分) |
|
完成80%以上(8分) |
完成60%以上(6分) |
完成50%及以下(4分到0分) |
创汇完成情况
(5分) |
完成(5分) |
|
完成80%以上(4分) |
完成60%以上(3分) |
完成50%及以下(2分到0分) |
四、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10分)
生产能力
实现情况
(4分) |
实现(4分) |
|
实现80%以上(3.2分到3.9分) |
实现50%以上(2分到3.1分) |
实现不足50%(1.9分到0分) |
企业资产规模
实现情况
(4分) |
实现(4分) |
|
实现80%以上(3.2分到3.9分) |
实现50%以上(2分到3.1分) |
实现不足50%(1.9分到0分) |
新增就业人数
实现情况
(2分) |
实现(2分) |
|
实现70%以上(1.4分到1.9分) |
实现50%以上(1.0分到1.3分) |
实现不足50%(1.2分到0分) |
五、 项目市场潜力与企业成长性(10分)
目前项目
技术的先进性
(2分) |
项目技术先进(2分) |
|
项目技术一般(1分) |
项目技术已不先进(0分) |
项目市场潜力
(4分) |
现实市场好,未来潜力大(4分) |
|
现实市场一般,未来潜力不大(2分) |
现实市场不好,未来潜力小(0分) |
企业发展潜力
(4分) |
企业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
(4分) |
|
企业综合素质较好、有一定发展潜力
(2分) |
企业综合素质一般,发展潜力小
(0分) |
六、 日常监理和验收情况(10分)
项目监理报表
上报情况
(4分) |
按时上报且信息质量高(4分) |
|
按时上报但信息质量不高(2分) |
无正当理由拖延上报(0分) |
项目按合同阶段目标
执行情况
(2分) |
按计划执行(2分) |
|
有所拖延(1分) |
拖延时间较长(0分) |
项目验收材料
上报质量
(2分) |
材料齐全且质量高(2分) |
|
材料齐全但质量不高(1分) |
材料不全且质量较差(0分) |
项目按期验收情况
(2分) |
按期验收(2分) |
|
拖延验收(0分) |
合同到期1年后验收(扣4分到2分) |
七、 专家需要特殊说明的问题:
填写说明:
l 请在本表相应栏目内按照要求直接打分。
l 遇有“*”的栏目,如果项目合同中无此项内容,可直接将该栏目填写满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项目验收意见表
立项代码:
地方监理单位: (盖章)
地方监理单位联系人:
地方监理单位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
填表日期: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制
二OO六 年 三 月
表一 创新基金项目监理单位验收意见表
项目名称 |
|
承担单位 |
|
立项代码 |
|
支持方式 |
|
支持金额 |
万元 |
地方监理单位验收意见 |
合格、基本合格、结题、不合格 |
综述:
地方监理单位负责人: (公章)
(系统自动生成)年 月 日 |
表二 创新基金项目专家验收评审意见表
项目名称 |
|
承担单位 |
|
综合评分 |
|
企业可否向二板市场推荐 |
是、否 |
专家组
验收评审意见 |
专家组长签字
(系统自动生成)年 月 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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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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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 |
表三 创新基金项目验收评审专家组名单
(系统自动生成)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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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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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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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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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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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家组组长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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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签名 |
表四 创新基金项目验收意见表
项目名称 |
|
承担单位 |
|
立项代码 |
|
支持方式 |
|
支持金额 |
万元 |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验收审核意见 |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基金管理中心验收结论 |
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